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前言

【貨要賣給懂的人】
W先生,企業主。為人仗義,但卻不出席一般的社交場合,故杯酒不沾,而卻喜好茶,是一位以茶會友,煮茶論事的豪傑。
他會不定期的邀我一起品茶。席間,也會「技巧性」的透漏,他最近正在面對相關的地產問題。有一段日子,他幾乎每月一會,以茶為束脩,很努力的學習土地、建築置產的法規及知識。
有一次,他的朋友將下圖中「畸B」的土地,轉讓予他。在轉讓之前,W先生已知道是畸零地,於是,在那段期間,我們在茶席之中,一定會提到「如何經營或活化畸零地」的事物。在茶香四溢的茶肆中,談論土地相關知識,實為人生一大快事,別有一番風味。
當他遇到詰屈聱牙的法規文字,他會努力不懈的研究,煞費心神的精神,令人佩服。我建議他:「這些技術的事,何不交給專業人士就行了?」但他的回應,令我至今印象深刻:「我們做製造兼貿易業的人,能夠成功的核心,是要將貨賣給懂貨的人。何謂懂貨的人呢?即是『對方可能也了解這貨的門道,及後手市場,但你可以提供,比他自己去做,更好的品質,更低的價格。也就是說,對方要明白你的貨的關鍵核心價值,且你做得比他更好,才有信心下單。』王建,你一定要想辦法讓你旁邊,有能力對你下單的人,能了解你這貨的價值,讓他們對自己的判斷有信心,他們才能依你定出的價格,與你成交,共創雙贏。」
貨要賣給懂貨的人,其同義詞是:「要給對方有基礎,且正確的判斷知識,他們才有信心,下手買貨。」所以,要想辦法在決策者放棄之前,給於正確的方向,以及可計算的參數,讓他有更好的決策品質。
這筆顧問案,最後執行完成。我將收到的顧問費,買了姜肇宣的東方美人茶,回饋給W先生。在喝茶時候,他說:「不只貨要賣給懂的人,茶也是,畸零地也是。」

【先下手為強的公有畸零地合併】
前情提要:
A:國有畸零地。
B:W先生從甲君取得之畸零地,臨建築線1.6公尺寬。
C:甲、乙兩兄弟持分之畸零地,臨建築線2.8公尺寬。
W先生從甲手上取得B地時,即知曉B地為畸零地。請我看看,是否可以申請建築執照。很顯然的,除非合併A或C地,B地才可以解除畸零地的魔咒。
由於各種長期以來的恩怨情仇,C地已經直接可以排除了。但是要申請合併A地,又有以下兩難之處:
1. 若B合併了A,D地可能會誤會,要把他卡死,使之無法申請建築,會有以鄰為壑的嫌疑。
2. 若B不合併A,當A被D合併之後,B地便成為死局了。
公有畸零地的合併,在這樣的情況下,是與排隊施打疫苗一樣,「先搶先贏」。而且,是以購買「整筆」畸零地為原則,所以,若B地需要解除畸零地的身分,一定要合併A地才行。
W先生,是一位人情練達的企業主,想要解套土地,又不想製造誤會(土地在臺灣真是許多紛爭之源)。最後,擺了一方茶席,煮茶論事,請甲君與我一同坐席,由我說明本案的一切法,W先生再訴明世間的一切情。
甲聽了之後說:「我與乙名為兄弟,實為仇人,阡陌交通,卻老死不相往來。為了這些地,這十幾年來,我已經說破了嘴、操碎了心、傷透了情,就請W兄逕行處理吧!」
公有畸零地合併,在這樣的狀況之下,誰先出手誰先贏。但W先生還顧念鄰居的感受,真的讓我開了眼界了。在處理土地的過程中,「情分」還是占了重要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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