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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過三代×永續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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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繼承時代:家產恩怨劇情何時了?

財富轉移嬰兒潮世代的繼承難題
嬰兒潮世代的財富巨浪已經席捲而來,繼承不再只是簽簽文件、分分家產這麼簡單!婚姻多元、高齡化、資產全球化,每個時代變革都讓遺產這顆「未爆彈」更加複雜。想讓財富傳承圓滿達成心願,而不是家庭失和
的導火線?我國的繼承制度,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
試想一下,當親情淡薄,甚至比路人還陌生時,選擇不生小孩的「頂客族」,百年之後,辛苦累積的財富卻要由手足來繼承。如果配偶繼而離世,那更可能將遺產留給幾乎沒有往來的配偶親戚,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再想想臺灣居高不下的離婚率,加上重組家庭的複雜性,讓「繼」父母、「繼」兄弟姊妹也來分一杯羹?一不小心,繼承就變成一場比八點檔更狗
血的家族內戰!

劇情一:家族內訌,祖產落入外資之手
臺灣早期叱吒風雲的政治世家領頭人物C 先生,擁有五房妻小,他在1950 年代創立了家族投資控股公司,負責掌管家族企業的股權及龐大的土地資產。這家公司的股權結構相當複雜,由C 先生的五房子女共同持有。其中,由三房之子A 先生擔任董事長的C 基金會持有20% 的股份,三房子女本身也持有22% 的股份,剩餘的58% 則由其他各房持有。據瞭解,這家家族控股公司是南臺灣首屈一指的大地主,在精華地段坐擁超過十萬坪的土地,價值高達千億元以上。C 先生生前還立下嚴格的家訓,要求子孫務必恪守「只租不賣」的土地經營原則。
C 先生辭世數十年後,家族後代間的爭端愈演愈烈,最終在2014 年,其他四房的子孫竟然將他們擁有的家族控股公司股份,一股腦地賣給了一間外國公司。由於這家外資企業掌握了公司高達58% 的股份,便順利取得了經營權,並開始違背過去「只租不賣」的祖訓,陸續出售許多土地。更令人唏噓的是,連C 先生的家族墓園都登記在家族投資控股公司名下,最終只能花費大約兩億元新臺幣將其購回。

劇情二:失智危機!監護宣告成救命稻草?
臺灣即將步入超高齡社會,失智症的陰影也悄悄逼近。當長輩出現失智症狀,財產更容易成為有心人士覬覦的目標。故事中的老翁,隨著年紀漸長,出現失智跡象。孝順的女兒忙於工作,偶爾請大哥和大嫂幫忙照顧父親。沒想到,大哥竟趁機將父親帶到銀行領錢、申報贈與稅,再將所有不動產過戶到自己名下!
等到老翁過世後,其他子女才發現父親名下財產早已被大哥搬空!儘管他們提出訴訟,主張父親患有失智症,不可能同意移轉,但因缺乏證據,最終敗訴。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預防勝於治療!及早申請「監護宣告」,才能保護長輩的財產,避免被有心人士利用。

劇情三:孝心變悲劇!棄養老母含恨而終?
有時,子女為了讓母親安心養老,會協議將父親的遺產全數留給母親。但如果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孝心反而可能變成悲劇!
一位母親繼承了丈夫上億元的遺產,卻因偏愛兒子,將所有財產贈與並過戶給他。沒想到,兒子拿到錢後,竟遠走高飛,棄母親於不顧,讓老母親在孤獨和絕望中離開人世。
女兒們氣憤不已,想替母親討回公道,卻發現一切都已太遲。首先,上億元的財產是老母親心甘情願贈與的。其次,老母親的日常生活起居主要由女兒們照顧,儘管兒子從未盡到照顧義務,但因老母親有人照料,故無法構成遺棄罪。這個故事提醒我們,愛不是盲目的給予!在分配財產時,更要考慮到長遠的保障和風險。

劇情四:女兒覺醒,重男輕女反生波瀾
A 女士來自一個傳統重男輕女觀念根深蒂固的家庭。她的父母育有兩個兒子和四個女兒。儘管出身務農,但長輩們辛勤節儉,加上農地重劃帶來土地價值暴漲,家產總值高達數億元。父母生前曾向女兒們透露,百年之後,女兒們每人僅能分得「現金一百萬元」,剩餘的龐大財產將分成三份,分別由兩個兒子以及長孫繼承。
父親離世後,A 女士對於遺產分配的方式感到極度不滿,她認為女兒同樣享有《民法》第1138 條所保障的繼承權,理應「平均分配」遺產。此外,她也強調過去長輩常說「長孫」可以分得一份的傳統觀念,已經與現行《民法》應繼分的規定有所牴觸。
由於A 女士拒絕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簽名,使得後續的協議繼承登記程序無法順利完成。目前,當地地政機關已將此案列為「未辦繼承登記案件」,並公告於官方網站上。若此狀況持續「十五年」仍無人出面處理繼承事宜,將會啟動遺產拍賣程序。

劇情五:二婚家庭親生子女與配偶的遺產之爭
王先生早年與前妻育有兩個孩子,離婚後,他與現任妻子攜手共創美好生活。然而,天有不測風雲,王先生意外離世,並未留下任何遺囑及預作信託規劃,這便引發了一場家庭風波。
依法,王先生的遺產繼承人包括:現任妻子,以及他與前妻所生的兩位子女。這下,現任妻子覺得十分不平衡,認為多年來與王先生一同打拼,理應多分得一些遺產。而王先生的子女們則以「法定繼承人」的身分力爭,雙方互不相讓。
那麼,法院會如何判決呢?關鍵在於,配偶與子女在法律上同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因此,王先生的遺產將由他們平均分配!換言之,即使現任妻子對家庭貢獻再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她也只能透過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來嘗試多分得一些。
這個故事警示我們,在再婚家庭中,現任配偶與前段婚姻的子女,都具有共同繼承財產的權利。如果沒有事先做好妥善的規劃,最終的分配結果可能出人意料,與您原本的期望大相徑庭!

人在天堂,錢在銀行,子女對簿公堂?
別讓悲劇重演!
財產傳承是人生中的重要課題,稍有疏忽,往往造成難以彌補的家庭紛爭。是否聽過「人在天堂,錢在銀行,子女卻為了遺產鬧上法院」的憾事?想避免類似悲劇發生,提早做好規劃,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制定周全詳盡的遺產分配方案。別讓遺產成為家庭的負擔,而是愛的延續和心願的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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