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意識的起點
我們將「原意識」定義為:對「自我」的直觀、對「外界」的直觀,以及將宇宙剖分成「自我」與「外界」這一簡單模型的直觀。
這裡的「直觀」,可以理解為qualia(可感受的特質,單數形式quale)。人能夠形成紅色的概念,並將很多波長具有差異的紅色封裝起來,認為那些顏色就是「紅」。顏色是簡單的特質,在其他複雜的客觀世界呈現面前,人受能力局限卻又得益於這種局限,會建立最原始、本源的模型去感知那些特質,形成概念化的封裝、認知。這個最原始、本源的模型,就來自「自我」與「外界」直觀的原意識剖分。
生命個體對光線明暗/顏色的感知能力是由該個體的基因決定的,但人對於明暗/顏色的直觀/qualia是後天在大腦中形成的。世界上可供感受的特質有很多,但可被感受的特質確實很有限。Kay和McDaniel的研究總結出各種顏色如何出現在我們的語言表達中,發現:如果只有兩種色,一定只與黑和白有關;如果有三種色,一定是黑、白、紅;假如有五種,一定是黑、白、紅、黃、綠。這就說明了人產生強烈的顏色概念是從最簡單的黑白分化開始的,這也給了我們一個線索來理解人是如何認識世界。
認識的起源就是一個簡單的剖分,而剖分的原型就是「自我」和「外界」,如「陰陽」「上下」等概念的產生都是從「自我」和「外界」類似的剖分迭代出來,在剖分之後,具體的內容有待填充。這個填充過程是依賴於「自我」像生命一樣成長,而成長過程又與「自我肯定需求」緊密相連,這樣就構成了一個整體。觸覺大腦假說是指明了意識初期是如何產生的,它不同於神創論或者外星人點撥的想法,我們認為人類在進化過程中,會演化、產生出自我意識。
人有了對「自我」和「外界」的區分,自然也就明白了何為「自我」,何為「非我」,即人關於「自我」和「非我」的概念對(pair)隨之產生。有了這種概念對的原型,很多複雜的感知就可以封裝成概念對,比如「上」和「下」「黑」和「白」以及「這裡」和「那裡」等等。建立概念是人類智慧的突出表現,概念形成的初級狀態,是用來指稱某種差異性,或者說是一種粗略的分類,概念的對立性也是從這一初級狀態發展而來,而人最底層、最基本的差異性認知即來自對「自我」和「外部」的剖分。「上」和「下」這樣的概念對,就是在這一層面,與人認知底層的「自我」和「外部」概念對本質上是同構的、類比的。
也正因為如此,概念的產生可能一開始非常模糊,在不斷(群體以及代際之間)的迭代後才會更加明晰。例如,對嬰兒而言,開始他只能夠區分能吃的(如蘋果和柳橙)和不能吃的(如塑膠玩具)。這時候,對他而言,蘋果和柳橙可能是同一的,但隨著經驗的積累或者父母的指導,他能透過味道、形狀或顏色等開始區分蘋果和柳橙。那麼這一階段,即便兩顆蘋果是兩個單獨的個體,嬰兒仍能將它們歸為同一類;再到後來,給他兩顆味道一樣的蘋果,嬰兒還能判斷是兩顆不同的蘋果。有了對「同一性」的認知,它的對立面「差異性」就有可能變得更清晰,這就是同一性和差異性的反覆迭代,概念的演化、人的認知進化過程也是如此發展而來。
也正是這樣一個不斷迭代的過程,使得生活中許多概念不斷地清晰和細化後會越來越模糊。比如,先有「黑」和「白」的區分,人們才會有對「灰」的感知,然後才有了「深灰色」和「淺灰色」等概念;先有「明亮」和「黑暗」的認知,才會有「灰暗」的概念產生,繼而還衍生出了一系列意思相近的「昏暗」、「晦暗」等詞語。
皮膚這一明晰的物理邊界,使人類對「自我」和「外界」的剖分非常確定,並能夠毫不費力地辨別「自我」與「外界」的內容,這有助於將「原意識」的直觀傳遞給他人。
原意識定義的剖分是確定且恆真的,但「自我」與「外界」的邊界則不清晰。皮膚是「自我」與「外界」最初的邊界,但這一邊界不會一直停留在皮膚這一層次,而是既可以向外擴張也可以向內收縮,也正因為如此,原意識難以被發現。自我意識不是一個先驗的存在,是大自然的巔峰之作。
原意識最早期的延伸就是食物。比如,人將果子抓在手裡,就會認為果子是自己的,不希望被他人奪走;下一階段就是領地意識,不僅在手中的果子是自己的,這棵樹上所有的果子也都是屬於自己的,不希望有其他人來採摘。動物不希望別的動物喝河裡的水,因為牠覺得河水應該是只屬於自己的。工具是手的延伸,家庭是個人的延伸,新聞媒體是人類的延伸,這種認定自己身體之外的自然物屬於「我」的傾向,可以稱為「自我肯定認知」。
如領地意識等,就是自我意識的邊界向外擴張的體現,而當我們講到「自我」的時候,其實指代的是內心,這就是一種收縮的表現。我們常常認為「內心」更能夠代表「自我」,而不是我們的皮膚或四肢。這裡「我」指的是心靈,而非身體,當「自我」的邊界經常變化並變得模糊時,「自我」這個概念也就可以脫離物理和現實的束縛而存在,而人的自我意識一旦可以脫離物理邊界存在,就為「自由意志」或是「主觀能動性」留下了空間。例如,一個人開了公司,於他而言,公司就是其自我意識邊界的延伸,由此而來的廣義上的邊界就被我們稱為「認知膜」,或是所謂的價值體系。
思想實驗
如果比較對領地意識很強和很弱的動物,同樣讓牠們做記號、照鏡子,領地意識強的動物很可能很容易就能產生自我意識,這可以透過實驗驗證。
明斯基認為,意識是一個「手提箱」式的詞語,用來表示不同的精神活動,如同將大腦中不同部位、多個進程的所有產物,都裝進同一個手提箱,而精神活動並沒有單一的起因,因此意識很難釐清。我們認為,把世界剖分並封裝(encapsulate)成「自我」與「外界」是革命性的,它使複雜的物理世界能夠被理解(comprehensible),被封裝的「自我」可以容納不由物理世界所決定的內容,想像力和自由意志(主觀能動性)也因此成為可能。
我們認為,人類和機器很大的差異,在於是否具有「直覺」。想要讓機器具備人類智慧,我們首先就要探究人類的直覺是從何而來。相比之下,直覺本身並不是很難理解,由直覺開始,我們進而發現了「自我」與「外界」的剖分,並將之定義為「原意識」,潘洛斯也使用了「原意識」的概念,他和他的合作者認為細胞裡的微管能容許量子效應產生,而其他結構則容易去相干,無法允許量子效應產生影響。由於每個粒子和重力波有原意識(與我們的定義不同),疊加起來人就具有了意識。但是,我們認為這個解釋過於間接,而且到目前為止,其實並沒有更進一步的理論支持原意識到底是什麼。我們認為:人類並不需要到粒子層面或量子效應才能理解意識,有兩個例證說明意識與量子效應的關係並沒有那麼大。第一個是粒子的纏結,這與意識的特點可以說是相違背,因為纏結得越強烈,粒子越不可能產生獨立性,而沒有獨立性的話就不能產生自我意識。量子效應很有可能是在生命早期的進化過程中發揮作用,比如細胞的產生等,但目前還不清楚。第二個是因為人體相對粒子是宏觀的,如果意識與量子效應關聯密切,那麼我們應該在更微觀的尺度上就能觀測到自我意識的現象,而不必在人體這麼宏觀的尺度上才出現。
意識的起點
我們將「原意識」定義為:對「自我」的直觀、對「外界」的直觀,以及將宇宙剖分成「自我」與「外界」這一簡單模型的直觀。
這裡的「直觀」,可以理解為qualia(可感受的特質,單數形式quale)。人能夠形成紅色的概念,並將很多波長具有差異的紅色封裝起來,認為那些顏色就是「紅」。顏色是簡單的特質,在其他複雜的客觀世界呈現面前,人受能力局限卻又得益於這種局限,會建立最原始、本源的模型去感知那些特質,形成概念化的封裝、認知。這個最原始、本源的模型,就來自「自我」與「外界」直觀的原意識剖分。
生命個體對光線明暗/顏色的感知能力是由該個體的基因決定的,但人對於明暗/顏色的直觀/qualia是後天在大腦中形成的。世界上可供感受的特質有很多,但可被感受的特質確實很有限。Kay和McDaniel的研究總結出各種顏色如何出現在我們的語言表達中,發現:如果只有兩種色,一定只與黑和白有關;如果有三種色,一定是黑、白、紅;假如有五種,一定是黑、白、紅、黃、綠。這就說明了人產生強烈的顏色概念是從最簡單的黑白分化開始的,這也給了我們一個線索來理解人是如何認識世界。
認識的起源就是一個簡單的剖分,而剖分的原型就是「自我」和「外界」,如「陰陽」「上下」等概念的產生都是從「自我」和「外界」類似的剖分迭代出來,在剖分之後,具體的內容有待填充。這個填充過程是依賴於「自我」像生命一樣成長,而成長過程又與「自我肯定需求」緊密相連,這樣就構成了一個整體。觸覺大腦假說是指明了意識初期是如何產生的,它不同於神創論或者外星人點撥的想法,我們認為人類在進化過程中,會演化、產生出自我意識。
人有了對「自我」和「外界」的區分,自然也就明白了何為「自我」,何為「非我」,即人關於「自我」和「非我」的概念對(pair)隨之產生。有了這種概念對的原型,很多複雜的感知就可以封裝成概念對,比如「上」和「下」「黑」和「白」以及「這裡」和「那裡」等等。建立概念是人類智慧的突出表現,概念形成的初級狀態,是用來指稱某種差異性,或者說是一種粗略的分類,概念的對立性也是從這一初級狀態發展而來,而人最底層、最基本的差異性認知即來自對「自我」和「外部」的剖分。「上」和「下」這樣的概念對,就是在這一層面,與人認知底層的「自我」和「外部」概念對本質上是同構的、類比的。
也正因為如此,概念的產生可能一開始非常模糊,在不斷(群體以及代際之間)的迭代後才會更加明晰。例如,對嬰兒而言,開始他只能夠區分能吃的(如蘋果和柳橙)和不能吃的(如塑膠玩具)。這時候,對他而言,蘋果和柳橙可能是同一的,但隨著經驗的積累或者父母的指導,他能透過味道、形狀或顏色等開始區分蘋果和柳橙。那麼這一階段,即便兩顆蘋果是兩個單獨的個體,嬰兒仍能將它們歸為同一類;再到後來,給他兩顆味道一樣的蘋果,嬰兒還能判斷是兩顆不同的蘋果。有了對「同一性」的認知,它的對立面「差異性」就有可能變得更清晰,這就是同一性和差異性的反覆迭代,概念的演化、人的認知進化過程也是如此發展而來。
也正是這樣一個不斷迭代的過程,使得生活中許多概念不斷地清晰和細化後會越來越模糊。比如,先有「黑」和「白」的區分,人們才會有對「灰」的感知,然後才有了「深灰色」和「淺灰色」等概念;先有「明亮」和「黑暗」的認知,才會有「灰暗」的概念產生,繼而還衍生出了一系列意思相近的「昏暗」、「晦暗」等詞語。
皮膚這一明晰的物理邊界,使人類對「自我」和「外界」的剖分非常確定,並能夠毫不費力地辨別「自我」與「外界」的內容,這有助於將「原意識」的直觀傳遞給他人。
原意識定義的剖分是確定且恆真的,但「自我」與「外界」的邊界則不清晰。皮膚是「自我」與「外界」最初的邊界,但這一邊界不會一直停留在皮膚這一層次,而是既可以向外擴張也可以向內收縮,也正因為如此,原意識難以被發現。自我意識不是一個先驗的存在,是大自然的巔峰之作。
原意識最早期的延伸就是食物。比如,人將果子抓在手裡,就會認為果子是自己的,不希望被他人奪走;下一階段就是領地意識,不僅在手中的果子是自己的,這棵樹上所有的果子也都是屬於自己的,不希望有其他人來採摘。動物不希望別的動物喝河裡的水,因為牠覺得河水應該是只屬於自己的。工具是手的延伸,家庭是個人的延伸,新聞媒體是人類的延伸,這種認定自己身體之外的自然物屬於「我」的傾向,可以稱為「自我肯定認知」。
如領地意識等,就是自我意識的邊界向外擴張的體現,而當我們講到「自我」的時候,其實指代的是內心,這就是一種收縮的表現。我們常常認為「內心」更能夠代表「自我」,而不是我們的皮膚或四肢。這裡「我」指的是心靈,而非身體,當「自我」的邊界經常變化並變得模糊時,「自我」這個概念也就可以脫離物理和現實的束縛而存在,而人的自我意識一旦可以脫離物理邊界存在,就為「自由意志」或是「主觀能動性」留下了空間。例如,一個人開了公司,於他而言,公司就是其自我意識邊界的延伸,由此而來的廣義上的邊界就被我們稱為「認知膜」,或是所謂的價值體系。
思想實驗
如果比較對領地意識很強和很弱的動物,同樣讓牠們做記號、照鏡子,領地意識強的動物很可能很容易就能產生自我意識,這可以透過實驗驗證。
明斯基認為,意識是一個「手提箱」式的詞語,用來表示不同的精神活動,如同將大腦中不同部位、多個進程的所有產物,都裝進同一個手提箱,而精神活動並沒有單一的起因,因此意識很難釐清。我們認為,把世界剖分並封裝(encapsulate)成「自我」與「外界」是革命性的,它使複雜的物理世界能夠被理解(comprehensible),被封裝的「自我」可以容納不由物理世界所決定的內容,想像力和自由意志(主觀能動性)也因此成為可能。
我們認為,人類和機器很大的差異,在於是否具有「直覺」。想要讓機器具備人類智慧,我們首先就要探究人類的直覺是從何而來。相比之下,直覺本身並不是很難理解,由直覺開始,我們進而發現了「自我」與「外界」的剖分,並將之定義為「原意識」,潘洛斯也使用了「原意識」的概念,他和他的合作者認為細胞裡的微管能容許量子效應產生,而其他結構則容易去相干,無法允許量子效應產生影響。由於每個粒子和重力波有原意識(與我們的定義不同),疊加起來人就具有了意識。但是,我們認為這個解釋過於間接,而且到目前為止,其實並沒有更進一步的理論支持原意識到底是什麼。我們認為:人類並不需要到粒子層面或量子效應才能理解意識,有兩個例證說明意識與量子效應的關係並沒有那麼大。第一個是粒子的纏結,這與意識的特點可以說是相違背,因為纏結得越強烈,粒子越不可能產生獨立性,而沒有獨立性的話就不能產生自我意識。量子效應很有可能是在生命早期的進化過程中發揮作用,比如細胞的產生等,但目前還不清楚。第二個是因為人體相對粒子是宏觀的,如果意識與量子效應關聯密切,那麼我們應該在更微觀的尺度上就能觀測到自我意識的現象,而不必在人體這麼宏觀的尺度上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