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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新舊政府均要推長照政策?

現在民進黨政府上台,決定籌措400億資金投入長期照顧,結果如何還不得而知。為什麼「長期照顧」這麼重要,政府要卯力推展長照政策呢?原因不外以下幾點:

一、國人失能、失智的比例快速增多

可以想像一下:當一個人既年老又體衰,出入靠輪椅、助行器,日常生活需人幫忙打點,嚴重些時只能鎮日躺臥,這時候,金山銀山都不重要了,能夠維持尊嚴最重要,其次才是希望擁有幸福。

腦中風、糖尿病、重要器官失能、老年癡呆是年長者最常遇上的健康麻煩,往往失去自理全部或部分生活能力,需人從旁照顧生活。

到104年,政府統計全國有76萬名失能人口,65歲以上老人48萬人。老年化加速,114年65歲以上老人將佔全國人口比例20%,失能人口加速倍增。到120年,預估120萬失能人口,老年人就佔其中95萬人。

相對於失能,失智就像無形的殺手,悄無聲息地來襲,帶給家人更複雜的照顧難題和更長的照顧時間。

失智會跟失能一樣多嗎?

大部分人很容易只記得失能問題,不經提起,常常忘了另一個嚴重問題:失智。
不說不知道,說了嚇了一大跳!

左側條圖代表失能,右側條圖代表失智。

左側條圖,衛福部統計,104年失能人口有76萬人,到民國110年會增加到89萬人,到了民國120年,失能人口飆破120萬。

但這些數字沒有劃分屬於身體上的失能還是精神上的失能(失智),讓國人誤以為「失能」才是最嚴重的問題。

右側條圖,是衛福部委託台灣失智協會調查研究所得,103年全國失智人口約24萬人,到民國110年增加到32萬人,民國120年激增到48萬人。

假設,左側條圖失能人口數,包括了右側條圖的失智人口,那麼,可以下一個結論:失智人口在全部失能失智人口中約佔三分之一,失智人口增長速度比失能快,到民國120年,已經超過三分之一比率。將失能失智人口扣除64歲以下,那麼,65歲以上失智很可能達二分之一。

我們對失能的成因越來越了解,比如腦中風之類,但失智很複雜,有神經退化型,有血管型,有藥物酒精型,還有因老化、糖尿病等等原因造成的癡呆和精神病態。所以,真的要盡可能多了解一下!

需要長照者可能面臨哪些問題

—什麼情況才需要被長期照顧?癌症末期造成體弱力衰,老化帶來骨頭、關節、肌肉、視力、聽力、神經等衰退,心血管、新陳代謝疾病帶來中風、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腎病變、肝病變、肺病變等等。老年時最易發生的老年癡呆、阿茲海默氏、帕金森式症,因為意外滑倒、摔傷等等,是年長者最常見的健康威脅。

也許你會認為被照顧,應該都是老人家,實際上卻不是這樣。(就像俗話所說「醫院住的是病人,而不是年紀大的人」)。主計處的人口調查告訴我們真實的情況,被照顧不是老人家的專利。在25~64歲間正處於負擔家計、賺錢謀生的黃金歲月,因為車禍、職災意外,因為腦中風、癌症、洗腎、肝病等等,不只需要被照顧,甚至失去了收入來源,無疑是雙重打擊!在所有被照顧者中,25到64歲青壯人口占了3成。加入幼年期發生的先天疾病、感染、意外傷害後遺症的人口,加總達3成5。所以絕不是說,青壯的人不用擔心被照顧、收入中斷的問題。

有伴無伴到老,都需要長照

有一天,誰都會坐著、躺著,需要人家照顧,希望有人陪伴、照料、出門兜兜風曬曬太陽、看看老朋友。

有時候會覺得,有另一半相守到老,彼此算有個照應,人生夫復何求。真實的情況一定如此嗎?

有幸結姻緣,一定有幸海枯石爛、天長地久嗎?有幸白頭偕老,一定能一起上天堂嗎?

現代社會崇尚個人自由,不愛束縛,抱定一生不婚的人越來越多。

從女性看, 女性過了40歲以後,不婚的心情大概更清楚。行政院衛福部97年一份調查發現,40歲以後還沒結婚的女性近半數打消結婚念頭,不想婚的主因是希望享受單身生活。還有結婚意願卻沒結婚的主因是尚未遇到合適對象。內政部的婚姻狀況統計告訴我們另一個事實:40歲以後一直到晚年的女性,未婚者有50.2萬人,佔法定結婚年齡人口的5%。加上有過婚姻而離婚的63.7萬人(6.3%)、喪偶102萬人(10.2%),在40歲以後成爲單身的比例高達每5個就有1個,人數超過216萬人。

從男性看,不少熟男也不婚,終身單身的比例非常高。如果不婚族,加上有過婚姻的離婚男(61.7萬),喪偶男(23.9萬),40歲以後單身的人口多達142萬人,佔法定結婚年齡以後人口14.9%。把這個142萬人口除以國內40歲以後全部男性,更突顯出40歲以後到晚年,高達 25.5%的男性是單身一族,每4人就有1人,多叫人震驚的數字啊!越到晚年這一天來到時,可能配偶不在了;即使在,也可能同樣需要被照顧;即便有子女,能苛求嗎?更何況單身一族,能仰仗的人是同居人?是兄弟姊妹手足?是拜把之交、手帕之交?

主計處最近一次人口調查,其中一項對家庭有需要被照顧的人,了解他(她)們的家庭狀況、婚姻或伴侶。在病榻、輪椅上的被照顧者,未婚的人佔17.7%,離婚與配偶過世的人佔35.7%,單身者合計53%。當時配偶還在,或是有老來伴的人佔了快47%。

這份調查為我們下了一個結語:不管有伴無伴,都需要「長期照顧」!問題是誰照顧?

勞保薪資過低,失能給付杯水車薪

國內勞工保險的失能給付,當勞工終身失去工作能力,可以選擇申領失能一次金或失能年金,或經專業職能評估工作能力減損超過70%,難以返回職場,可以申領失能年金。

但問題來了,勞保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明顯偏低,不管是失能一次金還是失能年金,都跟投保薪資息息相關,失能年金尤其需要較長年資才具有實際的收入與生活費津貼效果。

看看勞保局103年12月的統計,全體992萬投保勞工當中,月投保薪資級距在30,300以下者高達57.99%。35歲以上勞工被保險人的月投保薪資30,300元以下的比例才開始低於平均值。也就是說,34歲以下的青年是低投保薪資的主要族群,越年輕越低薪,而且佔比例最多的薪資級距是19,273元。(勞保投保薪資最低級距已改為20,008元)

一位大學畢業、退伍後工作了5年的30歲年輕人,平均月投保薪資20,008元,一場車禍造成殘廢六級失能,被判定再也不能返回職場,他能領多少失能年金?答案是4,000元。未來人生長達數十年不能工作,只能領微薄的4,000元,這是一場惡夢開始?

第三章:怎樣才算是失能或失智

—認識擊倒國人健康的兩大殺手

有人失能,有人失智,更有人失能也失智。失能英文是Disability,失智英文叫Dementia,有些湊巧,中文雙「失」,英文是雙“D”。英文的意思很簡單明瞭,比如Disability的Dis指相反,Ability是能力,沒有了能力就是失能;Dementia中的De在拉丁文意指「遠離」,mens是心智的意思,組合起來是說原來的心智遠離了。

只是中文頗麻煩,用語不少,常有人說殘廢、殘障、癡呆,與失能或失智指的是同樣的身心狀態嗎?

一、認識失能

失能到底指的是什麼意思?是指殘廢嗎?國內有1千萬人加入勞工保險,有58萬人加入公教人員保險,128萬人參加農民保險,約424萬人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勞工保險訂有勞工失能給付,公教保險訂有公教人員殘廢給付,參加農保、國民年金的人因身心障礙,訂有身心障礙給付。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有12類失能(精神、神經、眼、耳、鼻、口、胸腹部臟器、軀幹、頭頸臉、皮膚、上肢、下肢),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有9類殘廢(眼、耳、口、胸腹部臟器、精神、神經、肢體或關節、頭或臉部、皮膚),農民保險身心障礙給付訂有12類障礙項目(與勞保失能給付一樣)。雖然這些社會保險的界定名詞略有差異,有的叫失能,有的叫殘廢、身心障礙,但對身心的保障範圍大致相同。

鑑別失能

勞工保險、公教保險對失能(或殘廢)定義範圍,分三種狀態,第一種是身體心理原本的能力喪失或減弱,比如腦中風後半身不遂;第二種狀態是失去工作能力,像腦中風治療、復健不佳,終身難以再返回職場工作;第三種是全部或部分失去照顧自己的能力,像重度腦中風的人,生活上就需要別人從旁幫忙與照料。

對於還在職場打拼的人來說,社會保險對失能(或殘廢)的人,指的就是失去身體心理能力、失去工作能力、失去照顧自己能力。

我們的社會福利看待失能(或殘廢),是專指身體心理功能喪失程度和需求來鑑定,比如身心障礙證明,分八個障礙類別:

第四章:需要被照顧時,該如何準備?

一、先知道被照顧要花多少錢

民國104年,全台灣76萬名失能失智者,從現在到民國120年會是120萬人,增加速度這麼快,還會有人覺得自己絕不會遇上嗎?一旦遇上,也決不希望只能說「早知道…」。現在就要先知道!

關於需要被照顧這件事,統整專家學者的見解和實務經驗,以下十二大類是家庭最需要照顧的慢性疾病型態:

要照顧一位需要長期照顧的人,幾乎生活要全新調整,首先是選擇在那裡安養、由誰照顧、怎麼照顧的模式,可以分為在宅安養、社區安養和機構安養三種。

三、政府長期照顧政策為何?

歐美日已開發國家對於老化問題非常頭痛,有些國家推出保險制度支應長期照顧服務,有些採取政府指定稅收編列財源補貼方式支應。台灣老化問題形成很早,老化速度直追歐美日國家,已經到非得徹底解決的地步不可。從民國97年到104年,政府規劃長期照顧保險制度,新任總統蔡英文及新內閣決定暫緩保險制度,採行政府編列預算補助,財源則來自提高遺產贈與稅、加值型營業稅,以及從房地合一稅來源補足。

長期照顧保險法已經經行政院定案後送請立法院審議,雖然105年新就任政府改採稅收制,但預告從106年到109年四年期間推行稅收制,四年後檢視成效後再評估加稅持續稅收制或開辦保險制。

不管是保險制和稅收制,都跟一項試辦推行的「長照十年」計畫有關,了解「長照十年」的計畫內容,在延伸了解保險制、稅收制的好壞優劣,將會有更完整、深入的認識。

1.長照十年

「長照十年」是前總統陳水扁任內行政院於96年規畫提出,馬英九總統在民國97年上任後的行政院接續執行,直到106年結束,總計畫經費817億元。第一年編列預算26.5億,逐年增加到105年的143億。

對政府來說,社會長期照顧服務要做得好,有幾件事一定要做到。

第一件事,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的照護人員、機構得有認證和監督、管理的制度。

第二件事,能形成產業,服務能量夠提供每個家庭需要的在宅安養、社區安養、機構安養等各式服務需要。

第三件事,有統一事權的專門機構為需要照顧的人實施評估,幫忙擬定個人長照方案。

第四件事,由誰付費?是政府全額買單?政府和個人共攤?還是成立保險來支付?

「長照十年」的政策目標,重點放在由政府部分買單,先讓長期照顧服務產業、長照服務管理流程發展起來,需要長照服務的家庭,得到社會一定程度的支持。

「長照十年」提供的服務內容有幾大類:

第五章:完整認識長照險、類長照險和殘扶險

二十年前老化議題開始受到注意時,國內只有幾家壽險公司推出長期看護保險。當時推出後市場反應相當冷清,一方面是國人在壽險、醫療險的投保需求非常高,長看險不在優先選擇之列;二來是當時商品理賠定義嚴格,幾乎需要長期臥床加上日常生活多數需他人扶助情況下才給付,曾被評價為要癱在床上(重度失能失智)才賠得到。隨著社會老齡化問題日益嚴重,國人壽險、醫療險漸趨完整,保戶的注意力慢慢轉向長看險。近年有更多壽險公司推出長看險,並改良給付定義,差不多中度以上失能失智即能獲得理賠。104年7月1日起,金管會與中華民國壽險公會訂頒了此類保險示範條款,保障範圍與定義更明確,商品名稱變更為長期照顧保險(簡稱長照險),使得商業長照險益發受到保戶重視,詢問度日漸增溫。

差不多同時,壽險公司將過去銷售的特定傷病保險,從一筆給付型改良為分期給付(年金化),約定特定的傷病項目(9到12類不等)符合時,開始給付保險金,因而被形容為具長照保險形式的「類長照險」。

壽險公司百家爭鳴,努力求新求變,另一種與勞工保險失能給付、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非常相近的殘廢照護保險(簡稱殘扶險),很快成為市場注目焦點。殘扶險在保戶符合殘廢表定義時,給付一筆殘廢保險金及分期給付生活扶助金,也有了類似長期照顧保險給付的形式,因此有些保險業務人員將它定位為長照險。實則,它是失能保險,或以「長期失能險」稱之。

怎麼說呢?它具有像國外提供失去工作能力後收入補償的功能(如美國商業長期失能險Long Term Disability Insurance),跟國內勞工保險失能給付非常相似。同時,在身體發生殘廢,還沒達到喪失工作能力,或是無法照顧自己的程度,也有保險給付的項目,具有健康照護保障功能,所以殘扶險是長期失能險加健康照護險的綜合體。在美國,保險公司訴求正在賺錢謀生的青壯族,投保長期失能險,準備退休的中老年人,規劃長照險。

接觸過保險從業人員商品推銷的人,常有不少疑問,尤其是不同保險公司從業人員、不同型態商品,所提供的商品資料、訴求重點、比較分析、保費高低等等琳瑯滿目,反而困惑更多。

最常見的疑問是:

◎長照險、類長照險(殘扶險、特傷險)到底那一個比較好?

◎殘扶險是否真的保障範圍最廣,保費CP值最優呢?

◎會不會以後理賠時很麻煩、看得到領不到呢?

本章,將徹頭徹尾解析三種商品型態的保障範圍,和保險從業人員很少主動提及的注意事項。在下一章,更將全面性提供讀者判斷、選擇合適商品的原則。

政府鼓勵投保的險種:長照險

新版商業長期照顧保險從104年7月1日上路!保險公司都按照金管會核備的示範條款發售。新版長照險堪稱舊版長看險的進階2.0版,最大的特色是把需要被長照的狀態劃分成「生理功能障礙」與「認知功能障礙」,以便與已完成立法的「長期照顧服務法」、實施中的長照十年和接續的長照十年2.0版,關於長期照顧狀態的認定方式可以接軌起來。 政府並研議長照險適格商品納入保費所得稅優惠,讓保戶所繳保費再增加24,000元的扣除額。所以,更加突顯新長照險被政府重視,列為鼓勵國人投保,以補足全民長保不足的重要個人保險。

在此同時,新長照險改良了過去狀態診斷定義與診斷方法較模糊的問題。新長照險明白規範一律採用巴氏量表。

家裡需申請外籍看護時,被看護的人需經過巴氏量表(總共10項,總分100分)的評量,該項生活活動完全能自己來,得10分(或15分),完全需要別人幫忙,得0分,中間還有個需要別人部分幫忙的5分。未滿80歲的人巴氏量表符合35分以下就可申請外籍看護。

商業長照險被保險人發生生理功能障礙,需要被長期照顧時,用巴氏量表評量不是採計分制,而是10項日常生活活動項目針對其中6項實施評量,看保戶在這六項中有幾項沒有他人幫忙無法獨力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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