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力:行動中的價值觀
亞伯拉罕.林肯
「基督的縮影,人類的聖徒。」 ― 托爾斯泰(Leo Tolstoy)
序言
林肯(Abraham Lincoln)在美國南北戰爭期間的使命是:「維護、保護、捍衛聯邦。」值得盛讚的是,儘管有些共和黨員主張林肯應該和南部邦聯和解,以終止南北戰爭可怕的大屠殺,他仍堅決持守他的使命。
後來,使命有所改變。依據美國憲法的總統戰爭權力條款,林肯總統發布《解放奴隸宣言》,讓身在反抗聯邦政府的南方各州奴隸恢復自由之身。這些奴隸成了反叛的各州手中的軍事資產。最後,一八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林肯發表蓋茲堡演說(Gettysburg Address),其中第七句(也是最後一句)頌讚「自由的新生」:
這個國家在上帝庇佑下,將獲得自由的新生,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將永存於世。
由此,林肯擴展了戰爭原本的使命,納入了給予所有民眾(包括所有奴隸)自由的承諾。為此,林肯備受讚譽,也屢遭謾罵。但他確實在民眾中間建立了戰鬥到底所需的信任。他言行一致,而他的話語已成為美國的珍寶。
杜拉克認為,林肯對美國傳統的價值,在於樹立了以行動彰顯美國價值觀的楷模。對杜拉克來說,領導力要求價值觀與行動合一。林肯正是這一種領導的典型:把個人價值觀和專業價值觀緊密結合為一。用杜拉克的話來說:
美國人民的天賦表現在政治上。這國家孕育出唯一真正聖潔的人物,就是一位政治家;他的名號在大多數美國人聽來都是代表「完滿的人生」,他終其一生都在指引世人邁向更崇高的目標;他就是亞伯拉罕.林肯。
在本章中,我們將使用杜拉克的決策架構,來檢視林肯所做的決定。我們也會運用「卓越領導人決策的歷史分析」來為這個決策架構增添重要細節、處理組織內的管理權力和政治,以及協助我們更進一步、更全面了解高階主管的決策。這包括仿效林肯和杜拉克的實際做法、設立績效的高標準,同時著眼於頂尖佼佼者。
決策原則:有效的管理者做出高效能決策
決策只是高階主管的任務之一,通常只占用少量時間,但做決策是高階主管特領導力:行動中的價值觀有的任務。
要竭盡才智去建立使命、制定決策!有效的管理者會「竭盡才智做出各個重要決定」。儘管林肯勉力完成維護聯邦的使命,但維護聯邦的是國家政策;內戰是達成使命的軍事戰略。林肯總統的作風聚焦於以「為所應為」來維繫美國聯邦的完整性。儘管他的朋友和敵人無不竭力要改變他的想法,他也不動搖。林肯固然會在與想要的戰爭結果或蓄奴爭議等無關的事務上展現合作精神,但他確實在一八六三年一月一日發布《解放奴隸宣言》之前,就考慮過數個解決蓄奴問題的備選方案。
林肯做了幾個成效卓著的決定,且採用了一百年後杜拉克勾勒的幾項原則,這或許暗示著,在林肯和杜拉克身上有一種決策領導力的自然法則在運作。杜拉克決策流程的原則是:
● 對問題下定義
● 劃定可找到成功決策的邊界條件(boundary conditions,編按:指決策前先釐清要完
成什麼事情、達成什麼目標。)
● 訂出備選決策或選項
● 分析備選決策
● 最後做成決定
林肯的決策流程則提供了一些範例。
在桑特堡(Fort Sumter)指揮官安德森少校(Robert Anderson)請總統加強補給時,林肯看出問題所在,此時即出現了第一個原則:對問題下定義。這件事幾乎是在一八六一年三月四日林肯宣誓就任第十六任總統後立刻發生。桑特堡位於南卡羅萊納州查爾斯頓市外海的一座島嶼上,南卡羅萊納州在一八六○年十二月二十日退出聯邦。林肯和美國司法當局堅決認為聯邦永久存在,因此脫離聯邦是不合法的。
第二個原則是為解決問題設定邊界條件。林肯在第一任就職演說中指出,他不會交出聯邦所控制的駐防地。但他也表示不會挑起和南部邦聯軍的戰爭。這些都是強硬的說明,或稱邊界條件。
第三個原則是研擬備用的選項。林肯曾考慮提供物資加強桑特堡的防禦,想過派遣部隊保衛它,也考慮過撤離桑特堡。按照第四個原則,林肯分析了替代決策。倘若林肯選擇增派軍力以嚇阻南部邦聯軍隊可能對桑特堡發動的攻擊(或選擇要攻下桑特堡以交還聯邦),那麼這個備選方案無異是表明,林肯已經準備開戰了。要是林肯選擇撤出桑特堡,把它拱手讓給南部邦聯軍,那麼這個選項看來如同承認南部邦聯的正當性和主權。
林肯運用了第五個原則,即做出決定。最好的選項是加強桑特堡的防禦能力。這個選項符合林肯第一次就職演說設定的條件,即「可接受的決定」的條件。林肯宣布他將奉行人道主義,提供桑特堡非軍事資產。林肯不會交出聯邦控制的駐防地,也不會挑起和南部邦聯軍的戰爭。這個決定符合邊界條件。
後來,南方在一八六一年四月十二日聯邦力圖強化桑特堡防禦時開火。經歷南部邦聯軍長達三十三小時的砲轟,聯邦在一八六一年四月十三日交出桑特堡,砲擊期間無人死亡。林肯在桑特堡危機中的領導及其決策,在當時飽受批評,許多史學家也質疑他的思維。南北戰爭於一八六一年四月十二日(桑特堡砲擊)爆發,持續至一八六五年四月九日。很多人認為林肯花了太久時間才行動,說他優柔寡斷;其他人則指出他的決定忠於就職演說的目標。林肯讓一切回歸最初原則這一點,展現出高效決策的特質:他努力維護聯邦,且不輕言動武。
他設法給桑特堡補給,維護美國在其領土的主權。林肯把要「和」或要「戰」的決定權,轉移給南部邦聯。欲以武力攻下桑特堡,南方開了第一槍,南方就被視為侵略者,使得原本政治分歧的北方,民意轉而支持開戰。透過分析備選方案的利弊得失,然後在邊界條件範圍內做成決策,證明了第四及第五原則卓有成效。
林肯在一八六一年五月一日寫給海軍部副部長福克斯(Gustavus Fox)的信中,表明他樂見桑特堡遭砲擊的結果:﹁你我都預期,試圖供給桑特堡糧食之舉,將推動國家的目標,即使那不會成功;而現在見到結果符合預期,算是不小的安慰。﹂最近的學術研究將南北戰爭中,聯邦與南部邦聯的士兵陣亡人數估計增加到七十五萬名。這個問題依舊存在:這樣大規模的殺戮是可以避免的嗎?
第二個制定決策的例子和解放奴隸有關。發布《解放奴隸宣言》的決定,闡明了杜拉克的決策五原則,也闡明了高效決策的其他重要面向,包括「時機」和「歡迎提出對立」的觀點。
解放奴隸的決策要發揮效用,就必須符合某些邊界條件。首要的是,奴隸制度以往得到
憲法保障,林肯要如何解放奴隸呢?最重要的邊界條件是,必須保住聯邦中的四個蓄奴州。解放奴隸的決策必須等待這四個位於南北邊界的州:肯塔基、密蘇里、馬里蘭、德拉瓦的公眾輿論轉向。這些﹁邊界﹂州的經濟利益和南部邦聯的經濟利益息息相關。
林肯能夠和共和黨所有成員,包括主張廢除奴隸制的人士溝通。林肯和薩穆納(Sumner)
一致認為,彼此追求的目標相同,但時間表卻大不相同。激進派的行事曆會把林肯推得太快、太遠― 但雙方的使命一致。若林肯照激進派的計畫走,他就無法與邊界四州達成共識。這說明了時機在決策的制定上有多重要。
《解放奴隸宣言》不能像是鋌而走險之舉。林肯的國務卿席華德(William Seward)希望能等到打勝仗。一八六二年九月十七日,時機降臨,聯邦軍在馬里蘭州夏普斯堡的「安堤坦戰役」(Battle of Antietam Creek)獲得勝利,自此聯邦軍占了上風。於是,林肯動用總統行政命令權,在一八六三年一月一日解放奴隸。在反叛聯邦的各州內的奴隸,自此獲得解放。奴隸原本是敵方的經濟和軍事資產,所以解放他們就減損了敵方的戰力。
《解放奴隸宣言》發布後,其實只解放了逃出美利堅邦聯(南方邦聯)邊界的奴隸,這些奴隸有資格加入聯邦軍。但《解放奴隸宣言》卻將根除奴隸制度正式納入內戰使命,與維護聯邦並重。最後,各州批准《美國憲法第十三號修正案》,廢止全美各地的奴隸制度,《美國憲法第十三號修正案》自一八六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起正式生效。
杜拉克的原則適用於林肯的高效能決策,還有一個例子可以說明:了解對手的立場(或了解相互衝突的備選決策)。「對正確決策的了解,來自於分歧意見的爭執辯論與矛盾衝突,以及慎重考量相互對立的備選方案。「林肯非常客觀地分析了對手的立場,也對南方民眾表達同情。他展現了同理心:
在繼續進行之前,讓我先說,我認為我對南方民眾沒有偏見。若換成我們,我們也會那樣做。要不是他們那邊現在盛行奴隸制度,他們也不會採用它。假如奴隸制度盛行於我們這邊,我們也不會馬上放棄。我相信南北的民眾都是如此。無疑地,南北雙方都有些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蓄奴,也有些人就算奴隸制度不復存在,也很樂意重新採用。我們知道有些南方人確實解放了他們的奴隸,來到北方,成為頂尖的廢奴支持者;有些北方人則轉往南方,成為最殘酷的奴隸主人。當南方人告訴我們,奴隸制度的興起,我們應負的責任不比他們少,我承認那是事實。當有人說那種制度本來就存在,很難以任何一種令人滿意的方式革除,種說法我也可以理解和領會。關於這件事我自己也不知該如何是好,所以當然不會責怪他們沒有去做。就算塵世的所有力量都歸於我,我也不知道該拿現有的制度怎麼辦。
特倫特號郵輪事件(Trent Affair)涉及在兩個相互衝突的選項中做出選擇。一八六一年十一月八日,美國海軍軍官威爾克斯(Charles Wilkes)在英國郵輪特倫特號上擒獲兩名邦聯外交官,此舉極可能迫使原本保持中立的英國參戰。林肯請國務卿席華德草擬支持釋放外交官的聲明,自己則負責草擬支持扣留外交官的聲明。林肯對席華德的指示,建立了辯論的論點:「席華德州長(編按:席華德擔任國務卿之前曾任紐約州州長,故林肯稱之為州長),當然你需要繼續準備你的答覆……說明為什麼該放走他們。我自己則想要嘗試陳述不該放走他們的理由。然後我們比較一下各自的論點。」林肯努力嘗試了,但他找不出任何支持扣留那兩名外交官的論點(備選的決定),所以就把外交官交給英國人了。
亞伯拉罕.林肯
「基督的縮影,人類的聖徒。」 ― 托爾斯泰(Leo Tolstoy)
序言
林肯(Abraham Lincoln)在美國南北戰爭期間的使命是:「維護、保護、捍衛聯邦。」值得盛讚的是,儘管有些共和黨員主張林肯應該和南部邦聯和解,以終止南北戰爭可怕的大屠殺,他仍堅決持守他的使命。
後來,使命有所改變。依據美國憲法的總統戰爭權力條款,林肯總統發布《解放奴隸宣言》,讓身在反抗聯邦政府的南方各州奴隸恢復自由之身。這些奴隸成了反叛的各州手中的軍事資產。最後,一八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林肯發表蓋茲堡演說(Gettysburg Address),其中第七句(也是最後一句)頌讚「自由的新生」:
這個國家在上帝庇佑下,將獲得自由的新生,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將永存於世。
由此,林肯擴展了戰爭原本的使命,納入了給予所有民眾(包括所有奴隸)自由的承諾。為此,林肯備受讚譽,也屢遭謾罵。但他確實在民眾中間建立了戰鬥到底所需的信任。他言行一致,而他的話語已成為美國的珍寶。
杜拉克認為,林肯對美國傳統的價值,在於樹立了以行動彰顯美國價值觀的楷模。對杜拉克來說,領導力要求價值觀與行動合一。林肯正是這一種領導的典型:把個人價值觀和專業價值觀緊密結合為一。用杜拉克的話來說:
美國人民的天賦表現在政治上。這國家孕育出唯一真正聖潔的人物,就是一位政治家;他的名號在大多數美國人聽來都是代表「完滿的人生」,他終其一生都在指引世人邁向更崇高的目標;他就是亞伯拉罕.林肯。
在本章中,我們將使用杜拉克的決策架構,來檢視林肯所做的決定。我們也會運用「卓越領導人決策的歷史分析」來為這個決策架構增添重要細節、處理組織內的管理權力和政治,以及協助我們更進一步、更全面了解高階主管的決策。這包括仿效林肯和杜拉克的實際做法、設立績效的高標準,同時著眼於頂尖佼佼者。
決策原則:有效的管理者做出高效能決策
決策只是高階主管的任務之一,通常只占用少量時間,但做決策是高階主管特領導力:行動中的價值觀有的任務。
要竭盡才智去建立使命、制定決策!有效的管理者會「竭盡才智做出各個重要決定」。儘管林肯勉力完成維護聯邦的使命,但維護聯邦的是國家政策;內戰是達成使命的軍事戰略。林肯總統的作風聚焦於以「為所應為」來維繫美國聯邦的完整性。儘管他的朋友和敵人無不竭力要改變他的想法,他也不動搖。林肯固然會在與想要的戰爭結果或蓄奴爭議等無關的事務上展現合作精神,但他確實在一八六三年一月一日發布《解放奴隸宣言》之前,就考慮過數個解決蓄奴問題的備選方案。
林肯做了幾個成效卓著的決定,且採用了一百年後杜拉克勾勒的幾項原則,這或許暗示著,在林肯和杜拉克身上有一種決策領導力的自然法則在運作。杜拉克決策流程的原則是:
● 對問題下定義
● 劃定可找到成功決策的邊界條件(boundary conditions,編按:指決策前先釐清要完
成什麼事情、達成什麼目標。)
● 訂出備選決策或選項
● 分析備選決策
● 最後做成決定
林肯的決策流程則提供了一些範例。
在桑特堡(Fort Sumter)指揮官安德森少校(Robert Anderson)請總統加強補給時,林肯看出問題所在,此時即出現了第一個原則:對問題下定義。這件事幾乎是在一八六一年三月四日林肯宣誓就任第十六任總統後立刻發生。桑特堡位於南卡羅萊納州查爾斯頓市外海的一座島嶼上,南卡羅萊納州在一八六○年十二月二十日退出聯邦。林肯和美國司法當局堅決認為聯邦永久存在,因此脫離聯邦是不合法的。
第二個原則是為解決問題設定邊界條件。林肯在第一任就職演說中指出,他不會交出聯邦所控制的駐防地。但他也表示不會挑起和南部邦聯軍的戰爭。這些都是強硬的說明,或稱邊界條件。
第三個原則是研擬備用的選項。林肯曾考慮提供物資加強桑特堡的防禦,想過派遣部隊保衛它,也考慮過撤離桑特堡。按照第四個原則,林肯分析了替代決策。倘若林肯選擇增派軍力以嚇阻南部邦聯軍隊可能對桑特堡發動的攻擊(或選擇要攻下桑特堡以交還聯邦),那麼這個備選方案無異是表明,林肯已經準備開戰了。要是林肯選擇撤出桑特堡,把它拱手讓給南部邦聯軍,那麼這個選項看來如同承認南部邦聯的正當性和主權。
林肯運用了第五個原則,即做出決定。最好的選項是加強桑特堡的防禦能力。這個選項符合林肯第一次就職演說設定的條件,即「可接受的決定」的條件。林肯宣布他將奉行人道主義,提供桑特堡非軍事資產。林肯不會交出聯邦控制的駐防地,也不會挑起和南部邦聯軍的戰爭。這個決定符合邊界條件。
後來,南方在一八六一年四月十二日聯邦力圖強化桑特堡防禦時開火。經歷南部邦聯軍長達三十三小時的砲轟,聯邦在一八六一年四月十三日交出桑特堡,砲擊期間無人死亡。林肯在桑特堡危機中的領導及其決策,在當時飽受批評,許多史學家也質疑他的思維。南北戰爭於一八六一年四月十二日(桑特堡砲擊)爆發,持續至一八六五年四月九日。很多人認為林肯花了太久時間才行動,說他優柔寡斷;其他人則指出他的決定忠於就職演說的目標。林肯讓一切回歸最初原則這一點,展現出高效決策的特質:他努力維護聯邦,且不輕言動武。
他設法給桑特堡補給,維護美國在其領土的主權。林肯把要「和」或要「戰」的決定權,轉移給南部邦聯。欲以武力攻下桑特堡,南方開了第一槍,南方就被視為侵略者,使得原本政治分歧的北方,民意轉而支持開戰。透過分析備選方案的利弊得失,然後在邊界條件範圍內做成決策,證明了第四及第五原則卓有成效。
林肯在一八六一年五月一日寫給海軍部副部長福克斯(Gustavus Fox)的信中,表明他樂見桑特堡遭砲擊的結果:﹁你我都預期,試圖供給桑特堡糧食之舉,將推動國家的目標,即使那不會成功;而現在見到結果符合預期,算是不小的安慰。﹂最近的學術研究將南北戰爭中,聯邦與南部邦聯的士兵陣亡人數估計增加到七十五萬名。這個問題依舊存在:這樣大規模的殺戮是可以避免的嗎?
第二個制定決策的例子和解放奴隸有關。發布《解放奴隸宣言》的決定,闡明了杜拉克的決策五原則,也闡明了高效決策的其他重要面向,包括「時機」和「歡迎提出對立」的觀點。
解放奴隸的決策要發揮效用,就必須符合某些邊界條件。首要的是,奴隸制度以往得到
憲法保障,林肯要如何解放奴隸呢?最重要的邊界條件是,必須保住聯邦中的四個蓄奴州。解放奴隸的決策必須等待這四個位於南北邊界的州:肯塔基、密蘇里、馬里蘭、德拉瓦的公眾輿論轉向。這些﹁邊界﹂州的經濟利益和南部邦聯的經濟利益息息相關。
林肯能夠和共和黨所有成員,包括主張廢除奴隸制的人士溝通。林肯和薩穆納(Sumner)
一致認為,彼此追求的目標相同,但時間表卻大不相同。激進派的行事曆會把林肯推得太快、太遠― 但雙方的使命一致。若林肯照激進派的計畫走,他就無法與邊界四州達成共識。這說明了時機在決策的制定上有多重要。
《解放奴隸宣言》不能像是鋌而走險之舉。林肯的國務卿席華德(William Seward)希望能等到打勝仗。一八六二年九月十七日,時機降臨,聯邦軍在馬里蘭州夏普斯堡的「安堤坦戰役」(Battle of Antietam Creek)獲得勝利,自此聯邦軍占了上風。於是,林肯動用總統行政命令權,在一八六三年一月一日解放奴隸。在反叛聯邦的各州內的奴隸,自此獲得解放。奴隸原本是敵方的經濟和軍事資產,所以解放他們就減損了敵方的戰力。
《解放奴隸宣言》發布後,其實只解放了逃出美利堅邦聯(南方邦聯)邊界的奴隸,這些奴隸有資格加入聯邦軍。但《解放奴隸宣言》卻將根除奴隸制度正式納入內戰使命,與維護聯邦並重。最後,各州批准《美國憲法第十三號修正案》,廢止全美各地的奴隸制度,《美國憲法第十三號修正案》自一八六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起正式生效。
杜拉克的原則適用於林肯的高效能決策,還有一個例子可以說明:了解對手的立場(或了解相互衝突的備選決策)。「對正確決策的了解,來自於分歧意見的爭執辯論與矛盾衝突,以及慎重考量相互對立的備選方案。「林肯非常客觀地分析了對手的立場,也對南方民眾表達同情。他展現了同理心:
在繼續進行之前,讓我先說,我認為我對南方民眾沒有偏見。若換成我們,我們也會那樣做。要不是他們那邊現在盛行奴隸制度,他們也不會採用它。假如奴隸制度盛行於我們這邊,我們也不會馬上放棄。我相信南北的民眾都是如此。無疑地,南北雙方都有些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蓄奴,也有些人就算奴隸制度不復存在,也很樂意重新採用。我們知道有些南方人確實解放了他們的奴隸,來到北方,成為頂尖的廢奴支持者;有些北方人則轉往南方,成為最殘酷的奴隸主人。當南方人告訴我們,奴隸制度的興起,我們應負的責任不比他們少,我承認那是事實。當有人說那種制度本來就存在,很難以任何一種令人滿意的方式革除,種說法我也可以理解和領會。關於這件事我自己也不知該如何是好,所以當然不會責怪他們沒有去做。就算塵世的所有力量都歸於我,我也不知道該拿現有的制度怎麼辦。
特倫特號郵輪事件(Trent Affair)涉及在兩個相互衝突的選項中做出選擇。一八六一年十一月八日,美國海軍軍官威爾克斯(Charles Wilkes)在英國郵輪特倫特號上擒獲兩名邦聯外交官,此舉極可能迫使原本保持中立的英國參戰。林肯請國務卿席華德草擬支持釋放外交官的聲明,自己則負責草擬支持扣留外交官的聲明。林肯對席華德的指示,建立了辯論的論點:「席華德州長(編按:席華德擔任國務卿之前曾任紐約州州長,故林肯稱之為州長),當然你需要繼續準備你的答覆……說明為什麼該放走他們。我自己則想要嘗試陳述不該放走他們的理由。然後我們比較一下各自的論點。」林肯努力嘗試了,但他找不出任何支持扣留那兩名外交官的論點(備選的決定),所以就把外交官交給英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