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01 怎麼判斷是不是霸凌
小茶在學校常會被同學欺負,例如漂白水潑在桌椅上,書包被丟到廁所,幾乎天天被言語騷擾與譏笑……
他覺得很難過,回家後跟父母訴苦,父母卻說:「你就打回去啊,不然就離他們遠一點。」
他決定跟老師報告,老師卻說:「一個巴掌拍不響,你是不是也做錯什麼,你也要檢討自己!」
因老師不受理,小茶選擇向校方通報,學校卻回覆:「這算是同學間的嬉鬧,不過是玩過頭,只是偶發事件,不算霸凌!」
小茶受不了,質問霸凌者:「你為什麼要霸凌我?」霸凌者回答:「我是看得起你才跟你玩,那不是霸凌。」
小茶不明白,「為何我被欺負?為什麼我日子這麼難過,而大家卻不認為這算霸凌?那要怎麼樣才算是霸凌?」

霸凌事件愈來愈受到關注,除了教師之外,家長、同學對霸凌都開始具備足夠的敏感度,這對霸凌的覺察及防制來說,是好現象。但是,當不同的單位或對象的看法不一樣時——如家長說是霸凌,教師說不是;同學說是霸凌,但當事人說不是;孩子說是霸凌,學校說不是霸凌時,到底誰說了算?
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學校接到家長通報,說孩子在操場被撞倒受傷,一定是被霸凌;但老師及同學卻都認為,那應該是玩的時候不小心撞到。試問「這是不是霸凌?家長的擔憂不該被重視嗎?」
再舉一個例子,班上有個孩子A生,喜歡惡搞同學,例如拉頭髮、藏鉛筆盒、推打追鬧,同學們都覺得他很煩,並覺得被他霸凌。但A生卻說,同學常言語怒罵他,他在班上被排擠,沒有朋友,A生說他才是受凌者。試問「到底誰被霸凌?又該由誰說了算?」
#霸凌的誤解與誤用
首先,我們要談「霸凌」一詞被誤用的狀況,新聞媒體上可看見許多例子。例如:大貨車霸凌小客車、大國霸凌小國、狗群霸凌一隻貓、官員霸凌小民、警察霸凌機車騎士……等。可以發現霸凌不但常被誤用,甚至有被濫用的現象。當不論發生什麼事,都先套上「霸凌」一詞,希望老師、學校可以好好處理。此時就會發生觀點落差的問題。
其次,學術研究上,不同對象或不同觀點所調查出來的霸凌盛行率,其實落差不小,一致性相當低。例如說,教師提名的涉入霸凌者,與學生自陳的涉入霸凌狀況,結果相當不一致;同學提名的涉入霸凌者,與學生自陳的涉入霸凌狀況,一致性也不高;校長知覺校內霸凌的狀況,與教師知覺的校園霸凌狀況,也有落差。就此而言,不同角色所測量出來的霸凌情況,本來就有差異,僅僅只是呈現出調查現況的不同管道。以學術上來說,不過就是以多種角度來呈現,並了解可能的霸凌情況,並不能證明那一種調查比較「準確」。
#霸凌的判定有嚴格規定
是不是霸凌,要經過「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的調查與審議。校園霸凌防治委員會的成員包括校長或副校長;教師代表、學務人員、輔導人員(以上三類至少兩人)、家長代表、外聘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小組成員還應有學生代表。通常經由處理小組調查後,提出包括事實認定及懲處建議的調查報告,再由防制委員會成員來審議及確認。
判定時必須依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中的定義來進行,「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故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綜言之,霸凌一詞經常被誤用,並不是所有的學生衝突、師生衝突都可被稱為霸凌。所以必須要讓家長及同學們了解「霸凌」有其定義,並不是由單方的說法就可界定某衝突是霸凌事件。而且,是不是校園霸凌,並不是由誰說了算,而是需由「校園霸凌防制小組」或學校依據調查結果來共同判定。
就前述小茶的案例,校方、教師、家長、霸凌者、受凌者的看法都不一樣,小茶與家長認為那是霸凌事件,但校方、教師、霸凌者卻都認為不是霸凌事件。十分符合前文所說——不同單位與不同對象對於霸凌的看法並不一致。最好的方法,就是依照教育部的定義,由「校園霸凌防制小組」依據調查結果來進行共同判定,才能減少誤判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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