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允許我們身後財產完全自主,好嗎?
在Message 訊息海中發現阿幸的來信,短短一句話,字字見血:「我的遭遇比特留分傷口更大,我是應繼分的受害者。」
我太懂這樣的痛,意味她繼承的遺產,面臨法律允許且被支持的可由夫婿手足強分強取百分之五十。
閱訊當下即刻回覆:「我採樣故事、求教專業,只為了讓『親密搶奪』的傷害降到最低。我能提供妳什麼幫助嗎?」
阿幸再訊:「愛倫姐,我已經進入訴訟了……,先生過世前,我照顧他疲於奔命,來不及做任何財務安置;如今,在『人亡家破』的奄奄一息中做最後的困獸之鬥。」
我為很多受創親密搶奪的他們著急,也渴望這個不公法令衍生的巨大問題,能重擬符合現代親屬關係的制約。
為了悍衛自己和先生的共同財產,阿幸的訴訟已長達兩年;在判決結果出來之前,先生名下的房子她不能過戶、帳戶裡的現金她不可動用。她哀悽的說:「即使現在修法成功,對我也已經無濟於事,但是為了鞏固我們僅存的尊嚴,我還是會繼續戰到最後一磚一瓦。請幫助那些沒有孩子的伴侶,不要讓他們在遇到生離死別苦難時,除了孤單無依,還要把一生積蓄,分配給不愛他們的人。」
讓社會的痛被看見
二○二四年十月,我首次跨界,與李永然律師一起撰寫《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寫作過程中與無數案主面談,親眼目睹他們的嚎啕大哭。在重複悲痛的浸潤下,我樂觀耗盡,不但跌入情緒谷底,而且完全無法落筆,停寫三個月之久。
二○二五年六月新書上市後,五個月五刷破萬冊;「理財小時候」社群主持人Stanley 曾友志把訪問我的專題剪成幾支短影音,在無廣告投入、單憑演算法推波助瀾,一上架就創下兩小時突破五十萬、單月累計八百萬人次的點擊觀看。這些數據背後,不是熱鬧,而是爆發集體的傷痛與恐懼。
社會開始反省特留分的合理性,不同世代也開始發聲。
法務部於二○二五年九月宣布研議修法,大方向同意修法或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我知道,社會的痛,被看到了,也覺醒了,這條路上很多人都垂淚等候披荊斬棘的拯救。
我是素人,對所有見聞充滿同理心、共情性與惻隱之心,雖然我身處的角度位置,欠缺專業知識,但是這樣的不足,讓我更能專注一般家庭正在或即將會遭遇的問題,也更能從「勘查風險」、「懂得提問」的學習過程,找到最簡單的解釋方式,陪伴彼此在「親密搶奪」環境裡險中求生。
這一年向我求援的未亡人總有著相似背景:
因為不懂繼承法令,所以沒有任何警覺,生前未作身後遺產安置;
因為是頂客族或無子女家庭,其配偶往生後,留下的一人不知如何招架「合法洗劫」;
生存配偶的家舍,瞬間成為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他們面臨的不只是生活問題,而是直接墜入生存險境。
向法律請願、向社會訴願
因為寫特留分的痛苦經驗,讓我在《親密搶奪》出版前夕就跟我的責任編輯說:「不管書賣得好不好,我『應該』不會再寫這個題材了。」一年來,求助人眾,事樣類似:「我沒有小孩,先生過世才知道他的手足能主張分享財產,他們要我的房子,老師能幫我介紹律師嗎?」
我沒有辦法假裝我能給她們希望,實說:「我可以介紹律師,但是律師雖有絕對專業,也只能動之以情、居間協商。因為在明文法令面前,遺囑人的配偶不見得具備反攻優勢。」
不同對象,相同遭遇,我徹底明白,兄弟姊妹特留分之事,如果沒有做到「事前防範」,那就連「亡羊補牢」的機會都沒有。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曾言,受制現行法令,無子女夫妻的亡故者,如果父母已歿,兄弟姊妹只要「堅持依法主張」,通常,在未立遺囑情形下,再高明的律師也無法阻止總資產二分之一應繼分的發生,如果立有遺囑,遺囑人仍須依法保留六分之一特留分給兄弟姊妹。
這樣的事實,讓我多次在演講中哽咽停頓,我太心疼這些沒有犯錯卻遭受鞭撻的人。
每一場演講,我幾乎「懇請」聽講者必須未雨綢繆的重要性。
我除了成為他們受創情感的出口,也幫願意攤開傷口的人,告訴左鄰右舍,自開天闢地以來即天然存在的家庭倫理,現在真的發生不文明之扭曲,而且愈演愈烈。
一日在探親的高鐵上,我強烈轉念,馬上發訊息給責任編輯:「慘案太多,我覺得我『應該』再寫兄弟姊妹在特留分面前的悲劇。」這天,是二○二六年一月十日。
三月三十日我交出九萬字,這不是一本書,這是用愛與義並列的社會提醒。每一篇真實故事都秉持一個核心觀念:特留分應該有「重建家庭倫理」與「重返道德秩序」的正當性。
寫作八十天,刪增修改六十天,精簡成七萬字的受剝奪者共同心聲,其實只是一句話:「允許我們身後財產完全自主,好嗎?」。
由是,「親密搶奪」二部曲,成為向法律請願、向社會訴願的曉義心願。幾度演講遇到的吳明蒼律師慷慨讚揚:「《親密搶奪》的故事和寫法,比一般法律工具書易讀,連我都逐篇看完,書裡的提醒,對當事人有強大的帶入感。」
但是續之而來的新書,沒有大量引用《民法》條文註解,所有故事、情節,主寫真實之痛與市井小民的應對困境,其中縱有密室脫逃、見招拆招,但都是受傷者道聽塗說再自己熬煮的敷傷藥劑,他們以為的偏方,從法律知識檢查,保護作用是令人堪憂的。
謝謝吳明蒼律師看懂我的焦慮,同意專業協助,除了在過程裡解答很多問題細節,並糾出陳述故事時,我對法律專業用語的引用不正確、不準確、不精確;即使如此,吳律師完全理解我想透過文字傳遞的意向與意圖;在歷經多次批改作業後,感謝吳律師勉為其難接受我的糾纏,成為允我扶著牆走的貴人。
在修法前夕為愛展開保衛戰
因為社會議題炙熱,人們對死亡的準備,可能還不如對特留分那麼敏感,而遺產裡最大的遺憾有可能是把錢給了自己並不想給的對象,這兩件事關關相連,於是,我以書備忘,將新書命名為《請允許我們身後財產自主》呼應立法委員譏議的「無子女懲罰條款」巨大聲浪,希望衝浪破浪。
書稿經過吳明蒼律師就事論事的嚴厲指正後,自己深感猶疑:我的立意是暗夜敲更,請背景相同的群體小心火燭,但,因為我想做正義的發聲,我就一定能助力天下蒼生嗎?萬一誤導被繼承人與其生存配偶繞路迷路,如何是好?
從揭露親密搶奪到提醒身後財產自主,我有義務先做導讀說明:
一、 特留分議題龐雜,二○二六年六月二日法務部預告《民法繼承編》刪除手足特留分,所以,《請允許我們身後財產自主》是主訴「兄弟姊妹特留分」,書中提及的特留分也多半是在這個範疇內。
二、 法界、銀行保險業的專家們,合力教育用「預立遺囑」、「保險指定受益人」、「生前轉移」三大支柱來對抗、紓解、防備、排除日後財產落在不喜歡卻有權利合法繼承人的手中。
這些提點看來簡單,口說三分鐘即可解釋重點,但是實際操作時的「眉角」,卻會不時遭遇萬般無奈的障礙。我試圖將複雜的法律實務,轉化為簡易通曉的講義,讓相愛的伴侶,在財富自主權上,有所參考。
三、 我不是法律人,沒有精算師執照,也不通曉保險知識,但是為了不落入特留分的遺憾,我聽了一百個故事,接觸了三十位專業對象,為相同需要的人提供找路、開路的範本。
我要很誠實的告訴手上握有這本書的你:雖然我幾乎可以回答大多數遺產或特留分問題,但當你有實務需求時,請務必尋求專業律師,因為書裡的一字之差不足以看出危機,但如需動工法律的一字之差卻會要人一命。
四、 我是家庭倫理崇拜者,有極大願力,希望能將已經錯置幾十年的倫常撥亂反正。我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理由很單純,因為特留分帶來的金錢期待、金錢角力,對社會道德產生嚴重的顛覆性傷害。
如果兄弟姊妹特留分不再是受到絕對保障的權利,遺產的繼承,就可以順其自然跟著倫理品質分配,這讓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手足關係,更容易從平等立場,進入無雜質的應對。
善良先行,人倫不是山寨遊戲
劉韋德律師是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起義人、推動者,他不但居功厥偉,而且論述演講並不以教戰為題,時時用道德勸說的觀點,向天下手足柔軟喊話:面對特留分,有繼承權的手足當有所節制。
我榮幸沾光的跟著劉韋德律師情義並行,偕力奔赴八個字的響往,就是「遺囑自由」與「財產自主」。
如果兄弟姊妹相親相愛,守忠守義,在老衰之後的照護又非常盡心盡力,那任何人的遺產,不給手足又要給誰呢?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被繼承人將擁有「遺產想給誰就給誰」的權利,當遺囑人可以指定對象,做到以真金謝真情,這難道不是更合乎「善良是值錢的」正向信號?
如果要走到「等而下之」的特留分分配,特留分制度就該鼓勵「善良先行,報償於後」的人倫關係,絕非鼓動「山寨遊戲,坐等收屍」的野蠻戰爭。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是現在進行式,但是廢除的進程,無法預估;六月十一日《經濟日報》刊出特留分修法強調主張,「新法不溯及既往,施行前發生的繼承案件應適用舊制。」
也許不是人人都等得到「法律不再培養家庭強盜」的太平;所以不要賭運氣,請現在即時立下遺囑、指定繼承人,做出財產分配,這樣雖不能擺脫特留分的緊箍咒,但至少能阻止更兇狠的應繼分出現。
02
失靈的制度
特留分是促進和諧?還是製造傷害?
特留分在二十世紀是「社會安全網」,在二十一世紀愈來愈像「家庭衝突放大器」。
在它直接廢掉以前,現在的粗糙版本,能不能因應時代需要,把重點重新修正,放在更務實的事務上,諸如加緊防備:保護失智長輩不要遭騙更改遺囑;不允非善意子女控制父母、排擠其他人;再婚後的財產流向新家庭,疏於照顧前任婚生子女;情緒勒索逼父母立不公平遺囑。這些狀況在現代社會不但真實存在,而且為數不少。
特留分這個「煞車系統」的設計,其實不是為了制訂公平,是為了防止極端的不公平;可惜它造成的倫理副作用,大到得不償失。
常見副作用1:懲罰「有責任感的人」
現在家庭常見模式是:一個人扛照顧責任,其他人偶爾探望父母,或者徹底失聯。
父母想多留些財產給照顧者,是基於現代價值觀的責任對價,但特留分會把這個「責任差異」抹平。
久了,會讓「親生的孩子們」,領悟到很糟糕的訊息:反正不管照不照顧,所有遺產到最後還是要照人頭平均分配,何必擠在旁邊給自己找麻煩;多做多錯,多錯多嫌,朋友圈照顧父母愈專心的,挨得罵愈多。
當照顧者沒有得到公平的評價與對待、當「甘願做歡喜受」不再是一種榮譽、當照顧者的善意被結論「活該」,家庭內部的責任倫理就真的不再值錢了。
常見副作用2:否定「關係是會變質的」事實
法律有個非常癡情的原始設定:血緣是永遠不變的關係,所以具備絕對的基本權利。
但在這個已近一個世紀的家族觀念下,有些血親關係的存在,事實上簡直如同亡靈入侵,像是:長年家暴的父親霸氣掌權;失聯後折返回家啃老的子女;敗光家產又反覆傷害家人的配偶。
電視劇裡咆哮:「我跟你斷絕父子關係、我跟你脫離兄妹關係」通通都只是戲劇對白而已,法律否定脫離血親關係這個台詞的實際作用,當真實人生遇到遺產結算時,特留分對惡劣份子一樣網開一面,不管家族成員何其惡劣,他在法律面前,依然擁有被保障的權利,這對受害方無疑是強烈的情感否定。
好人該有好報,惡人該有惡報,這雖然不是遺產繼承上的依據,但是特留分過度的一視同仁,就是讓善惡之間不分賞罰,在欠缺制約規則輔佐的跑道上,人性是容易出軌的。
常見副作用3:把「最後的愛」變成「最後的審判」
遺囑的存在應該是一種情感表達:我想感謝誰、我想補償誰、我最信任誰。但特留分會把這些情感降級成:可被挑戰、可被計算、可被強制打折。當特留分在對抗遺囑過程裡得到勝利時,等於告訴所有人:「被繼承者的情感歸屬與遺產自主,並不具備完整效力」,這對貢獻心力的特定家人、親力親為的照顧者,形同沒有還手餘地的重拳。
特留分,到底是加倍幸福還是加重傷害?
從累積的社會現象評論,特留分絕少展現和諧促進器的功能,倒像是為了防止有人完全被踢出局,於是逼著有相同權利的人全都綁在一起算舊帳。
很明確地說,特留分不會主動製造幸福家庭,但是在已經失衡的家庭裡,它絕對可以讓傷口更深、更久。
所以二十一世紀比較合理的繼承方向是什麼?
特留分的廢除不該是情緒上的一時奮起,它必須快速進化,在超高齡社會重擬更符合時代倫理的設計,例如:
一、 遭遇不扶養、長期失聯情況,允許父母有權利剝奪這類子女的繼承權。
二、 允許受照顧者(不管是父母或手足)自我認定照顧者的貢獻差異,予以實物補償,並獲法律承認與支持。
三、 兄弟姊妹特留分比例只留象徵意義,而不是繼續採取「分食蛋糕,表象公平」,杜絕「不管勞逸,人人有獎」的惡質化公平。
四、 引進家庭照顧補償機制,避免讓家庭份子,把繼承所得視作養老的財源,疏散貪念。
血緣的絕對保障,必須轉向,繼承者光有血緣不夠,還要盡到責任,在關係品質的綜合考量下,一顆有良心的責任行為,在財產承接的地位上,遠比血緣關係更值得報償。
特留分本質是在回答一個殘酷問題:「當親情失敗時,法律要站在誰那邊?」目前的特留分似乎站在「被排除的人」那邊,這也一再重創了「曾經付出最多的人」。
特留分已經不是單純的正義工具,它是一個在不正義關係間做取捨的制度。沒有特留分,有的人會像失去已列好中獎編號的彩券,就算沒有成本,他也覺得是個人重大損失,絕不輕易配合讓渡。
如果特留分繼續存在,有的人就要對不存善意的人開倉賑災,把自己一點一滴的血汗耕耘分出半畝持分,哭喊無聲。情義之傷,金錢之爭,一般人比較怕哪一種悲劇?哪一種悲劇更容易帶來心碎?
允許我們身後財產完全自主,好嗎?
在Message 訊息海中發現阿幸的來信,短短一句話,字字見血:「我的遭遇比特留分傷口更大,我是應繼分的受害者。」
我太懂這樣的痛,意味她繼承的遺產,面臨法律允許且被支持的可由夫婿手足強分強取百分之五十。
閱訊當下即刻回覆:「我採樣故事、求教專業,只為了讓『親密搶奪』的傷害降到最低。我能提供妳什麼幫助嗎?」
阿幸再訊:「愛倫姐,我已經進入訴訟了……,先生過世前,我照顧他疲於奔命,來不及做任何財務安置;如今,在『人亡家破』的奄奄一息中做最後的困獸之鬥。」
我為很多受創親密搶奪的他們著急,也渴望這個不公法令衍生的巨大問題,能重擬符合現代親屬關係的制約。
為了悍衛自己和先生的共同財產,阿幸的訴訟已長達兩年;在判決結果出來之前,先生名下的房子她不能過戶、帳戶裡的現金她不可動用。她哀悽的說:「即使現在修法成功,對我也已經無濟於事,但是為了鞏固我們僅存的尊嚴,我還是會繼續戰到最後一磚一瓦。請幫助那些沒有孩子的伴侶,不要讓他們在遇到生離死別苦難時,除了孤單無依,還要把一生積蓄,分配給不愛他們的人。」
讓社會的痛被看見
二○二四年十月,我首次跨界,與李永然律師一起撰寫《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寫作過程中與無數案主面談,親眼目睹他們的嚎啕大哭。在重複悲痛的浸潤下,我樂觀耗盡,不但跌入情緒谷底,而且完全無法落筆,停寫三個月之久。
二○二五年六月新書上市後,五個月五刷破萬冊;「理財小時候」社群主持人Stanley 曾友志把訪問我的專題剪成幾支短影音,在無廣告投入、單憑演算法推波助瀾,一上架就創下兩小時突破五十萬、單月累計八百萬人次的點擊觀看。這些數據背後,不是熱鬧,而是爆發集體的傷痛與恐懼。
社會開始反省特留分的合理性,不同世代也開始發聲。
法務部於二○二五年九月宣布研議修法,大方向同意修法或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我知道,社會的痛,被看到了,也覺醒了,這條路上很多人都垂淚等候披荊斬棘的拯救。
我是素人,對所有見聞充滿同理心、共情性與惻隱之心,雖然我身處的角度位置,欠缺專業知識,但是這樣的不足,讓我更能專注一般家庭正在或即將會遭遇的問題,也更能從「勘查風險」、「懂得提問」的學習過程,找到最簡單的解釋方式,陪伴彼此在「親密搶奪」環境裡險中求生。
這一年向我求援的未亡人總有著相似背景:
因為不懂繼承法令,所以沒有任何警覺,生前未作身後遺產安置;
因為是頂客族或無子女家庭,其配偶往生後,留下的一人不知如何招架「合法洗劫」;
生存配偶的家舍,瞬間成為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他們面臨的不只是生活問題,而是直接墜入生存險境。
向法律請願、向社會訴願
因為寫特留分的痛苦經驗,讓我在《親密搶奪》出版前夕就跟我的責任編輯說:「不管書賣得好不好,我『應該』不會再寫這個題材了。」一年來,求助人眾,事樣類似:「我沒有小孩,先生過世才知道他的手足能主張分享財產,他們要我的房子,老師能幫我介紹律師嗎?」
我沒有辦法假裝我能給她們希望,實說:「我可以介紹律師,但是律師雖有絕對專業,也只能動之以情、居間協商。因為在明文法令面前,遺囑人的配偶不見得具備反攻優勢。」
不同對象,相同遭遇,我徹底明白,兄弟姊妹特留分之事,如果沒有做到「事前防範」,那就連「亡羊補牢」的機會都沒有。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曾言,受制現行法令,無子女夫妻的亡故者,如果父母已歿,兄弟姊妹只要「堅持依法主張」,通常,在未立遺囑情形下,再高明的律師也無法阻止總資產二分之一應繼分的發生,如果立有遺囑,遺囑人仍須依法保留六分之一特留分給兄弟姊妹。
這樣的事實,讓我多次在演講中哽咽停頓,我太心疼這些沒有犯錯卻遭受鞭撻的人。
每一場演講,我幾乎「懇請」聽講者必須未雨綢繆的重要性。
我除了成為他們受創情感的出口,也幫願意攤開傷口的人,告訴左鄰右舍,自開天闢地以來即天然存在的家庭倫理,現在真的發生不文明之扭曲,而且愈演愈烈。
一日在探親的高鐵上,我強烈轉念,馬上發訊息給責任編輯:「慘案太多,我覺得我『應該』再寫兄弟姊妹在特留分面前的悲劇。」這天,是二○二六年一月十日。
三月三十日我交出九萬字,這不是一本書,這是用愛與義並列的社會提醒。每一篇真實故事都秉持一個核心觀念:特留分應該有「重建家庭倫理」與「重返道德秩序」的正當性。
寫作八十天,刪增修改六十天,精簡成七萬字的受剝奪者共同心聲,其實只是一句話:「允許我們身後財產完全自主,好嗎?」。
由是,「親密搶奪」二部曲,成為向法律請願、向社會訴願的曉義心願。幾度演講遇到的吳明蒼律師慷慨讚揚:「《親密搶奪》的故事和寫法,比一般法律工具書易讀,連我都逐篇看完,書裡的提醒,對當事人有強大的帶入感。」
但是續之而來的新書,沒有大量引用《民法》條文註解,所有故事、情節,主寫真實之痛與市井小民的應對困境,其中縱有密室脫逃、見招拆招,但都是受傷者道聽塗說再自己熬煮的敷傷藥劑,他們以為的偏方,從法律知識檢查,保護作用是令人堪憂的。
謝謝吳明蒼律師看懂我的焦慮,同意專業協助,除了在過程裡解答很多問題細節,並糾出陳述故事時,我對法律專業用語的引用不正確、不準確、不精確;即使如此,吳律師完全理解我想透過文字傳遞的意向與意圖;在歷經多次批改作業後,感謝吳律師勉為其難接受我的糾纏,成為允我扶著牆走的貴人。
在修法前夕為愛展開保衛戰
因為社會議題炙熱,人們對死亡的準備,可能還不如對特留分那麼敏感,而遺產裡最大的遺憾有可能是把錢給了自己並不想給的對象,這兩件事關關相連,於是,我以書備忘,將新書命名為《請允許我們身後財產自主》呼應立法委員譏議的「無子女懲罰條款」巨大聲浪,希望衝浪破浪。
書稿經過吳明蒼律師就事論事的嚴厲指正後,自己深感猶疑:我的立意是暗夜敲更,請背景相同的群體小心火燭,但,因為我想做正義的發聲,我就一定能助力天下蒼生嗎?萬一誤導被繼承人與其生存配偶繞路迷路,如何是好?
從揭露親密搶奪到提醒身後財產自主,我有義務先做導讀說明:
一、 特留分議題龐雜,二○二六年六月二日法務部預告《民法繼承編》刪除手足特留分,所以,《請允許我們身後財產自主》是主訴「兄弟姊妹特留分」,書中提及的特留分也多半是在這個範疇內。
二、 法界、銀行保險業的專家們,合力教育用「預立遺囑」、「保險指定受益人」、「生前轉移」三大支柱來對抗、紓解、防備、排除日後財產落在不喜歡卻有權利合法繼承人的手中。
這些提點看來簡單,口說三分鐘即可解釋重點,但是實際操作時的「眉角」,卻會不時遭遇萬般無奈的障礙。我試圖將複雜的法律實務,轉化為簡易通曉的講義,讓相愛的伴侶,在財富自主權上,有所參考。
三、 我不是法律人,沒有精算師執照,也不通曉保險知識,但是為了不落入特留分的遺憾,我聽了一百個故事,接觸了三十位專業對象,為相同需要的人提供找路、開路的範本。
我要很誠實的告訴手上握有這本書的你:雖然我幾乎可以回答大多數遺產或特留分問題,但當你有實務需求時,請務必尋求專業律師,因為書裡的一字之差不足以看出危機,但如需動工法律的一字之差卻會要人一命。
四、 我是家庭倫理崇拜者,有極大願力,希望能將已經錯置幾十年的倫常撥亂反正。我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理由很單純,因為特留分帶來的金錢期待、金錢角力,對社會道德產生嚴重的顛覆性傷害。
如果兄弟姊妹特留分不再是受到絕對保障的權利,遺產的繼承,就可以順其自然跟著倫理品質分配,這讓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手足關係,更容易從平等立場,進入無雜質的應對。
善良先行,人倫不是山寨遊戲
劉韋德律師是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起義人、推動者,他不但居功厥偉,而且論述演講並不以教戰為題,時時用道德勸說的觀點,向天下手足柔軟喊話:面對特留分,有繼承權的手足當有所節制。
我榮幸沾光的跟著劉韋德律師情義並行,偕力奔赴八個字的響往,就是「遺囑自由」與「財產自主」。
如果兄弟姊妹相親相愛,守忠守義,在老衰之後的照護又非常盡心盡力,那任何人的遺產,不給手足又要給誰呢?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被繼承人將擁有「遺產想給誰就給誰」的權利,當遺囑人可以指定對象,做到以真金謝真情,這難道不是更合乎「善良是值錢的」正向信號?
如果要走到「等而下之」的特留分分配,特留分制度就該鼓勵「善良先行,報償於後」的人倫關係,絕非鼓動「山寨遊戲,坐等收屍」的野蠻戰爭。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是現在進行式,但是廢除的進程,無法預估;六月十一日《經濟日報》刊出特留分修法強調主張,「新法不溯及既往,施行前發生的繼承案件應適用舊制。」
也許不是人人都等得到「法律不再培養家庭強盜」的太平;所以不要賭運氣,請現在即時立下遺囑、指定繼承人,做出財產分配,這樣雖不能擺脫特留分的緊箍咒,但至少能阻止更兇狠的應繼分出現。
02
失靈的制度
特留分是促進和諧?還是製造傷害?
特留分在二十世紀是「社會安全網」,在二十一世紀愈來愈像「家庭衝突放大器」。
在它直接廢掉以前,現在的粗糙版本,能不能因應時代需要,把重點重新修正,放在更務實的事務上,諸如加緊防備:保護失智長輩不要遭騙更改遺囑;不允非善意子女控制父母、排擠其他人;再婚後的財產流向新家庭,疏於照顧前任婚生子女;情緒勒索逼父母立不公平遺囑。這些狀況在現代社會不但真實存在,而且為數不少。
特留分這個「煞車系統」的設計,其實不是為了制訂公平,是為了防止極端的不公平;可惜它造成的倫理副作用,大到得不償失。
常見副作用1:懲罰「有責任感的人」
現在家庭常見模式是:一個人扛照顧責任,其他人偶爾探望父母,或者徹底失聯。
父母想多留些財產給照顧者,是基於現代價值觀的責任對價,但特留分會把這個「責任差異」抹平。
久了,會讓「親生的孩子們」,領悟到很糟糕的訊息:反正不管照不照顧,所有遺產到最後還是要照人頭平均分配,何必擠在旁邊給自己找麻煩;多做多錯,多錯多嫌,朋友圈照顧父母愈專心的,挨得罵愈多。
當照顧者沒有得到公平的評價與對待、當「甘願做歡喜受」不再是一種榮譽、當照顧者的善意被結論「活該」,家庭內部的責任倫理就真的不再值錢了。
常見副作用2:否定「關係是會變質的」事實
法律有個非常癡情的原始設定:血緣是永遠不變的關係,所以具備絕對的基本權利。
但在這個已近一個世紀的家族觀念下,有些血親關係的存在,事實上簡直如同亡靈入侵,像是:長年家暴的父親霸氣掌權;失聯後折返回家啃老的子女;敗光家產又反覆傷害家人的配偶。
電視劇裡咆哮:「我跟你斷絕父子關係、我跟你脫離兄妹關係」通通都只是戲劇對白而已,法律否定脫離血親關係這個台詞的實際作用,當真實人生遇到遺產結算時,特留分對惡劣份子一樣網開一面,不管家族成員何其惡劣,他在法律面前,依然擁有被保障的權利,這對受害方無疑是強烈的情感否定。
好人該有好報,惡人該有惡報,這雖然不是遺產繼承上的依據,但是特留分過度的一視同仁,就是讓善惡之間不分賞罰,在欠缺制約規則輔佐的跑道上,人性是容易出軌的。
常見副作用3:把「最後的愛」變成「最後的審判」
遺囑的存在應該是一種情感表達:我想感謝誰、我想補償誰、我最信任誰。但特留分會把這些情感降級成:可被挑戰、可被計算、可被強制打折。當特留分在對抗遺囑過程裡得到勝利時,等於告訴所有人:「被繼承者的情感歸屬與遺產自主,並不具備完整效力」,這對貢獻心力的特定家人、親力親為的照顧者,形同沒有還手餘地的重拳。
特留分,到底是加倍幸福還是加重傷害?
從累積的社會現象評論,特留分絕少展現和諧促進器的功能,倒像是為了防止有人完全被踢出局,於是逼著有相同權利的人全都綁在一起算舊帳。
很明確地說,特留分不會主動製造幸福家庭,但是在已經失衡的家庭裡,它絕對可以讓傷口更深、更久。
所以二十一世紀比較合理的繼承方向是什麼?
特留分的廢除不該是情緒上的一時奮起,它必須快速進化,在超高齡社會重擬更符合時代倫理的設計,例如:
一、 遭遇不扶養、長期失聯情況,允許父母有權利剝奪這類子女的繼承權。
二、 允許受照顧者(不管是父母或手足)自我認定照顧者的貢獻差異,予以實物補償,並獲法律承認與支持。
三、 兄弟姊妹特留分比例只留象徵意義,而不是繼續採取「分食蛋糕,表象公平」,杜絕「不管勞逸,人人有獎」的惡質化公平。
四、 引進家庭照顧補償機制,避免讓家庭份子,把繼承所得視作養老的財源,疏散貪念。
血緣的絕對保障,必須轉向,繼承者光有血緣不夠,還要盡到責任,在關係品質的綜合考量下,一顆有良心的責任行為,在財產承接的地位上,遠比血緣關係更值得報償。
特留分本質是在回答一個殘酷問題:「當親情失敗時,法律要站在誰那邊?」目前的特留分似乎站在「被排除的人」那邊,這也一再重創了「曾經付出最多的人」。
特留分已經不是單純的正義工具,它是一個在不正義關係間做取捨的制度。沒有特留分,有的人會像失去已列好中獎編號的彩券,就算沒有成本,他也覺得是個人重大損失,絕不輕易配合讓渡。
如果特留分繼續存在,有的人就要對不存善意的人開倉賑災,把自己一點一滴的血汗耕耘分出半畝持分,哭喊無聲。情義之傷,金錢之爭,一般人比較怕哪一種悲劇?哪一種悲劇更容易帶來心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