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愛情是「壞人」之間的遊戲
愛情是人類永恆的話題,在愛情裡,每個人都面對著類似於向左走還是向右走的問題,到底是該跟隨心靈的悸動,為愛情不顧一切?還是該聽從自己的習慣,不願意做任何改變?又或者是即使陷入愛情也保持一定的理智。在愛情紛紛擾擾的各種論調中,我們用這種不一樣的方式來詮釋愛情,也許,這會為大家帶來更多啟發。
女人不「壞」,男人不愛
女人喜歡「壞男人」。同樣的,男人也喜歡「壞」女人。這個「壞」女人有兩層含義,一個是人後的「壞」女人,一個是人前的「壞」女人。我們都知道後者壞女人的意思,「小三」、「狐狸精」之類的都是這類壞女人的代名詞。但是,什麼是人後的「壞」女人呢?男人不是都喜歡落落大方、賢妻良母型的女性嗎?怎麼又說要做壞女人呢?
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討論的話題:女人為什麼要壞?女人要怎麼壞,才能恰到好處?
首先,第一個問題:女人為什麼要壞?
某一次和幾個閨蜜在聊天,大家的話題不知不覺地就繞到了這個問題上。紀言比較偏激,把所有的錯都推到了男人身上:「真不明白那些男人眼睛都長到哪裡去了!不管是在學校還是公司,稍微看得上眼的好男人都被一些『壞女人』霸占了,最讓人生氣的的是那些男人還被管得服服貼貼,真不知道那些女人有什麼好。舉止隨便、一說話就是嗲聲嗲氣、嘰嘰喳喳的,整天還遊手好閒,只知道穿衣打扮,偏偏這樣的女人天生命好,只要她們看中的男人,一定有辦法追到手,真不知道她們到底用了什麼手段?」
對此,卡伊倒是表現得異常淡定,反駁她說:「這也不能怪男人,她們雖然有種種缺點,但是一定有一種老實女孩沒有的特殊魅力,可能是一句挑逗的言語,也可能是大膽的表白,也許還有一些技巧,都滿足了男人追求刺激的隱藏欲望。都說男人是下半身動物,這種時候,你還指望他能用大腦思考嗎?隨便舉一個小例子,從對面走過來兩個女孩子,一個穿的是運動裝,一個穿的是低胸的超短裙,在所有背景、長相都不考慮的情況下,我敢保證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會把視線專注在穿超短裙的女孩子,即使她可能沒有那麼漂亮。這是男人身體裡一種本能的渴望或對刺激的需求。那些壞女人正好滿足了這一種需求,所以她們成功了。如果你做到讓一個男人對你無動於衷,那不是成功,反而是一種最大的失敗。」
其實,她們兩人的意見都是屬於比較偏激的那種,但有一點不可否認:
會壞的女人,的確比不會壞的女人更受男人青睞。如果你不會去揣摩男人的心理、不去了解他需要什麼、看重什麼、在乎什麼,你根本就抓不住他。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追求幸福的觀念在改變,追求的品味也在改變,現在不是你會洗衣、煮飯伺候他就會滿足、會喜歡你的年代了,你要有自己獨立的一面讓他欣賞、要懂得自強自立。一些存在於大腦裡的傳統觀念,要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女人應該如何在這種變化快速的時代爭寵?又如何永遠在男人面前都有吸引力?該不該「壞」,要怎麼「壞」,就要看你自己的悟性和對分寸的把握了。
1. 講究策略,打一巴掌再給個甜頭
男人們總是有這樣、那樣的毛病,這些毛病在女人看起來簡直無法理解,甚至有的根本就已經達到無法相信的程度。但男人們對這些毛病卻早已經習以為常。
這時,女人們應該堅決地開始行動,運用多種手段讓他們乖乖地跟著自己的指揮行動——直到能做到這種程度:「叫他往東不敢往西,叫他坐著不會躺著。」
那麼,到底應該怎麼做才對呢?
吵?當然不是。
鬧?當然也不是。
一哭二鬧三上吊?拜託,現在已經是21世紀了,能不能有點新鮮的招數?
真正永遠有效,並且放之四海皆準的,只有一句:打一巴掌,再給個甜頭!男人們自然而然就會開始趨利避害,然後也就會自然而然地,按照你的意願行事了。
2. 掌握壞的用量,只對他一個人壞
男人喜歡征服的感覺,喜歡看一個女人在他的影響下發生種種奇妙的變化,尤其當一個「野性難除」的女人被自己征服,這種成就感是任何事都無法取代的。所以,女人們要適當地野性一點、壞一點。但這種壞和野性是有分寸的,並非本質的,只有主色調是好的,「壞」才能被襯托得非常有個性。不能一直好,否則會讓人疲勞;也不能一直壞,會把人嚇跑。
要記住:男人也是普通人,並不是傳說中的超人,永遠只能扮成強者的樣子。給他一點被動的期待,他也會像你離不開他一樣離不開你的。
適當地「不規矩」一點
生活中風險可以說無處不在,其實愛情也同樣如此,每個女孩都想找到最棒的另一半,可是真正地把他帶回家後才發現,自己竟然挑到了「最差」的那個。所以,美國心理學博士約翰.范.埃普(John Van Epp)才忠告世人:別把混蛋當Honey!並且把這個道理寫成一本非常暢銷的書。
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當你瘋狂地愛上一個人之後,就會把所有的判斷力與觀察力都拋諸腦後,全心全意地認定眼前這個人就是最棒的那一個,可是最後的結果卻常常令人跌破眼鏡。
不只女人會這樣,在愛情中號稱「獵人」的男人也同樣難以逃脫這樣的命運。有一位在事業上頗有建樹的男人曾抱怨說:當他把溫柔賢慧的她娶回家後,不出幾日便發現,自己犯了一個多麼大的錯,竟然將一個不折不扣的潑婦請回家!
看來愛情真的是一個危險物品,一旦你不夠謹慎,就可能導致你一輩子宛如身處狼窩、虎穴,終生都難求安寧了。
為什麼我們已經這麼用心地去愛了,也付出真誠了,結果卻總是難如人意呢?這是因為人們都太容易被愛情的表象蒙蔽了。愛情看起來很美,可是古人用嘗盡百草的經驗告訴我們,越是豔麗的花草,毒性往往越猛烈。
這個說法如今看來還真是應驗。
不過,這麼豔麗的愛情並非不可嘗試。只不過,嘗試的時候僅僅保持謹慎是遠遠不夠的。
有一個聰明的白領女孩,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長相不錯、收入中等的男孩,男孩一眼喜歡上了女孩,不過女孩卻遲遲不肯明確答覆,但卻同意跟他約會、共度週末。這令男孩感到很奇怪。
這樣的關係他們足足維持了一年,最後女孩終於答應當男孩的女朋友,兩人的關係一直非常穩定。
但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女孩也顯得非常「不乾脆」,經過了很長時間的拉鋸戰,兩人才得以步入婚姻。
當周圍的人閃婚、閃離,紛紛表達對愛情的失望和不滿時,女孩和男孩的愛情卻仍走得十分平穩。
有人覺得奇怪,這個女孩也沒做什麼啊,為什麼卻獲得了一份非常穩定的愛情呢?
其實,這個女孩並非什麼都沒做,這也正是她的聰明之處。當陷入愛情的時候,女孩並沒有完全喪失理智,她想盡辦法融入他的人際關係,不僅僅透過與他的相處,更透過他周圍的朋友去了解真實的他。當面臨婚姻的選擇時,女孩更是做出一個很大膽的舉動,她雇用了私家偵探去「調查」他。當然,這一切她不會告訴他,最後的結果證明這個男孩對她是非常真誠的,所以,最後她答應了他的求婚。
在我們普通人眼中,這名女孩的做法有點極端,但她的目的卻是可以理解的。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想真正地了解一個人,只靠婚前相處的時間和接觸,很明顯是辦不到的。為什麼很多人因為不了解而開始,卻因了解而分開?就是因為事先沒有真正了解對方,事後才覺得後悔莫及。可笑的是,當時我們卻篤定地認為自己已經足夠了解對方了。
那些青梅竹馬的愛情和日久生情的愛情,常常令人十分羨慕,因為雙方都對對方有足夠的了解,和一個認識的人一起生活,跟和一個「不怎麼認識」的人一起生活,可能導致的結果和風險都是不難猜測的。
愛情和交朋友是不一樣的,朋友交到了不好的,我們可以選擇遠離,甚至絕交,可在愛情中如果我們嫁錯了人,那結果就嚴重多了。即便可以用離婚來解決,可是造成的財力和感情上的損失,卻是難以估計的,而若是不離婚,那一輩子都將過得異常辛苦。
所以,我們需要找一個足夠認識的人,即便他可能不那麼優秀,但也沒多麼糟,這樣未來即使我們過不上多麼高檔的生活,至少也不會過得太慘。當然,我們也並非要像故事中的女孩那樣,雇用偵探去調查對方,她的故事帶給我們的啟發是,談戀愛之前,要先想盡辦法了解真實的他是怎樣的,論及婚嫁之前,更要對對方真實的情況有比較細緻的了解,以便確定雙方共同生活後的方向。最忌諱的就是什麼都不做,老老實實地等對方出牌,把主動權完全拋給了對方。
愛情是人類永恆的話題,在愛情裡,每個人都面對著類似於向左走還是向右走的問題,到底是該跟隨心靈的悸動,為愛情不顧一切?還是該聽從自己的習慣,不願意做任何改變?又或者是即使陷入愛情也保持一定的理智。在愛情紛紛擾擾的各種論調中,我們用這種不一樣的方式來詮釋愛情,也許,這會為大家帶來更多啟發。
女人不「壞」,男人不愛
女人喜歡「壞男人」。同樣的,男人也喜歡「壞」女人。這個「壞」女人有兩層含義,一個是人後的「壞」女人,一個是人前的「壞」女人。我們都知道後者壞女人的意思,「小三」、「狐狸精」之類的都是這類壞女人的代名詞。但是,什麼是人後的「壞」女人呢?男人不是都喜歡落落大方、賢妻良母型的女性嗎?怎麼又說要做壞女人呢?
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討論的話題:女人為什麼要壞?女人要怎麼壞,才能恰到好處?
首先,第一個問題:女人為什麼要壞?
某一次和幾個閨蜜在聊天,大家的話題不知不覺地就繞到了這個問題上。紀言比較偏激,把所有的錯都推到了男人身上:「真不明白那些男人眼睛都長到哪裡去了!不管是在學校還是公司,稍微看得上眼的好男人都被一些『壞女人』霸占了,最讓人生氣的的是那些男人還被管得服服貼貼,真不知道那些女人有什麼好。舉止隨便、一說話就是嗲聲嗲氣、嘰嘰喳喳的,整天還遊手好閒,只知道穿衣打扮,偏偏這樣的女人天生命好,只要她們看中的男人,一定有辦法追到手,真不知道她們到底用了什麼手段?」
對此,卡伊倒是表現得異常淡定,反駁她說:「這也不能怪男人,她們雖然有種種缺點,但是一定有一種老實女孩沒有的特殊魅力,可能是一句挑逗的言語,也可能是大膽的表白,也許還有一些技巧,都滿足了男人追求刺激的隱藏欲望。都說男人是下半身動物,這種時候,你還指望他能用大腦思考嗎?隨便舉一個小例子,從對面走過來兩個女孩子,一個穿的是運動裝,一個穿的是低胸的超短裙,在所有背景、長相都不考慮的情況下,我敢保證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會把視線專注在穿超短裙的女孩子,即使她可能沒有那麼漂亮。這是男人身體裡一種本能的渴望或對刺激的需求。那些壞女人正好滿足了這一種需求,所以她們成功了。如果你做到讓一個男人對你無動於衷,那不是成功,反而是一種最大的失敗。」
其實,她們兩人的意見都是屬於比較偏激的那種,但有一點不可否認:
會壞的女人,的確比不會壞的女人更受男人青睞。如果你不會去揣摩男人的心理、不去了解他需要什麼、看重什麼、在乎什麼,你根本就抓不住他。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追求幸福的觀念在改變,追求的品味也在改變,現在不是你會洗衣、煮飯伺候他就會滿足、會喜歡你的年代了,你要有自己獨立的一面讓他欣賞、要懂得自強自立。一些存在於大腦裡的傳統觀念,要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女人應該如何在這種變化快速的時代爭寵?又如何永遠在男人面前都有吸引力?該不該「壞」,要怎麼「壞」,就要看你自己的悟性和對分寸的把握了。
1. 講究策略,打一巴掌再給個甜頭
男人們總是有這樣、那樣的毛病,這些毛病在女人看起來簡直無法理解,甚至有的根本就已經達到無法相信的程度。但男人們對這些毛病卻早已經習以為常。
這時,女人們應該堅決地開始行動,運用多種手段讓他們乖乖地跟著自己的指揮行動——直到能做到這種程度:「叫他往東不敢往西,叫他坐著不會躺著。」
那麼,到底應該怎麼做才對呢?
吵?當然不是。
鬧?當然也不是。
一哭二鬧三上吊?拜託,現在已經是21世紀了,能不能有點新鮮的招數?
真正永遠有效,並且放之四海皆準的,只有一句:打一巴掌,再給個甜頭!男人們自然而然就會開始趨利避害,然後也就會自然而然地,按照你的意願行事了。
2. 掌握壞的用量,只對他一個人壞
男人喜歡征服的感覺,喜歡看一個女人在他的影響下發生種種奇妙的變化,尤其當一個「野性難除」的女人被自己征服,這種成就感是任何事都無法取代的。所以,女人們要適當地野性一點、壞一點。但這種壞和野性是有分寸的,並非本質的,只有主色調是好的,「壞」才能被襯托得非常有個性。不能一直好,否則會讓人疲勞;也不能一直壞,會把人嚇跑。
要記住:男人也是普通人,並不是傳說中的超人,永遠只能扮成強者的樣子。給他一點被動的期待,他也會像你離不開他一樣離不開你的。
適當地「不規矩」一點
生活中風險可以說無處不在,其實愛情也同樣如此,每個女孩都想找到最棒的另一半,可是真正地把他帶回家後才發現,自己竟然挑到了「最差」的那個。所以,美國心理學博士約翰.范.埃普(John Van Epp)才忠告世人:別把混蛋當Honey!並且把這個道理寫成一本非常暢銷的書。
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當你瘋狂地愛上一個人之後,就會把所有的判斷力與觀察力都拋諸腦後,全心全意地認定眼前這個人就是最棒的那一個,可是最後的結果卻常常令人跌破眼鏡。
不只女人會這樣,在愛情中號稱「獵人」的男人也同樣難以逃脫這樣的命運。有一位在事業上頗有建樹的男人曾抱怨說:當他把溫柔賢慧的她娶回家後,不出幾日便發現,自己犯了一個多麼大的錯,竟然將一個不折不扣的潑婦請回家!
看來愛情真的是一個危險物品,一旦你不夠謹慎,就可能導致你一輩子宛如身處狼窩、虎穴,終生都難求安寧了。
為什麼我們已經這麼用心地去愛了,也付出真誠了,結果卻總是難如人意呢?這是因為人們都太容易被愛情的表象蒙蔽了。愛情看起來很美,可是古人用嘗盡百草的經驗告訴我們,越是豔麗的花草,毒性往往越猛烈。
這個說法如今看來還真是應驗。
不過,這麼豔麗的愛情並非不可嘗試。只不過,嘗試的時候僅僅保持謹慎是遠遠不夠的。
有一個聰明的白領女孩,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長相不錯、收入中等的男孩,男孩一眼喜歡上了女孩,不過女孩卻遲遲不肯明確答覆,但卻同意跟他約會、共度週末。這令男孩感到很奇怪。
這樣的關係他們足足維持了一年,最後女孩終於答應當男孩的女朋友,兩人的關係一直非常穩定。
但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女孩也顯得非常「不乾脆」,經過了很長時間的拉鋸戰,兩人才得以步入婚姻。
當周圍的人閃婚、閃離,紛紛表達對愛情的失望和不滿時,女孩和男孩的愛情卻仍走得十分平穩。
有人覺得奇怪,這個女孩也沒做什麼啊,為什麼卻獲得了一份非常穩定的愛情呢?
其實,這個女孩並非什麼都沒做,這也正是她的聰明之處。當陷入愛情的時候,女孩並沒有完全喪失理智,她想盡辦法融入他的人際關係,不僅僅透過與他的相處,更透過他周圍的朋友去了解真實的他。當面臨婚姻的選擇時,女孩更是做出一個很大膽的舉動,她雇用了私家偵探去「調查」他。當然,這一切她不會告訴他,最後的結果證明這個男孩對她是非常真誠的,所以,最後她答應了他的求婚。
在我們普通人眼中,這名女孩的做法有點極端,但她的目的卻是可以理解的。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想真正地了解一個人,只靠婚前相處的時間和接觸,很明顯是辦不到的。為什麼很多人因為不了解而開始,卻因了解而分開?就是因為事先沒有真正了解對方,事後才覺得後悔莫及。可笑的是,當時我們卻篤定地認為自己已經足夠了解對方了。
那些青梅竹馬的愛情和日久生情的愛情,常常令人十分羨慕,因為雙方都對對方有足夠的了解,和一個認識的人一起生活,跟和一個「不怎麼認識」的人一起生活,可能導致的結果和風險都是不難猜測的。
愛情和交朋友是不一樣的,朋友交到了不好的,我們可以選擇遠離,甚至絕交,可在愛情中如果我們嫁錯了人,那結果就嚴重多了。即便可以用離婚來解決,可是造成的財力和感情上的損失,卻是難以估計的,而若是不離婚,那一輩子都將過得異常辛苦。
所以,我們需要找一個足夠認識的人,即便他可能不那麼優秀,但也沒多麼糟,這樣未來即使我們過不上多麼高檔的生活,至少也不會過得太慘。當然,我們也並非要像故事中的女孩那樣,雇用偵探去調查對方,她的故事帶給我們的啟發是,談戀愛之前,要先想盡辦法了解真實的他是怎樣的,論及婚嫁之前,更要對對方真實的情況有比較細緻的了解,以便確定雙方共同生活後的方向。最忌諱的就是什麼都不做,老老實實地等對方出牌,把主動權完全拋給了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