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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豢養一隻奴隸:古羅馬管理學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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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文 •

我是主人

幾個月前,在我別墅的花園裡,發生了一件值得注意的事。這事件很奇怪,發人深省,因而引導我寫下這本書。當時我正在招待一位日耳曼族客人,說得精確些,他來自阿蘭族。可能你很疑惑,為何高階級分子如我,要招待一個可悲的野蠻人,但他並不是一個普通的日耳曼人,他是一位王子,到我們偉大的羅馬城來訪,擔任晉見皇帝的大使。由於我們偉大領袖厭倦無關緊要的閒聊,以及只有小門小戶才感興趣的話題,特別要求我,在外國訪客回到自己家鄉的爛泥巴坑以前,先住在我家。

我們當時在我別墅後院一起閒逛,我正以簡單的拉丁文向客人解釋,廣大花壇裡的各種大理石雕像,是代表神話中的哪一位英雄,以免他聽不懂。然後,事情就發生了。由於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雕像上,沒有注意到小路上躺著一把鋤頭。我一腳踩到金屬頭,木柄瞬間彈起來擊中我的小腿,我哭叫出聲,求救兼喊疼。有個奴隸站在附近,想必鋤頭是他的,他看見我痛得單腳跳,訕笑了一下。我當然怒不可遏,這個沒用的白痴,只不過是會說話的工具罷了,怎可嘲笑主人的不幸。我立刻叫管理人員。

「這個奴隸覺得腿受傷很有趣,打斷他的腿,看他笑不笑得出來!」

他的臉上頓時失去笑容,沒有人理會他的哀求,那是他應得的報應,管理人員帶著兩個強壯的隨從,把奴隸壓制在地上,後面一個人帶著一根沉重的鐵棍跑過來,高高舉起,正當此時,我的野蠻客人喊著:「不!」

我轉身面對他,看到他臉色蒼白,有如身上漂白的長袍。

「什麼事?」

他吞吞吐吐。我追問:

「當然,你也會這樣處置你的奴隸吧?」

「我們沒有奴隸。」他的回答出乎我意料之外。

想想看,一個社會竟然沒有奴隸!簡直匪夷所思!這樣的社會要如何運作?粗鄙的工作又有誰來做?不就是那些比最低階自由人還要低賤的奴隸嗎?你會怎麼處理戰爭中獲得的俘虜?你要如何展現你的財富?我的腦海裡翻騰著這些無數的問題,憤怒也隨之消散。

「主人,拜託,求求你……」奴隸悲慘地哭著。

「哦好吧……」

我示意警衛停止,改用木棍小懲大戒。我知道,我知道,我心太軟。但如今奴隸不過輕微冒犯,卻有太多主人不分青紅皂白,迅速了斷奴隸,實在太過殘忍。因此,我寧願先數到十再行動。我領著困惑的客人回到主屋,我覺得這個日耳曼野蠻人,可能不是唯一不習慣擁有奴隸的人。想不到世界上現在有這麼多人受到媚俗平等的迷惑,很明顯地,人們不再懂得如何正確對待自己的奴隸和下屬。因此我決定設立規範,確保我輩自由人士,可以有效管理侍從。

這是一件至關緊要的任務。所有致力於個人前途發展,渴望獲取權力和財富的人,都應當明白此事,以獲得一臂之力。這些奴隸有幸如願以償,能夠侍奉主人,但是有多少當權者,到現在都不知道究竟該如何對待他們的奴隸,關於這一點,我並不感到驚訝。相反地,他們拼命想要迎合那些本應完全忠誠的奴隸,連最低階級都要巴結討好。我甚至見過一位政治領導人,對路上打掃的婦女露出溫暖微笑,可悲地想要贏得她一文不值的支持。然而,只要細心研讀我這部傑作,你將可得到對待社會最底層的知識,同時我亦會提供你達成榮耀所需要的代價。我將教導方法,助你達成目標,使家戶內外與主人的期望一致和諧,提供在社會中晉升的安全權力基礎。隨著你的聲名日漸遠播,本書將傳授社交技能,以指揮人群,向你報告。因此,我強烈建議,所有有心的家長,想要追求領導者角色的人,「不經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請用我這本集千古偉人大成之書來帶領你。

我相信,擔任主人是一門科學,擔任一家之主,控制奴隸,與在大社會中擔任領導者,兩者是相同的。我不敢確定領導者和主人是否天賦英才。一些希臘人爭論,根據個人的內在天性,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從事勞力工作的人,天生奴性,像這樣的人最好能受到我等的控制,因為我輩都擁有高等級的天性。有資格屬於另一個人,在本質上就是奴隸。對於一個人屬於另一個人,希臘人說,大自然很明顯會故意使自由人的靈魂與身體與奴隸不同。奴隸的身體很強壯,天生適合他們要做的勞動服務,他們的靈魂也不太能夠推理論證。相對地,自由人的身體端正,卻不適合那種勞力工作,他們具有聰敏的靈魂,適合參與政治或軍事團體。當然,自然界偶而也會犯錯,奴隸得到自由人的身體,而自由人卻只有靈魂,不具自由人的身體。但總而言之,希臘人說,大自然自有安排,會確保每個人所分配到的天性,都符合個人的命運。然而大部份的羅馬人卻不同意這一點。他們認為,控制另一個人是違抗自然的。因此我等許多接續治理偉大帝國的羅馬人,如今卻不繼承奴隸傳統,甚至荒謬地相信,承襲奴隸是無用的。羅馬思想家認為,由於社會習俗,致使一個人把另一個人當作奴隸,甚至正氣凜然地指出,很多奴隸在重大危機中有英勇表現,這說明他們天性並非完全是奴性。而且,既然奴隸制度並非天生,表示主人的存在也不是自然的,必須學而習之!

羅馬到處都是奴隸。我聽說,義大利半島約有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居民有豢養奴隸。即使廣袤如帝國,在邊荒地區的整體人口也不少於六、七億人,其中或許多達八分之一是奴隸。除了在鄉村郊區有奴隸,羅馬處處都有奴隸活動,奴隸的人口更不亞於任何地方。居住在首都之城的人民約有百萬之譜,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奴隸。雖然這種約略估計不比想像猜測要準確多少,不過至少告訴你奴隸制度對於羅馬世界的重要性。我們羅馬人需要奴隸。

你很可能會問,為何會發生這種情況?為何利用奴隸是有益的,而不是運用自由人的勞力?容我解釋。在過去共和時代,每當羅馬人征服了義大利一個地區,就會把一部分土地佔為己有,然後命羅馬人民移入定居,打算讓這些殖民地成為駐軍城鎮。不過由於戰爭,大片土地閒置,無人耕耘;兩軍對抗,地主不是已經被打死,就是逃走。於是羅馬元老院宣布,只要有人願意耕耘這些土地,每年可以獲得10%的年度穀物收成,還有20%的水果產量。這樣做目的是為了提高義大利人口,以勞力為代價,為城邦生產更多的糧食,戰時也充當士兵人口,為羅馬作戰。如此心思縝密!然而事與願違,結果完全和他們料想的相反。當時的情況是,原來應該分配出去的土地,大部分卻變成掌握在富人手中,一旦富人習慣了擁有大片土地,生活舒適,也明白沒人有辦法把土地搶走,他們就會強迫附近的佃農,把小塊農地賣給他們。如果農民拒絕,他們會直接動武脅迫。面對強鄰,一個窮農民能夠做什麼來保護自己呢,所以農民往往只好離開,加入軍隊。鯨吞蠶食的結果,富人的土地大幅成長,原來的農田漸漸成為龐大的資產。地主不想依賴被奪走土地的農民來耕耘農地,也不想僱用自由人為他們勞動,因為自由人早晚會受軍隊徵召。所以他們購買奴隸,倚賴奴隸。事實證明,這種方式非常有利可圖,因為奴隸會自動繁衍許多後代子孫。而且最美好的是,這些奴隸沒有服兵役的義務,因為軍隊不敢倚靠奴隸為國抵禦外侮。於是地主變得極為富有。同時,奴隸的數量增長迅速,但義大利人口卻變得愈來愈少,少數的義大利人受到苛稅和服兵役的壓迫,變得愈來愈窮。即使義大利人有短暫假期,不必服兵役,這些自由人回到家鄉也找不到工作,因為土地被富人佔有,富人只僱用奴隸工作,而不用僱用自由人的勞力。

當然,由於義大利人變得愈來愈少,元老院和羅馬人民都很著急,因為他們徵召不到足夠的義大利軍隊,但如果徵召奴隸,又怕奴隸擁有強壯的身體,會回頭殺死主人。但是,大家都知道,想要把這些代代相傳的資產,從主人手裡拿回來並不簡單,也找不到理由。主人的祖父種了一棵樹,你怎麼可能把這棵樹拿回來?有些護民官訴諸法律,想要限制這種資產的規模,並迫使大地主僱用一定比例的自由人。但是沒有人在乎這些法律。因此,奴隸問題並不在於他們可能會造反,而是奴隸的存在,會減少自由農民的數量,導致羅馬顯貴找不到足夠的人可以保衛國家,以維護他們的權力。於是羅馬頒布法令,所有公民在二十歲到四十歲之間,不可在義大利以外地區連續服役三年時間,讓這些自由人可以維持家鄉的小農田。值得慶幸的是,如今的奴隸主人不再需要擔心這種問題。現代軍隊都是職業軍人,而且奴隸會反抗也已經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今日的奴隸主人,要擔心的只有控制好自己的家產。這些教訓從我坐在父親膝頭就開始學習了。自幼起我便練習指揮權威,每天不斷命令侍從:「把我的披風拿來!」「幫我洗手!」「伺候我吃早餐,小廝!」由於我年輕氣盛,不懂待人接物,父親也教導我尊重那些最低賤的奴隸。

家庭是社會、甚至是所有人類生命的基石。如果沒有家庭提供人類基本需求,就沒有文明的存在。但是,如果一個家沒有奴隸,那就只是一間房子而已。講得清楚些,家庭需要一位妻子和孩子,使我們可以獲益;但家庭裡唯有奴隸可以提供大量的服務,更使我們獲益良多,因為這表示戶長不需要依靠外界提供這些服務。我們都知道,若是想請別人幫忙,是多麼有辱人格,從外面找合約工,又是多麼麻煩。奴隸接受指示,從不會趾高氣昂,也不會因為自由身份而提高收費標準,或帶著傲氣上工,或是含糊混過。我們運用奴隸,可以確保工作會完全照我們的意願進行。因此奴隸可將一般家庭單位(family)轉變成一個更重要的單位,也就是有房有產的家庭(household)。

有產家庭就像一個國家的縮影,有專屬的結構、階級和領導權,也有專屬的社會感。丈夫與妻子,父親與兒子,主與僕,都是社會生活的基本組成。因此,奴隸制度是社會組織的重要原則之一。奴隸完全聽任家庭主人的處置,就如同公民必須服從國家的命令。但奴隸制度是絕對服從,奴隸與主人沒有親戚關係,不需承擔婚姻的權利與義務,奴隸的身份由擁有者賦予,主人給奴隸取名。就這方面而論,奴隸制度就像是「社會性死亡」,如預期地完全服從。遺憾的是,有時奴隸必須強迫和磨練,才會順從,因此必須打倒他們的精神。基於此因,有些自傲的民族,戰敗以後拒絕投降。例如西班牙的坎塔布里亞(Cantabri)民族,在革命反抗後失敗,寧死不屈。所有的奴隸都沒有合法的權利,但我們不應該因此假設奴隸執行任務,會屈居於自由人之下。事實上,我們接下來都會看到,很多奴隸都仗恃主人的權力而身居要職。相對地,許多貧窮的自由人,則必須擔負低下的任務,才能使家人溫飽。奴隸所負責的任務令人眼花繚亂,無論是老邁的守門僕,或是在餐桌旁負責倒水的小男僮,或是在臥室服侍主人的美麗女奴,在龐大家產中,奴隸執行各式各樣的工作,滿足主人的每所有需求。

父親教育我,奴隸還有一種用途,就是用來炫耀!奴隸在道德上毫無價值,只是純粹的物品、財產,但即使如此,他們可賦予主人高階地位。如同一匹好馬可反映騎師的優勢,一個有禮而順從的奴隸,可彰顯主人的體面。如果家裡有四百名這樣的奴隸,可想見將能展現多大的榮耀!唯有社會的最高階級,才有能力去維持如此令人印象深刻、令人崇敬的僕役團。

奴隸可能本身是大懶蟲,但他們服侍的對象卻很高貴。如果你也想學習如何對付奴隸,使你富貴雙全,請繼續閱讀。無論你的時代與古代原則的差異如何大,都不該因此減損你的學習心。你會發現,對於古代的方法,你不但不會排斥,反而會更加認同。閱讀,再學習。

評註

阿蘭族(Alan)沒有奴隸,這個事實對於我們的羅馬作家馬庫斯來說,是一件超乎尋常的事。西元四世紀,歷史學家阿米亞努斯(Ammianus)覺得這一段歷史特別值得記錄,因為羅馬讀者會很好奇,很想知道。羅馬人沒有廢除奴隸制度的討論,因為這是一種社會常見的現實生活,就好像今天的人擁有一輛車或養一隻貓。富裕的羅馬人認為高水準生活必須要有奴隸,就像我們認為現代家庭必須有基本電器。奴隸會做所有你不想自己做的事,洗衣服,打掃,甚至幫你洗背,各種大小範圍,奴隸都會提供服務。但各人命不同,奴隸也一樣。城市裡的家奴,與在田裡工作的奴隸,兩者有很大的差異。城裡的奴隸除了具有工作效率,還要顯示主人的地位,與現代居家的家電家具功能很類似(我們是否真的需要100吋大電視?)即使是在鄉間田野,豢養奴隸可能首要因素也不見得是基於經濟,但是對於擁有龐大農莊的富人來說,奴隸的角色的確是至關重要的。希臘人對於奴隸的天性,比羅馬人更有強烈的主觀意見。亞里斯多德有一場著名的爭辯,認為奴隸天生是奴性,因此希臘上流階級擁有奴隸是正確的。在雅典人的社會,公民與奴隸有明顯的鴻溝,因此即使奴隸獲得自由,也難以融入社會。在羅馬,運作的模式則完全不同,大批異族人融合為相同的風俗習慣。羅馬偉大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能夠讓各國外來人口接受他們的神祇,因而隨著領土擴張,也擴大了人力資源池。因此,在這樣的社會中,沒有理由永遠排除奴隸、不將奴隸納為羅馬人的一份子。而是用另一種更為合理的觀點,將奴隸制度視為一種臨時狀態,等到奴隸能夠展現出適當的態度,就能拿到羅馬公民權。因此令人驚訝的是,羅馬奴隸制度反而有助於社會流動性與結構剛性。

在羅馬法律中,奴隸有幾種合法權利,但沒有人嚴格遵守,尤其是在城市家庭中。城市的奴隸通常得到許可,可以擁有金錢和財產,但根據「羅馬法」(peculium),奴隸的財產實際上是屬於主人的。羅馬法規定奴隸不能結婚,但實際上他們會得到許可,結合為伴侶。在帝國時期,奴隸獲得更多的法律權利,例如:他們可以向羅馬皇帝雕像申訴主人的殘忍虐待。但得到皇帝的注意,不見得表示皇帝真的想要改善奴隸的狀況。身為最高領導者,皇帝僅僅是干涉各類問題。人民仰仗領導者來提供指導和法律,知道家裡哪些事務是在法律上可接受的。

對於羅馬世界的奴隸數量,我們要注意,因為數字幾乎都是猜測。現存的證據很少,也很薄弱。你可找到華爾特‧雪戴爾(Walter Scheidel)刊載於《羅馬研究期刊》的「羅馬義大利的人口流動性II:奴隸人口」文章,討論奴隸在社會上的流動性和變化程度,以及《主題》(Topoi)的「羅馬義大利的奴隸人口:猜測與限制因素」。[‘Human Mobility in Roman Italy, II: The Slave Population’, in the 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95 (2005 ) , 64–79 , and ‘The slave population of Roman Italy: speculation and constraints’, in Topoi, 9 (1999 ) , 129 –44.]。關於阿蘭族沒有奴隸的故事,請見馬塞林(Ammianus Marcellinus 31.2.25),哲學家塞內加(Seneca)不滿,主人一生氣,就急著拿鞭子處罰奴隸,犯一點輕微的罪行,例如頂嘴或給臉色,就會打斷腿,見《談憤怒》(On Anger 3.24, 32)。馬庫斯對於本書目的,解釋來源是根據科路美拉的《農業論》(Columella, On Agriculture)前言。奴隸的法律地位可以在《法學學說匯纂》(Digest 1.5)中找到。亞里斯多德《政治》(Politics 1.2)包括家庭,奴隸工具,以及奴隸是否天性等的討論。關於古代分析為何義大利的奴隸增加,請見阿皮安《內戰》(Appian, Civil Wars, 1.1);並可以與基斯.霍金斯《征服者與奴隸》(Keith Hopkins, Conquerors and Slaves)第一章相對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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