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第七章 預立遺囑不求人──DIY寫遺囑

筱美,四十五歲,是一位科技公司的高級主管,一個月薪水十多萬元;先生則是公務員,一個月薪水五、六萬元。在同事和朋友眼中,夫妻倆從戀愛到結婚,相識相知近三十年,形影不離,十分恩愛。

不過,每次先生想換新車或買昂貴物品時,筱美都阻止,嚷著:「沒錢啦!」

除了假日喜歡出遊外,筱美總是節儉過日。她說,因為她要撫養自己的母親,加上孩子才十歲,日後需要不少教育費,加上得考慮未來的退休生活,還是不要浪費。所以,筱美究竟薪水有多少、存了多少錢,老公其實不太清楚。

有一天,他們全家到海邊戲水,筱美一不小心跌落海裡,等到被救生員發現時,已經溺斃身亡了。

筱美走後,先生強忍悲傷,很鎮定地處理相關後事,這才發現筱美留下非常可觀的遺產,包括保險理賠。親友們都怕筱美的先生一時承受不了,紛紛為他打氣,希望他節哀順變。

筱美的告別式辦得十分溫馨感人,大家對她先生的深情更感動不已。然而,告別式一結束,先生當天就買了一輛跑車;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先生已交了女朋友,沒多久便同居了。兩人開著跑車、花著筱美的遺產,快樂地旅遊去了……

這場意外來得太突然,任誰都措手不及。筱美自然沒有留下任何遺囑或遺言,母親是再也照顧不到了;孩子還小不懂事,所以遺產全都落入先生的口袋了,連親友們也感到寒心。

【自己書寫合法遺囑,其實不難】

沒有人能預料「無常」何時到來,如果筱美生前有預立遺囑,也不至於生死兩憾了。

我們可能認為,遺囑是老人才會寫的,年輕人寫什麼遺囑?或是以為時間還未到,或覺得自己沒有多少財產,為何要預立遺囑?立遺囑也讓人容易聯想到法律問題:是不是要找律師?是不是要經過公證等麻煩的程序才合法?其實不然。

有一位老太太,希望自己身故後能將財產捐給教會,便在月曆上寫下自己的遺願。她過世後,月曆上的遺言經法院確認為合法有效的遺囑,老太太的愛心捐贈如願以償。

合法立遺囑真的有那麼輕鬆簡單嗎?

我國民法規定的五種遺囑方式,其中一種就是「自書遺囑」:只要親筆寫下每一個字,加上簽名、日期,就合法成立了。別懷疑,預立遺囑其實很家常,別再以為像上法院辦公事般繁複!只要親筆寫下每一個字,加上簽名及日期,就是一份有效合法的「自書遺囑」。

有些人可能會說:「我沒有錢,還有負債,面子都掛不住了,還寫什麼遺囑啊!」遺產其實指的不只是財產,還包括負債;如果自己不寫遺囑交代清楚,家人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可能繼承了龐大債務,沒有及時辦理「拋棄繼承」,便因此負債累累,甚至發生過兒女因此而尋短的案例。

為何大家會誤以為立遺囑是很麻煩或困難的事?這是因為,傳統的遺囑指的是狹隘的「財產分配」,忽略了重要的「意願表達」,也就是所謂的「倫理遺囑」。事實上,完整的遺囑內容包括「法律規範」及「意願表達」兩大部分。

「法律規範」,指的是財產分配、文物處理、未成年子女的監護、遺願執行等;「意願表達」部分,不涉及法規,包括喪葬處理、家訓心願,表達愛和感謝、甚至留下回憶傳記、寵物如何安排……寫法十分簡單自由,如同寫日記或筆記般,只要看的人能看得懂即可。

所以,人人都可以DIY寫遺囑;只要幾百元,就能自行書寫完成一本鉅細靡遺的合法遺囑,方便又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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