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一整個冬天,我面對自己束手無策的沮喪,莫名地和自己賭氣。
 
有個朋友略帶文藝式的感傷,頹廢地向我訴說,愛人是痛苦的,被愛也不見得幸福。
 
是不是失戀了?我問。
 
難懂的心,總在夜裡翩然揚起;忘情的人,總在夜裡再次被情所困。
 
她沒有正面回答,喃喃低語:原來愛情的結局早已安排在相遇中,世間男男女女,難逃其中。
 
也許,但不全是。我提出看法說,愛情之路,誰與我同行?你?我?他?即使擦肩而過,誰說以後不會相遇。
 
對我來說,那些曾經遇過的人,愛過的人,只是像飄過天空的那朵雲,來去匆匆。她說。
 
天底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愛情也是。最後我告訴朋友,只要不放棄愛,願意真心去愛,那朵雲總有一天會找到停泊的地方。
 
真愛難尋,不是你錯過我,就是我錯過你;相愛不易,不是你不懂珍惜,就是我隨意放棄。
 
不斷地尋覓,不停地追求,到頭來變成一次又一次荒謬的遊戲,重覆上演著相聚別離的情節,一切咎由自取。
 
從有緣到相遇,從相知到廝守,這是多麼不容易的事!如果真的遇到了命中註定的情人,可得好好把握。
 
有一次,看到一則新聞報導,一對交往九年的男女朋友,雙方已經論及婚嫁,但男友卻發現自己罹患了口腔癌末期,不過女友堅持要嫁給他,最後兩人在安寧病房中完婚。
 
雖然婚禮舉辦得有些倉促,但男方仍穿上了筆挺西裝,而女生也換上了紅色洋裝,在眾人唱著愛的真諦的歌曲下,兩人互換戒指,許下了彼此終身。儘管口腔癌已經末期的先生,仍在自己生命的最後,給新婚妻子留下永生難忘的回憶。
 
每個人都需要愛,卻很少人能找到真愛。難怪很多人都感嘆說:「最愛你的人,往往傷你最深。」
 
很多時候,生命中的荒謬連英國劇作家蕭伯納都無言以對。在對的時候,遇上了對的人,是一段真愛的開始。
 
但是這樣的機會少之又少,也許只能在脫離現實的偶像劇的情節中發生。因為太不真實了,讓人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等到哪一天自己好不容易遇上了卻不懂得珍惜,非得失去了才感到惋惜,於是只能尋尋覓覓、默默苦守,用美麗的謊言安慰自己。
 
渴望期待下一次的愛情出現,是否可以記取教訓,但不知有幾人有這個把握,不會重蹈覆轍。
 
愛情也許沒有什麼道理,反正相聚離別是很平常的事。你愛我,我不愛你;你不愛我,我卻愛你。說穿了,可以找到屬於相伴一生的情人,除了緣份的安排外,更需要自己真心付出,兩人才可能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英國大文豪莎士比亞說:「愛情是一朵生長在絕崖邊緣的花,想採擷它必須要有勇氣。」
 
相愛不容易,聚散太匆匆。沒有勇氣,當然得不到真正的愛;沒有勇氣,再多的愛也是多餘。
 
雖然愛情拾手可得,但愛情的關係是更多的自由選擇,你可以選擇愛情,也可以不選擇愛情。即使你不幸吃了愛情的虧,千萬別對愛情失望,愛情並沒有對不起你。
 
對不起的是你愛錯了對象。所以,萬一不小心在愛情裡受了傷或吃了虧,不妨換個角度思考,大聲告訴自己:啊哈,去吧!失戀,沒有什麼大不了。因為值得你去愛的人太多了,何不快樂一點,灑脫一些。
 
有些愛,在不經意中相遇;有些人,在不經意時分離。所以,請給自己放手的勇氣吧!感謝因為愛,記憶了每一則關於愛情的故事,可以充滿甜蜜,也可以無限感激,畢竟你曾經真的愛過,就是幸福。
 
忘了說愛
 
整整快一個月了。
 
思念的心情依舊,多的是些許的無奈與不捨。她不明白是他太無情了,或是自己太多情了,竟然音訊全無,就像斷了線的風箏,不知去向。
 
也許他真是忙吧,忙的連回信或問候的時間都沒有。雖然她清楚時間會沖淡記憶,雖然她慢慢對他消退了感情成分,但她不得不承認,到最後他們連朋友都做不成,因為他的漠然。
 
「我知道妳對我好,但原諒我不能背叛她,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可以做好朋友的。」他說。
 
可能是她太小心眼了,即使兩人做不成情人,做好朋友也不錯。可是,她不明白為何他當初給的承諾,卻變成遙不可期的夢想,好像只是嘴巴說說。
 
也許他所謂的好朋友,是一兩個月可以不聯絡、不問候的,依然能維持不變的情誼,媲美「君子之交淡如水」吧!
 
只可惜她不是君子,沒有這麼高尚的情操,她要的「朋友」只是平常能一起吃吃飯、聊聊天、打打電話,當然可能需要互幫一下忙,就算不常見面,好歹也不會忘了問候幾句。
 
然而,從他身上她看不出任何朋友的成分,至今連通電話也沒有,連個簡單的問候也吝嗇,或許是她面目可憎吧!
 
既然連普通朋友都談不上,更遑論是當「好朋友」了。所以,她不再刻意強求,會當作從不認識一樣,至少了無牽掛。
 
只是,人很可悲,喜歡隱藏著心中想要卻得不到的東西,包括對人、對事、對物的渴求,尤其想要又要不到的情感,那份苦、那種罪,真叫人受不了,又無法不去承受。
 
愛一個人很容易,但面對妳愛他,他不愛妳的人卻很難。這時不曉得該如何壓抑心中的痛苦,也許很可笑,很荒唐,然而卻一再把人逼進死胡同,任由茶不思、飯不想。
 
雖然好不容易捱過了,往往不經意的觸及,又是滿目瘡痍。
 
不知是有意或無心,慢慢走出他的陰影的籠罩下的她,竟然在街上與他不期而遇。
 
兩人正面相視時,已經來不及了。她應該躲避或逃離呢?卻只能停駐原地,尷尬地向他點頭示意。
 
──來逛街?
──嗯,覺得無聊出來走走。
──自己一個人?
──不,還有別人,她正在試穿衣服。
──過得好嗎?
──馬馬虎虎,妳呢?
──沒什麼改變,老樣子。
──有沒有交男朋友?
──沒遇到好對象?
──別太挑了。
──我知道,沒什麼事,不擔誤你時間,我先走了。
──再見,多保重。
──謝謝。
 
簡單的幾句話,短短的幾分鐘時間,大半是兩人的尷尬表情以對,還有僵住渾身的不自然。
 
既然不小心遇上了,當然只好交談幾句,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因為說得再多也是多餘。
 
匆匆和他道別,她故作鎮靜地離開,無端的落寞卻湧上心頭,差點止不住淚水。慢慢地走出他的視線範圍,她想走出這條與他相遇的街道,但走不出他帶給她的感覺。
 
也許,忘了說愛,是她最大的遺憾。直到他的離去,她才驚覺自己不是沒有勇氣愛他,而是愛的太深。
 
所以,她只能眼睜睜把他讓給別人,只怪自己晚了一步,同時她決定要徹底忘了他,既然他覺得連做朋友都不想,她又何必自討沒趣。
 
放過自己吧!別再守著一段可笑的記憶了。可以愛的對象很多,何況她又不是沒人要。
										一整個冬天,我面對自己束手無策的沮喪,莫名地和自己賭氣。
有個朋友略帶文藝式的感傷,頹廢地向我訴說,愛人是痛苦的,被愛也不見得幸福。
是不是失戀了?我問。
難懂的心,總在夜裡翩然揚起;忘情的人,總在夜裡再次被情所困。
她沒有正面回答,喃喃低語:原來愛情的結局早已安排在相遇中,世間男男女女,難逃其中。
也許,但不全是。我提出看法說,愛情之路,誰與我同行?你?我?他?即使擦肩而過,誰說以後不會相遇。
對我來說,那些曾經遇過的人,愛過的人,只是像飄過天空的那朵雲,來去匆匆。她說。
天底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愛情也是。最後我告訴朋友,只要不放棄愛,願意真心去愛,那朵雲總有一天會找到停泊的地方。
真愛難尋,不是你錯過我,就是我錯過你;相愛不易,不是你不懂珍惜,就是我隨意放棄。
不斷地尋覓,不停地追求,到頭來變成一次又一次荒謬的遊戲,重覆上演著相聚別離的情節,一切咎由自取。
從有緣到相遇,從相知到廝守,這是多麼不容易的事!如果真的遇到了命中註定的情人,可得好好把握。
有一次,看到一則新聞報導,一對交往九年的男女朋友,雙方已經論及婚嫁,但男友卻發現自己罹患了口腔癌末期,不過女友堅持要嫁給他,最後兩人在安寧病房中完婚。
雖然婚禮舉辦得有些倉促,但男方仍穿上了筆挺西裝,而女生也換上了紅色洋裝,在眾人唱著愛的真諦的歌曲下,兩人互換戒指,許下了彼此終身。儘管口腔癌已經末期的先生,仍在自己生命的最後,給新婚妻子留下永生難忘的回憶。
每個人都需要愛,卻很少人能找到真愛。難怪很多人都感嘆說:「最愛你的人,往往傷你最深。」
很多時候,生命中的荒謬連英國劇作家蕭伯納都無言以對。在對的時候,遇上了對的人,是一段真愛的開始。
但是這樣的機會少之又少,也許只能在脫離現實的偶像劇的情節中發生。因為太不真實了,讓人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等到哪一天自己好不容易遇上了卻不懂得珍惜,非得失去了才感到惋惜,於是只能尋尋覓覓、默默苦守,用美麗的謊言安慰自己。
渴望期待下一次的愛情出現,是否可以記取教訓,但不知有幾人有這個把握,不會重蹈覆轍。
愛情也許沒有什麼道理,反正相聚離別是很平常的事。你愛我,我不愛你;你不愛我,我卻愛你。說穿了,可以找到屬於相伴一生的情人,除了緣份的安排外,更需要自己真心付出,兩人才可能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英國大文豪莎士比亞說:「愛情是一朵生長在絕崖邊緣的花,想採擷它必須要有勇氣。」
相愛不容易,聚散太匆匆。沒有勇氣,當然得不到真正的愛;沒有勇氣,再多的愛也是多餘。
雖然愛情拾手可得,但愛情的關係是更多的自由選擇,你可以選擇愛情,也可以不選擇愛情。即使你不幸吃了愛情的虧,千萬別對愛情失望,愛情並沒有對不起你。
對不起的是你愛錯了對象。所以,萬一不小心在愛情裡受了傷或吃了虧,不妨換個角度思考,大聲告訴自己:啊哈,去吧!失戀,沒有什麼大不了。因為值得你去愛的人太多了,何不快樂一點,灑脫一些。
有些愛,在不經意中相遇;有些人,在不經意時分離。所以,請給自己放手的勇氣吧!感謝因為愛,記憶了每一則關於愛情的故事,可以充滿甜蜜,也可以無限感激,畢竟你曾經真的愛過,就是幸福。
忘了說愛
整整快一個月了。
思念的心情依舊,多的是些許的無奈與不捨。她不明白是他太無情了,或是自己太多情了,竟然音訊全無,就像斷了線的風箏,不知去向。
也許他真是忙吧,忙的連回信或問候的時間都沒有。雖然她清楚時間會沖淡記憶,雖然她慢慢對他消退了感情成分,但她不得不承認,到最後他們連朋友都做不成,因為他的漠然。
「我知道妳對我好,但原諒我不能背叛她,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可以做好朋友的。」他說。
可能是她太小心眼了,即使兩人做不成情人,做好朋友也不錯。可是,她不明白為何他當初給的承諾,卻變成遙不可期的夢想,好像只是嘴巴說說。
也許他所謂的好朋友,是一兩個月可以不聯絡、不問候的,依然能維持不變的情誼,媲美「君子之交淡如水」吧!
只可惜她不是君子,沒有這麼高尚的情操,她要的「朋友」只是平常能一起吃吃飯、聊聊天、打打電話,當然可能需要互幫一下忙,就算不常見面,好歹也不會忘了問候幾句。
然而,從他身上她看不出任何朋友的成分,至今連通電話也沒有,連個簡單的問候也吝嗇,或許是她面目可憎吧!
既然連普通朋友都談不上,更遑論是當「好朋友」了。所以,她不再刻意強求,會當作從不認識一樣,至少了無牽掛。
只是,人很可悲,喜歡隱藏著心中想要卻得不到的東西,包括對人、對事、對物的渴求,尤其想要又要不到的情感,那份苦、那種罪,真叫人受不了,又無法不去承受。
愛一個人很容易,但面對妳愛他,他不愛妳的人卻很難。這時不曉得該如何壓抑心中的痛苦,也許很可笑,很荒唐,然而卻一再把人逼進死胡同,任由茶不思、飯不想。
雖然好不容易捱過了,往往不經意的觸及,又是滿目瘡痍。
不知是有意或無心,慢慢走出他的陰影的籠罩下的她,竟然在街上與他不期而遇。
兩人正面相視時,已經來不及了。她應該躲避或逃離呢?卻只能停駐原地,尷尬地向他點頭示意。
──來逛街?
──嗯,覺得無聊出來走走。
──自己一個人?
──不,還有別人,她正在試穿衣服。
──過得好嗎?
──馬馬虎虎,妳呢?
──沒什麼改變,老樣子。
──有沒有交男朋友?
──沒遇到好對象?
──別太挑了。
──我知道,沒什麼事,不擔誤你時間,我先走了。
──再見,多保重。
──謝謝。
簡單的幾句話,短短的幾分鐘時間,大半是兩人的尷尬表情以對,還有僵住渾身的不自然。
既然不小心遇上了,當然只好交談幾句,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因為說得再多也是多餘。
匆匆和他道別,她故作鎮靜地離開,無端的落寞卻湧上心頭,差點止不住淚水。慢慢地走出他的視線範圍,她想走出這條與他相遇的街道,但走不出他帶給她的感覺。
也許,忘了說愛,是她最大的遺憾。直到他的離去,她才驚覺自己不是沒有勇氣愛他,而是愛的太深。
所以,她只能眼睜睜把他讓給別人,只怪自己晚了一步,同時她決定要徹底忘了他,既然他覺得連做朋友都不想,她又何必自討沒趣。
放過自己吧!別再守著一段可笑的記憶了。可以愛的對象很多,何況她又不是沒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