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古代宇宙觀的解釋
第一章:人類本能(Instinct)的時代
人與生物本是同源,甚至原始人對人的認同,是有非常大的距離,再到現代的文明人,更不可思議,非洲的原始部落,在人與動物的排列順序上,象為第一等,獅子次之,怪神與鱷魚次之,人與較低等動物更次之,人只是自然的一部份,原始人沒有個體的存在意識,只有集體意識,人、蜜蜂和螞蟻的群體行動是相當一致的。註➊
人類與植物的原形其實是有相同作用的。羊齒類細胞核原有八個染色體,分裂成芽胞後,染色體只剩四個,由於芽胞中生出原生葉,原生葉是雄雌原素,精子與卵子核,只剩四個染色體,當其再配合後,染色體又恢復到八個,這個內在分裂與製造是內部產生變化使然。毛苔、捕蠅草乃是食蟲的植物,而菌類酵母菌寄生蟲,皆是吸收有機物,如此動物或植物無法以靜態的定義加以區分。如動物不能食氮,而變形蟲卻是以它的假足來捕捉水滴中的有機物,至於含羞草會運動乃是人人皆知之事。又植物中葉綠素的葉鞘原形質運動,與動物的原形質運動相似,如海藻類的游子,以更平常的單細胞的有機體做原形質運動,這種有機體介於動植物之間。植物細胞潛伏著的意識和活動性會再度被激醒。植物中找到神經元,其向陽能力相當於動物的意識。植物利用陽光在碳中分解出二氧化碳,植物的敏感相當於動物的意識,葉綠素行光合作用產生了澱粉,藉著化學作用,吸收空氣中之碳與氮,進而產生氧供人來吸收,從以上觀點可以述說一件事,動植物是同一源是有其意義。
關於「本能」,我舉西達利(Sitaris)的小甲蟲為例:西達利(Sitaris)是一種小甲蟲,它會將其卵產於土蜂出入的洞口,當雄蜂進入雌蜂洞口時,幼蟲會爬到雄蜂身上,待雄蜂與雌蜂交配時,再乘機附在雌蜂身上,直到雌蜂產卵,幼蟲再度移於土蜂的卵間,不但吸食巢中蜂蜜,也吞食土蜂的卵,並在其間變形,化成蛹,最後成蟲。這種不用學就會做的行為,稱之為「本能」。胡蜂,它具有麻痺的本能,它大都將卵產於蜘蛛、甲蟲和毛蟲之體內,然後在該蟲之體內孵化,食其體內的新鮮食物,直到破繭而出。它使用麻痺劑的量不致殺死其蟲,其技巧比外科醫師更高明。
還有一種蜂,叫做斯郭利亞蜂(Scolia)專攻玫瑰花甲幼蟲的運動神經節,只螫那一點,若螫錯了位置,則該幼蟲會死亡。另一種黃翅蜂,以蟋蟀為獵物,並知道蟋蟀的三對肢體有三個不同的神經中樞,先螫其頸下和前胸的後背,最後是胸腹之交會點,才能完成。至於安摩菲拉‧希蘇塔(Ammophila. Hirsuta)蜂則是以毛蟲為對象,必須連螫九處神經中樞,然後以上顎壓住毛蟲的頭,使毛蟲痲痺而不致死,以上種種例子,可以說明一切脊椎動物的原始本能。
人類複雜的神經系統、肌肉系統和骨骼系統等的組織與視覺器官有關連,脊椎動物的眼睛是利用光線,光線也利用眼睛。但沒有人會主張這些組織是由光線的物理影響所促成的,這種神秘力量建構了生命複雜的系統;脊椎動物的網膜,是由胚胎初期發育完成的腦擴展而產生的,網膜是由系統神經中心,被移至腦部的外緣。至於軟體動物的網膜,則是由外胚層直接生成的,如滴蟲的纖毛運動,就是由光線的一種物理反應而成的,人與海扇的進化過程非常不同,卻發展出相同的網膜。以上不管願意或不願意,都必定得到一個更內在的直接法則。
我引用新拉馬克主義的思想,他認為,生物變化的力量,是在於對器官的使用或不使用,並將其必要的變異遺傳於下一代。拉馬克主義在所有近晚的進化主義中,是唯一允許有內在和心理的變異因素和法則。他主張體形的變異是一回事,形式的變異又是另一回事,一切的變異自有其內在的活動力,必不同於我們通常所說的:「努力」。因為再怎麼努力也不會產生這麼複雜的器官,我們不能把這種變異稱之為「努力」的結果,而是有更深入的、內在的因素。
生命的形式是越來越複雜和高級,反之則是越來越退化,這是一種生命衝力,是開展的原始衝力,未來的進化大門是永遠敞開的,此動力屬於永無止盡的創造,建立了統一的、富饒的、無盡的有機世界,遠超過理智所夢想的,連理智也是進化的產物。人的神經系統是此動力發展出來最高級的,神經系統也達於完成。低等動物的神經中樞就比較簡單,更低等的動物,各中樞神經是分開的,再更低等的,神經則退化到完全隱沒在絕少差別性的有機質中,其器官也是如此。
因此,那些認為動物無腦就無意識的,和認為沒有胃就不能得到營養的,是一樣荒謬的認知。那些沒有神經系統的動物,其樸拙的活動中仍具有反應和自動的活動力,其活動並不是來自於「智性」(或許只是極微弱的簡單反應),卻顯示動物有不明顯「模糊意識」,這相當於低等動物的意識強度和自由活動。而沒有神經中樞者,僅有「樸拙的活動」。註➋伯格森舉個例子說明本能的存在事實;Bergson.創化論P.441
住在一家旅館上層的一位女士,有一次她想下樓,於是步入迴廊中,電梯的門正巧是開著的,然而卻沒有電梯在裡面。由於電梯的門打開著,電梯就必停在此層樓,因此該女士很自然的認為電梯就停在那裡,於是她趨步進入電梯。突然間,她感到自己被摔擲出來,她認為是因當時有一位修理電梯的工人,正巧在裡面,把她推回迴廊。當這位女士驚魂未定時,卻發現根本沒有人或是開敞的電梯,這是因為她的意識將她帶入了極大的危機中而她卻不自覺,於是潛伏在意識下的那部份人性,或稱「本能的」或是「潛意識的自我」開始活動,它看見了危險,於是立刻採取行動,瞬間使這女士的軀體退後,同時間進入於幻覺,於是「幻想意識」成為那些明顯卻無法證實行動的最佳解說。這是本能救了她一命。
第一章:人類本能(Instinct)的時代
人與生物本是同源,甚至原始人對人的認同,是有非常大的距離,再到現代的文明人,更不可思議,非洲的原始部落,在人與動物的排列順序上,象為第一等,獅子次之,怪神與鱷魚次之,人與較低等動物更次之,人只是自然的一部份,原始人沒有個體的存在意識,只有集體意識,人、蜜蜂和螞蟻的群體行動是相當一致的。註➊
人類與植物的原形其實是有相同作用的。羊齒類細胞核原有八個染色體,分裂成芽胞後,染色體只剩四個,由於芽胞中生出原生葉,原生葉是雄雌原素,精子與卵子核,只剩四個染色體,當其再配合後,染色體又恢復到八個,這個內在分裂與製造是內部產生變化使然。毛苔、捕蠅草乃是食蟲的植物,而菌類酵母菌寄生蟲,皆是吸收有機物,如此動物或植物無法以靜態的定義加以區分。如動物不能食氮,而變形蟲卻是以它的假足來捕捉水滴中的有機物,至於含羞草會運動乃是人人皆知之事。又植物中葉綠素的葉鞘原形質運動,與動物的原形質運動相似,如海藻類的游子,以更平常的單細胞的有機體做原形質運動,這種有機體介於動植物之間。植物細胞潛伏著的意識和活動性會再度被激醒。植物中找到神經元,其向陽能力相當於動物的意識。植物利用陽光在碳中分解出二氧化碳,植物的敏感相當於動物的意識,葉綠素行光合作用產生了澱粉,藉著化學作用,吸收空氣中之碳與氮,進而產生氧供人來吸收,從以上觀點可以述說一件事,動植物是同一源是有其意義。
關於「本能」,我舉西達利(Sitaris)的小甲蟲為例:西達利(Sitaris)是一種小甲蟲,它會將其卵產於土蜂出入的洞口,當雄蜂進入雌蜂洞口時,幼蟲會爬到雄蜂身上,待雄蜂與雌蜂交配時,再乘機附在雌蜂身上,直到雌蜂產卵,幼蟲再度移於土蜂的卵間,不但吸食巢中蜂蜜,也吞食土蜂的卵,並在其間變形,化成蛹,最後成蟲。這種不用學就會做的行為,稱之為「本能」。胡蜂,它具有麻痺的本能,它大都將卵產於蜘蛛、甲蟲和毛蟲之體內,然後在該蟲之體內孵化,食其體內的新鮮食物,直到破繭而出。它使用麻痺劑的量不致殺死其蟲,其技巧比外科醫師更高明。
還有一種蜂,叫做斯郭利亞蜂(Scolia)專攻玫瑰花甲幼蟲的運動神經節,只螫那一點,若螫錯了位置,則該幼蟲會死亡。另一種黃翅蜂,以蟋蟀為獵物,並知道蟋蟀的三對肢體有三個不同的神經中樞,先螫其頸下和前胸的後背,最後是胸腹之交會點,才能完成。至於安摩菲拉‧希蘇塔(Ammophila. Hirsuta)蜂則是以毛蟲為對象,必須連螫九處神經中樞,然後以上顎壓住毛蟲的頭,使毛蟲痲痺而不致死,以上種種例子,可以說明一切脊椎動物的原始本能。
人類複雜的神經系統、肌肉系統和骨骼系統等的組織與視覺器官有關連,脊椎動物的眼睛是利用光線,光線也利用眼睛。但沒有人會主張這些組織是由光線的物理影響所促成的,這種神秘力量建構了生命複雜的系統;脊椎動物的網膜,是由胚胎初期發育完成的腦擴展而產生的,網膜是由系統神經中心,被移至腦部的外緣。至於軟體動物的網膜,則是由外胚層直接生成的,如滴蟲的纖毛運動,就是由光線的一種物理反應而成的,人與海扇的進化過程非常不同,卻發展出相同的網膜。以上不管願意或不願意,都必定得到一個更內在的直接法則。
我引用新拉馬克主義的思想,他認為,生物變化的力量,是在於對器官的使用或不使用,並將其必要的變異遺傳於下一代。拉馬克主義在所有近晚的進化主義中,是唯一允許有內在和心理的變異因素和法則。他主張體形的變異是一回事,形式的變異又是另一回事,一切的變異自有其內在的活動力,必不同於我們通常所說的:「努力」。因為再怎麼努力也不會產生這麼複雜的器官,我們不能把這種變異稱之為「努力」的結果,而是有更深入的、內在的因素。
生命的形式是越來越複雜和高級,反之則是越來越退化,這是一種生命衝力,是開展的原始衝力,未來的進化大門是永遠敞開的,此動力屬於永無止盡的創造,建立了統一的、富饒的、無盡的有機世界,遠超過理智所夢想的,連理智也是進化的產物。人的神經系統是此動力發展出來最高級的,神經系統也達於完成。低等動物的神經中樞就比較簡單,更低等的動物,各中樞神經是分開的,再更低等的,神經則退化到完全隱沒在絕少差別性的有機質中,其器官也是如此。
因此,那些認為動物無腦就無意識的,和認為沒有胃就不能得到營養的,是一樣荒謬的認知。那些沒有神經系統的動物,其樸拙的活動中仍具有反應和自動的活動力,其活動並不是來自於「智性」(或許只是極微弱的簡單反應),卻顯示動物有不明顯「模糊意識」,這相當於低等動物的意識強度和自由活動。而沒有神經中樞者,僅有「樸拙的活動」。註➋伯格森舉個例子說明本能的存在事實;Bergson.創化論P.441
住在一家旅館上層的一位女士,有一次她想下樓,於是步入迴廊中,電梯的門正巧是開著的,然而卻沒有電梯在裡面。由於電梯的門打開著,電梯就必停在此層樓,因此該女士很自然的認為電梯就停在那裡,於是她趨步進入電梯。突然間,她感到自己被摔擲出來,她認為是因當時有一位修理電梯的工人,正巧在裡面,把她推回迴廊。當這位女士驚魂未定時,卻發現根本沒有人或是開敞的電梯,這是因為她的意識將她帶入了極大的危機中而她卻不自覺,於是潛伏在意識下的那部份人性,或稱「本能的」或是「潛意識的自我」開始活動,它看見了危險,於是立刻採取行動,瞬間使這女士的軀體退後,同時間進入於幻覺,於是「幻想意識」成為那些明顯卻無法證實行動的最佳解說。這是本能救了她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