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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轉兒童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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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兒童哲學是什麼?
以下為完全沒接觸過兒童哲學課堂的學生,第一次上課的回答:
學生A:「站在我們這些大人的角度來看是有點蠢的問題,但對兒童來說可能覺得需要認真思考。」
學生B:「我覺得是以兒童為受眾的哲學教學,不一定是高高在上的那種教學,而是在引導。」
學生C:「我覺得兒童哲學就是一種哲學式的思辨的方式,去引導小孩子去思考一些在我們看起來比較日常的問題,但是其實是大有玄機的問題吧。」
學生D:「教他們一些比較適合他們的知識。」
學生E:「把大人寫出來的哲學問題和文本化成兒童可以理解的方式。」
學生F:「我覺得是用兒童有興趣或是可以理解的方式去學習哲學。」
學生G:「我也覺得是用比較有趣的圖文去開啟一段對話或想像,讓小孩想一想,若從小就有這樣的能力的話,是蠻有趣的事情。」
學生H:「透過一些問題的設計或者是像繪本這樣的形式,然後去啟蒙孩子思考一些問題,因為可能在我們的成長經驗裡面,就是長輩會告訴我們該怎麼做才是對的,然後小孩就是一個受體,接受大人告訴你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這社會常規是怎麼樣,透過兒童哲學可以啟蒙小孩去問問題,訓練他問問題的能力。」
學生I:「以小朋友可以理解的方式去認識哲學問題。」
會發現這樣一輪問下來,學生們的回答好像有一些共同的交集點,都是涉及到思考與理解,關於這部分會在之後比較細緻的分類,在此之前,我們再往前處理更前緣的一個問題:「你們認為所謂兒童哲學的兒童年紀,會落在哪裡?」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如果有些問題不會是我們這類稱之為成人的人會問的,那我們幾歲?他們幾歲呢?所以那些問題作為孩子的他們需要思考,而我們好像已經學會了呢?不管是學會還是已經知道,所謂兒童哲學的兒童年紀大概會落在什麼時候?七∼十二歲?還是七∼十二歲之外?十七歲算兒童嗎?還是青少年?零歲?會說話之前?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觀察過,台灣小兒科都幾歲的患者去看?台灣的小兒科主要是服務十八歲以下的患者。換句話說,是小嬰兒一出生至十八歲,都可以去看小兒科。兒童哲學的範圍也一樣,就是一出生到十八歲。
這範圍其實非常廣,所以看市面上這麼多提供給兒童的書籍,內容涉及的範圍也非常的大,因此,明確界定兒童哲學教學對象的區段,就變得非常重要,因為總不能在引導高中生時還大量使用繪本?不是說高中生不能用繪本引導,但只透過繪本會達不到激發高中生思辨的深度,並且高中生可能也不太需要;他們想要、關注的,或是他們接受訊息的方式已經不是以圖為重的這種方式了。所以在講授兒童哲學,或是寫兒童哲學教案的時候,就必須很認真地明確界定:想要設計出來的教案是針對哪個年齡區段的。因為每一個年齡區段的學習模式是不太一樣的,有了這個年齡的分野以後,設計者就會拿捏,在講述哲學、把哲學帶給引導對象時,在各個年齡分野裡面,提供相應於對象的學習模式,所以兒童哲學教學對象的年齡區分是非常重要的。按潘小慧於2008年出版《兒童哲學的理論與實務》,書中指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明確定義「『兒童』指的是『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清楚界定兒童的年齡範圍。因此,兒童哲學研究的適用對象的年齡區段正是依此基金會的定義而被認知,並不是任意的。
而這年齡區段會影響兒童對哲學的思考嗎?對哲學議題的思考沒有年齡區分,但有引導方法的區分,所以針對兒童哲學的引導,主要有四種方法:for、with、to、by。
 
二、兒童哲學的方法論?for?with?to?by?
兒童哲學就英文來說,是「Philosophy for children」,這個是最常聽到的,也是台灣普遍使用的,可簡稱叫做P4C,但「for children」只是其中一種方法,接下來還有「with children」、「to children」和「by children」,但很少聽到to和by,大部分操作時是使用for跟with。這兩個有什麼差別?先從這些方法論的發源地開始講,「Philosophy for children」的概念最早由美國大學教授李普曼提出,兒童哲學的概念起源於他在大學課堂上的觀察,他關注到一個普遍的問題,也就是大學生在大學課堂上的發問其實沒有一個很適宜或正確的引導。簡單來說,就是他從大學生身上觀察到思辨性薄弱這現象,雖然大學生都已經超過十八歲了,但依然沒辦法深刻細緻的去思辨問題,所以才有了他對於哲學思辨力訓練的反思;因而提出若要達到有效的問題思辨,是不是該把引導年齡往下深耕?當前的教育是不是需要改革?於是就開啟了他兒童哲學的教學計畫,並將教學重點放在語言邏輯的部分,而有了現在廣為人知的P4C體系,而P4C經過多方改良,在世界各地依於不同場域狀況而做出多種樣態的微調,譬如:P4C
如何在台灣與日本協助翻轉教育、P4C在台灣場域中團體探究的改良、夏威夷改良的P4C(P4C Hawai’i)。但這些微調必定保有P4C最重要的主軸「語言表述」與「團體探究」。關於語言邏輯的訓練上,會因為對象是兒童,所以在語言使用上會作個轉換,這個轉換是為了讓對象聽得懂,但內容的濃度並沒有降低,衝突議題還是衝突議題,更而甚者會刻意著墨在語言邏輯原則的訓練,譬如:語言邏輯的三段論、不可矛盾⋯⋯等等原則。王清思深度論析李普曼,認為對李普曼來說,P4C實踐了杜威的「教育即探究」,雖然現實生活中我們不會以嚴謹的邏輯表述來溝通,但王清思認為P4C的探究符合「存於經驗」之特質;即讓問題貼近學生的生活經驗,使得過程中的思考與探究越得以具體和深入,王清思提到:「P4C的探究亦是『試驗的』。討論通常沒有預先準備好的答案,沒有預設立場,也沒有人知道討論會如何進展,一切皆隨著正反論點的交流、經驗的分享和觀點的釐清,慢慢挖掘問題的核心。⋯⋯『試驗性的』探究歷程能激發參與者積極投入思考,從各種角度去挖掘所有可能的意涵,而非被動地等待早已被決定好的結果。」
在美國的兒童哲學狀況是如此,可是在歐洲對於兒童思辨教育的重視,其實是很早就開始,對他們來說,所謂的兒童哲學重點是世界觀的建立,所以他們使用的是「with children」的方法論,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孩子在看這個世界的時候,他們跟我們成人看到的是不一樣的,這不單單只是語言的問題,是他
們的腦子在想像世界的時候就與我們成人不同,譬如:他們會覺得雲不是白色的,而是有很多很多的顏色去組成的。所以「with children」的方法論不是在處理:今天要講授這個東西給孩子的時候,把那個語言轉換成對象可以聽得懂就好。而是直接進入孩子的世界觀,然後用他們的世界來跟他們做哲學引導,而這與「for children」就有很大的不同。
還有另外兩種,通常不會在做兒童哲學教學的時候聽到,原因是它是以大人的角度來執行兒童哲學引導,「to children」的意思是帶有上對下的指導意味在,引導者知道對象是小孩,並覺得自己是知識的掌握者,現在要教給孩子東西,要把這套知識告訴孩子。換句話說,孩子作為一種「被灌輸」的角色,而與引導者有著非常少的互動。
那什麼叫做「by children」?簡單來說就是換位思考的意思,當有個問題想不出來的時候就以孩子的角度去看、去想,此時往往能夠發現忽略的創意點;設想一下,當作為成人的我們在想某個問題的時候,換成孩子的觀點去思考,揣摩孩子有可能會用的心情、角度、在意點來切入這個問題,如此就能用一種很有趣的方式重新檢視問題。將成人的思維換位思考成用孩子的方式去思考問題就叫「by children」。所以在兒童哲學的方法論上總共有這四種方式,但其實大部分在執行兒童哲學的理解與教學的時候,其實是用for跟with的。
哲學最在意的是好奇、互動與對話。筆者於2014年和一群哲學夥伴們創立「哲學新媒體」這個哲普推廣平台,當筆者的小孩出生,看著她軟綿綿的身體慢慢學會爬、學會走路,到開始學說話,就刺激起筆者的實驗和好奇心,心想法國人都說小朋友三歲就會學哲學,那我也來試試看自己的孩子是不是真的三歲就可以學哲學。所以筆者就在她三歲的時候開始跟她進行哲學對話,當時的對話是失敗的,三歲學哲學太早了!三歲還在聽故事的年齡,跟她唸《莊子》的時候,她就只會覺得好好玩,因為《莊子》有鳥有魚有很多神奇動物,但就是無法進行對話,哲學是要有對話和交流才叫哲學的。你要問我問題,我回你問題,你再針對我的回答回應,我們產生了交流,然後對這個問題,你講一點你的想法,我講一點我的想法,我們一起對這件事情認真地想一想,這個才是哲學的步驟啊!所以那時候,筆者發現三歲的孩子是沒有辦法進行哲學討論的,她大概就是只能聽而已,這其實只是很被動的接收,沒辦法達到所謂的哲學學習這件事。
所以大概到她四歲半的時候,才發現她好像開始可以跟筆者聊天、聊哲學,於是就從她四歲半到六歲上國小前的這段時間的哲學對話錄製成影片,每一週都五分鐘的影片,總共七十五集放在平台上面,用以作為兒童哲學引導的研究與分享,接下來選擇其中一段的對話情境來作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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