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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案件通報每天都在發生

急診的照會,因為時間較緊急且快速,通常會直接以院內分機聯絡社工,而社工需要隨傳隨到。通常由一位主責社工負責急診的業務工作,若主責社工到社區辦理活動、公出上課而不在院內時,就需由其他兩位社工支援。平日上班是週一至週五,但三位社工需要再輪值週六早上時段,主要原因是有「通報業務」需處理,如家庭暴力(家暴)案件、自殺案件均需二十四小時內完成線上通報作業。

社工被叫到急診要做些什麼?說個小插曲,記得當時要到醫院工作時,我爸就十分好奇:「為什麼醫院需要社工啊?」、「社工在醫院到底是要做什麼?」他三不五時就會叫我回家,在書房拉張椅子讓我坐下來聊天。我曾經回答急診主要就是處理家暴通報,像是老公揍老婆的,兒子打老父親的,還有男女朋友互毆的都有。我爸問:「每天都有?」我回:「對啊,幾乎每天通報一、兩件還蠻正常的。」我爸不解地回:「怎麼會有這麼多人每天被打呀?」實際上真的有不少人每天都活在家暴的風險與恐懼中,依據衛福部統計,二○二五年台灣家庭暴力通報案量高達十九萬六百七十六件,平均每天有五百二十二件家暴案發生。

社工因家暴案被照會到急診,主要目的是要將案件「責任通報」至各地方政府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一般簡稱「家防中心」),以利後續追蹤及處理。因此,通報單上應提供如受害者與加害者的姓名、年齡、地址、聯絡電話、雙方關係、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經過情形,還有受害者受傷狀況等。需要得知這些資訊,社工養成教育其一的「會談技巧」非常重要,記得當時有一位社工實習生第一次上場接案時,根本是緊張到雙眼盯著通報單,然後依欄位逐項問個案來填寫,或者急診護理師忙碌不堪時,直接將通報單拿給個案自己填寫也是有的。

雖然同樣在蒐集資訊,但這些都不是會談。會談是要眼神看著案主,表達關心並同理眼前這個人的身心狀況,然後探問對方發生了什麼事,甚至要評估、了解案主離開醫院回到原住處是否仍有危險性,是否有其他親友的支持系統,最後更要確認所留下的聯絡電話務必要讓家防中心後續能聯絡得上。雖然家暴受害者的個案性別不拘,但實務上仍以女性居多,常常會談過程中,能使案主的傷心、生氣、委屈等複雜心理被傾聽、同理、理解,並藉由述說、哭泣而情緒得以抒發。

除了家暴案件,「疑似」兒虐案件也要留心。若兒童因為意外,如車禍受傷,這個不會有爭議,依急診傷病處理即可。記得曾經處理一案是三、四歲的小朋友,他的小腿有紅腫、瘀青情形,案母表示是小朋友爬高摔下來,先撞到桌角再撞到地板所致。急診醫師依傷勢判斷,自摔撞到的可能性很大,但護理長通報檢查小朋友身體時,發現手上有數個疑似被香菸燙傷的舊傷疤。當時會談,案母對於小朋友手上的傷疤說是被蚊蟲叮咬留下來的,後來問及家人是否有抽菸情形,得知案母的同居人有抽菸習慣。我當下沒再追問詳情,只跟案母表示因案童有受傷狀況,依規定要通報,之後家防中心會派人關心了解。為了確保萬無一失,只要「疑似」就一定要通報,一來保護案童,二來也是保護責任通報者。

此外,醫院急診也會遇到性侵案件,但因為我服務的醫院非屬指定性侵害責任醫院,故一旦急診送來遭受性侵害的個案或是被害人自行至醫院急診,護理師會將患者轉診至專責醫院。因為指定性侵害責任醫院的相關處理人員必須接受專業訓練,需依流程為被害人進行檢傷、驗傷與診療,以蒐集證據。衛福部可查詢「各縣市衛生局指定性侵害責任醫院名單」,若不知道也沒關係,醫院急診室會進行轉診作業。

與此同時,負責家暴通報業務的社工,也是醫院內「兒少保護小組」的行政秘書,因此需負責家暴防治的相關行政業務,如每一季定期召開「兒少保護小組工作會議及個案討論」;每年要辦理「家暴暨性別平等教育訓練及宣導」(至少一場)及「院內醫事人員兒少保護醫療服務在職教育訓練」(至少兩場),並回報衛生局辦理情形等。所以社工在家暴業務上,不是只做個案會談、關懷、評估、通報工作而已,還要召開會議、辦理訓練課程及宣導活動等家暴防治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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