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民主 ⊙陳俐甫
一、前言
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就民主憲政史與比較政治研究的研究事實而言,國會是展現民意最重要的機關,也是代議政治的根本,即便設有公民投票、創制複決等制度的國家,國會仍是人類在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政治組織。資通訊設備日新月異,大幅增加了人民直接民主的條件,甚至促成 2010∼2011 年北非、中亞等地發生的茉莉花革命(Jasmine Revolution),也阻止了 2016 年 7月土耳其軍事政變。但是,截至目前為止,仍然沒有一個國家在憲法中取消國會的功能。法西斯政體常利用民主政府的國會來取得個人獨裁的授權,即便是極權的共產體制,也設有相當於國會的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橡皮圖章,可見國會是近代社會中不可或缺的政治體制。
國會的政治功能依各國憲法規定有所不同,一般包括:公民之代表,民意之反映、利益之協調、法律之制訂、預算之審查、官吏之同意權、政務官之監督、聽證與調查、憲法之修訂等等。內閣制的國會權力最大,兼具行政權,可以組成政府,由國會議員擔任總理並兼任首長,國家元首僅是具有儀式功能的象徵性領袖。總統制下的國會權力最小,與行政權相互制衡,僅為三權分立的近代民主體制之一權。半總統制或雙首長制的國會介於兩者之間,國會享有比總統制下國會更多的權力,但權力小於內閣制國會,行政權被總統分享,外交與國防等權力由國會組成的內閣中被抽離。
我國的政治體制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之規範建構,因歷次修憲的結果而有所不同。初期傾向內閣制,在台灣受「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及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未經立法院追認的 38 年非法戒嚴之影響,中國國民黨延續訓政時期的黨國體制,禁止政黨活動及民主集會遊行,限制出版言論自由,透過萬年國會與總統無限制連任。事實上是實施一黨專制的威權統治,並無民主可言,更遑論內閣制。
1987 年戒嚴令解除,台灣展開政治自由化,1990年 3 月的野百合學運,迫使政府召開國是會議,在次年國會進行全面改選。中華民國在歷經 45 年之後才選出第二屆立法委員,這也是台灣首次組成民主國會。並透過修憲將國民大會無形化,增設立法院對監察委員之同意權,使三個國會(立法院、國民大會、監察院)同時分享權力的政治奇景,逐步改變成由立法院代表國會的正常體制。雖然政治學者多認為台灣的政治體制為雙首長制或半總統制,但因監察院尚存,限制了國會的調查與彈劾權;而隨著人民政治素養提升,對創制、複決與公民投票等直接民主的要求增加;透過直選產生的總統也與國會同樣具有民意基礎;具行政監督效果的閣揆同意權遭到廢除等。以上種種,都限制了我國立法院的權力。使得我國的立法院權力,甚至不如總統制下的國會。
2015 年台灣國會改革被關心的焦點包括:民意反應不足的國會失能、立法工作與預算審查效率不彰、國會議事程序應公正合理、國會議員政商關係與財產應透明化、議長中立化與立委理性問政之外,台灣與其他民主國家的國會改革的不同之處,還包括以憲政改革重新設計國會角色及對立法委員年輕化與專業化的期待。而這些冀望,有部分已反映於 2016 年 1 月 16 日的國會改選結果。
2016 年初的總統大選,由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等三組總統候選人提出的政見中,國民黨的朱立倫主張:以「議事效率化」、「協商透明化」、「議長中立化」來打造透明效率好國會。民進黨的蔡英文主張:修憲開放 18 歲公民權、降低修憲門檻、選舉制度改革、國會議長中立化、充實立院幕僚組織、強化國會調查權、議事程序公開透明、強化委員會功能與開放旁聽。親民黨的宋楚瑜主張:修憲增加國會監督力、將參與式民主融入國會、提高國會的未來性。綜上所見,在 2015 年,所有主要政黨領導人已共同體認到國會改革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國會改革確實是當代台灣民主發展的重要課題。二、立法院政黨輪替
立法院在 2008 年至 2012 年間,由馬英九總統主導的中國國民黨,獨佔三分之二以上的席次。之後在立院席次雖有減少,但 2016 年 2 月以前,國民黨仍佔有一半以上的席次。這 8 年中,國民黨可說完全掌握國會,配合行政權維持一黨獨大的運作形式。2014 年 11 月 29日的地方九合一選舉,因施政結果與民意期待嚴重脫節,造成國民黨的慘敗,雖沒有影響立法院的權力結構,但使立院的黨籍立法委員考量連任壓力,不敢完全配合黨意運作,尤其是直接造成 2014 年九合一選舉敗選的 318 太陽花運動,主要是針對國民黨多數主導的國會對審查兩岸服貿協議的專擅而起。
繼 2014 年九合一選舉大敗,2016 年 1 月 16 日的立法委員與總統選舉,國民黨更加慘敗,除了總統被民主進步黨提名的蔡英文取得外,在立法院民進黨也第一次取得過半席次,創下民進黨創黨以來最好的成績。
第九屆立委選舉,民進黨在國會 113 個席次中拿下68 席,同樣與國民黨對抗立場明確的新政黨「時代力量」拿下 5 席成為第三大黨,73 席已將近國會總席次的三分之二。國民黨僅剩下 35 席成為第二大黨,親民黨維持 3 席,無黨團結聯盟維持 1 席,選前的第四大黨台灣團結聯盟沒有獲得席次,其他參選的政黨如:民國黨、綠黨與社會民主黨聯盟、信心希望聯盟、和平鴿聯盟黨、自由台灣黨、台灣獨立黨等都沒有獲得席次。
在 2000 年台灣第一次的政黨輪替中,民進黨僅取得政府(行政權)的政黨輪替。自中華民國憲法實施以來,立法院從來沒有被國民黨以外的政黨所掌握。2004年至 2008 年,民進黨雖一度在國會成為第一大黨,但未能過半。最大在野黨國民黨與第二大在野勢力親民黨結成同盟,共同推舉正、副總統候選人,並實質掌握著國會。第一次的政黨輪替,因為立法權沒有輪替,只能說是半套的政黨輪替。2016 年 1 月 16 日民進黨勝選,同時取得立法與行政權而能「完全執政」,是為台灣第二次政黨輪替,也是第一次全面性的政黨輪替,國民黨因此完全退出中央政府的舞台,可說是 2015 年至 2016年初最值得注目的民主觀察。
一、前言
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就民主憲政史與比較政治研究的研究事實而言,國會是展現民意最重要的機關,也是代議政治的根本,即便設有公民投票、創制複決等制度的國家,國會仍是人類在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政治組織。資通訊設備日新月異,大幅增加了人民直接民主的條件,甚至促成 2010∼2011 年北非、中亞等地發生的茉莉花革命(Jasmine Revolution),也阻止了 2016 年 7月土耳其軍事政變。但是,截至目前為止,仍然沒有一個國家在憲法中取消國會的功能。法西斯政體常利用民主政府的國會來取得個人獨裁的授權,即便是極權的共產體制,也設有相當於國會的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橡皮圖章,可見國會是近代社會中不可或缺的政治體制。
國會的政治功能依各國憲法規定有所不同,一般包括:公民之代表,民意之反映、利益之協調、法律之制訂、預算之審查、官吏之同意權、政務官之監督、聽證與調查、憲法之修訂等等。內閣制的國會權力最大,兼具行政權,可以組成政府,由國會議員擔任總理並兼任首長,國家元首僅是具有儀式功能的象徵性領袖。總統制下的國會權力最小,與行政權相互制衡,僅為三權分立的近代民主體制之一權。半總統制或雙首長制的國會介於兩者之間,國會享有比總統制下國會更多的權力,但權力小於內閣制國會,行政權被總統分享,外交與國防等權力由國會組成的內閣中被抽離。
我國的政治體制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之規範建構,因歷次修憲的結果而有所不同。初期傾向內閣制,在台灣受「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及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未經立法院追認的 38 年非法戒嚴之影響,中國國民黨延續訓政時期的黨國體制,禁止政黨活動及民主集會遊行,限制出版言論自由,透過萬年國會與總統無限制連任。事實上是實施一黨專制的威權統治,並無民主可言,更遑論內閣制。
1987 年戒嚴令解除,台灣展開政治自由化,1990年 3 月的野百合學運,迫使政府召開國是會議,在次年國會進行全面改選。中華民國在歷經 45 年之後才選出第二屆立法委員,這也是台灣首次組成民主國會。並透過修憲將國民大會無形化,增設立法院對監察委員之同意權,使三個國會(立法院、國民大會、監察院)同時分享權力的政治奇景,逐步改變成由立法院代表國會的正常體制。雖然政治學者多認為台灣的政治體制為雙首長制或半總統制,但因監察院尚存,限制了國會的調查與彈劾權;而隨著人民政治素養提升,對創制、複決與公民投票等直接民主的要求增加;透過直選產生的總統也與國會同樣具有民意基礎;具行政監督效果的閣揆同意權遭到廢除等。以上種種,都限制了我國立法院的權力。使得我國的立法院權力,甚至不如總統制下的國會。
2015 年台灣國會改革被關心的焦點包括:民意反應不足的國會失能、立法工作與預算審查效率不彰、國會議事程序應公正合理、國會議員政商關係與財產應透明化、議長中立化與立委理性問政之外,台灣與其他民主國家的國會改革的不同之處,還包括以憲政改革重新設計國會角色及對立法委員年輕化與專業化的期待。而這些冀望,有部分已反映於 2016 年 1 月 16 日的國會改選結果。
2016 年初的總統大選,由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等三組總統候選人提出的政見中,國民黨的朱立倫主張:以「議事效率化」、「協商透明化」、「議長中立化」來打造透明效率好國會。民進黨的蔡英文主張:修憲開放 18 歲公民權、降低修憲門檻、選舉制度改革、國會議長中立化、充實立院幕僚組織、強化國會調查權、議事程序公開透明、強化委員會功能與開放旁聽。親民黨的宋楚瑜主張:修憲增加國會監督力、將參與式民主融入國會、提高國會的未來性。綜上所見,在 2015 年,所有主要政黨領導人已共同體認到國會改革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國會改革確實是當代台灣民主發展的重要課題。二、立法院政黨輪替
立法院在 2008 年至 2012 年間,由馬英九總統主導的中國國民黨,獨佔三分之二以上的席次。之後在立院席次雖有減少,但 2016 年 2 月以前,國民黨仍佔有一半以上的席次。這 8 年中,國民黨可說完全掌握國會,配合行政權維持一黨獨大的運作形式。2014 年 11 月 29日的地方九合一選舉,因施政結果與民意期待嚴重脫節,造成國民黨的慘敗,雖沒有影響立法院的權力結構,但使立院的黨籍立法委員考量連任壓力,不敢完全配合黨意運作,尤其是直接造成 2014 年九合一選舉敗選的 318 太陽花運動,主要是針對國民黨多數主導的國會對審查兩岸服貿協議的專擅而起。
繼 2014 年九合一選舉大敗,2016 年 1 月 16 日的立法委員與總統選舉,國民黨更加慘敗,除了總統被民主進步黨提名的蔡英文取得外,在立法院民進黨也第一次取得過半席次,創下民進黨創黨以來最好的成績。
第九屆立委選舉,民進黨在國會 113 個席次中拿下68 席,同樣與國民黨對抗立場明確的新政黨「時代力量」拿下 5 席成為第三大黨,73 席已將近國會總席次的三分之二。國民黨僅剩下 35 席成為第二大黨,親民黨維持 3 席,無黨團結聯盟維持 1 席,選前的第四大黨台灣團結聯盟沒有獲得席次,其他參選的政黨如:民國黨、綠黨與社會民主黨聯盟、信心希望聯盟、和平鴿聯盟黨、自由台灣黨、台灣獨立黨等都沒有獲得席次。
在 2000 年台灣第一次的政黨輪替中,民進黨僅取得政府(行政權)的政黨輪替。自中華民國憲法實施以來,立法院從來沒有被國民黨以外的政黨所掌握。2004年至 2008 年,民進黨雖一度在國會成為第一大黨,但未能過半。最大在野黨國民黨與第二大在野勢力親民黨結成同盟,共同推舉正、副總統候選人,並實質掌握著國會。第一次的政黨輪替,因為立法權沒有輪替,只能說是半套的政黨輪替。2016 年 1 月 16 日民進黨勝選,同時取得立法與行政權而能「完全執政」,是為台灣第二次政黨輪替,也是第一次全面性的政黨輪替,國民黨因此完全退出中央政府的舞台,可說是 2015 年至 2016年初最值得注目的民主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