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其實我是貧民投資王!我終於要寫一本關於我自己的書了!年過五十的我,歷經了人生所有的生老病死殘,喜怒哀樂,我有很多的點點滴滴,想要告訴很多朋友。姑且不管這本書的銷路如何,但如果每位讀者可以從中多少學習到一點東西,我非常樂意接下這個案子。那麼,該從哪裡開始說起呢?一切就從我軍校畢業之後開始談起吧! 我大學剛從軍官學校畢業的時候,大概是民國七十四年,往後幾年正好碰上台灣股票狂飆的年代。記得那時候股市有達到上萬點的趨勢。那是一個很瘋狂的年代!瘋到什麼程度?當時大家的口頭禪只有一句:「上班幹什麼?今天一個股票漲停板就勝過我一個月的薪水!我上班要幹什麼?」那時我只是個基層公務人員,薪水一萬五、六,但是股票一個漲停板就可能賺個二、三萬!台灣錢淹腳目啦!於是市場上開始出現一些投資公司,號召了很多軍公教退休的老伯伯、老媽媽們,打著:「只要把退休金放進投資公司,以十五萬為一個單位,一個月就可以領到六千塊錢。」的大旗幟。果然效果恢弘,哇!大家一傳十,十傳百,訊息很快蔓延開來,從投資十五萬、三十萬,陸陸續續加碼,經過了二年、三年、四年……不得了!股票上萬點!更多投資公司開始在市場上如狂潮席捲。股票上萬點,房地產又暴漲,當時一個上班族月薪不過一萬五千元左右,一年頂多不到二十萬。各位想想看,那個時代跟現在是不是有一點點類似:台北的房子動輒一坪就要幾十萬;民國七十幾年,一間小房子也要四、五百萬。錢,很重要!我,開始迷失了!遇見我的浮士德!是命吧,就在這個時候,我一位曾經很要好的學弟,突然在我眼前出現。讀軍校的時候,我跟這個學弟整整相處了三年。學生時代的我們都很單純,沒有什麼好人、壞人的分別,只是畢業後大家分發到不同地區、擔任不同的軍種,也就沒再怎麼連絡。沒想到出了社會,我們各自有了這麼不一樣的際遇。以嶄新姿態重新在我面前出現的學弟,從簡單的福特國民車,到進口的雷諾九號,後來又換到雷諾十一號。這讓我好奇得要命-─你跟我同樣領一萬多塊的薪水,憑什麼你可以開轎車?可以進出高級餐廳吃飯啊?又憑什麼手上可以戴鑽石?不問還好,這一問就叫做自投羅網!學弟說,他正在做一種一本萬利的投資;簡單來說就是以十萬塊為一單位,每投資十萬塊錢給他,一個月可以拿到五千元的利息,而且套句當時的流行語叫做:「錢放得愈多領得愈多!」我聽了半信半疑,「十萬塊?不相信!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情?」學弟看出我不相信,他也很聰明,便不再遊說我。愈是這個樣子,反而變成我愈急!急,人家為什麼可以車子一部一部換;急,人家為什麼進出的餐廳遇換愈高檔;急,人家為什麼上百貨公司動不動出手就好幾個萬。要知道,在民國七十幾年的時候,一般小老百姓能有這樣的手筆是多麼聳人聽聞的事情,又是多麼羨煞人的奢華生活! 學弟愈過愈富貴,我還是停留在原地踏步,我開始發急,急死了!「我沒有十萬塊耶,」我開始心癢,「可是我有二萬可不可以?」請注意!我從被動,變成主動,這回可不是學弟遊說我。他說:「學長,沒關係,二萬也可以;就按比例,十萬是五千,二萬是一千。」我說:「也可以,剛開始從小的做做看。」總還是好奇,我進一步詢問:「那到底是在做什麼?」學弟說,是他有一個朋友在做廢五金買賣,從日本進口很多報廢的傳真機和電話,用廢五金的名義低價進到台灣,然後找些工人把東西修一修、組裝一下,重新包裝後再用市售的七成、六成價格賣出去,利潤相當不錯,所以才可以投資十萬塊一個月有五千元的獎金。哇!聽聽好像很有道理!再加上他也拿了幾個樣品給我用,看到有傳真機、也看到電話機,眼見為憑嘛,應該沒什麼問題。於是,我就這樣開始一步步踏入這一輩子最慘痛的人生。弄個二百萬,躺著也能賺 一開頭二萬塊錢,很容易拿得出手來。第一個月我初嘗到甜頭,第二個月也嚐到甜頭,第三個月再嚐到甜頭,接下來我就跟學弟說:「我再加二萬!」有錢當然很好,但有錢也是罪惡的開始。我的生活開始走向揮霍,因為一個月五千塊錢,相當於我三分之一出頭的薪水。學弟也漸漸開始慫恿我,「學長,可以買車了。」那時我們才二十郎當、一個中尉軍官而已,居然在部隊裡面有轎車耶。這是在做夢嗎?有錢真好!記得那時在我的單位,上校以下都沒有配車,只有我一個中尉有轎車,所以很多人向我借車,連長官要出去督導、巡視,都來向我借車。錢,多麼迷人!但是錢,更讓我走向迷失!「錢」開始侵蝕我的靈魂。以前我看到上校都要畢恭畢敬立正站好,現在我可以跟他們嘻嘻哈哈。沒想到有了錢,連人的位階也變了。前前後後大概一年左右,學弟跟我兩個人幾乎是每天都膩在一起,逢人就說我們這個投資案有多好多好。當然,被我影響的人也是看著我,從穿著普通,到開始人模人樣穿起名牌衣,而漸漸受到影響,也開始如法炮製四萬塊、十萬塊、二十萬地把錢往這個無底洞裡頭丟…… 突然有一天,學弟跑來告訴我,他朋友要把事業擴大經營,他把訊息告訴我們,我們要不要參與共同來賺這些錢,就看我們自己了。我還記得,當時一個人最多只能投資二百萬,多了還不行;而且總投資額度只能到二千萬而已,也就是說,學弟要找十個人一起賺這個錢。當時我嚐了將近一年的甜頭,眼看也快還本了,突然又有人丟了這樣一個訊息出來,我相信所有看到這個地方的讀者也應該都會心癢癢的,但是我沒有那二百萬。民國七十幾年要二百萬有多困難啊!不要說二百萬,我連二十萬都是千辛萬苦東湊西湊來的,現在又要我弄個二百萬,我怎麼辦得到啊?可是,這又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錯失了,這輩子可能就沒有機會了,怎麼辦?如果我們沒有辦法湊到錢,他們就要去找別人了。恨哪!恨自己為什麼沒有二百萬!學弟告訴我們,在這個節骨眼兒上,想辦法去借都很划得來。他還偷偷教我們一個很簡單的方法,「投資十萬塊錢,一個月可以領五千,對不對?你可以也把這個消息告訴你其他朋友,但是你只要跟人家說利息三千,這樣一來一回,你中間還可以賺二千,你說這有多划算。」 咦!太有道理了。我沒有二百萬,但我有嘴巴啊,我可以去告訴其他人,可以去告訴我的哥哥、我的親友、我的同學。家人間比較親密,我講的話他們多半會相信,再加上這一年當中,他們也的的確確看到了我「外表」令人驚艷的成長。好個「鳳山十結義」!人就是這樣子,只看外表,沒有想到要去追根究柢,所以我這二百萬,在短短三個月當中都湊齊了;我們還找了十個大學同學和學長,共同湊足了十個人,我們這十個人還真煞有介事地義結金蘭,並?這個「歃血為盟」取名叫做「桃園十結義」……不對不對!我記得那時候我們都在「鳳山」,所以叫做「鳳山十結義」。其實我們這十個人都是台北人,但因為當時我們都在高雄,所以我們就以鳳山為基地,因為懷有共同的投資大夢而「鳳山十結義」。我們十結義是前後期的學長、學弟,大家其實都跟我差不多,錢,都是東拼西湊借來的。每個人都懷著一個夢想:「十萬塊錢,有五千塊錢的收入,二十萬就有一萬,那麼二百萬的話,每個月不是都有十萬塊錢!」兄弟們,這輩子就狠狠拚他這一次吧。一旦我們有了錢,到那時我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我們每一個人都瘋了,當真的是瘋了!大家開始幻想、開始做計畫,我要買什麼車、你又要買什麼車。我們還一人花了一點小錢,到金子店去開模去各打了一只金戒指,上面鑲著一顆會眨眼的貓眼石。呵呵!每個人都戴著一只啵兒亮啵兒亮、金光閃閃的金戒指,到處去和我們的學長、學弟炫耀!沒有錯,第一個月十萬塊到手、第二個月十萬塊也到手,到第三個月「挫屎」了! 只拿到二萬塊,對方說資金有一點緊;第四個月,連二萬都沒了!第五月……哇!慌了!真的慌了!第六個月、第七個月……沒消沒息了!我們把學弟找出來,他支支吾吾地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他說他也沒有收到錢啊,他也把錢交給他的上線,上線現在找不到人,他能有什麼辦法,他也是受害人啊!他也很努力在找對方啊!可是這下子我們要對親戚朋友怎麼交代?最後,學弟找了一個他所謂的上線來見我們,這個上線也說負責人在日本,喊冤說他自己也是受害人,只見責任一個推一個,面對完全摸不著的頭緒,我們可以說是一籌莫展!老天爺啊!我要被拉出去槍斃了那誰才是真正的主謀?不知道!在日本!接下來重點來了,工廠在哪裡?我們吵著要去看工廠。利慾薰心,當真可以把我們每個人薰成一隻隻的大恐龍。從事情開始到現在,已經快兩年的時間,出了大簍子,我們這才醒了,哪裡有想到要去看工廠。哪裡有工廠!根本就沒有組裝廠。老天!事情走到這個地步,我們該找誰負責?當然要找那個學弟!學弟一直跟我們推說他很有誠意要解決問題,他也在拚命想辦法找他的上線。但是學弟的上線只出現一、兩次,然後整個人就神隱了。怎麼辦?當時的通訊不像現在這麼發達,隨時隨地可以call人,故意不接來電的話,就奪命連環call。反正人就是從地球上不見了。只有這個什麼問題都解決不了的學弟還在。完了!教我拿什麼顏面去面對我的下線,他們都是我最親愛的家人、朋友。我哥也是這次事件的受害者,當時,他決定要幫我出口氣去找學弟談判。我還記得,當時我們是約在台北汀州路金石堂的地下室,說是大家出來談一談,了解一下狀況,果然還是沒有什麼結論。我哥說,因為我是軍官不方便,要我別再插手這件事,這事他來處理就好。當晚我離開之後,我哥就把學弟帶回學弟家,跟學弟的父親報告這件事情。雖然當時我們已經二十五、六歲了,但是當遇上事情沒辦法解決的時候,我哥覺得總是要先跟父母報告,所以哥哥想看看學弟的父母有沒有辦法彌補一些。找學弟父母出面一起商量,這事聽起來挺合情合理的,不是嗎?後來學弟的爸爸確實也出來了解整件事情。當時我們一心以為,最起碼已經跟對方的父親稟告過了,接下來就等著看對方怎麼表示。結果真是晴天霹靂,兩個星期不到,我家居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告我跟我哥兩人「擄人勒索」!民國七十幾年,擄人勒索還是依照陸海空軍刑法來審判,它的刑責是死刑,唯一死刑。我自己賠上也就算了,還殃及我的親哥哥,真恨不得一頭撞死!我的泡湯人生!這就是人生,一步錯、步步錯!記得我去開庭的時候,嚇得魂飛魄散。就算再怎麼見過世面,當時我也還只是個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平白無故接到唯一死刑的傳票,就算再不懂法律,還是懂得害怕的。我該怎麼辦?面對法官的時候,我兩條腿完全不聽使喚都在發抖!那次法庭的場面我印象太深刻了,記得當時的檢察官就是大名鼎鼎的許阿桂檢察官,她是我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位檢察官。她當庭把我們通通都訓了一頓:「你一個軍官不好好幹你的職業軍人,為什麼搞一些有的沒有的亂投資?」當時我最大的恐懼除了是第一次上法院外,更害怕自己會被當庭收押,然後「ㄅ一ㄤˋ!ㄅ一ㄤˋ!」兩聲,我這輩子就突然結束了。這是多麼荒謬的人生!我的兩條腿大約不停地發抖了半個鐘頭後,戲劇性地出現大逆轉,最後我們不但沒被收押,也沒被禁見,我和我哥以及學弟,三個人居然站著走出了法院。接下來因為我是職業軍人,我的這部分案情轉到國防部軍事法院完成後續。當時每一個報考軍校的年輕人,都懷著一個偉大的夢想,就是要成為一個「將軍」,想要肩膀上有一顆星星。可是我連上尉都還沒有升到,就搞了這麼一個大烏龍,不要說將軍了,能不能升到少校都有問題。貪哪!你看,「貪」和「貧」長得有多像,分明就是對雙胞胎。我人生第一次投資失敗,竟然跌得這麼大一跤,我該怎麼面對周遭的親朋好友?這兩百萬我要還到什麼時候?我幾乎無法想像自己接下來會有什麼樣的人生。這回,我又成了叛國賊!部隊裡案子還是繼續進行,我的單位也因此從原來的鳳山調到台南,在台南新化一個野戰部隊單位服務。新來乍到,身邊沒什麼朋友,心情不好也沒人可以傾訴,問題一直壓在心裡無法解決,左思右想想破了腦袋,得到的答案,還是「無解」兩個字。那個時候,我心裡頭轉來轉去只有一個想法:最好趕緊想辦法退伍。這樣我就可以白天上班晚上兼差,能做二十四小時,就做二十四小時;我還能去當舞男,只要能多賺點錢還債,什麼事情都願意做。但是想歸想,一切都是不可能,那時候的職業軍官都要服役滿二十年才能退役,我才畢業沒多久,怎麼可能讓我退伍?但是我沒辦法還錢,總不能在這邊混吃等死啊!愈想愈不對,自殺、自殘的字眼開始浮現在我眼前。一死,一了百了!可是我又死不了──因為我不敢!忽然有一天,我想到一個好法子:我把黨證寄到中央黨部去,表明自己要退黨不就成了?其實我的目的很單純,只是要退伍,趕快去還債。不能退,就用開除的方式讓自己被開除掉,然後平安退伍,我才有生路。多麼天真的想法!雖然那時黨禁和報禁都陸陸續續開放了,但是一個軍校的畢業生居然會把黨證寄到中央黨部去,上層的人多少都會產生很奇怪的聯想,認為這是一種叛黨叛國的行為。哇!事情愈搞愈大條。黨證寄出去後的幾天,軍中的保防部門、監察部門、政戰部門,陸陸續續約談我;師部、軍團、軍部的長官,也都來找我約談。談談談,疲勞轟炸,我跟每一位長官重複交代了不知道多少遍,可還是退不了伍,每一個人都認為我是罪大惡極的叛黨叛國。頻繁的約談,讓我累壞了,無心工作,也混不下去,究竟怎麼辦?自己難過,更拖累全軍的長官;尤其是我們最近幾期的同學、學長學弟,大概人人都知道我的事情,我連頭都抬不起來。當然,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在走投無路的時候,找到最笨的方法,卻自己以為很聰明。有一天,記得是二月二十七號晚上,隔天就是所謂的「二二八事件日」,是禁止外出的。但是我沒想那麼多,只是想在晚上跟同單位的同學去吃薑母鴨,順便散個心。我們大概在晚點名的時候出去,一兩個小時之後就回來了。結果第二天一早,我就被軍法部門叫去約談,竟然當場收押。我人還在迷糊著,一旁的憲兵把吉普車跟手銬都準備好了!我只是一個很單純的畢業生,因為受到金錢誘惑,因為走錯了一條投資路;因為被別人騙,因為想退伍,結果做出了很笨的事情,最後竟然落得被銬上手銬收押。當時我看著收押票,上面清清楚楚寫著「抗命」兩個大字。一條「擄人勒索」都還沒結束呢,現在又罪加一條「抗命」!但是,我抗誰的命呢?原來二二八當天是重點時間,任何人都不得外出,但是我違反了這項命令。哇!大條了!真的大條了!擄人勒索唯一死刑,抗命罪最少十年以上徒刑,這兩條罪加起來,我可得死幾次才扯得平啊!從此不願再走錯一步路所以說,沒有經過這些事情,我不可能長大。現在的劉鳳和,在民國七十幾年的時候經歷這些事情,最後的結果雖然錢去人平安,但是我清清楚楚理解幾件事:人不能做錯事,一旦做錯了就要趕快改正;人更不可以去害人,因為我深刻知道一個被害人的心情是如何可憐悲慘! 像看場電影似地,故事到最後,抗命罪不起訴,擄人勒索也不起訴;簡單講就是完全無罪。可是我在軍事看守所裡被收押了的五十四天,是真真實實極度恐慌的五十四天。當我從看守所出來,長官告訴我,「看你那麼調皮搗蛋的樣子,!所以關你,是要嚇嚇你。」但是他不知道,我的心情不是只有被嚇一嚇而已,那是一種死過一回的心情。在軍事看守所時我曾發誓,只要能平安出去,只要我無罪獲釋,我一定會好好賺錢還債。雖然我不能馬上退伍,但是我告訴親朋好友,我有心,我一定會還你們的,哪怕薪水只有二萬多塊錢,我也會盡所有能力還錢給你們,但是請一定要給我時間。當下才發現,原來人的欲望不過那麼一點點,人的需求不過那麼一點點!還好五十四天終於熬過了,最後軍方以不起訴把我的抗命罪結案了。我終於出來了!但我的「將軍」夢,已經絕對不可能了。等到我真正退伍的那一天,不知道會是什麼樣子。接下來,我都在本島和外島之間來回調度,錢,還是沒辦法還完;對未來,也還是一點希望都沒有。唉!這就是人生。這些,看起來好像虛構情節般的故事,就是影響我最深的一段人生。那段年少無知的過去,深深烙印在我的腦海裡,所造成無法磨滅的影響,簡單說,就是:我,劉鳳和不敢再走錯一步路! 每個人都喜歡賺錢,不管身在哪個年代、哪個國度,「錢」都是非常迷人的東西。我不是聖人,非常清楚「錢」對任何人的重要性。但是,從我走出看守所,再度看到陽光的那天起,我更清楚地知道,一定不能用害人的方法賺錢;而且我還要去幫助更多受害的人。這樣的初心在我的腦海裡,從那一刻起,一直保留到現在,從未曾改變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