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法律責任的種類
發生車禍了,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視情節不同,而可能有行政(罰鍰等)、民事(賠償)及刑事(拘役、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等)法律責任。
範例故事
梅在看於騎機車時分神,未注意車前狀況,追撞已停等紅綠燈的機車騎士曾島梅。則梅在看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說明解析
法律責任,包括行政、民事及刑事等三種責任,各有不同的法律依據及效果,要進行的法律程序也不同。
而發生車禍,大都是因為未遵守交通規則,因此就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罰鍰、吊扣牌照(或駕駛執照)、吊銷牌照(或駕駛執照)等處罰,這些都是屬於行政責任。
若發生車禍之結果,造成對方車輛受損,則除了行政責任之外,又須依民法侵權行為之規定,賠償修車之費用及相關損失,此時又多了民事責任。
而若發生車禍之結果,造成對方受傷或死亡,則除了行政處罰、民事賠償之責任外,又多了刑法過失傷害罪、過失致死罪等刑事責任,會被諭知拘役或有期徒刑之刑事處罰(於實際執行時可能是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動服務),而且民事賠償之範圍會擴大到醫療費、喪葬費、精神賠償等項目,賠償金額也比較多。
因此,視車禍情節之不同,應負法律責任之種類及輕重,也不同。
法律小叮嚀
發生車禍後,不要為了逃避法律責任而逃逸,否則可能又會增加「肇事逃逸罪」之刑事責任。因為經由現在用路人的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的監視器,大都可以追查到肇事逃逸的人,而且因為此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不像過失傷害罪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即使後來和解賠償了,被害人可以撤回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但檢察官及法官仍會追究肇事逃逸罪之刑事責任。亦即,原本可以因為和解賠償而完全解決糾紛,卻因一時的逃避行為而仍須負「肇事逃逸罪」的刑事責任,招來更多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