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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學:牛津非常短講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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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標】第十章
【小小標】人口政策與未來的挑戰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存在著隱性人口政策,而政府也知道某些政策會導致間接的人口後果。明確旨在改變人口結果的直接人口政策則少得多(見圖9)。一般而言,人口政策是企圖修正成長率、人口組成或人口分布的政策。聯合國將人口政策定義為公權力為了防止、延遲或解決人口變化與社會、經濟或政治目標之間的不平衡,採取或明或暗的行動。這包括針對特定人口參數的政策意圖與目標,以及為影響這些參數所採取的法律與計畫性措施。在此範疇內,聯合國認定的人口政策議題包括:控制人口成長(如生育率,特別是青少女的生育率)、影響勞動年齡人口規模的政策,以及與健康相關的出生時平均壽命、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與孕產婦死亡率等問題。其他健康相關議題則通常不被視為人口議題。二○一三年,對女性的暴力程度也被納入人口政策的範圍。因此,人口政策是企圖在人口動態導致的結果實際發生前,根據可見的人口趨勢,採用具前瞻性與保護性的政策來處理可能的後果。
因此,人口政策可能旨在改變一個國家或次國家人口的成長率、組成或分布。舉例來說,若政府覺得人口成長或衰退得太快,就可能施行這些政策。當政府覺得人口年齡結構不平衡時──例如兒童的數量太多或太少──或者全國的人口分布過於不平均,導致某些地區人口過多或過少,對當地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在實務上,人口政策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明示的人口政策是指政府明確旨在改變人口結果的行動,例如對移民數量設置上限、提供補貼的家庭計劃服務、或直接禁止夫婦生育超過一個或兩個孩子。暗示的人口政策則是指沒有明確地企圖想要改變人口,但被認為會帶來可預測的人口結果。例如推行義務性中等教育,可能會(a)提高平均結婚年齡,且經常導致生育第一個孩子的年齡延後,並(b)給予婦女進入經濟勞動市場所需的技能,並同樣地延後開始生育的年齡或鼓勵連續生育的間隔,以及(c)改變年輕男女的思維,讓他們選擇生育較少的後代。
英國提供了一個相關的有趣範例。根據英國國家統計署的說法,英國「並未推行人口政策,即未積極試圖影響總人口規模、人口年齡結構或人口變動的組成,除了在移民領域以外。也不曾對適合本國的人口規模或年齡結構表達過任何意見。」然而,英國確實有移民政策。英國政府表示,「移民豐富了我們的文化,強化了經濟,因此我們希望能吸引更多人來英國念書、工作和投資。」政府因此致力於簡化並改善移民政策與法律,確保英國擁有具國際競爭性的簽證系統,以及高效、有效的執法行動。具體作為包括執行移民與海關檢查來守衛英國邊境、高效處理入境與居留許可申請以及英國公民申請,並控制移民以限制非歐盟的經濟移民,並使所有移民管道的濫用減到最少。

生育率

有非常多關於政府企圖控制生育率的實例,例如包括了中國的一胎化政策、羅馬尼亞鼓勵生育這類直接的人口政策,也有如瑞典家庭政策這種非直接的政策。
中國的一胎化政策是最著名的人口政策之一。此項直接的人口政策目標為透過拉低總生育率來減緩人口成長。一九七八年頒布了自願性政策,目的是遏止快速朝十億總人口邁進的成長速度,接著於一九八○年九月頒布了一胎化政策。這是一項施行在所有國民(少數族群及第一個孩子為殘疾者除外)的計畫,但在東部大型都市推行的效果比西部鄉下的小農村區域來得好。政府採用了各種執行方法,從廣泛提供避孕措施和對社區及工作場所的密切監控,到為遵守者提供就業優待和經濟獎勵,再到更極端的措施,如強制結紮和墮胎。
這項政策在施行的地區確實有效,使出生率持續下降,並在一九九○年代中期降至低於人口替代水準。然而,副作用卻包括了男女比率失調──較不受看重的女嬰通過墮胎、遺棄或殺害而被排除,以及人數恐高達數百萬名不能被登記的第二和第三個孩子,他們必須面臨缺乏正式教育、醫療照顧或就業的人生。此外,中國人口的年齡依賴比開始惡化,許多長壽的父母與祖父母發現家庭中沒有可以照顧他們的後代。近期,凡是夫妻中至少有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已被允許生育兩個孩子,這類人如今已是大多數的年輕成人。儘管如此,多數人卻還是選擇一個與自己出生成長環境相同的一胎家庭模式。
一九六五年的羅馬尼亞,就跟絕大多數中歐與東歐國家一樣,人口開始下滑,出生率減少,總生育率低於替代水準。在尼古拉.西奧塞古(Nicolae Ceaușescu)領導下的共產黨政權認為,軍備與工業發展需要大量人口。考量到人口成長率如此低的情況下,羅馬尼亞政府於一九六六年頒布了明確的鼓勵生育政策,包括了多種提高生育率的方法。這些舉措讓墮胎只能在有限的情況下合法進行,避孕措施的取得受限,大家庭會得到更多津貼。突然嚴格阻斷獲得合法墮胎與避孕措施的作法,對羅馬尼亞的生育率產生立即的效果,總生育率在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七○年間,從一.九五上升到超過三。
然而,在接下來的十年間、也就是一九八○年代,生育率再次掉回二.二五。察覺到人口政策失敗後,羅馬尼亞政府於一九八四年施行新手段,企圖增加出生率並限制墮胎。生育年齡的婦女被規定要在工作場所接受定期婦科檢查。年齡超過二十五歲的未婚人口及沒有孩子的夫婦,必須繳納特別稅。一九八五年,合法墮胎的年齡更從四十二歲提高到四十五歲以上,且該婦女必須生育至少五個由她撫養的小孩,若生了之後送給別人養育,就不符合標準。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在羅馬尼亞新轉型政府首度頒布的法案中,包括了廢除所有鼓勵生育的政策。然而,長期禁止使用避孕的後果,讓許多婦女缺乏使用現代避孕措施的經驗,且許多羅馬尼亞醫學界的成員也不願意承認現代避孕措施的安全性。即便如此,羅馬尼亞的總生育率在一九九○年代間還是出現下滑,當前則與其他東歐及中歐國家一樣,落在一.三上下(見圖10)。
與中國及羅馬尼亞明確的人口政策截然不同,瑞典的例子則是隱性的人口政策,它沒有企圖改變人口的清晰目標,但被認為對人口會帶來可預期的結果。
當許多歐洲國家自一九六○年代就開始看著自己的生育率持續下滑的同時,二胎家庭在瑞典仍舊是常態,僅有少數的一胎家庭和穩定比例的無子女家庭。然而,瑞典的總生育率在那段時期卻持續上上下下。這些上下波動與經濟商業週期密切相關,且被稱為順循環(pro-cyclical)生育率。許多人認為這與瑞典的家庭政策有關─基本目標是讓所有家庭擁有良好的經濟生活環境,並促進所有女性與男性得以兼顧工作與育兒。家庭政策的目標透過廣泛提供日托中心與課後輔導的服務、親職保險及育兒津貼等其他福利來實現。
大多數瑞典青年男女在生養孩子之前,已經在就業市場上站穩腳步。多數女性生產後仍留在勞動市場,且孩子出生後,父母雙方都會請一段時間的育嬰假。瑞典的育嬰假制度和收入相關,所享的福利視受助者在生育孩子之前,是否參與勞動市場。一九八○年代末期,在該國經濟強大且育嬰假獲得延長的情況下,生育率出現成長。一九九○年代,隨著瑞典的經濟進入嚴重的衰退期,年輕人開始失業,生育率也開始下降。
儘管如此,瑞典現在開始頒布新的政策,以進一步確保其目標。長久以來,人們認為慷慨的育嬰假或許不利於勞動市場中的女性。母親請的育嬰假通常都比父親久,而這被證實對女性的職涯與收入造成負面影響。二○○八年新頒布了「性別平等獎金」,讓育嬰假請得愈平均的父母能獲得額外的經濟獎勵。現在,某些人開始質疑此一決策,認為其強烈倡導平攤育兒責任,而不是讓家庭能在基於非經濟因素的情況下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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