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細胞研究 Stem Cell Research
陳浩文、周國樑
現今醫學發展中,有關幹細胞移植治療技術,被視為極重要的醫療技術突破。所謂幹細胞,是指有能力發展成任何人體組織的末分化的(undifferentiated)、多潛能的(multi-potent)原始細胞(precursor cells)。幹細胞可分為三種類型:胚胎幹細胞(embryonic stem cells)、胎兒幹細胞(fetal stem cells)和成體幹細胞(adult stem cells)。(Fan,2006)
幹細胞研究中所利用的幹細胞,雖可分為三種類型,但主要只有兩種來源。第一種來源是從成人骨髓或其他組織中取得非胚胎幹細胞,而第二種來源是胎兒或胚胎幹細胞中取得:即可從自然或人工流產的胚胎或胎兒、試管受精過程製造的胚胎即用複製方法(cloning)製造的飛胎等方法取得。幹細胞有潛力用於取代損壞的器官組織,如心臟組織;修復無法痊愈的傷害,如脊椎神經傷害;或治療疾病,如柏金遜症和老人痴呆症。救治療效果而言,胚胎幹細胞較成體幹細胞更為有效,而複製技術繁殖幹細胞更避免了免疫排斥的問題。
幹細胞研究雖於醫學上被認定為重大貢獻。當中取得胎兒和胚胎幹細胞的方法卻涉及極富爭議性的倫理問題。最基本的倫理爭議在於對生命的看法,因為幹細胞的抽取過程中胚胎必定會摧毀,故當中涉及是否殘害生命的問題。反對幹細胞研究的人認為,從受精的那一刻起,胚胎便算是一個生命;摧毀胚胎就如同殺害生命,是絕對不能容許的。支持的人則認為,幹細胞可以從自然或人工流產的胎兒和試管受精過成或複製過成剩下來的胚胎中取得,當中並不涉及殘害生命的問題,因為這些胎兒或胚胎總要被掉棄。但是,,上述從胚胎抽取幹細胞仍然是道德上錯誤的,因為幹細胞的抽取要胚胎或胎兒並未完全死亡時進行,抽取行為還是直接生命殺害。即使自然流產中胎兒或胚胎已被認定為不能存活,並不代表可以把其殺害。讓生命自然死亡和主動殺害生命於道德上還是有所不同的。(Genel,1999)
以上討論中,有一基本的道德問題,亦即胚胎是否人類,是否有道德地位。若胚胎是一個人類生命,便應有著基本的道德地位,殺害胚胎便是不道德的;相反,若胚胎只是生物細胞組織,當中便不涉及倫理道德問題。有學者認為,胚胎是人類的的一員,而所有人類都有平等的道德價值極生命權(right lifr)。因此,殺害胚胎是不道德的。既然胎而具有人類的道德地位,而胎兒是由胚胎所形成,胎兒亦應享有道德地位,所以殺害胚胎或胎兒以抽取幹細胞是不道德的。
有反對者卻指出,人類與胚胎或胎兒並非擁有相同的道德地位。於某些情況下,我們是可以犧牲道德地位較低的生物以滿足人的基本生命需求。例如我們可以利用老鼠做實驗去測試新藥物的功效。同樣地,利用胚胎或胎兒做幹細胞言就去治療嚴重疾病或發展其潛力,以取代損壞的的器官組織是可接受的。不論是胚胎或胎兒,牠們的道德地位亦比人的道德地位低,於兩者有衝突時,為了人的基本生命需要而犧牲牠們亦有可能是合理的。
有學者指出即使胚胎或胎兒並不是擁有與人相等的道德人格或價值,他們若沒有被摧毀,仍擁有繼續生命的可能性,所以是與人相似的(being like human)。殺人之所以不道德,在於導致他人提早死亡,使他人喪失可繼續生命的可能性。而殺害胚胎或胎兒,亦是剝奪其將來,與殺人一樣是不道德的。
支持幹細胞研究者提出應把效益納入道得考慮之中。幹細胞研究是以人類福祉為其發展基本原則。其成效亦十分顯著:能夠減少人類因疾病而死亡,亦能治療多種疾病令人免受痛苦。就效益主義而言,為了促進利益,有時犧牲是必須的。若一行為所產生的效益超出因其所引致的問題,此行為便是道德的。幹細胞研究是為了促進人類利益下而進行,而當中犧牲生命並不一定是基於不尊重的態度。所以,就其效益而言,幹細胞研究並不是不道德的。但是,我們是否可以通過不道德的方法達成期望的結果,以結果的好壞作為行動準則是否道德呢?再者,我們應如何計算幹細胞研究所帶來的\效益呢?
幹細胞研究是否為了人的基本生命需求,亦值得商榷。支持者往往指出幹細胞言就有機會治愈嚴重疾病,其目的是為了人的生存和健康。確實,幹細胞研究或許有著一定的醫療價質,但其應用是否在於確保人的生存和促進健康,卻是令人懷疑的。首先,有關幹細胞研究的效用,只是預測的、可能的,並沒有絕對的肯定。另外,現今幹細胞研究的應用,大部分只是在於加強貨改善人的生活,而不是治愈疾病。最為人普遍認知的?所謂再生醫學,即用於對抗衰老問題。最後,如前所述,幹細胞研究於現今社會的應用,亦引出了不少道德爭議,這是否值得呢?現今幹細胞醫療的效益還未肯定,但幹細胞的應用已經在社會上流行。當中所涉及的風險並沒有人能夠預計。推廣沒有明確效果的醫療方法,是否有了欺騙的成分呢?
很多人擔憂只著重幹細胞研究的治療效益,會忽視了其他影響。就幹細胞研究已胚胎或胎兒為資源而言,很多人認為這樣會令墮胎合理化,使墮胎增加。即使幹細抱嚴就不是直接的造成墮胎率升高,亦會是墮胎的間接道德同謀者。人類對於面對應否墮胎的難題時,會抱以胎兒組織對人類有益的想法,從而忽視了墮胎本身的問題。這樣有機會進一步將墮胎合理化,導致人們傾向於支持墮胎(胚胎)行為,無疑是贊成墮胎者的間接同謀。若墮胎是不道德的,那麼成為同謀亦是不道德的。幹細胞研究是否利大於弊,實在值得商榷。
現今醫學發展發達,有人提出能夠以製造的胚胎作為幹細胞研究的資源。運用體外受精或複製技術,研究人員可以製造出胚胎以做研究。但當中所涉及的道德問題更廣更多,當中最基本的問題是:只為了研究而殘害生命是否道德。就幹細胞一事上,製造生命作研究資源是不道德的,當中所涉及的道德關注是:不應把人視為工具或手段。為了可以進行幹細胞研究而製造生命,便是把生命視為工具對待,沒有尊重人之為人的的風氣,亦即令人對生命的價值麻木,更會令人失卻人之所以為人的道德價值。
最後,反對人士大多提出幹細胞研究的道德問題乃在於是否應該用胚胎和胎兒幹細胞作研究資源,而其實以成體幹細胞作為資源是另一個既無道德爭議性而可行的方案。雖然成體幹細胞的醫療效用不及胚胎和胎兒幹細胞,但這方法卻可免除道德上的爭議。
陳浩文、周國樑
現今醫學發展中,有關幹細胞移植治療技術,被視為極重要的醫療技術突破。所謂幹細胞,是指有能力發展成任何人體組織的末分化的(undifferentiated)、多潛能的(multi-potent)原始細胞(precursor cells)。幹細胞可分為三種類型:胚胎幹細胞(embryonic stem cells)、胎兒幹細胞(fetal stem cells)和成體幹細胞(adult stem cells)。(Fan,2006)
幹細胞研究中所利用的幹細胞,雖可分為三種類型,但主要只有兩種來源。第一種來源是從成人骨髓或其他組織中取得非胚胎幹細胞,而第二種來源是胎兒或胚胎幹細胞中取得:即可從自然或人工流產的胚胎或胎兒、試管受精過程製造的胚胎即用複製方法(cloning)製造的飛胎等方法取得。幹細胞有潛力用於取代損壞的器官組織,如心臟組織;修復無法痊愈的傷害,如脊椎神經傷害;或治療疾病,如柏金遜症和老人痴呆症。救治療效果而言,胚胎幹細胞較成體幹細胞更為有效,而複製技術繁殖幹細胞更避免了免疫排斥的問題。
幹細胞研究雖於醫學上被認定為重大貢獻。當中取得胎兒和胚胎幹細胞的方法卻涉及極富爭議性的倫理問題。最基本的倫理爭議在於對生命的看法,因為幹細胞的抽取過程中胚胎必定會摧毀,故當中涉及是否殘害生命的問題。反對幹細胞研究的人認為,從受精的那一刻起,胚胎便算是一個生命;摧毀胚胎就如同殺害生命,是絕對不能容許的。支持的人則認為,幹細胞可以從自然或人工流產的胎兒和試管受精過成或複製過成剩下來的胚胎中取得,當中並不涉及殘害生命的問題,因為這些胎兒或胚胎總要被掉棄。但是,,上述從胚胎抽取幹細胞仍然是道德上錯誤的,因為幹細胞的抽取要胚胎或胎兒並未完全死亡時進行,抽取行為還是直接生命殺害。即使自然流產中胎兒或胚胎已被認定為不能存活,並不代表可以把其殺害。讓生命自然死亡和主動殺害生命於道德上還是有所不同的。(Genel,1999)
以上討論中,有一基本的道德問題,亦即胚胎是否人類,是否有道德地位。若胚胎是一個人類生命,便應有著基本的道德地位,殺害胚胎便是不道德的;相反,若胚胎只是生物細胞組織,當中便不涉及倫理道德問題。有學者認為,胚胎是人類的的一員,而所有人類都有平等的道德價值極生命權(right lifr)。因此,殺害胚胎是不道德的。既然胎而具有人類的道德地位,而胎兒是由胚胎所形成,胎兒亦應享有道德地位,所以殺害胚胎或胎兒以抽取幹細胞是不道德的。
有反對者卻指出,人類與胚胎或胎兒並非擁有相同的道德地位。於某些情況下,我們是可以犧牲道德地位較低的生物以滿足人的基本生命需求。例如我們可以利用老鼠做實驗去測試新藥物的功效。同樣地,利用胚胎或胎兒做幹細胞言就去治療嚴重疾病或發展其潛力,以取代損壞的的器官組織是可接受的。不論是胚胎或胎兒,牠們的道德地位亦比人的道德地位低,於兩者有衝突時,為了人的基本生命需要而犧牲牠們亦有可能是合理的。
有學者指出即使胚胎或胎兒並不是擁有與人相等的道德人格或價值,他們若沒有被摧毀,仍擁有繼續生命的可能性,所以是與人相似的(being like human)。殺人之所以不道德,在於導致他人提早死亡,使他人喪失可繼續生命的可能性。而殺害胚胎或胎兒,亦是剝奪其將來,與殺人一樣是不道德的。
支持幹細胞研究者提出應把效益納入道得考慮之中。幹細胞研究是以人類福祉為其發展基本原則。其成效亦十分顯著:能夠減少人類因疾病而死亡,亦能治療多種疾病令人免受痛苦。就效益主義而言,為了促進利益,有時犧牲是必須的。若一行為所產生的效益超出因其所引致的問題,此行為便是道德的。幹細胞研究是為了促進人類利益下而進行,而當中犧牲生命並不一定是基於不尊重的態度。所以,就其效益而言,幹細胞研究並不是不道德的。但是,我們是否可以通過不道德的方法達成期望的結果,以結果的好壞作為行動準則是否道德呢?再者,我們應如何計算幹細胞研究所帶來的\效益呢?
幹細胞研究是否為了人的基本生命需求,亦值得商榷。支持者往往指出幹細胞言就有機會治愈嚴重疾病,其目的是為了人的生存和健康。確實,幹細胞研究或許有著一定的醫療價質,但其應用是否在於確保人的生存和促進健康,卻是令人懷疑的。首先,有關幹細胞研究的效用,只是預測的、可能的,並沒有絕對的肯定。另外,現今幹細胞研究的應用,大部分只是在於加強貨改善人的生活,而不是治愈疾病。最為人普遍認知的?所謂再生醫學,即用於對抗衰老問題。最後,如前所述,幹細胞研究於現今社會的應用,亦引出了不少道德爭議,這是否值得呢?現今幹細胞醫療的效益還未肯定,但幹細胞的應用已經在社會上流行。當中所涉及的風險並沒有人能夠預計。推廣沒有明確效果的醫療方法,是否有了欺騙的成分呢?
很多人擔憂只著重幹細胞研究的治療效益,會忽視了其他影響。就幹細胞研究已胚胎或胎兒為資源而言,很多人認為這樣會令墮胎合理化,使墮胎增加。即使幹細抱嚴就不是直接的造成墮胎率升高,亦會是墮胎的間接道德同謀者。人類對於面對應否墮胎的難題時,會抱以胎兒組織對人類有益的想法,從而忽視了墮胎本身的問題。這樣有機會進一步將墮胎合理化,導致人們傾向於支持墮胎(胚胎)行為,無疑是贊成墮胎者的間接同謀。若墮胎是不道德的,那麼成為同謀亦是不道德的。幹細胞研究是否利大於弊,實在值得商榷。
現今醫學發展發達,有人提出能夠以製造的胚胎作為幹細胞研究的資源。運用體外受精或複製技術,研究人員可以製造出胚胎以做研究。但當中所涉及的道德問題更廣更多,當中最基本的問題是:只為了研究而殘害生命是否道德。就幹細胞一事上,製造生命作研究資源是不道德的,當中所涉及的道德關注是:不應把人視為工具或手段。為了可以進行幹細胞研究而製造生命,便是把生命視為工具對待,沒有尊重人之為人的的風氣,亦即令人對生命的價值麻木,更會令人失卻人之所以為人的道德價值。
最後,反對人士大多提出幹細胞研究的道德問題乃在於是否應該用胚胎和胎兒幹細胞作研究資源,而其實以成體幹細胞作為資源是另一個既無道德爭議性而可行的方案。雖然成體幹細胞的醫療效用不及胚胎和胎兒幹細胞,但這方法卻可免除道德上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