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暴力的普遍特徵
1. 言語暴力是傷人的,尤其是當傷人者否認自己的行為。如果受害者對傷害行為的認知遭到對方鄙視,又無法證明自己的現實,他所感受到的混亂也是一種傷害。
2. 言語暴力會攻擊受害者的天性與能力。受害者可能會開始相信是自己有問題,或是自己的能力很差,就如貝拉說的:
他常說我的開車技術很爛,後來我真的開始覺得自己不會開車。我想我被他洗腦了。但你知道嗎?我開了二十七年的車,從來沒出過車禍,也沒吃過罰單。
3. 言語暴力可能是顯性(暴怒發飆和辱罵),也可能是隱性(非常隱晦,譬如洗腦)。顯性的言語暴力通常會充滿怪罪與指責,使受害者一頭霧水;隱晦的言語暴力則是隱藏起來的攻擊行為,會更令受害者更混亂,用意是在受害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達到控制目的。
4. 貶損他人的言語也可能是用極度誠懇及關切的語氣來說。愛倫的經歷就是很好的例子:
他曾經語重心長地對我說:「我們從來無法好好討論一本書,是因為很多常見用語明明是一般大眾都知道的,妳卻不懂。」我心想:「我和他溝通不良,一定就是因為這樣。」我非常傷心、絕望,畢竟按照這個說法,一切都是我自己害的。
5. 言語暴力是操縱的、控制的。通常,受害者不知道自己遭到對方操縱和控制,但他可能會注意到自己的生活與原先的規劃天差地遠,或者不如預期來得快樂。
6. 言語暴力往往看似無害,實際上卻十分危險。言語暴力會輕視、不尊重或貶低受害者,例如:
A. 逐漸侵蝕受害者的自尊,通常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
B. 使受害者失去自信而不自知。
C. 受害者為了避免激怒伴侶,會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試圖改變行為,這樣才不會再次受傷。
D. 受害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到洗腦。如同朵拉的建議:
你永遠沒辦法根據朋友的所見所言,或是丈夫對於他自身與這段關係的解讀,來看清自己正在遭受言語暴力。請妳在書中強調,言語暴力可以是多麼含蓄、細微與不著痕跡。你會受到它的制約,產生混亂,然後就無法認清真相。7. 言語暴力是無法預測的。不可預測是言語暴力最主要的特徵。如前文所述,受害者面對傷人者的嘲諷、打擊、鄙視或辱罵,會感到震驚、錯愕與不知所措。即使受害者再聰明、判斷力再好、思慮再周全,還是料想不到對方會有這種舉動,也不明白這些事件為何會發生,又該如何避免。
8. 言語暴力就是這段關係的問題。當一對伴侶為了重要的問題發生真正的爭執,例如怎麼教養孩子或相處時間怎麼安排,雙方難免會動怒,但他們可以表達:「我生氣是因為……」或是「我想要……」假如雙方抱持善意,就能解決問題。但在言語虐待關係中,並不存在基於特定原因的衝突。真正的問題在於暴力,只要這個問題並未受到解決,傷害行為不會有終止的一天。
9. 言語暴力會傳達兩種意涵。傷人者的說話方式與他真實的感受並不一致,例如,他會用誠懇又坦白的語氣,說伴侶有問題;即使暴跳如雷,依然堅持「我沒生氣」;邀請伴侶外出吃晚餐,卻在席間冷漠以對。受害者們如此訴說:
「他說他愛我,然後又告訴我,他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他表示他能接納每一個人,但卻批評我、否定我的看法或感受。」
「他說自己隨和好相處,卻每天動不動發脾氣。」
「他說他支持我,但我和他相處時卻覺得孤單寂寞。」
10. 言語暴力通常會在強度、頻率、種類都逐漸加劇。舉例來說,在關係的初期,傷人者可能會把貶抑的言詞包裝成玩笑,程度也會比較收斂。但隨著時間過去,便會慢慢出現其他形式的言語暴力。
在許多案例中,言語暴力均升級為肢體暴力。起初傷人者會辯稱是「不小心」推撞對方,之後變本加厲,肆無忌憚地拳打腳踢。一位受害女性表示,每次她與丈夫站在一起時,譬如在看地圖,他都會踩在她的腳上。她抱怨時,丈夫會擺出一副驚訝的模樣,好像完全沒注意到似的,但這種情況卻一而再、再而三發生。隨著言語虐待進展為肢體暴力,傷人者可能會開始侵犯受害者的空間。一位受害者說,每次她在有背墊的椅子上舒服地喝咖啡,之後暫時離開房間,回來後就會看到伴侶坐在她的位子上,不管她坐哪張椅子,對方總會故意挑那個位子坐,也總是拒絕把位子還給她。後來,她還發現每當自己走向冰箱或洗手台,伴侶總是故意擋在她前面。留意從言語暴力到肢體暴力的轉變非常重要,因為根據心理治療的臨床經驗,所有遭受家暴的女性都曾經歷言語虐待。
言語暴力的類型
1. 拒絕溝通
2. 駁斥
3.減低重要性
4. 以玩笑偽裝傷害
5. 顧左右而言他
6. 指責、怪罪
7. 批評撻伐
8. 說對方所做的事情沒什麼大不了
9. 削弱
10. 威嚇
11. 辱罵
12. 遺忘
13. 命令
14. 否認
15. 虐待性的憤怒(將於第九章詳述)
1. 拒絕溝通
一段真正的關係除了交換資訊之外,必定還包含了其他元素。關係需要親密感,親密感則需要彼此理解與體諒。聆聽與理解他人的感受和經歷,就是與對方同理的表現。如果關係中有一方不願意分享自己的感受與經歷,也不願意為另一方著想,就無法獲得親密感。雖然在一段關係中,雙方不一定總是能理解彼此或清楚表達自身感受,但只要會說:「你的意思是這樣嗎?」「你的感覺是這樣嗎?」「我認為……」「我覺得……」就代表雙方有溝通的意圖。單憑一個人,不可能建立親密關係。
傷害者拒絕聆聽伴侶的話,否定對方的經驗,也不願意分享自己的想法,這些行為牴觸了經營一段關係所需要的共識。換言之,他拒絕溝通。
拒絕溝通的力量不亞於言語,也屬於一種傷害。簡單來說,拒絕溝通指的是一個人選擇隱藏自己幾乎所有的想法、感受、希望與夢想,盡可能不與伴侶分享,相處時也冷漠以對。這個類型的傷人者可能連續數個月或數年都這樣拒絕溝通,不會主動與伴侶交流,也不會抱著同理心回應對方。
拒絕溝通的情形可以持續數年之久,因為伴侶可能會在嘗試溝通一段時間後,認為對方只是不愛說話、生性寡言、極度害羞,或是有什麼情緒障礙,要不就是有些孤僻。相較於認清傷人者所處的現實,受害者更容易為傷人者的行為想出這些理由。
儘管受害者渴望對方的陪伴與交流,他可能會認為自己應該滿足現狀,不要期待超出伴侶能力範圍的事。受害者也許永遠都不會懷疑,其實是伴侶根本不想溝通。有的受害者會說:「他只是不好意思表達而已。」
有些拒絕溝通的傷人者還會利用各種偽裝跟掩飾,例如假裝沒聽到對方說話,在對方說話時自顧自地拿起東西,或是邊看電視邊說:「你說啊,我在聽。」
選擇拒絕溝通的傷人者,在伴侶尋求溝通時,會如此回應:
「沒什麼好說的。」
「你要我說什麼?」
「你有什麼好抱怨的啊?我會跟你說話呀。」
「你一直不讓我說。」
「我有需要告訴你我喜不喜歡嗎?反正你都自作主張啊。」
「你又沒興趣。」
這些回應無疑會令伴侶更加不解。他可能會覺得這段關係很正常,因為傷人者會提供功能性的訊息,可是這段關係實際上缺乏了親密感,因此是有缺憾的。功能性的溝通確實重要,但若要建立真實的關係,雙方不能只有這一種溝通方式,另外兩種方式也非常重要,一種是雙方真正參與其中的溝通,一種是雙方真正回應彼此的溝通。
2. 駁斥
某些傷人者慣用駁斥的方式來傷害伴侶。由於他們生活在現實一,因此將伴侶當敵人般看待。伴侶的想法怎麼可以跟他不同?假如受害者抱持不同的觀點,可能會令傷人者覺得正在失去對伴侶的控制。因此,傷人者會反駁對方的想法、認知或生活經驗。這類言語暴力對於一段關係的破壞力最強大,因為它杜絕了所有討論的可能性,不斷否定受害者的現實,也使受害者難以理解傷人者的想法。不斷駁斥伴侶的傷人者似乎只會採取與伴侶相反的立場,受害者根本不可能明白他真正的想法,所以也無法了解他。如果一個傷人者既喜歡駁斥,又拒絕溝通,另一半要了解他會比登天還難。
傷人者反駁對方時,不會用這樣的句子表達自己的想法:「在我看來……」「我想……」「我覺得……」而是直接否定對方的說法。選擇用駁斥作為支配手段、獲取支配權力的傷人者,會否定對方的想法、信仰與感受。如果對方在他面前說出:「在我看來……」「我想……」「我覺得……」通常都會遭到駁斥。寇拉曾敘述科特如何駁斥她:
如果我直接說出我對某件事的想法,科特就會唱反調。我感覺自己說什麼都會被反駁,他好像從來沒有同意過我的意見。就算我說的是自己的親身體驗,他也會說:「不,才不是那樣。」
關於駁斥的例子,可以參考下列對話:
對話一
傷人者:電影場景轉換太慢了。
受害者:真的嗎?我沒注意到耶。
傷人者:那你就錯了。
受害者:嗯,我是說我覺得還好,可能對你來說很慢。
傷人者(火冒三丈):你根本什麼都不懂!我說的是客觀事實,任何一個影評家都會同意我的看法!
受害者試著解釋他們只是感受不同,傷人者卻說他的經驗和感受都是錯誤的。受害者後來表示,看到對方如此生氣,讓他覺得一定是自己的看法出了問題。
對話二
受害者:我覺得國家似乎花太多錢買軍備,反而忽略了教育這一塊。
傷人者:才不是這樣,再說你也找不到可以佐證的數據。
對話三
南經歷過以下這段對話後,發現奈德總是反駁她的意見。她本來同意奈德的看法,覆述他說的話,結果奈德立刻加以反駁。之後南又覆述他的反駁,表示同意,可是奈德再一次駁斥。這段對話如下:
奈德:那個燈罩和燈很不搭。
南:是啊,燈罩的確跟燈不搭。
奈德:其實還是挺搭的。
南:哦,所以燈罩跟燈很搭。
奈德:它們的顏色不對,所以不能說它們很搭。
南:喔,我懂了,顏色不搭。
奈德:不是顏色的問題。
南:我只是試著釐清你的意思。
奈德:不,你沒有。你一直誤解我的話!
儘管上述對話看來詭異,卻並不少見。可見,駁斥的確會阻礙溝通,也杜絕了建立親密感的可能性。
1. 言語暴力是傷人的,尤其是當傷人者否認自己的行為。如果受害者對傷害行為的認知遭到對方鄙視,又無法證明自己的現實,他所感受到的混亂也是一種傷害。
2. 言語暴力會攻擊受害者的天性與能力。受害者可能會開始相信是自己有問題,或是自己的能力很差,就如貝拉說的:
他常說我的開車技術很爛,後來我真的開始覺得自己不會開車。我想我被他洗腦了。但你知道嗎?我開了二十七年的車,從來沒出過車禍,也沒吃過罰單。
3. 言語暴力可能是顯性(暴怒發飆和辱罵),也可能是隱性(非常隱晦,譬如洗腦)。顯性的言語暴力通常會充滿怪罪與指責,使受害者一頭霧水;隱晦的言語暴力則是隱藏起來的攻擊行為,會更令受害者更混亂,用意是在受害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達到控制目的。
4. 貶損他人的言語也可能是用極度誠懇及關切的語氣來說。愛倫的經歷就是很好的例子:
他曾經語重心長地對我說:「我們從來無法好好討論一本書,是因為很多常見用語明明是一般大眾都知道的,妳卻不懂。」我心想:「我和他溝通不良,一定就是因為這樣。」我非常傷心、絕望,畢竟按照這個說法,一切都是我自己害的。
5. 言語暴力是操縱的、控制的。通常,受害者不知道自己遭到對方操縱和控制,但他可能會注意到自己的生活與原先的規劃天差地遠,或者不如預期來得快樂。
6. 言語暴力往往看似無害,實際上卻十分危險。言語暴力會輕視、不尊重或貶低受害者,例如:
A. 逐漸侵蝕受害者的自尊,通常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
B. 使受害者失去自信而不自知。
C. 受害者為了避免激怒伴侶,會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試圖改變行為,這樣才不會再次受傷。
D. 受害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到洗腦。如同朵拉的建議:
你永遠沒辦法根據朋友的所見所言,或是丈夫對於他自身與這段關係的解讀,來看清自己正在遭受言語暴力。請妳在書中強調,言語暴力可以是多麼含蓄、細微與不著痕跡。你會受到它的制約,產生混亂,然後就無法認清真相。7. 言語暴力是無法預測的。不可預測是言語暴力最主要的特徵。如前文所述,受害者面對傷人者的嘲諷、打擊、鄙視或辱罵,會感到震驚、錯愕與不知所措。即使受害者再聰明、判斷力再好、思慮再周全,還是料想不到對方會有這種舉動,也不明白這些事件為何會發生,又該如何避免。
8. 言語暴力就是這段關係的問題。當一對伴侶為了重要的問題發生真正的爭執,例如怎麼教養孩子或相處時間怎麼安排,雙方難免會動怒,但他們可以表達:「我生氣是因為……」或是「我想要……」假如雙方抱持善意,就能解決問題。但在言語虐待關係中,並不存在基於特定原因的衝突。真正的問題在於暴力,只要這個問題並未受到解決,傷害行為不會有終止的一天。
9. 言語暴力會傳達兩種意涵。傷人者的說話方式與他真實的感受並不一致,例如,他會用誠懇又坦白的語氣,說伴侶有問題;即使暴跳如雷,依然堅持「我沒生氣」;邀請伴侶外出吃晚餐,卻在席間冷漠以對。受害者們如此訴說:
「他說他愛我,然後又告訴我,他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他表示他能接納每一個人,但卻批評我、否定我的看法或感受。」
「他說自己隨和好相處,卻每天動不動發脾氣。」
「他說他支持我,但我和他相處時卻覺得孤單寂寞。」
10. 言語暴力通常會在強度、頻率、種類都逐漸加劇。舉例來說,在關係的初期,傷人者可能會把貶抑的言詞包裝成玩笑,程度也會比較收斂。但隨著時間過去,便會慢慢出現其他形式的言語暴力。
在許多案例中,言語暴力均升級為肢體暴力。起初傷人者會辯稱是「不小心」推撞對方,之後變本加厲,肆無忌憚地拳打腳踢。一位受害女性表示,每次她與丈夫站在一起時,譬如在看地圖,他都會踩在她的腳上。她抱怨時,丈夫會擺出一副驚訝的模樣,好像完全沒注意到似的,但這種情況卻一而再、再而三發生。隨著言語虐待進展為肢體暴力,傷人者可能會開始侵犯受害者的空間。一位受害者說,每次她在有背墊的椅子上舒服地喝咖啡,之後暫時離開房間,回來後就會看到伴侶坐在她的位子上,不管她坐哪張椅子,對方總會故意挑那個位子坐,也總是拒絕把位子還給她。後來,她還發現每當自己走向冰箱或洗手台,伴侶總是故意擋在她前面。留意從言語暴力到肢體暴力的轉變非常重要,因為根據心理治療的臨床經驗,所有遭受家暴的女性都曾經歷言語虐待。
言語暴力的類型
1. 拒絕溝通
2. 駁斥
3.減低重要性
4. 以玩笑偽裝傷害
5. 顧左右而言他
6. 指責、怪罪
7. 批評撻伐
8. 說對方所做的事情沒什麼大不了
9. 削弱
10. 威嚇
11. 辱罵
12. 遺忘
13. 命令
14. 否認
15. 虐待性的憤怒(將於第九章詳述)
1. 拒絕溝通
一段真正的關係除了交換資訊之外,必定還包含了其他元素。關係需要親密感,親密感則需要彼此理解與體諒。聆聽與理解他人的感受和經歷,就是與對方同理的表現。如果關係中有一方不願意分享自己的感受與經歷,也不願意為另一方著想,就無法獲得親密感。雖然在一段關係中,雙方不一定總是能理解彼此或清楚表達自身感受,但只要會說:「你的意思是這樣嗎?」「你的感覺是這樣嗎?」「我認為……」「我覺得……」就代表雙方有溝通的意圖。單憑一個人,不可能建立親密關係。
傷害者拒絕聆聽伴侶的話,否定對方的經驗,也不願意分享自己的想法,這些行為牴觸了經營一段關係所需要的共識。換言之,他拒絕溝通。
拒絕溝通的力量不亞於言語,也屬於一種傷害。簡單來說,拒絕溝通指的是一個人選擇隱藏自己幾乎所有的想法、感受、希望與夢想,盡可能不與伴侶分享,相處時也冷漠以對。這個類型的傷人者可能連續數個月或數年都這樣拒絕溝通,不會主動與伴侶交流,也不會抱著同理心回應對方。
拒絕溝通的情形可以持續數年之久,因為伴侶可能會在嘗試溝通一段時間後,認為對方只是不愛說話、生性寡言、極度害羞,或是有什麼情緒障礙,要不就是有些孤僻。相較於認清傷人者所處的現實,受害者更容易為傷人者的行為想出這些理由。
儘管受害者渴望對方的陪伴與交流,他可能會認為自己應該滿足現狀,不要期待超出伴侶能力範圍的事。受害者也許永遠都不會懷疑,其實是伴侶根本不想溝通。有的受害者會說:「他只是不好意思表達而已。」
有些拒絕溝通的傷人者還會利用各種偽裝跟掩飾,例如假裝沒聽到對方說話,在對方說話時自顧自地拿起東西,或是邊看電視邊說:「你說啊,我在聽。」
選擇拒絕溝通的傷人者,在伴侶尋求溝通時,會如此回應:
「沒什麼好說的。」
「你要我說什麼?」
「你有什麼好抱怨的啊?我會跟你說話呀。」
「你一直不讓我說。」
「我有需要告訴你我喜不喜歡嗎?反正你都自作主張啊。」
「你又沒興趣。」
這些回應無疑會令伴侶更加不解。他可能會覺得這段關係很正常,因為傷人者會提供功能性的訊息,可是這段關係實際上缺乏了親密感,因此是有缺憾的。功能性的溝通確實重要,但若要建立真實的關係,雙方不能只有這一種溝通方式,另外兩種方式也非常重要,一種是雙方真正參與其中的溝通,一種是雙方真正回應彼此的溝通。
2. 駁斥
某些傷人者慣用駁斥的方式來傷害伴侶。由於他們生活在現實一,因此將伴侶當敵人般看待。伴侶的想法怎麼可以跟他不同?假如受害者抱持不同的觀點,可能會令傷人者覺得正在失去對伴侶的控制。因此,傷人者會反駁對方的想法、認知或生活經驗。這類言語暴力對於一段關係的破壞力最強大,因為它杜絕了所有討論的可能性,不斷否定受害者的現實,也使受害者難以理解傷人者的想法。不斷駁斥伴侶的傷人者似乎只會採取與伴侶相反的立場,受害者根本不可能明白他真正的想法,所以也無法了解他。如果一個傷人者既喜歡駁斥,又拒絕溝通,另一半要了解他會比登天還難。
傷人者反駁對方時,不會用這樣的句子表達自己的想法:「在我看來……」「我想……」「我覺得……」而是直接否定對方的說法。選擇用駁斥作為支配手段、獲取支配權力的傷人者,會否定對方的想法、信仰與感受。如果對方在他面前說出:「在我看來……」「我想……」「我覺得……」通常都會遭到駁斥。寇拉曾敘述科特如何駁斥她:
如果我直接說出我對某件事的想法,科特就會唱反調。我感覺自己說什麼都會被反駁,他好像從來沒有同意過我的意見。就算我說的是自己的親身體驗,他也會說:「不,才不是那樣。」
關於駁斥的例子,可以參考下列對話:
對話一
傷人者:電影場景轉換太慢了。
受害者:真的嗎?我沒注意到耶。
傷人者:那你就錯了。
受害者:嗯,我是說我覺得還好,可能對你來說很慢。
傷人者(火冒三丈):你根本什麼都不懂!我說的是客觀事實,任何一個影評家都會同意我的看法!
受害者試著解釋他們只是感受不同,傷人者卻說他的經驗和感受都是錯誤的。受害者後來表示,看到對方如此生氣,讓他覺得一定是自己的看法出了問題。
對話二
受害者:我覺得國家似乎花太多錢買軍備,反而忽略了教育這一塊。
傷人者:才不是這樣,再說你也找不到可以佐證的數據。
對話三
南經歷過以下這段對話後,發現奈德總是反駁她的意見。她本來同意奈德的看法,覆述他說的話,結果奈德立刻加以反駁。之後南又覆述他的反駁,表示同意,可是奈德再一次駁斥。這段對話如下:
奈德:那個燈罩和燈很不搭。
南:是啊,燈罩的確跟燈不搭。
奈德:其實還是挺搭的。
南:哦,所以燈罩跟燈很搭。
奈德:它們的顏色不對,所以不能說它們很搭。
南:喔,我懂了,顏色不搭。
奈德:不是顏色的問題。
南:我只是試著釐清你的意思。
奈德:不,你沒有。你一直誤解我的話!
儘管上述對話看來詭異,卻並不少見。可見,駁斥的確會阻礙溝通,也杜絕了建立親密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