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平安——進女廁聽到「男生在隔壁」讓我很困擾
撰文/同平安
修改/盤、吳崢鴻、辛奇樺、林筱庭
完稿日期/二○二四年一月卅日
曾有人說,人生就像一本書,不翻到最後一頁,永遠不知結尾會是什麼。如果只看我三十歲以前的人生,還真的很難想像會翻轉變成現在的我。
我的童年非常幸福,父親對小孩的管教一視同仁。我的三個弟弟在學校總是拿到課業名列前茅的獎狀,而我的總是「熱心公益」,但爸爸都會把獎狀裱框掛在牆上;又或者和弟弟打架時,父親認為動手就是錯的,讓小孩通通排排站,從老大打到老么。我是老大,沒有弟弟聰明,又不敢跑,所以被打得最多,但也養成了對事情的正確觀念。
弟弟會撒嬌,母親說他把我們生錯
弟弟們都會撒嬌,說母親喜歡聽的話,尤其是我二弟。母親有時會說我不是女孩子,他把我和二弟生錯了,他應該是女孩,而我是男孩。我們也真的都算是「生錯了」。我不知道,為什麼女孩子就要會撒嬌呢?
小時候很喜歡看歌仔戲、蹲在戲棚下烤魷魚吃,放學書包一丟就跑出去看,母親老是叫我「野馬」(台語)。戲看久了,開始希望我自己是男的,那就可以學古時候的俠客到處行俠仗義,或是當個流浪天涯的浪人,遊歷各地。也開始發現性別的限制,因為不是男生,我不行當流浪漢睡路邊,男的在外流浪比較安全,不像女生比較麻煩。我從小被教導女生半夜在外是危險的!
但我喜歡跟男孩子一起玩,他們也從來不把我當女生看,一直都玩男孩子的遊戲:彈珠、紙牌(尪仔標)、騎馬打仗、玩火把、做竹子錢筒、打水漂、牽牛車、打陀螺、水上遊戲等。學校有跳舞或演戲,我都自動當男生的角色。
大約在國小三四年級,我就知道我喜歡女生,那個戒嚴年代又比較保守,不敢讓自己顯得很特別,更不敢讓人知道自己的性向,但也從他人身上看到同志的跡象。
國中的時候,小學好友下課常來找我玩。他班上有一位女生寫情書給他,老師居然在班上讀了出來,我朋友不喜歡那個同學,所以非常生氣。不只如此,還會有其他女同學跟蹤他回家,當時這件事還在學校引起一陣騷動。我想這也是因為他長得太帥了,才會有這麼多人喜歡。想起來,這是我第一次遇到有人那麼公開表現同性間的感情。
升上高中後,我喜歡去逗一些不太說話的同學,開玩笑說要把他變成我第幾位老婆。其中一位畢業後得了血癌,我去探望,他姊姊提起跟這位同學的一段對話——姊姊說,還沒結婚就離世實在很捨不得,這位同學聽到立刻回說,「我已經結婚了,是跟同結婚的。」我聽到這些話,心裡也很難過,現在想到了還是會哭。
鄰居伯伯想把國二女兒介紹給我
高中時,我很喜歡晚餐後到後院看星星,因而認識了一位鄰居長輩。他應該很喜歡我,閒談中想介紹二女兒給我。我早知道他二女兒很優秀,聽說之前曾有男同學到他家表示好感,被那位長輩問東問西,斥責功課不好就別來找他女兒,那位男同學只好打退堂鼓。當時他二女兒才國二,我高一。
一聽到伯伯那麼說,直覺反應就是趕快說「不用了」。回家後說起這件事,弟弟們都異口同聲說:「可以跟他說你有三個弟弟啊!」不過這件事似乎沒有破壞伯伯對我的印象。有次,他們全家要出遊幾天,留大女兒一人在家,伯伯不放心,希望我能去他家陪大女兒。大女兒當時已在工作,大我幾歲,但我最後還是拒絕了,而伯伯也沒有再提過這方面的事。其實,我並不是不喜歡他女兒,只是怕麻煩。那位伯伯是很厲害的人,我擔心之後會惹麻煩,深怕他知道我喜歡女生。
我從小就知道我對女孩子有感覺,只把男孩子當兄弟,曾經以為這一輩子都不可能結婚。雖然曾有許多機會快速進入與女生交往的關係,但皆未使我立即走向同志這條路,直到三十幾歲,遇到第一位女友,我的世界才開始變得不同。
在這之前,我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從小接觸教會,我的心中只認定一位真神,那就是耶穌基督。小時候我住在廟的隔壁,每天在廟前空地上玩耍,面對那些木刻的偶像,從不會去敬畏或害怕,只當他們是廟裡的裝飾品。
高中畢業那年,我受浸,公開宣告對耶穌基督的信仰,開始了教會生活。下班時我幾乎都去教會,一週有五天晚上參加聚會,主日(星期日)更是整天在教會;後來,不只聚會,連早上六點的晨興001我都不缺席,牧養者、教導者這些前輩都特別喜歡我,親自和我一對一研讀《聖經》。
教會認識第一任女友,不敢出櫃
我的生活浸淫在教會中,因緣際會認識了一位吸引我的女性,我們彼此互相吸引,他成了我第一任女友。但,「同志」在教會是個不能提的詞彙,即便大家愛你,然而當他們得知你的同志身分,那個愛便會變質;有一些善意的基督徒即使接受,也會請你不要公開提出來,能大力認同的真是少之又少。
我和他也感受到這股壓力,「同志不正確、被神詛咒」的想法纏繞心頭,尤其在那個年代,關於同性戀的新聞都很負面。雖然我們選擇躲在櫃子裡,我不說、也沒人問過,但我們彼此都對這段關係抱持著懷疑。在一起一年後,心裡的焦慮愈滾愈大,我們決定要結束「不對的行為」,雖然還常在一起,但我們再也沒有親密的肢體接觸。
幾年後,由於種種原因,他選擇進入婚姻;我結束密集參與教會的日子。
在這之後,我雖然仍持續研讀《聖經》,但也開始試著接觸以前認為可能會「玷汙」自己的其他宗教,例如摩門教、道教,研討生命的真相;遇到同光教會,知道了對《聖經》矛盾之處的一些見解。
教會教我活出一套生活,我也真活出一套生活。現在的我知道,我活出了我自己,不須對旁人負責,我就是我。雖然這幾年甚少去教會,但我只相信自己對主負責。為何我需要為了別人而隱藏自己是同志呢?同志並不羞恥,反而是驕傲。身為一名同志基督徒,我只要做自己就夠了。過程中,我不斷向主祈禱,主並沒有阻止我,而是讓我經歷這一切。
以我所認知的神來說,人接受審判時是以個人面對主,至於有誰絆跌你(例如旁人陷害、欺壓)都不是理由。主曾說:「那人與你何干。」說明了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我相信我在做的事。
離開教會,找資訊踏入同志圈
女友結婚、我離開教會之後,希望認識其他朋友,也曾想過如果是與同性戀交往,就不會因為(要去和男人)結婚而分手。那是二○○○年後,我開始搜尋女同性戀的資訊,找到一些網站,開始結交女同志朋友;參加網聚,算是進入了同志圈。
在圈內朋友介紹下,我認識了第二任女友,開啟了新戀情。由於他的緣故,我也接觸當時推動同志運動的「性別人權協會」,擔任義工、出演影片主角。在幫忙性權會活動的過程中,我看到為同志運動、性別人權付出的王蘋、陳俞容、江嘉雯,他們為了自己、也為別人站出來,漸漸讓我發現,原來做一名同志是值得驕傲的事。
我開始嘗試跟親友出櫃,真的做了之後才發現,出櫃其實沒那麼難。因為他們愛我,就會接受我。我的生活開始變得自由,減少一些不必要的問題,也能與其他的同志朋友自在地相認,彼此無話不談。
以前內心有話無法訴說很痛苦,每當遇到「同類」,就像是遇見親人般,高興到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嘗試走出衣櫃後,我更願意參與同志運動,雖然不能替同志做出什麼貢獻,但我願意站出來增加人數,我想只要多一個同志讓人看見,無形中就多一份力量。
年輕時,我想活到五十歲應該很夠了,現在已經六十幾了,卻不覺得自己老,看著身邊許多更高齡的同志朋友,讓我不但不覺得自己是老年同志,也希望能為他們做一些事。例如,把生命歷程記錄下來,讓年輕一代的同志朋友知道:你們並不孤單,有一些人已經走在你們前面;為了以後的自己,你們要活得更好。
曾以為變性才是跨性別
人看自己或許都有盲點,有些最顯而易見的事物,往往最毫無意識。有一次,認識到跨性別組織「蝶園」的朋友,他說我是跨性別者,雖然我不太懂為什麼。剛開始接觸同志時,我以為跨性別者都是想變性的人,認為自己不是這樣的人。
我參加跨性別相關活動,才漸漸明白「跨性別」指的不僅是想變性的人,有些朋友只在遊行場合才有跨性別展現;還有一些朋友日常生活或服裝打扮有跨越性別的表現,卻未必做手術;有的則會去做變性手術,成為另一個性別。我想,民間所謂不男不女、人妖、查某體、半南洋仔、娘娘腔、男人婆、鐵T、陰陽人、扮裝癖、變性人等,某種程度都算是跨性別吧。
在熱線的接線義工培訓課程,我聽到講師介紹中央性/別研究室何春蕤老師的觀點,我粗淺的理解是:只要跨越原先的、生理性別的限制,某種程度上都是跨性別,不一定要變性。
這讓我想到,自己或許是跨性別者。小時候除了想當男生、跟男孩子一起玩,外表上我也不喜歡女性化的樣子。母親會拿連身裙給我,但我都自己拿褲子來穿。不過,與第二任女友交往之前我都是留一頭長髮,當時反而是看到他對自己的髮型十分用心,才想到我也可以剪成短髮。
至於身體,我希望自己的胸部看起來不要太明顯,進入圈內後嘗試過束胸,雖然配上襯衫的樣子確實讓我滿意,但還是覺得不舒服,之後就愈穿愈寬鬆。另外,我也希望可以擁有鬍鬚、聲音變得低沉等性徵。
其實,我並不是完全沒考慮過手術,我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有人會「變性」,但我不想動手術,一直以來都覺得與自己無關。第一次動念想「變性」,是得知第一任女友要跟男人結婚。那時我想,如果我是男生,他是否就不會跟別人結婚了呢?但那時候我已經四十幾歲了,即使變性成為男生,他就真的會嫁給我嗎?不過這念頭沒有困擾我太久,因為我是一個怕麻煩的人。
記得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聽到平胸手術,對於到底要不要做手術跟朋友討論了很久。朋友認為,即使做了平胸,除了穿衣服好看之外,也不會改變我這個人的什麼,建議還是做我自己就好了。現在想起來,當年朋友若沒有這麼說,我可能就真的去平胸了。我曾想過,若我才三十幾歲,我一定去動手術;現在都已經六十幾歲,平胸手術的外貌效果對我的實質意義已經沒那麼重要了。
泡大眾池引來陌生太太誤會
不過,我不夠女性化的外表偶爾還是會引起一些波瀾。例如,前幾年跟朋友去爬山,大家臨時起意去洗溫泉,我推辭說會嚇到其他人,但他們執意要一起去洗大眾池。我心想:活到這把年紀了,還怕誰啊?去就去。結果就有位陌生太太一直盯著我,甚至跟其他小姐問說我是男是女?最後那位太太來找我道歉,對於「誤會」我的性別覺得不好意思。從那之後我每次去泡湯,走到女湯區的置物櫃就會先脫衣服。
除了外貌,我對跨性別的思考也延伸到感情方面。
我後來還有交過其他女友,有的認同為T,有的之後又與男性在一起。這或許反映我有一些跨越性別界線的氣質,能吸引不同特質的人吧。其實女同志的性別關係有多種,我曾經以為婆都是被動、文靜,後來有一任女友很主動,才改變我對婆的想法。
在探索自己與跨性別的關聯之前,我一直認為自己是鐵T。但,我與女同志朋友聊天時,才發現與許多鐵T不同的是,我並不介意脫衣服讓自己的身體與人接觸,更大的差異是對「男性」身分的態度。
出社會後,進女廁非常困擾我,剪短髮後就更困擾,每次都擔心排隊時有人對我說:男生在隔壁,經常發生別人一進女廁看到我就跑出去的情形。如果是自己上廁所,我會去男廁或無障礙廁所,生活中被稱呼「先生」也是常有的事,我習以為常,如果叫我「小姐」我反而不自在。
可是,許多T都不喜歡被叫成「先生」,並且排斥男性的身體,雖然他們的性別氣質非常陽剛,卻不認為自己是男性或跨性別。相較於T,我不會極力抗拒「跨性別」的身分。後來熱線成立跨性別小組,找我去開會,我剛好有空就參加了。直到最近這兩、三年,也會向別人說我是跨性別者。
T媽媽擔心,不婚老來無人照顧
最後想特別談談我的母親。我的母親年輕時也是同志,儘管如此,他對我的同志身分依然非常擔心。我每次交女朋友,他都會一再問我為什麼對方不去結婚或找男友,也會常跟我說他們的缺點。
一直到後來我才明白,母親的成長環境讓他覺得女生都應該要結婚,有結婚才會有盼望。母親也會擔心我因為沒有小孩,老年會孤苦無依,總之,母親總是會替我操很多心。可是我都會以朋友的態度對待母親,讓他放下他的憂慮,我盡可能陪著他,讓他知道我很好,可以照顧好自己,我也讓他知道我有很多好朋友,所以不會孤單。
從生命歷程來看,我實際和女孩子在一起的時間點算是很晚,有同志認同又是更後面的事情,無怪乎母親一開始並不認為我是同志。現在我已經是一名公開出櫃的同志,他便也不再說什麼。
只是,我永遠是他的小孩,即使我現在已經是年過半百的人了,我知道在他眼裡,我一樣是他的小孩子。我心裡知道,母親不喜歡我老待在同志圈,但是他從不反對我,因此我也常跟他去旅遊、進香、吃飯。我知道母親做了很多改變,他漸漸接受我、信任我,後來我認識新朋友或是喜歡誰,也會主動告訴他,讓他們認識。我知道母親對我的生活非常好奇,我邀請熱線老同小組義工到家裡吃飯,母親看到後,不僅放心,也更相信我。這幾年來,我們母子的關係變得比以前親近,這對我來說很重要。
回頭看這六十幾年,如果年紀小就得到同志、跨性別的資訊,應該會更順利,不用那麼坎坷,內心的掙扎跟對生命的不確定感就會比較少。因為不曉得自己要做什麼,日子一天一天地過,沒有重心,不曉得未來在哪裡,彷彿沒有目標的行屍走肉。跌跌撞撞地走到現在,總算確定了我到底是誰,可以真正為了自己活下去,寫出新的篇章。
撰文/同平安
修改/盤、吳崢鴻、辛奇樺、林筱庭
完稿日期/二○二四年一月卅日
曾有人說,人生就像一本書,不翻到最後一頁,永遠不知結尾會是什麼。如果只看我三十歲以前的人生,還真的很難想像會翻轉變成現在的我。
我的童年非常幸福,父親對小孩的管教一視同仁。我的三個弟弟在學校總是拿到課業名列前茅的獎狀,而我的總是「熱心公益」,但爸爸都會把獎狀裱框掛在牆上;又或者和弟弟打架時,父親認為動手就是錯的,讓小孩通通排排站,從老大打到老么。我是老大,沒有弟弟聰明,又不敢跑,所以被打得最多,但也養成了對事情的正確觀念。
弟弟會撒嬌,母親說他把我們生錯
弟弟們都會撒嬌,說母親喜歡聽的話,尤其是我二弟。母親有時會說我不是女孩子,他把我和二弟生錯了,他應該是女孩,而我是男孩。我們也真的都算是「生錯了」。我不知道,為什麼女孩子就要會撒嬌呢?
小時候很喜歡看歌仔戲、蹲在戲棚下烤魷魚吃,放學書包一丟就跑出去看,母親老是叫我「野馬」(台語)。戲看久了,開始希望我自己是男的,那就可以學古時候的俠客到處行俠仗義,或是當個流浪天涯的浪人,遊歷各地。也開始發現性別的限制,因為不是男生,我不行當流浪漢睡路邊,男的在外流浪比較安全,不像女生比較麻煩。我從小被教導女生半夜在外是危險的!
但我喜歡跟男孩子一起玩,他們也從來不把我當女生看,一直都玩男孩子的遊戲:彈珠、紙牌(尪仔標)、騎馬打仗、玩火把、做竹子錢筒、打水漂、牽牛車、打陀螺、水上遊戲等。學校有跳舞或演戲,我都自動當男生的角色。
大約在國小三四年級,我就知道我喜歡女生,那個戒嚴年代又比較保守,不敢讓自己顯得很特別,更不敢讓人知道自己的性向,但也從他人身上看到同志的跡象。
國中的時候,小學好友下課常來找我玩。他班上有一位女生寫情書給他,老師居然在班上讀了出來,我朋友不喜歡那個同學,所以非常生氣。不只如此,還會有其他女同學跟蹤他回家,當時這件事還在學校引起一陣騷動。我想這也是因為他長得太帥了,才會有這麼多人喜歡。想起來,這是我第一次遇到有人那麼公開表現同性間的感情。
升上高中後,我喜歡去逗一些不太說話的同學,開玩笑說要把他變成我第幾位老婆。其中一位畢業後得了血癌,我去探望,他姊姊提起跟這位同學的一段對話——姊姊說,還沒結婚就離世實在很捨不得,這位同學聽到立刻回說,「我已經結婚了,是跟同結婚的。」我聽到這些話,心裡也很難過,現在想到了還是會哭。
鄰居伯伯想把國二女兒介紹給我
高中時,我很喜歡晚餐後到後院看星星,因而認識了一位鄰居長輩。他應該很喜歡我,閒談中想介紹二女兒給我。我早知道他二女兒很優秀,聽說之前曾有男同學到他家表示好感,被那位長輩問東問西,斥責功課不好就別來找他女兒,那位男同學只好打退堂鼓。當時他二女兒才國二,我高一。
一聽到伯伯那麼說,直覺反應就是趕快說「不用了」。回家後說起這件事,弟弟們都異口同聲說:「可以跟他說你有三個弟弟啊!」不過這件事似乎沒有破壞伯伯對我的印象。有次,他們全家要出遊幾天,留大女兒一人在家,伯伯不放心,希望我能去他家陪大女兒。大女兒當時已在工作,大我幾歲,但我最後還是拒絕了,而伯伯也沒有再提過這方面的事。其實,我並不是不喜歡他女兒,只是怕麻煩。那位伯伯是很厲害的人,我擔心之後會惹麻煩,深怕他知道我喜歡女生。
我從小就知道我對女孩子有感覺,只把男孩子當兄弟,曾經以為這一輩子都不可能結婚。雖然曾有許多機會快速進入與女生交往的關係,但皆未使我立即走向同志這條路,直到三十幾歲,遇到第一位女友,我的世界才開始變得不同。
在這之前,我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從小接觸教會,我的心中只認定一位真神,那就是耶穌基督。小時候我住在廟的隔壁,每天在廟前空地上玩耍,面對那些木刻的偶像,從不會去敬畏或害怕,只當他們是廟裡的裝飾品。
高中畢業那年,我受浸,公開宣告對耶穌基督的信仰,開始了教會生活。下班時我幾乎都去教會,一週有五天晚上參加聚會,主日(星期日)更是整天在教會;後來,不只聚會,連早上六點的晨興001我都不缺席,牧養者、教導者這些前輩都特別喜歡我,親自和我一對一研讀《聖經》。
教會認識第一任女友,不敢出櫃
我的生活浸淫在教會中,因緣際會認識了一位吸引我的女性,我們彼此互相吸引,他成了我第一任女友。但,「同志」在教會是個不能提的詞彙,即便大家愛你,然而當他們得知你的同志身分,那個愛便會變質;有一些善意的基督徒即使接受,也會請你不要公開提出來,能大力認同的真是少之又少。
我和他也感受到這股壓力,「同志不正確、被神詛咒」的想法纏繞心頭,尤其在那個年代,關於同性戀的新聞都很負面。雖然我們選擇躲在櫃子裡,我不說、也沒人問過,但我們彼此都對這段關係抱持著懷疑。在一起一年後,心裡的焦慮愈滾愈大,我們決定要結束「不對的行為」,雖然還常在一起,但我們再也沒有親密的肢體接觸。
幾年後,由於種種原因,他選擇進入婚姻;我結束密集參與教會的日子。
在這之後,我雖然仍持續研讀《聖經》,但也開始試著接觸以前認為可能會「玷汙」自己的其他宗教,例如摩門教、道教,研討生命的真相;遇到同光教會,知道了對《聖經》矛盾之處的一些見解。
教會教我活出一套生活,我也真活出一套生活。現在的我知道,我活出了我自己,不須對旁人負責,我就是我。雖然這幾年甚少去教會,但我只相信自己對主負責。為何我需要為了別人而隱藏自己是同志呢?同志並不羞恥,反而是驕傲。身為一名同志基督徒,我只要做自己就夠了。過程中,我不斷向主祈禱,主並沒有阻止我,而是讓我經歷這一切。
以我所認知的神來說,人接受審判時是以個人面對主,至於有誰絆跌你(例如旁人陷害、欺壓)都不是理由。主曾說:「那人與你何干。」說明了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我相信我在做的事。
離開教會,找資訊踏入同志圈
女友結婚、我離開教會之後,希望認識其他朋友,也曾想過如果是與同性戀交往,就不會因為(要去和男人)結婚而分手。那是二○○○年後,我開始搜尋女同性戀的資訊,找到一些網站,開始結交女同志朋友;參加網聚,算是進入了同志圈。
在圈內朋友介紹下,我認識了第二任女友,開啟了新戀情。由於他的緣故,我也接觸當時推動同志運動的「性別人權協會」,擔任義工、出演影片主角。在幫忙性權會活動的過程中,我看到為同志運動、性別人權付出的王蘋、陳俞容、江嘉雯,他們為了自己、也為別人站出來,漸漸讓我發現,原來做一名同志是值得驕傲的事。
我開始嘗試跟親友出櫃,真的做了之後才發現,出櫃其實沒那麼難。因為他們愛我,就會接受我。我的生活開始變得自由,減少一些不必要的問題,也能與其他的同志朋友自在地相認,彼此無話不談。
以前內心有話無法訴說很痛苦,每當遇到「同類」,就像是遇見親人般,高興到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嘗試走出衣櫃後,我更願意參與同志運動,雖然不能替同志做出什麼貢獻,但我願意站出來增加人數,我想只要多一個同志讓人看見,無形中就多一份力量。
年輕時,我想活到五十歲應該很夠了,現在已經六十幾了,卻不覺得自己老,看著身邊許多更高齡的同志朋友,讓我不但不覺得自己是老年同志,也希望能為他們做一些事。例如,把生命歷程記錄下來,讓年輕一代的同志朋友知道:你們並不孤單,有一些人已經走在你們前面;為了以後的自己,你們要活得更好。
曾以為變性才是跨性別
人看自己或許都有盲點,有些最顯而易見的事物,往往最毫無意識。有一次,認識到跨性別組織「蝶園」的朋友,他說我是跨性別者,雖然我不太懂為什麼。剛開始接觸同志時,我以為跨性別者都是想變性的人,認為自己不是這樣的人。
我參加跨性別相關活動,才漸漸明白「跨性別」指的不僅是想變性的人,有些朋友只在遊行場合才有跨性別展現;還有一些朋友日常生活或服裝打扮有跨越性別的表現,卻未必做手術;有的則會去做變性手術,成為另一個性別。我想,民間所謂不男不女、人妖、查某體、半南洋仔、娘娘腔、男人婆、鐵T、陰陽人、扮裝癖、變性人等,某種程度都算是跨性別吧。
在熱線的接線義工培訓課程,我聽到講師介紹中央性/別研究室何春蕤老師的觀點,我粗淺的理解是:只要跨越原先的、生理性別的限制,某種程度上都是跨性別,不一定要變性。
這讓我想到,自己或許是跨性別者。小時候除了想當男生、跟男孩子一起玩,外表上我也不喜歡女性化的樣子。母親會拿連身裙給我,但我都自己拿褲子來穿。不過,與第二任女友交往之前我都是留一頭長髮,當時反而是看到他對自己的髮型十分用心,才想到我也可以剪成短髮。
至於身體,我希望自己的胸部看起來不要太明顯,進入圈內後嘗試過束胸,雖然配上襯衫的樣子確實讓我滿意,但還是覺得不舒服,之後就愈穿愈寬鬆。另外,我也希望可以擁有鬍鬚、聲音變得低沉等性徵。
其實,我並不是完全沒考慮過手術,我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有人會「變性」,但我不想動手術,一直以來都覺得與自己無關。第一次動念想「變性」,是得知第一任女友要跟男人結婚。那時我想,如果我是男生,他是否就不會跟別人結婚了呢?但那時候我已經四十幾歲了,即使變性成為男生,他就真的會嫁給我嗎?不過這念頭沒有困擾我太久,因為我是一個怕麻煩的人。
記得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聽到平胸手術,對於到底要不要做手術跟朋友討論了很久。朋友認為,即使做了平胸,除了穿衣服好看之外,也不會改變我這個人的什麼,建議還是做我自己就好了。現在想起來,當年朋友若沒有這麼說,我可能就真的去平胸了。我曾想過,若我才三十幾歲,我一定去動手術;現在都已經六十幾歲,平胸手術的外貌效果對我的實質意義已經沒那麼重要了。
泡大眾池引來陌生太太誤會
不過,我不夠女性化的外表偶爾還是會引起一些波瀾。例如,前幾年跟朋友去爬山,大家臨時起意去洗溫泉,我推辭說會嚇到其他人,但他們執意要一起去洗大眾池。我心想:活到這把年紀了,還怕誰啊?去就去。結果就有位陌生太太一直盯著我,甚至跟其他小姐問說我是男是女?最後那位太太來找我道歉,對於「誤會」我的性別覺得不好意思。從那之後我每次去泡湯,走到女湯區的置物櫃就會先脫衣服。
除了外貌,我對跨性別的思考也延伸到感情方面。
我後來還有交過其他女友,有的認同為T,有的之後又與男性在一起。這或許反映我有一些跨越性別界線的氣質,能吸引不同特質的人吧。其實女同志的性別關係有多種,我曾經以為婆都是被動、文靜,後來有一任女友很主動,才改變我對婆的想法。
在探索自己與跨性別的關聯之前,我一直認為自己是鐵T。但,我與女同志朋友聊天時,才發現與許多鐵T不同的是,我並不介意脫衣服讓自己的身體與人接觸,更大的差異是對「男性」身分的態度。
出社會後,進女廁非常困擾我,剪短髮後就更困擾,每次都擔心排隊時有人對我說:男生在隔壁,經常發生別人一進女廁看到我就跑出去的情形。如果是自己上廁所,我會去男廁或無障礙廁所,生活中被稱呼「先生」也是常有的事,我習以為常,如果叫我「小姐」我反而不自在。
可是,許多T都不喜歡被叫成「先生」,並且排斥男性的身體,雖然他們的性別氣質非常陽剛,卻不認為自己是男性或跨性別。相較於T,我不會極力抗拒「跨性別」的身分。後來熱線成立跨性別小組,找我去開會,我剛好有空就參加了。直到最近這兩、三年,也會向別人說我是跨性別者。
T媽媽擔心,不婚老來無人照顧
最後想特別談談我的母親。我的母親年輕時也是同志,儘管如此,他對我的同志身分依然非常擔心。我每次交女朋友,他都會一再問我為什麼對方不去結婚或找男友,也會常跟我說他們的缺點。
一直到後來我才明白,母親的成長環境讓他覺得女生都應該要結婚,有結婚才會有盼望。母親也會擔心我因為沒有小孩,老年會孤苦無依,總之,母親總是會替我操很多心。可是我都會以朋友的態度對待母親,讓他放下他的憂慮,我盡可能陪著他,讓他知道我很好,可以照顧好自己,我也讓他知道我有很多好朋友,所以不會孤單。
從生命歷程來看,我實際和女孩子在一起的時間點算是很晚,有同志認同又是更後面的事情,無怪乎母親一開始並不認為我是同志。現在我已經是一名公開出櫃的同志,他便也不再說什麼。
只是,我永遠是他的小孩,即使我現在已經是年過半百的人了,我知道在他眼裡,我一樣是他的小孩子。我心裡知道,母親不喜歡我老待在同志圈,但是他從不反對我,因此我也常跟他去旅遊、進香、吃飯。我知道母親做了很多改變,他漸漸接受我、信任我,後來我認識新朋友或是喜歡誰,也會主動告訴他,讓他們認識。我知道母親對我的生活非常好奇,我邀請熱線老同小組義工到家裡吃飯,母親看到後,不僅放心,也更相信我。這幾年來,我們母子的關係變得比以前親近,這對我來說很重要。
回頭看這六十幾年,如果年紀小就得到同志、跨性別的資訊,應該會更順利,不用那麼坎坷,內心的掙扎跟對生命的不確定感就會比較少。因為不曉得自己要做什麼,日子一天一天地過,沒有重心,不曉得未來在哪裡,彷彿沒有目標的行屍走肉。跌跌撞撞地走到現在,總算確定了我到底是誰,可以真正為了自己活下去,寫出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