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第一章 科學與政治革命」
1 革命的分類
我們通常將「革命」一詞應用於突然的政治變革,但這個詞也可以用來表示所有突然的轉變,或者看似突然的轉變,無論是信仰、觀念還是教義的變化。
我們之前已經詳細討論過理性、情感和神秘等因素在形塑觀點和信念時,如何影響我們的行為。因此,在此便不再贅述。
一場革命最終可能演變成一種信念,但它往往是在完全理性的動機下開始,例如壓制令人髮指的濫權行為、令人厭惡的專制政府,或是推翻不得民心的君主等等。
雖然革命的起因可能完全基於理性,但我們絕不能忘記,在準備革命的過程中,所援引的理由唯有轉化成情感,才能影響群眾。理性邏輯可以指出需要消滅的弊端,但要撼動群眾,就必須喚醒他們的希望。而這只能透過激發情感和神秘因素來實現,因為這類因素賦予人們行動的力量。以法國大革命為例,當時哲學家運用理性邏輯論證了舊制度的弊端,進而激起了大眾渴望改變的慾望。神秘的邏輯鼓舞人們相信一個按照特定原則所創造的社會美德的信仰,情感的邏輯則解開了被世俗枷鎖禁錮的激情,因而導致了最嚴重的暴行。在俱樂部和議會裡,集體邏輯主導一切,驅使成員採取了既非理性、非情感、也非神秘邏輯所能引導他們去做的行動。
任何革命,不論其起因為何,唯有扎根於群眾的靈魂才會產生影響。此時,事件的發展將會受到群眾獨特的心理影響,而呈現出特殊樣貌。因此,民眾運動往往具有非常鮮明的特徵,只要理解其中一個,我們就能夠理解其他所有類似的運動。
因此,群眾是革命的執行者,但不是其起點。群眾猶如一個沒有形狀的存在,如果沒有領導者引領,群眾既無法作為,也無意志可言。它會迅速擴大最初接收到的衝動,但它永遠無法自行創造這樣的動力。
給歷史學家帶來最強烈衝擊的政治革命往往是最不重要的。偉大的革命,其實是風俗習慣和思想的革命。改變一個政府的名稱,並不能改變人民的心態。推翻一個民族的制度,並不等於重新塑造其靈魂。
真正的革命,也就是那些徹底改變人民命運的革命,往往進行得如此緩慢,以至於歷史學家都難以辨別其開端。因此,「進化」一詞遠比「革命」更為恰當。
雖然我們已經列舉了各種因素,說明如何出現在大多數革命的形成過程中,但這些因素並不足以為革命進行分類。若僅考慮既定的目標,我們可以將革命劃分為科學革命、政治革命和宗教革命。
2. 科學革命
科學革命是迄今為止最重要的革命。雖然科學革命很少引起人們的注意,但它們往往會帶來深遠的影響,遠遠超出政治革命所能引發的結果。因此,我們將科學革命放在首位,儘管我們無法在此深入探討。
舉例來說,如果我們對宇宙的認知,自革命時代以來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那是因為天文學的發現以及實驗方法的應用已經對它們產生了革命性的影響。我們不再認為現象是由神靈的喜怒無常所決定,而是由恆常的定律所支配,這正是這些發現和方法所帶來的示範。
這種革命正好被稱為「進化」,因為它們的進程緩慢。然而還有一些變革,雖然性質相同,但因其發生迅速,因此可以稱之為「革命」。例如達爾文的進化論,在短短幾年內顛覆了整個生物學;巴斯德的發現,在有生之年徹底革新了醫學;以及物質解離理論,證明了先前認為永恆的原子,也逃脫不了宇宙萬物衰敗與毀滅的定律。
這些思想領域的科學革命純粹是知識性的。它們不受我們的情感和信念影響,人們在不討論的情況下接受它們。由於其結果可以用經驗加以控制,因此它們免於所有的批評。
3. 政治革命
在這些推動文明進步的科學革命之下,與之相距甚遠的是宗教和政治革命,它們與科學革命毫無關係。科學革命完全源於理性因素,而政治和宗教信仰則幾乎完全由情感和神秘因素支撐。理性在它們的形成過程中只扮演著微不足道的角色。
我在《觀點與信仰》(Opinions and Beliefs)一書中用了相當長的篇幅來論述信仰的情感性和神秘性,指出政治或宗教信仰本質上是潛意識建構出的信心,即使表面上看似如此,理性也無法掌控它。我還指出,信仰的強度往往會達到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與之抗衡的程度。被信仰催眠的人變成了使徒,隨時準備為信仰的勝利犧牲自己的利益、幸福甚至生命。對他來說,信仰的荒謬性並不重要,它是熾熱的現實。源於神秘的信念擁有完全支配思想的神奇力量,並且只會受到時間的影響。
任何被視為絕對真理的信念,必然會因為這個特性而變得不容異己。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在偉大的政治和宗教革命中,尤其是在宗教改革和法國大革命中,暴力、仇恨和迫害總是如影隨形。
如果我們忘記了信仰的情感和神秘起源,忘記了它們必然的不容異己,忘記了當它們相互碰撞時無法調和的特性,最後忘記了神秘信念賦予為其服務的情感的力量,那麼法國歷史的某些時期仍將無法被理解。
前述的概念還過於新穎,尚未能改變歷史學家的心態。他們仍將試圖用理性邏輯來解釋一系列與之無關的現象。
像宗教改革這樣的事件,在長達五十年的時間裡席捲了整個法國,但這絕不是理性的因素所決定的。然而,即使在最新的著作中,也總是引用理性的影響來進行解釋。因此,在法國歷史學家歐尼斯特‧拉維斯 (Ernest Lavisse)和阿弗瑞德‧蘭博 (Alfred Rambaud)合力編纂的《通史》(Histoire Générale)中,提出對宗教革命的解釋:
「這是一場自發的運動,從閱讀福音書和自由的個人思考中產生,並在極為虔誠的良心和大膽的思辨能力啟發下,各自獨立地進行思考所產生的結果。」
與這些歷史學家的論點相反,我們可以確定地說,首先,這種運動從來都不是自發的,其次,理性在其發展過程中沒有任何作用。
政治和宗教信念之所以能撼動世界,其力量正源於此:它們出自於情感和神秘的要素,既不是理性所創造,也不是理性所能掌控。
政治或宗教信仰擁有共同的起源,並遵循相同的法則。它們的形成並非藉助理性,反而更常違背所有理性。佛教、伊斯蘭教、宗教改革、雅各賓派(Jacobinism)、社會主義等等,乍看之下似乎是截然不同的思想形式。然而,它們卻有著相同的「情感」與「神秘」基礎,並且遵循著與理性邏輯毫無關聯的另一套邏輯。
政治革命可能源於人們心中的信念,但許多其他因素也會促成革命的發生。所有這些因素都可以用「不滿」這個詞來概括。一旦不滿情绪普遍化,就會形成一股勢力,而這股勢力往往會壯大到足以對抗政府。
一般來說,不滿情緒必須經過長時間的累積才能產生影響。因此,革命並不總是代表一種正在結束的現象,緊接著另一種正在開始的現象,而是一種持續的現象,只是發展速度有所加快。然而,所有現代革命都是突然發生的運動,導致政府瞬間被推翻。例如,巴西革命、葡萄牙革命、土耳其革命和中國革命都是如此。
乍看之下可能令人意外,但非常保守的人民反而容易訴諸最激烈的革命。由於保守的本質,他們無法慢慢進化或適應環境變化,因此當差異變得過於極端時,他們必須突然改變。這種突然的進化就構成了一場革命。能夠逐步適應的人民,也未必能逃脫革命。1688年的英國,正是透過一場革命,才得以結束持續了近一個世紀的拉鋸戰。當時,君主企圖建立絕對君主制,而人民則主張透過代表議會來治理國家。
偉大的革命通常始於頂層,而非底層;然而,一旦大眾被解放,革命的力量就來自於人民。
很顯然的,革命的成功絕非一蹴可及,也必然需要軍隊中重要勢力的支持。法國王室的消亡並非路易十六被送上斷頭台的那天,而是當他的軍隊叛變,拒絕保衛他的那一刻,王室才真正覆滅。
軍隊叛變往往像是精神上的傳染,士兵內心對既有體制沒什麼好感,但也不至於主動反抗。一旦少數軍官聯合起來成功推翻土耳其政府後,希臘軍官就萌生了仿效的念頭,想要改變自己的政權,儘管兩種政權之間沒有任何相似性。
軍事政變或許可以推翻政府。像是在西班牙共和國,政府幾乎都難逃此種命運。但如果革命要產生重大結果,它就必須一直以普遍的不滿和普遍的希望為基礎。
除非它是普遍且過度的不滿,否則僅靠不滿情緒並不足以引發一場革命。領導一小撮人去掠奪、破壞和屠殺是容易的,但要鼓舞整個民族,或者該民族的大部份人,需要領導者持續或反覆的鼓動。這些領導者會誇大不滿情緒;他們會說服不滿分子,讓不滿者認為政府是所有問題的唯一原因,特別是當下的匱乏,並向人們保證他們提出的新制度將創造幸福的時代。這些想法開始萌芽,藉由暗示和傳染而傳播開來,最終迎來革命的成熟時刻。
基督教革命和法國大革命都以這種方式被醞釀出來。然而,法國大革命之所以能在幾年內成功,而基督教卻需要許多年的原因,主要在於法國大革命一開始就擁有一支武裝力量,而基督教則花了很長時間才獲得世俗權力。起初,它的信徒只有社會底層、窮人和奴隸,他們滿懷熱情,憧憬著自己悲慘的生活將轉化成永恆的喜樂。歷史上不乏類似的例子,一種新興教義憑藉著由下而上的傳染現象,最終滲透到上層社會。然而,即便如此,一位皇帝往往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會認為新信仰足夠普及,進而將其定為官方宗教。
4. 政治革命的結果
當一個政黨取得勝利後,它自然會試圖按照自己的利益來組織社會。 這種組織形式會因為革命是由士兵、激進派還是保守派等不同階層發起而有所不同。
新的法律和制度將取決於勝利黨派,以及協助它成功的階級之利益,例如教士階層。
如果革命只有在經過激烈的鬥爭後才取得勝利,就像法國大革命那樣,勝利者將會徹底拋棄舊有的法律體系,支持舊政權的人將會受到迫害、流亡或被消滅。
在這些迫害中,當勝利的政黨除了捍衛物質利益外,還要捍衛信仰時,暴力就達到了極致,戰敗者也不必期望得到任何憐憫。這就可以解釋西班牙驅逐摩爾人、宗教裁判所的火刑、國民公會的處決,以及最近法國針對宗教團體的法律皆是如此。
勝利者所掌握的絕對權力,有時會導致他們採取極端措施,例如「國民公會」的法令規定以紙幣取代黃金,並以指定價格出售商品等。然而,這種權力很快就會撞上一堵無法迴避的必要之牆,民意將會轉向反對其暴政,最終使其在攻擊面前毫無防備,就像法國大革命末期所發生的事情一樣。最近,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澳洲一個幾乎完全由工人階級所組成的社會主義政府中。這個政府制定了一些荒謬的法律,並給予工會非常多的特權,導致民意一致反抗,最終在短短三個月內就被推翻了。
但是我們之前考慮的案例都是特例。大多數革命的發生,都是為了讓一位新的統治者掌權。這位新統治者非常清楚維持權力的首要條件,不是過度偏袒任何單一階級,而是要試圖去安撫所有階級。為了做到這一點,他將會在這些階級之間建立某種平衡,以免被任何一方所支配。如果允許一個階級成為支配階級,就等於變相承認它是自己的主人。這是政治心理學中最確定的一條法則。法國國王非常清楚這一點,因此他們才如此費力地先抵抗貴族,以及後來神職人員的侵權行為。如果他們不這樣做,他們的命運就會像中世紀的德國皇帝一樣,被教皇逐出教會,像卡諾薩的亨利四世一樣,不得不進行朝聖,謙卑地向教皇請求寬恕。
這個法則在歷史進程中不斷獲得驗證。在羅馬帝國末期,軍事階層佔據了統治地位,皇帝完全依賴士兵,而士兵則可以隨意任命和罷免皇帝。
法國長期以來由一位幾乎擁有絕對權力的君主統治,這位君主被認為擁有神授權力,因此享有崇高威望。這對法國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優勢。如果沒有這樣的權威,他既無法控制封建貴族、神職人員,更無法控制議會。如果波蘭在十六世紀末期也擁有一個絕對且備受尊重的君主,就不會走向衰落之路,以至於從歐洲地圖上消失。
我們在本章中已經說明,政治革命可能伴隨著重要的社會變革。我們很快就會看到,與宗教革命相比,這些變革是多麼微不足道。
1 革命的分類
我們通常將「革命」一詞應用於突然的政治變革,但這個詞也可以用來表示所有突然的轉變,或者看似突然的轉變,無論是信仰、觀念還是教義的變化。
我們之前已經詳細討論過理性、情感和神秘等因素在形塑觀點和信念時,如何影響我們的行為。因此,在此便不再贅述。
一場革命最終可能演變成一種信念,但它往往是在完全理性的動機下開始,例如壓制令人髮指的濫權行為、令人厭惡的專制政府,或是推翻不得民心的君主等等。
雖然革命的起因可能完全基於理性,但我們絕不能忘記,在準備革命的過程中,所援引的理由唯有轉化成情感,才能影響群眾。理性邏輯可以指出需要消滅的弊端,但要撼動群眾,就必須喚醒他們的希望。而這只能透過激發情感和神秘因素來實現,因為這類因素賦予人們行動的力量。以法國大革命為例,當時哲學家運用理性邏輯論證了舊制度的弊端,進而激起了大眾渴望改變的慾望。神秘的邏輯鼓舞人們相信一個按照特定原則所創造的社會美德的信仰,情感的邏輯則解開了被世俗枷鎖禁錮的激情,因而導致了最嚴重的暴行。在俱樂部和議會裡,集體邏輯主導一切,驅使成員採取了既非理性、非情感、也非神秘邏輯所能引導他們去做的行動。
任何革命,不論其起因為何,唯有扎根於群眾的靈魂才會產生影響。此時,事件的發展將會受到群眾獨特的心理影響,而呈現出特殊樣貌。因此,民眾運動往往具有非常鮮明的特徵,只要理解其中一個,我們就能夠理解其他所有類似的運動。
因此,群眾是革命的執行者,但不是其起點。群眾猶如一個沒有形狀的存在,如果沒有領導者引領,群眾既無法作為,也無意志可言。它會迅速擴大最初接收到的衝動,但它永遠無法自行創造這樣的動力。
給歷史學家帶來最強烈衝擊的政治革命往往是最不重要的。偉大的革命,其實是風俗習慣和思想的革命。改變一個政府的名稱,並不能改變人民的心態。推翻一個民族的制度,並不等於重新塑造其靈魂。
真正的革命,也就是那些徹底改變人民命運的革命,往往進行得如此緩慢,以至於歷史學家都難以辨別其開端。因此,「進化」一詞遠比「革命」更為恰當。
雖然我們已經列舉了各種因素,說明如何出現在大多數革命的形成過程中,但這些因素並不足以為革命進行分類。若僅考慮既定的目標,我們可以將革命劃分為科學革命、政治革命和宗教革命。
2. 科學革命
科學革命是迄今為止最重要的革命。雖然科學革命很少引起人們的注意,但它們往往會帶來深遠的影響,遠遠超出政治革命所能引發的結果。因此,我們將科學革命放在首位,儘管我們無法在此深入探討。
舉例來說,如果我們對宇宙的認知,自革命時代以來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那是因為天文學的發現以及實驗方法的應用已經對它們產生了革命性的影響。我們不再認為現象是由神靈的喜怒無常所決定,而是由恆常的定律所支配,這正是這些發現和方法所帶來的示範。
這種革命正好被稱為「進化」,因為它們的進程緩慢。然而還有一些變革,雖然性質相同,但因其發生迅速,因此可以稱之為「革命」。例如達爾文的進化論,在短短幾年內顛覆了整個生物學;巴斯德的發現,在有生之年徹底革新了醫學;以及物質解離理論,證明了先前認為永恆的原子,也逃脫不了宇宙萬物衰敗與毀滅的定律。
這些思想領域的科學革命純粹是知識性的。它們不受我們的情感和信念影響,人們在不討論的情況下接受它們。由於其結果可以用經驗加以控制,因此它們免於所有的批評。
3. 政治革命
在這些推動文明進步的科學革命之下,與之相距甚遠的是宗教和政治革命,它們與科學革命毫無關係。科學革命完全源於理性因素,而政治和宗教信仰則幾乎完全由情感和神秘因素支撐。理性在它們的形成過程中只扮演著微不足道的角色。
我在《觀點與信仰》(Opinions and Beliefs)一書中用了相當長的篇幅來論述信仰的情感性和神秘性,指出政治或宗教信仰本質上是潛意識建構出的信心,即使表面上看似如此,理性也無法掌控它。我還指出,信仰的強度往往會達到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與之抗衡的程度。被信仰催眠的人變成了使徒,隨時準備為信仰的勝利犧牲自己的利益、幸福甚至生命。對他來說,信仰的荒謬性並不重要,它是熾熱的現實。源於神秘的信念擁有完全支配思想的神奇力量,並且只會受到時間的影響。
任何被視為絕對真理的信念,必然會因為這個特性而變得不容異己。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在偉大的政治和宗教革命中,尤其是在宗教改革和法國大革命中,暴力、仇恨和迫害總是如影隨形。
如果我們忘記了信仰的情感和神秘起源,忘記了它們必然的不容異己,忘記了當它們相互碰撞時無法調和的特性,最後忘記了神秘信念賦予為其服務的情感的力量,那麼法國歷史的某些時期仍將無法被理解。
前述的概念還過於新穎,尚未能改變歷史學家的心態。他們仍將試圖用理性邏輯來解釋一系列與之無關的現象。
像宗教改革這樣的事件,在長達五十年的時間裡席捲了整個法國,但這絕不是理性的因素所決定的。然而,即使在最新的著作中,也總是引用理性的影響來進行解釋。因此,在法國歷史學家歐尼斯特‧拉維斯 (Ernest Lavisse)和阿弗瑞德‧蘭博 (Alfred Rambaud)合力編纂的《通史》(Histoire Générale)中,提出對宗教革命的解釋:
「這是一場自發的運動,從閱讀福音書和自由的個人思考中產生,並在極為虔誠的良心和大膽的思辨能力啟發下,各自獨立地進行思考所產生的結果。」
與這些歷史學家的論點相反,我們可以確定地說,首先,這種運動從來都不是自發的,其次,理性在其發展過程中沒有任何作用。
政治和宗教信念之所以能撼動世界,其力量正源於此:它們出自於情感和神秘的要素,既不是理性所創造,也不是理性所能掌控。
政治或宗教信仰擁有共同的起源,並遵循相同的法則。它們的形成並非藉助理性,反而更常違背所有理性。佛教、伊斯蘭教、宗教改革、雅各賓派(Jacobinism)、社會主義等等,乍看之下似乎是截然不同的思想形式。然而,它們卻有著相同的「情感」與「神秘」基礎,並且遵循著與理性邏輯毫無關聯的另一套邏輯。
政治革命可能源於人們心中的信念,但許多其他因素也會促成革命的發生。所有這些因素都可以用「不滿」這個詞來概括。一旦不滿情绪普遍化,就會形成一股勢力,而這股勢力往往會壯大到足以對抗政府。
一般來說,不滿情緒必須經過長時間的累積才能產生影響。因此,革命並不總是代表一種正在結束的現象,緊接著另一種正在開始的現象,而是一種持續的現象,只是發展速度有所加快。然而,所有現代革命都是突然發生的運動,導致政府瞬間被推翻。例如,巴西革命、葡萄牙革命、土耳其革命和中國革命都是如此。
乍看之下可能令人意外,但非常保守的人民反而容易訴諸最激烈的革命。由於保守的本質,他們無法慢慢進化或適應環境變化,因此當差異變得過於極端時,他們必須突然改變。這種突然的進化就構成了一場革命。能夠逐步適應的人民,也未必能逃脫革命。1688年的英國,正是透過一場革命,才得以結束持續了近一個世紀的拉鋸戰。當時,君主企圖建立絕對君主制,而人民則主張透過代表議會來治理國家。
偉大的革命通常始於頂層,而非底層;然而,一旦大眾被解放,革命的力量就來自於人民。
很顯然的,革命的成功絕非一蹴可及,也必然需要軍隊中重要勢力的支持。法國王室的消亡並非路易十六被送上斷頭台的那天,而是當他的軍隊叛變,拒絕保衛他的那一刻,王室才真正覆滅。
軍隊叛變往往像是精神上的傳染,士兵內心對既有體制沒什麼好感,但也不至於主動反抗。一旦少數軍官聯合起來成功推翻土耳其政府後,希臘軍官就萌生了仿效的念頭,想要改變自己的政權,儘管兩種政權之間沒有任何相似性。
軍事政變或許可以推翻政府。像是在西班牙共和國,政府幾乎都難逃此種命運。但如果革命要產生重大結果,它就必須一直以普遍的不滿和普遍的希望為基礎。
除非它是普遍且過度的不滿,否則僅靠不滿情緒並不足以引發一場革命。領導一小撮人去掠奪、破壞和屠殺是容易的,但要鼓舞整個民族,或者該民族的大部份人,需要領導者持續或反覆的鼓動。這些領導者會誇大不滿情緒;他們會說服不滿分子,讓不滿者認為政府是所有問題的唯一原因,特別是當下的匱乏,並向人們保證他們提出的新制度將創造幸福的時代。這些想法開始萌芽,藉由暗示和傳染而傳播開來,最終迎來革命的成熟時刻。
基督教革命和法國大革命都以這種方式被醞釀出來。然而,法國大革命之所以能在幾年內成功,而基督教卻需要許多年的原因,主要在於法國大革命一開始就擁有一支武裝力量,而基督教則花了很長時間才獲得世俗權力。起初,它的信徒只有社會底層、窮人和奴隸,他們滿懷熱情,憧憬著自己悲慘的生活將轉化成永恆的喜樂。歷史上不乏類似的例子,一種新興教義憑藉著由下而上的傳染現象,最終滲透到上層社會。然而,即便如此,一位皇帝往往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會認為新信仰足夠普及,進而將其定為官方宗教。
4. 政治革命的結果
當一個政黨取得勝利後,它自然會試圖按照自己的利益來組織社會。 這種組織形式會因為革命是由士兵、激進派還是保守派等不同階層發起而有所不同。
新的法律和制度將取決於勝利黨派,以及協助它成功的階級之利益,例如教士階層。
如果革命只有在經過激烈的鬥爭後才取得勝利,就像法國大革命那樣,勝利者將會徹底拋棄舊有的法律體系,支持舊政權的人將會受到迫害、流亡或被消滅。
在這些迫害中,當勝利的政黨除了捍衛物質利益外,還要捍衛信仰時,暴力就達到了極致,戰敗者也不必期望得到任何憐憫。這就可以解釋西班牙驅逐摩爾人、宗教裁判所的火刑、國民公會的處決,以及最近法國針對宗教團體的法律皆是如此。
勝利者所掌握的絕對權力,有時會導致他們採取極端措施,例如「國民公會」的法令規定以紙幣取代黃金,並以指定價格出售商品等。然而,這種權力很快就會撞上一堵無法迴避的必要之牆,民意將會轉向反對其暴政,最終使其在攻擊面前毫無防備,就像法國大革命末期所發生的事情一樣。最近,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澳洲一個幾乎完全由工人階級所組成的社會主義政府中。這個政府制定了一些荒謬的法律,並給予工會非常多的特權,導致民意一致反抗,最終在短短三個月內就被推翻了。
但是我們之前考慮的案例都是特例。大多數革命的發生,都是為了讓一位新的統治者掌權。這位新統治者非常清楚維持權力的首要條件,不是過度偏袒任何單一階級,而是要試圖去安撫所有階級。為了做到這一點,他將會在這些階級之間建立某種平衡,以免被任何一方所支配。如果允許一個階級成為支配階級,就等於變相承認它是自己的主人。這是政治心理學中最確定的一條法則。法國國王非常清楚這一點,因此他們才如此費力地先抵抗貴族,以及後來神職人員的侵權行為。如果他們不這樣做,他們的命運就會像中世紀的德國皇帝一樣,被教皇逐出教會,像卡諾薩的亨利四世一樣,不得不進行朝聖,謙卑地向教皇請求寬恕。
這個法則在歷史進程中不斷獲得驗證。在羅馬帝國末期,軍事階層佔據了統治地位,皇帝完全依賴士兵,而士兵則可以隨意任命和罷免皇帝。
法國長期以來由一位幾乎擁有絕對權力的君主統治,這位君主被認為擁有神授權力,因此享有崇高威望。這對法國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優勢。如果沒有這樣的權威,他既無法控制封建貴族、神職人員,更無法控制議會。如果波蘭在十六世紀末期也擁有一個絕對且備受尊重的君主,就不會走向衰落之路,以至於從歐洲地圖上消失。
我們在本章中已經說明,政治革命可能伴隨著重要的社會變革。我們很快就會看到,與宗教革命相比,這些變革是多麼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