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21】存貨發生盤盈及盤虧如何處理
對存貨進行盤點是財務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通常我們在期末採用實地盤點的方法,即按照庫存的實物逐一進行清點,盤點結果如與帳面記錄不符,應於期末前查明原因,根據企業管理權限並經相關職能部門批准後,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存貨發生盤盈或盤虧是多種原因造成的,其在會計及稅務上的處理為:

一、會計實務
(一)存貨盤虧
盤虧的存貨,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後,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對由於遭受自然災害等非常損失的原因造成存貨盤虧,應計入「營業外支出」。在尚未查明存貨盤虧原因前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進行核算。
(二)存貨盤盈
盤盈的存貨,應該先計入「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並及時查明原因,是否係倉庫發送貨物至客戶或下一生產環境中發生少發或錯發,是否存在保稅料件單耗計算的錯誤或者串料。如能及時查明原因,企業必須及時調整錯記的相關會計帳目;對於無法查明原因的盤盈存貨,應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帳務處理」對「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核算第四條規定:企業的財產損益,應查明原因,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處理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二、稅法規定
(一)增值稅規定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二)及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對於非正常損失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中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因此,公司若發生盤虧損失時,應根據進貨發票上記帳的成本價格計算存貨損失的進項稅額,並進行相應的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二)企業所得稅規定
根據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和《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對企業盤虧、被盜的存貨,以該存貨的成本減除保險賠款及責任人賠償後的餘額,作為存貨盤虧或被盜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相應的對於以上損失原因造成不得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與存貨損失一起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同時,對於存貨盤虧損失應依據以下證據資料確認:
1、存貨計稅成本確定依據。
2、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責任人賠償說明和內部核批文件。
3、存貨盤點表。
4、存貨保管人對於盤虧的情況說明。

存貨被盜損失應依據以下證據資料確認:
1、存貨計稅成本的確定依據。
2、向公安機關的報案紀錄。
3、涉及責任人和保險公司賠償的,應有賠償情況說明等。
對於盤盈的存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屬於其他收入中的「資產益餘收入」,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一併計算。

(三)海關規定
盤盈存貨為保稅料件的,屬海關監管貨物,未經海關許可,企業不得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若盤盈係單耗原因造成的,實際單耗如與在海關備案審批的單耗誤差不大,在海關認可的範圍內,則公司無需補稅,但實際單耗如與海關備案審批的單耗誤差大,海關就可能要求企業補稅或來企業查核。

盤虧存貨為保稅料件的,會存在被海關要求補繳關稅和增值稅,並且給予一定處罰的風險。根據《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一旦被海關認定為「未如實向海關申報加工貿易製成品單位耗料量」和「保稅料件及成品數量短少或記錄不真實的」,可處以貨物價值5%以上30%以下的罰款,若有違法所得的,則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風險。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企業同時發生存貨盤盈、盤虧的,不能以存貨盤盈與盤虧的成本額互相沖抵後來進行會計、稅務等處理。【62】固定資產損失申請稅前扣除應準備的資料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規定,固定資產損失是指固定資產的盤虧、毀損、報廢、被盜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企業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固定資產損失除因銷售、轉讓、變賣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企業可以進行清單申報外,其他損失均須以專項申報的方式審批後才能扣除。

一、關於固定資產損失的審批權限
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不實行層層審批,企業可直接向有權審批稅務機關申請。資產損失按屬地審批的原則,由企業所在地管轄的省級稅務機關根據損失金額大小、證據涉及地區等因素,適當劃分審批權限。如:蘇國稅發[2009]123號規定,非貨幣性資產損失,一戶企業同一類資產損失申請扣除金額2,000萬元以上(含)的由省局審批;500萬元(含)至2,000萬元由省轄市局審批;500萬元以下的由縣(區)局稅務機關審批。

二、固定資產損失申請稅前扣除應準備的資料
1、企業申請報告(企業應在書面申請中詳細說明申報理由、使用部門、盤虧毀損報廢被盜等原因、賠償追討及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情況)。
2、「固定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申請審核明細表」。
3、固定資產損失已記入損益的記帳憑證影本。
4、董事會等權力機構決議或上級機構批覆(國有企業還須提供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或由其授權的部門的批覆)。

5、屬於盤虧、丟失的固定資產損失,應依據以下證據資料確認:
(1)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核銷資料。
(2)固定資產盤點表。
(3)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4)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情況說明。
(5)損失金額較大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6、屬於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損失,應相應提供下列證據:
(1)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2)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核銷資料。
(3)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出具的鑒定資料。
(4)涉及責任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的說明。
(5)損失金額較大的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7、屬於被盜的固定資產損失,應相應提供下列證據:
(1)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2)公安機關的報案紀錄,公安機關立案、破案和結案的證明資料。
(3)涉及責任賠償的,應該有賠償責任的認定以及賠償情況的說明等。

8、屬於企業由於未能按時贖回抵押資產,使抵押資產被拍賣或變賣,其帳面淨值大於變賣價值的差額部分損失,應提供拍賣或變賣證明。
9、在建工程停建、廢棄和報廢、拆除損失,其帳面價值扣除殘值後的餘額部分,依據下列證據認定損失:
(1)工程項目投資帳面價值確定依據。
(2)工程項目停建原因說明及相關資料。
(3)因質量原因停建、報廢的工程項目和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停建、報廢的工程項目,應出具專業技術鑒定意見和責任認定、賠償情況的說明等。
10、稅務機關所需的其他材料。
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11便利商店
World wide
活動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