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時的制定與由來】
1.中國古代一年的歲時是怎麼制訂的?
答:中國曆法可遠溯殷商時代,中曆依四季寒暑定年,以冬至為歲元,即一年的初始,從冬至到下一個冬至為一歲;日月合朔定月,即月初無月、月牙至滿月、再逐漸月缺,而到下一個無月之日,以朔旦為月首從合朔到合朔為一月;一晝一夜為日,周代以前以天明為日首,漢以後以夜半為日首。故年為回歸年(太陽年),月為合朔月(朔望月或太陰月),日為太陽日,屬陰陽合曆。殷曆以干支紀日,太陰紀月,太陽紀年,用十九年七閏的章法;殷曆採「四分術」,即定歲實(回歸年或太陽年)的長度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秦漢初沿襲前朝,至漢武帝改頒太初曆,具備後世曆法的各項主要內容1。
接著說明中國文化中傳統觀念對天干地支、十二生肖與十二月令的關係,所謂傳統的天干地支記年月日時與十二生肖之對應如下所示:
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十二時辰:子(半夜十一點至凌晨一點)丑(凌晨一點至三點)寅(凌晨三點至五點)卯(凌晨五點至七點)辰(上午七點至九點)巳(上午九點至十一點)午(上午十一點至下午一點)未(下午一點至三點)申(下午三點至五點)酉(下午五點至七點)戌(晚上七點至九點)亥(晚上九點至十一點)
十二月令:寅(一月、端月、虎)卯(二月、花月、兔)辰(三月、桐月、龍)巳(四月、梅月、蛇)午(五月、蒲月、馬)未(六月、荔月、羊)申(七月、瓜月、蘭月、巧月、猴)酉(八月、桂月、雞)戌(九月、菊月、狗)亥(十月、陽月、豬)子(十一月、霞月[或葭月]、鼠)丑(十二月、臘月、牛)
1 呂理政,1990年,《天、人、社會》,台北:稻香出版社,頁13-14。
2.你知道氣候是怎麼來的嗎?中國古代氣與候指的是什麼?
答:中國傳統歲時節氣的制定主要是由古代先聖與官方的天文曆算學家觀測天象和四季氣候與萬物的變化,以配合百姓的農、漁、牧等生計之進行而形成。如《尚書‧堯典》中記載:「欽若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日短星昂……以正仲冬。」1意即帝堯時期,已有根據浩瀚的天意,所呈現的日月星辰等天象的變化,而授與人們春、夏、秋、冬四時定制日時作為生活農事生產的主要依據。
根據前人研究發現,戰國時的節氣是用平氣,即把一個回歸年,即一歲(由冬至日到次一個冬至日)平分二十四等分,約十五日餘。此時正好「五日一候、三候一氣、六氣一時、四時一歲」,而一歲有二十四氣、七十二候,所以一候是五日,每一節氣剛好十五日輪一個,九十日為一時,春、夏、秋、冬為四時,歷經四個時,就剛好歷經一歲了,這也是我們常說氣候的由來。
3.一年有哪二十四節氣?
答:中國傳統歲時節氣的制定,如前述《尚書‧堯典》中記載:「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日短星昂……以正仲冬。」2發展到了戰國時期已有歲星紀年的說法:「歲取星行一次,年取禾更一熟」。所謂歲星即木星,因其每十二年便越曆二十八宿,正好繞天一周,後來又假設有太歲是與地面反向運行。到漢代《淮南子‧天文篇》因承繼前人的說法,並訂出二十四節氣:即是「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根據前人研究發現,戰國時的節氣是用平氣,即把一個回歸年,即一歲(由冬至日到次一個冬至日)平分二十四等分,約十五日餘。此時正好「五日一候、三候一氣、六氣一時、四時一歲」,而一歲有二十四氣、七十二候。而歷來傳說上古時「炎帝分八節」,炎帝(神農氏)所分的八節即指二十四節氣中的「二分、二至、四立」這八天。漢朝以前這八天為天子至百姓間相當重要的祭祀日,即「冬至祭天,夏至祭地,春分祈日,秋分祈月,立春迎春,立夏迎夏,立秋迎秋,立冬迎冬。」3這些歲時節氣的制定,歷來經由官民的共遵共守,千百年來深刻影響漢民族的工作與休閒,成為生活中「常與非常」相間隔的一種節奏、韻律,從而構成中國式的節俗。
自古流傳有陰曆的二十四節氣歌,歌詞內容為:
春雨驚春清穀天,
夏滿芒夏暑相連;
秋暑白秋寒霜降,
冬雪雪冬小大寒。
也有第三句寫為「秋處露秋寒霜降」的。而陽曆的「二十四節氣歌」4則為:
一月大寒隨小寒
立春雨水二月至
三月驚蟄又春分
清明穀雨四月過
五月立夏望小滿
芒種夏至六月到
七月大暑接小暑
立秋處暑八月過
九月白露又秋分
十月寒露霜降臨
立冬小雪農家閒
只等大雪冬至過
上半年是六二十一
下半年來八二十三
以農立國的漢民族,自古以來便依賴二十四節氣的時序運作而進行農事蔬果漁獵的耕作與收穫,因此流傳有「五穀豐歉詩」,道出農民仰賴天時農作的豐收或歉損的甘苦。「五穀豐歉詩」的內容如下:
立春最喜晴一日,元旦景雲光齊天。
雨水連綿是豐年,農夫不用力耕田。
驚蟄雷鳴未足奇,月內相逢三卯日。
春分有雨病人稀,豆麥棉蠶處處宜。
清明風若從南起,預報田禾大有收。
穀雨相逢初一頭,只憂人民疾病愁。
立夏東風少病遭,時逢出六果成多。
小滿甲子庚辰日,寄生蝗蟲少稻禾。
芒種逢雷美亦然,端陽有雨是豐年。
夏至風從西北起,瓜菜園內受風災。
小暑之中逢酷熱,五穀田禾多不結。
大暑若不逢災危,定是三冬多雨雲。
立秋無雨最堪憂,萬物從來只收半。
處暑若逢天下雨,縱然結實亦難留。
白日秋分多晴氣,處處歡樂好晚禾。
秋分只怕雷電閃,冬來米價貴如何。
寒露霜飛侵害民,重陽無雨一冬晴。
霜降月紅人多病,更遇雷鳴米價增。
立冬之日怕逢壬,來歸高田枉用心。
小雪若逢壬子日,小民又受病災臨。
初一西風盜賊多,更兼大雪有災難。
冬至大陰無日色,來年定唱太平歌。
朔日西風六畜災,綿絲五穀總成堆。
最喜大寒無雨雪,下武農夫大發財。
1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1981,《尚書‧堯典》注疏卷第二,《十三經注疏》1,台北:藝文印書館,頁21。
2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1981,《尚書‧堯典》注疏卷第二,《十三經注疏》1,台北:藝文印書館,頁21。
3 馬以工,1991,《中國人傳承的歲時》,台北:十竹書屋,頁18-19。
4 「陰曆二十四節氣歌」單字訣,每年由「立春」起計;「陽曆」從一月始,上半年是六、廿例如一月的四、五、六,至月中十九、廿、廿一這三天內,乃節氣的交替,下半年就係六月的六、七、八,到廿一、廿二、廿三了,用這兩組數字,便於押韻。
4.「四時無災、八節有慶」,指的是哪四時、哪八節?
答:歷來傳說上古時「炎帝分八節」,炎帝(神農氏)所分的八節即指二十四節氣中的「二分、二至、四立」這八天。「二分」即春分、秋分,「二至」即夏至、冬至,「四立」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漢朝以前這八天為天子至百姓間相當重要的祭祀日,即「冬至祭天,夏至祭地,春分祈日,秋分祈月,立春迎春,立夏迎夏,立秋迎秋,立冬迎冬。」1這些歲時節氣的制定,自古以來就經由歷朝官民所共遵共守,千百年來也深刻的影響著漢民族的工作與休閒,並成為人們生活中「常與非常」相間隔的一種節奏與韻律,從而構成中國和華人文化圈影響範圍下的歲時節俗。
5.為何民間流行的農民曆有「陰曆」和「陽曆」之別?
答:中國曆法可遠溯殷商時代,中曆依四季寒暑定年,以冬至為歲元,即一年的初始,從冬至到下一個冬至為一歲;日月合朔定月,即月初無月、月牙至滿月、再逐漸月缺,而到下一個無月之日,以朔旦為月首從合朔到合朔為一月;一晝一夜為日,周代以前以天明為日首,漢以後以夜半為日首。故年為回歸年(太陽年),月為合朔月(朔望月或太陰月),日為太陽日,屬陰陽合曆。殷曆以干支紀日,太陰紀月,太陽紀年,用十九年七閏的章法;殷曆採「四分術」,即定歲實(回歸年或太陽年)的長度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秦漢初沿襲前朝,至漢武帝改頒太初曆,具備後世曆法的各項主要內容2。
先秦時期,早自「軒轅命大撓作甲子,唐虞曆象、日月、星辰,欽若昊天,敬授人時。」秦漢時期漢宣帝時,丞相魏相曾經重申天地變化陰陽五行之說,強調尊天、乘時授民事君、奉順陰陽之道的重要性,奏中一方面指出,「天地變化,必繫陰陽,陰陽之分,以日為紀。日冬夏至,則八風之序立,萬物之性成。各有常職,不得相干。東方之神太昊……司春;南方之神炎帝……司夏;西方之神少昊……司秋;北方之神顓頊……司冬;中央之神黃帝……司下土。五帝所司,各有時也。」3意思是說早在我國黃帝、夏禹時期,已經有以天干地支之甲子計年,並且懂得夜觀天象星辰的變化,用以訂定四季四時的記載。而秦漢時期,則受到陰陽五行變化的宇宙觀之深刻影響,而有天地生成變化與陰陽二氣的相生相循息息相關,而東、南、西、北、中五帝,分掌五行、五方及春、夏、秋、冬四時,各有職司,運作有時,此即自然之道。
到了漢成帝、漢哀帝時,朝政衰頹,大臣所奏月令已多違反時令,魏晉六朝時期則更簡略不精,一直要到唐代貞觀時期,才又逐漸恢復修訂四時讀令之制,至唐玄宗時,又將此命定為禮記首篇,講官每月月初,奏讀一篇,並親自迎請時氣,可見唐代天子對傳統月令政事的重視。但是到了宋代,因盛行程朱理學,又改舊制,時令之制便無法施行。直到明朝建立後,特置四輔秩正三品,在禮制、禮官方面,推廣得較為弘遠。傳到清代,則多數沿襲明代之制,所以對月令禮制,統治者更視為敬天授時、治國安邦的要務4。
原本至唐代以前仍相當重視四時月令的禮制頒布,而宋代則因理學興起,導致時令之制一度衰頹,直到明清時期,才又恢復重視敬天授時的月令之制,禮制恢弘。
可見傳統中國文化的傳統曆法是日以太陽日,月以太陰月的合朔月,以太陽日和太陰合朔月的月令變化等為依歸,故為陰陽合曆。只是到了民國時期,推翻帝制,日漸採用西方的太陽曆記時,以及受到西方現代化文化的薰陶,許多領導階層的菁英分子紛紛崇信西方基督宗教(如天主教、基督教),而國家的領導階層因長年捨棄傳統的歲時月令之祭拜習俗,也導致民間傳統信仰文化中,悠遠的敬天祀地、崇功報德的崇敬美德受到極為重大的衝擊。
但是民間通行的曆法記載會考慮到傳統的農漁牧之所需,便會結合太陰曆和太陽曆的紀錄推演一年度的日期變化與對照,以供各界參考。所以在民間通用的「農民曆」和專業人士通用的「通書」上面,便同時記載著太陰曆的「陰曆」和太陽曆的「陽曆」供人們對照參考,這也是非常便民的參考曆書。
1 馬以工,1991,《中國人傳承的歲時》,台北:十竹書屋,頁18-19。
2 呂理政,1990年,《天、人、社會》,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頁13-14。
3 李永匡、王熹,1995,《中國節令史》,台北:文津出版,頁29。
4 李永匡、王熹,1995,《中國節令史》,台北:文津出版,頁30。
										1.中國古代一年的歲時是怎麼制訂的?
答:中國曆法可遠溯殷商時代,中曆依四季寒暑定年,以冬至為歲元,即一年的初始,從冬至到下一個冬至為一歲;日月合朔定月,即月初無月、月牙至滿月、再逐漸月缺,而到下一個無月之日,以朔旦為月首從合朔到合朔為一月;一晝一夜為日,周代以前以天明為日首,漢以後以夜半為日首。故年為回歸年(太陽年),月為合朔月(朔望月或太陰月),日為太陽日,屬陰陽合曆。殷曆以干支紀日,太陰紀月,太陽紀年,用十九年七閏的章法;殷曆採「四分術」,即定歲實(回歸年或太陽年)的長度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秦漢初沿襲前朝,至漢武帝改頒太初曆,具備後世曆法的各項主要內容1。
接著說明中國文化中傳統觀念對天干地支、十二生肖與十二月令的關係,所謂傳統的天干地支記年月日時與十二生肖之對應如下所示:
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十二時辰:子(半夜十一點至凌晨一點)丑(凌晨一點至三點)寅(凌晨三點至五點)卯(凌晨五點至七點)辰(上午七點至九點)巳(上午九點至十一點)午(上午十一點至下午一點)未(下午一點至三點)申(下午三點至五點)酉(下午五點至七點)戌(晚上七點至九點)亥(晚上九點至十一點)
十二月令:寅(一月、端月、虎)卯(二月、花月、兔)辰(三月、桐月、龍)巳(四月、梅月、蛇)午(五月、蒲月、馬)未(六月、荔月、羊)申(七月、瓜月、蘭月、巧月、猴)酉(八月、桂月、雞)戌(九月、菊月、狗)亥(十月、陽月、豬)子(十一月、霞月[或葭月]、鼠)丑(十二月、臘月、牛)
1 呂理政,1990年,《天、人、社會》,台北:稻香出版社,頁13-14。
2.你知道氣候是怎麼來的嗎?中國古代氣與候指的是什麼?
答:中國傳統歲時節氣的制定主要是由古代先聖與官方的天文曆算學家觀測天象和四季氣候與萬物的變化,以配合百姓的農、漁、牧等生計之進行而形成。如《尚書‧堯典》中記載:「欽若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日短星昂……以正仲冬。」1意即帝堯時期,已有根據浩瀚的天意,所呈現的日月星辰等天象的變化,而授與人們春、夏、秋、冬四時定制日時作為生活農事生產的主要依據。
根據前人研究發現,戰國時的節氣是用平氣,即把一個回歸年,即一歲(由冬至日到次一個冬至日)平分二十四等分,約十五日餘。此時正好「五日一候、三候一氣、六氣一時、四時一歲」,而一歲有二十四氣、七十二候,所以一候是五日,每一節氣剛好十五日輪一個,九十日為一時,春、夏、秋、冬為四時,歷經四個時,就剛好歷經一歲了,這也是我們常說氣候的由來。
3.一年有哪二十四節氣?
答:中國傳統歲時節氣的制定,如前述《尚書‧堯典》中記載:「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日短星昂……以正仲冬。」2發展到了戰國時期已有歲星紀年的說法:「歲取星行一次,年取禾更一熟」。所謂歲星即木星,因其每十二年便越曆二十八宿,正好繞天一周,後來又假設有太歲是與地面反向運行。到漢代《淮南子‧天文篇》因承繼前人的說法,並訂出二十四節氣:即是「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根據前人研究發現,戰國時的節氣是用平氣,即把一個回歸年,即一歲(由冬至日到次一個冬至日)平分二十四等分,約十五日餘。此時正好「五日一候、三候一氣、六氣一時、四時一歲」,而一歲有二十四氣、七十二候。而歷來傳說上古時「炎帝分八節」,炎帝(神農氏)所分的八節即指二十四節氣中的「二分、二至、四立」這八天。漢朝以前這八天為天子至百姓間相當重要的祭祀日,即「冬至祭天,夏至祭地,春分祈日,秋分祈月,立春迎春,立夏迎夏,立秋迎秋,立冬迎冬。」3這些歲時節氣的制定,歷來經由官民的共遵共守,千百年來深刻影響漢民族的工作與休閒,成為生活中「常與非常」相間隔的一種節奏、韻律,從而構成中國式的節俗。
自古流傳有陰曆的二十四節氣歌,歌詞內容為:
春雨驚春清穀天,
夏滿芒夏暑相連;
秋暑白秋寒霜降,
冬雪雪冬小大寒。
也有第三句寫為「秋處露秋寒霜降」的。而陽曆的「二十四節氣歌」4則為:
一月大寒隨小寒
立春雨水二月至
三月驚蟄又春分
清明穀雨四月過
五月立夏望小滿
芒種夏至六月到
七月大暑接小暑
立秋處暑八月過
九月白露又秋分
十月寒露霜降臨
立冬小雪農家閒
只等大雪冬至過
上半年是六二十一
下半年來八二十三
以農立國的漢民族,自古以來便依賴二十四節氣的時序運作而進行農事蔬果漁獵的耕作與收穫,因此流傳有「五穀豐歉詩」,道出農民仰賴天時農作的豐收或歉損的甘苦。「五穀豐歉詩」的內容如下:
立春最喜晴一日,元旦景雲光齊天。
雨水連綿是豐年,農夫不用力耕田。
驚蟄雷鳴未足奇,月內相逢三卯日。
春分有雨病人稀,豆麥棉蠶處處宜。
清明風若從南起,預報田禾大有收。
穀雨相逢初一頭,只憂人民疾病愁。
立夏東風少病遭,時逢出六果成多。
小滿甲子庚辰日,寄生蝗蟲少稻禾。
芒種逢雷美亦然,端陽有雨是豐年。
夏至風從西北起,瓜菜園內受風災。
小暑之中逢酷熱,五穀田禾多不結。
大暑若不逢災危,定是三冬多雨雲。
立秋無雨最堪憂,萬物從來只收半。
處暑若逢天下雨,縱然結實亦難留。
白日秋分多晴氣,處處歡樂好晚禾。
秋分只怕雷電閃,冬來米價貴如何。
寒露霜飛侵害民,重陽無雨一冬晴。
霜降月紅人多病,更遇雷鳴米價增。
立冬之日怕逢壬,來歸高田枉用心。
小雪若逢壬子日,小民又受病災臨。
初一西風盜賊多,更兼大雪有災難。
冬至大陰無日色,來年定唱太平歌。
朔日西風六畜災,綿絲五穀總成堆。
最喜大寒無雨雪,下武農夫大發財。
1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1981,《尚書‧堯典》注疏卷第二,《十三經注疏》1,台北:藝文印書館,頁21。
2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1981,《尚書‧堯典》注疏卷第二,《十三經注疏》1,台北:藝文印書館,頁21。
3 馬以工,1991,《中國人傳承的歲時》,台北:十竹書屋,頁18-19。
4 「陰曆二十四節氣歌」單字訣,每年由「立春」起計;「陽曆」從一月始,上半年是六、廿例如一月的四、五、六,至月中十九、廿、廿一這三天內,乃節氣的交替,下半年就係六月的六、七、八,到廿一、廿二、廿三了,用這兩組數字,便於押韻。
4.「四時無災、八節有慶」,指的是哪四時、哪八節?
答:歷來傳說上古時「炎帝分八節」,炎帝(神農氏)所分的八節即指二十四節氣中的「二分、二至、四立」這八天。「二分」即春分、秋分,「二至」即夏至、冬至,「四立」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漢朝以前這八天為天子至百姓間相當重要的祭祀日,即「冬至祭天,夏至祭地,春分祈日,秋分祈月,立春迎春,立夏迎夏,立秋迎秋,立冬迎冬。」1這些歲時節氣的制定,自古以來就經由歷朝官民所共遵共守,千百年來也深刻的影響著漢民族的工作與休閒,並成為人們生活中「常與非常」相間隔的一種節奏與韻律,從而構成中國和華人文化圈影響範圍下的歲時節俗。
5.為何民間流行的農民曆有「陰曆」和「陽曆」之別?
答:中國曆法可遠溯殷商時代,中曆依四季寒暑定年,以冬至為歲元,即一年的初始,從冬至到下一個冬至為一歲;日月合朔定月,即月初無月、月牙至滿月、再逐漸月缺,而到下一個無月之日,以朔旦為月首從合朔到合朔為一月;一晝一夜為日,周代以前以天明為日首,漢以後以夜半為日首。故年為回歸年(太陽年),月為合朔月(朔望月或太陰月),日為太陽日,屬陰陽合曆。殷曆以干支紀日,太陰紀月,太陽紀年,用十九年七閏的章法;殷曆採「四分術」,即定歲實(回歸年或太陽年)的長度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秦漢初沿襲前朝,至漢武帝改頒太初曆,具備後世曆法的各項主要內容2。
先秦時期,早自「軒轅命大撓作甲子,唐虞曆象、日月、星辰,欽若昊天,敬授人時。」秦漢時期漢宣帝時,丞相魏相曾經重申天地變化陰陽五行之說,強調尊天、乘時授民事君、奉順陰陽之道的重要性,奏中一方面指出,「天地變化,必繫陰陽,陰陽之分,以日為紀。日冬夏至,則八風之序立,萬物之性成。各有常職,不得相干。東方之神太昊……司春;南方之神炎帝……司夏;西方之神少昊……司秋;北方之神顓頊……司冬;中央之神黃帝……司下土。五帝所司,各有時也。」3意思是說早在我國黃帝、夏禹時期,已經有以天干地支之甲子計年,並且懂得夜觀天象星辰的變化,用以訂定四季四時的記載。而秦漢時期,則受到陰陽五行變化的宇宙觀之深刻影響,而有天地生成變化與陰陽二氣的相生相循息息相關,而東、南、西、北、中五帝,分掌五行、五方及春、夏、秋、冬四時,各有職司,運作有時,此即自然之道。
到了漢成帝、漢哀帝時,朝政衰頹,大臣所奏月令已多違反時令,魏晉六朝時期則更簡略不精,一直要到唐代貞觀時期,才又逐漸恢復修訂四時讀令之制,至唐玄宗時,又將此命定為禮記首篇,講官每月月初,奏讀一篇,並親自迎請時氣,可見唐代天子對傳統月令政事的重視。但是到了宋代,因盛行程朱理學,又改舊制,時令之制便無法施行。直到明朝建立後,特置四輔秩正三品,在禮制、禮官方面,推廣得較為弘遠。傳到清代,則多數沿襲明代之制,所以對月令禮制,統治者更視為敬天授時、治國安邦的要務4。
原本至唐代以前仍相當重視四時月令的禮制頒布,而宋代則因理學興起,導致時令之制一度衰頹,直到明清時期,才又恢復重視敬天授時的月令之制,禮制恢弘。
可見傳統中國文化的傳統曆法是日以太陽日,月以太陰月的合朔月,以太陽日和太陰合朔月的月令變化等為依歸,故為陰陽合曆。只是到了民國時期,推翻帝制,日漸採用西方的太陽曆記時,以及受到西方現代化文化的薰陶,許多領導階層的菁英分子紛紛崇信西方基督宗教(如天主教、基督教),而國家的領導階層因長年捨棄傳統的歲時月令之祭拜習俗,也導致民間傳統信仰文化中,悠遠的敬天祀地、崇功報德的崇敬美德受到極為重大的衝擊。
但是民間通行的曆法記載會考慮到傳統的農漁牧之所需,便會結合太陰曆和太陽曆的紀錄推演一年度的日期變化與對照,以供各界參考。所以在民間通用的「農民曆」和專業人士通用的「通書」上面,便同時記載著太陰曆的「陰曆」和太陽曆的「陽曆」供人們對照參考,這也是非常便民的參考曆書。
1 馬以工,1991,《中國人傳承的歲時》,台北:十竹書屋,頁18-19。
2 呂理政,1990年,《天、人、社會》,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頁13-14。
3 李永匡、王熹,1995,《中國節令史》,台北:文津出版,頁29。
4 李永匡、王熹,1995,《中國節令史》,台北:文津出版,頁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