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實肇因於金融機構浮濫發行信用卡或現金卡所致,其中金融機構甚至以「借錢是一種高尚的行為」「借錢免利」等似是而非的廣告誤導民眾,將一種應屬於量力而為的「理債」方式,轉變為無限擴張的「理財」工具,而部分債務人也果真浮濫刷卡,以致負債累累,以債養債,終至無法按時還款。
債務人一旦無法按時還款,勢必面臨金融機構的催討,債務人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不是轉向地下錢莊借錢,便是向新興的代款代辦公司請求協助,結果往往是飲鴆止渴,再一次的被騙、被脅迫,迫使一些債務人以結束自己及家人生命以求解脫。
這樣的情況,已形成社會問題,受害者從債務人、金融機構,到整個社會,至今餘波未平,僅見冰山之一角。愚在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早在數年前即提出警訊,於卡債風暴前後,為債務人重生而請命;並與各公益團體、公務機關促成及加快本條例的立法,以求債務人經濟生活得以更生、社會經濟得以健全發展,以及債權人得以依正當程序獲得保障。
本書作者余文恭、張菀萱、林孜俞,均是法學理論、法律實務俱豐的專業律師,為社會大眾,尤其是卡債族,提供了解與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特地撰寫本書,以淺顯、生動、易懂的案例方式,剖析如何協商、如何運用本條例的更生程序及清算程序。這是一本同時具有知識、常識及消費技巧的參考書籍,符合消費者八大權利的「受消費教育的權利」中所述:「消費者對有消費的知識、常識與技巧,有取得的權利」的真諦,故余樂為作序。
──消基會前董事長 李鳳翱律師
卡債族有重生的權利
銀行競相爭逐高達1500億元的消費金融市塲,祭出免卡費、紅利點數來刺激消費,透過行銷或代辦公司,像拉保險一樣動用人際網絡或當街兜售的方式來衝刺業績,搶食市塲大餅,並刻意放鬆案件的審查,讓代辦公司趁機鑽銀行漏洞,替客戶造假填具不實的職業、收入等資料,便利開卡作業,以賺取豐厚的佣金。
由於開卡方便,且消費後只需繳交最低應繳金額(約5 ~ 10%),膨脹信用與消費,銀行則以20%循環利率及高出利息甚多的違約金或預借現金手續費來坑陷卡債族。如此操作之下,致使十年來信用卡、現金卡的負債總額呈十倍數的成長,總負債累計高達一兆元以上。
從訪調中得知失業者辦卡主要做為救急之用,但相對的,也有因欠下卡債而失業的,可見卡債與失業形成互為因果關係。當銀行委任的「催收公司」以威脅、暴力的方式進行追討時,卡債族被逼而走上絕路,頻頻發生燒炭、跳樓、投河、甚至攜子女自盡的事件,在媒體大量報導下,才引起社會及政府的關切。
泛紫聯盟除了協助卡債族成立「卡債受害者自救會」,也邀請台北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律師團,協助卡債者以集體協商方式與銀行斡旋,更積極推動「民間協商版」及「民事更生法」,串聯立法委員進行立法工作,並發動多次的遊行、請願製造輿論壓力,終能完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立法。
設若銀行是吸血鬼,那麼「破產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法)就是賴皮鬼對抗吸血鬼的利器,有效地反制吸血鬼的啃噬,這樣才能讓銀行發卡時更加審慎,同時讓卡債族在進行債務協商時居於較平等的位置。相關法律通過之後,面臨的難題是,卡債族誤以為馬上可以申請更生或破產以為其卡債解套,殊不知法律上規定的繁瑣,讓卡債族旋又陷入茫然無助。
我的辦公室常接到卡債族的求助電話,法律扶助基金會也只對無資力者提供實際的支援。幸好,張菀萱、林致俞律師及余文恭律師以其法律專業,以深入淺出、通俗易懂的文字為卡債族寫這一本『卡債族重生寶典』,卡債族可輕易地獲得債務清理條例的法律知識及運用這本工具書來清理債務。
本書除了讓讀者了解債務清償條例,並告訴你該選擇哪一種清理程序,在前置協商要件下,進行有效力的協商。而對於更生與清算程序的進行,都以說故事或舉例的方式,說明如何才符合更生要件,與進行更生案的磋商。至於更生案債務人的限制、方案的履行與免責、清算程序進行的準備、如何著手進行清算程序,怎樣才能免除債務及如何復權回歸正常人生,在在都有詳盡的解析。當你擁有這本實用的工具書,並善用它,就能擺脫「債務整合」、「清債顧問」或「偽裝的地下錢莊」的再度坑殺,不復陷入永無天日的二度重傷害,切實掌握卡債族的重生!
──前泛紫聯盟召集人 簡錫堦
二、你可以清理債務嗎?
至於王老闆的兒子,要用「債清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清理,林律師認為必須符合三項條件:
第一、是消費者
第二、欠債必須是「不能清償」或「有可能無法清償」
第三、如果你選擇的債務清理程序是更生程序,則你沒有擔保或是無優先權的欠債金額,不能超過新台幣1200萬元。(更生程序林律師會在第三篇中說明)
第一個條件:【你是消費者嗎?】
林律師說,債清條例的「消費者」,和一般指花錢買商品的「消費者」不一樣喔!這裡的「消費者」比較接近稅法上「營業人」對應的概念。
消費者簡單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單純領薪水的公務員、公司職員這類的上班族或是勞工等,也就是受僱者,條文裡有個難懂得名詞叫「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之自然人」。
2.另一種則是像王老闆、小王一樣,平均每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下的老闆,基本上這類人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這在條文裡也有個難懂的名詞叫:「小規模營業活動之自然人」。不過條例裡也授權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用命令增減每月的營業額,所以20萬元是目前規定的數字,以後還有可能會變更。
第二個條件【什麼是「不能清償」或是有「不能清償之虞」?】
所謂不能清償是指:
1.欠缺清償能力:從債務人所擁有之財產、信用及勞力加以評估後,認為無法清償債務。
2.無法清償「應即清償之債務」:是指債務已到期必須清償,而且債權人已請求還債的債務。
3.此無法清償之狀態,必須是「一般」、「繼續」且「客觀」無法清償:
(1)「一般」無法清償:是指對於所有債務都不能清償,而不是對單一特定債務無法清償,這種無法清償的狀態,不用達到日常生活或業務經費都無法支付程度。
(2)「繼續」無法清償:不是一時無法清償,而是持續性的無法清償。
(3)「客觀」無法清償:並非債務人主觀上認為自己無法清償。
所謂不能清償之虞:就是不能清償的可能性很高。
三、先來做個人財務體檢表吧
在介紹債務清理程序之前,請將「你的財產金額」及「你的債務金額」列表吧
四、你該選擇哪一種債務清理程序?
【債務清理程序種類有哪些?】
債務清理程序分為三種,每一種程序債務清理的目的和方式,都不相同,分別介紹如下:
◎協商程序:這是一種你不需進入法院看見法官的清理程序,但是你必須面對銀行。債務人因為和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而負債,債務人應和金融機構進行協商。目的在於由法院介入處理債務清理事務之前,雙方可以先自主協商,如何還債,這樣可以更迅速清理債務。
林律師的叮嚀:有人會問,我不想和銀行協商,可以直接進入法院程序嗎?答案是否定的,依照規定所有債務人都必須先和銀行協商,協商破裂後,才能選擇更生或是清算。
◎更生程序:進入到這個程序,必須是和金融機構協商破裂。而且進入更生程序,就由法院來主導清理債務的程序。
更生程序的重要特色,在債務人繼續管理、處分或經營名下財產或業務來還錢,又稱為重建型債務清償程序。如果您的債務金額在1200萬以下,且經計算(至於如何計算林律師將會詳細說明)每月還債金額及還債月數落在您可以接受的範圍,最重要的是還年輕,有穩定的收入,有強烈想要還債的企圖,則您可以選擇進入更生程序。
○清算程序:清算和更生程序最不一樣的地方在於,由法院選定管理人,將債務人財產變賣後,公平分配清償給債權人的程序,又稱為清算型債務清償程序,同樣由法院主導進行。
林律師的叮嚀:聲請更生或是清算前,別忘了先進行協商程序喔!
【我該選擇哪一種債務清償程序?】
剛才,你已經對於你的財產、負債狀況列表,目的就是讓你知道協商不成後,你要選擇更生還是清算。首先,你必須先知道兩個數字,第一個數字是你到底欠了多少債,金額是多少,第二個數字是你目前的財產有多少,知道這兩個數據後,你大概可以評估更生方案可能的可決金額落在這兩個金額的範圍。
公式
你的債務金額 〉更生方案可能的可決金額 〉 你的財產金額
再者,你必須評估你的還款來源,也就是說你要先了解你現在一個月可以賺多少錢,扣除生活上必要的開銷,並且計算一下要多久時間才能償還更生方案可能的可決金額。
公式
還債金額 = 更生方案可能的可決金額 – 你的財產金額
= 還債月數 * 每月還債金額
每月還債金額 = 你的每月收入 - 你的每月必要開銷
如果評估的結果發現還債的時間太長,每個月的還債金額太高,那你可以考慮選擇清算程序,但是要注意清算程序的紀錄將對於你的信用評比造成嚴重的影響;如果評估的結果發現還債的時間與還債的金額落在你可接受的範圍,那你可以考慮選擇更生程序。
公式
還債月數&每月還債金額〈 你可以接受範圍 → 選擇更生方案
還債月數&每月還債金額 〉你可以接受範圍 → 選擇清算方案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實肇因於金融機構浮濫發行信用卡或現金卡所致,其中金融機構甚至以「借錢是一種高尚的行為」「借錢免利」等似是而非的廣告誤導民眾,將一種應屬於量力而為的「理債」方式,轉變為無限擴張的「理財」工具,而部分債務人也果真浮濫刷卡,以致負債累累,以債養債,終至無法按時還款。
債務人一旦無法按時還款,勢必面臨金融機構的催討,債務人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不是轉向地下錢莊借錢,便是向新興的代款代辦公司請求協助,結果往往是飲鴆止渴,再一次的被騙、被脅迫,迫使一些債務人以結束自己及家人生命以求解脫。
這樣的情況,已形成社會問題,受害者從債務人、金融機構,到整個社會,至今餘波未平,僅見冰山之一角。愚在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早在數年前即提出警訊,於卡債風暴前後,為債務人重生而請命;並與各公益團體、公務機關促成及加快本條例的立法,以求債務人經濟生活得以更生、社會經濟得以健全發展,以及債權人得以依正當程序獲得保障。
本書作者余文恭、張菀萱、林孜俞,均是法學理論、法律實務俱豐的專業律師,為社會大眾,尤其是卡債族,提供了解與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特地撰寫本書,以淺顯、生動、易懂的案例方式,剖析如何協商、如何運用本條例的更生程序及清算程序。這是一本同時具有知識、常識及消費技巧的參考書籍,符合消費者八大權利的「受消費教育的權利」中所述:「消費者對有消費的知識、常識與技巧,有取得的權利」的真諦,故余樂為作序。
──消基會前董事長 李鳳翱律師
卡債族有重生的權利
銀行競相爭逐高達1500億元的消費金融市塲,祭出免卡費、紅利點數來刺激消費,透過行銷或代辦公司,像拉保險一樣動用人際網絡或當街兜售的方式來衝刺業績,搶食市塲大餅,並刻意放鬆案件的審查,讓代辦公司趁機鑽銀行漏洞,替客戶造假填具不實的職業、收入等資料,便利開卡作業,以賺取豐厚的佣金。
由於開卡方便,且消費後只需繳交最低應繳金額(約5 ~ 10%),膨脹信用與消費,銀行則以20%循環利率及高出利息甚多的違約金或預借現金手續費來坑陷卡債族。如此操作之下,致使十年來信用卡、現金卡的負債總額呈十倍數的成長,總負債累計高達一兆元以上。
從訪調中得知失業者辦卡主要做為救急之用,但相對的,也有因欠下卡債而失業的,可見卡債與失業形成互為因果關係。當銀行委任的「催收公司」以威脅、暴力的方式進行追討時,卡債族被逼而走上絕路,頻頻發生燒炭、跳樓、投河、甚至攜子女自盡的事件,在媒體大量報導下,才引起社會及政府的關切。
泛紫聯盟除了協助卡債族成立「卡債受害者自救會」,也邀請台北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律師團,協助卡債者以集體協商方式與銀行斡旋,更積極推動「民間協商版」及「民事更生法」,串聯立法委員進行立法工作,並發動多次的遊行、請願製造輿論壓力,終能完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立法。
設若銀行是吸血鬼,那麼「破產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法)就是賴皮鬼對抗吸血鬼的利器,有效地反制吸血鬼的啃噬,這樣才能讓銀行發卡時更加審慎,同時讓卡債族在進行債務協商時居於較平等的位置。相關法律通過之後,面臨的難題是,卡債族誤以為馬上可以申請更生或破產以為其卡債解套,殊不知法律上規定的繁瑣,讓卡債族旋又陷入茫然無助。
我的辦公室常接到卡債族的求助電話,法律扶助基金會也只對無資力者提供實際的支援。幸好,張菀萱、林致俞律師及余文恭律師以其法律專業,以深入淺出、通俗易懂的文字為卡債族寫這一本『卡債族重生寶典』,卡債族可輕易地獲得債務清理條例的法律知識及運用這本工具書來清理債務。
本書除了讓讀者了解債務清償條例,並告訴你該選擇哪一種清理程序,在前置協商要件下,進行有效力的協商。而對於更生與清算程序的進行,都以說故事或舉例的方式,說明如何才符合更生要件,與進行更生案的磋商。至於更生案債務人的限制、方案的履行與免責、清算程序進行的準備、如何著手進行清算程序,怎樣才能免除債務及如何復權回歸正常人生,在在都有詳盡的解析。當你擁有這本實用的工具書,並善用它,就能擺脫「債務整合」、「清債顧問」或「偽裝的地下錢莊」的再度坑殺,不復陷入永無天日的二度重傷害,切實掌握卡債族的重生!
──前泛紫聯盟召集人 簡錫堦
二、你可以清理債務嗎?
至於王老闆的兒子,要用「債清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清理,林律師認為必須符合三項條件:
第一、是消費者
第二、欠債必須是「不能清償」或「有可能無法清償」
第三、如果你選擇的債務清理程序是更生程序,則你沒有擔保或是無優先權的欠債金額,不能超過新台幣1200萬元。(更生程序林律師會在第三篇中說明)
第一個條件:【你是消費者嗎?】
林律師說,債清條例的「消費者」,和一般指花錢買商品的「消費者」不一樣喔!這裡的「消費者」比較接近稅法上「營業人」對應的概念。
消費者簡單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單純領薪水的公務員、公司職員這類的上班族或是勞工等,也就是受僱者,條文裡有個難懂得名詞叫「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之自然人」。
2.另一種則是像王老闆、小王一樣,平均每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下的老闆,基本上這類人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這在條文裡也有個難懂的名詞叫:「小規模營業活動之自然人」。不過條例裡也授權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用命令增減每月的營業額,所以20萬元是目前規定的數字,以後還有可能會變更。
第二個條件【什麼是「不能清償」或是有「不能清償之虞」?】
所謂不能清償是指:
1.欠缺清償能力:從債務人所擁有之財產、信用及勞力加以評估後,認為無法清償債務。
2.無法清償「應即清償之債務」:是指債務已到期必須清償,而且債權人已請求還債的債務。
3.此無法清償之狀態,必須是「一般」、「繼續」且「客觀」無法清償:
(1)「一般」無法清償:是指對於所有債務都不能清償,而不是對單一特定債務無法清償,這種無法清償的狀態,不用達到日常生活或業務經費都無法支付程度。
(2)「繼續」無法清償:不是一時無法清償,而是持續性的無法清償。
(3)「客觀」無法清償:並非債務人主觀上認為自己無法清償。
所謂不能清償之虞:就是不能清償的可能性很高。
三、先來做個人財務體檢表吧
在介紹債務清理程序之前,請將「你的財產金額」及「你的債務金額」列表吧
四、你該選擇哪一種債務清理程序?
【債務清理程序種類有哪些?】
債務清理程序分為三種,每一種程序債務清理的目的和方式,都不相同,分別介紹如下:
◎協商程序:這是一種你不需進入法院看見法官的清理程序,但是你必須面對銀行。債務人因為和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而負債,債務人應和金融機構進行協商。目的在於由法院介入處理債務清理事務之前,雙方可以先自主協商,如何還債,這樣可以更迅速清理債務。
林律師的叮嚀:有人會問,我不想和銀行協商,可以直接進入法院程序嗎?答案是否定的,依照規定所有債務人都必須先和銀行協商,協商破裂後,才能選擇更生或是清算。
◎更生程序:進入到這個程序,必須是和金融機構協商破裂。而且進入更生程序,就由法院來主導清理債務的程序。
更生程序的重要特色,在債務人繼續管理、處分或經營名下財產或業務來還錢,又稱為重建型債務清償程序。如果您的債務金額在1200萬以下,且經計算(至於如何計算林律師將會詳細說明)每月還債金額及還債月數落在您可以接受的範圍,最重要的是還年輕,有穩定的收入,有強烈想要還債的企圖,則您可以選擇進入更生程序。
○清算程序:清算和更生程序最不一樣的地方在於,由法院選定管理人,將債務人財產變賣後,公平分配清償給債權人的程序,又稱為清算型債務清償程序,同樣由法院主導進行。
林律師的叮嚀:聲請更生或是清算前,別忘了先進行協商程序喔!
【我該選擇哪一種債務清償程序?】
剛才,你已經對於你的財產、負債狀況列表,目的就是讓你知道協商不成後,你要選擇更生還是清算。首先,你必須先知道兩個數字,第一個數字是你到底欠了多少債,金額是多少,第二個數字是你目前的財產有多少,知道這兩個數據後,你大概可以評估更生方案可能的可決金額落在這兩個金額的範圍。
公式
你的債務金額 〉更生方案可能的可決金額 〉 你的財產金額
再者,你必須評估你的還款來源,也就是說你要先了解你現在一個月可以賺多少錢,扣除生活上必要的開銷,並且計算一下要多久時間才能償還更生方案可能的可決金額。
公式
還債金額 = 更生方案可能的可決金額 – 你的財產金額
= 還債月數 * 每月還債金額
每月還債金額 = 你的每月收入 - 你的每月必要開銷
如果評估的結果發現還債的時間太長,每個月的還債金額太高,那你可以考慮選擇清算程序,但是要注意清算程序的紀錄將對於你的信用評比造成嚴重的影響;如果評估的結果發現還債的時間與還債的金額落在你可接受的範圍,那你可以考慮選擇更生程序。
公式
還債月數&每月還債金額〈 你可以接受範圍 → 選擇更生方案
還債月數&每月還債金額 〉你可以接受範圍 → 選擇清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