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張常美-無辜的九十九人〉
綠島女生分隊
一九五三年我被送去綠島,歐陽劍華(編按:張常美的丈夫,當時並不認識)也是那時候去的。我很倒楣,半年後我又被送回台北情報處(東本願寺),以為必死無疑,因為沒事就判十二年了,這次出事一定死的。(編按:指涉綠島再叛亂案)之後再去軍法處,然後去生教所,最後從生教所出來。十二年牢獄換了十幾個地方,所有的監獄都走透透。按理說,刑滿快到期時,應該早點讓人家保出來。卻故意到期才給你保單,保人又不是住台北,來回要花時間;等找到保人,他又說哪些資料不符合,再一次來回,前後搞了一百天。反正他不在乎你就對了,槍殺都沒關係,何況是被關的人。
我們那一批女生有二、三十人去綠島,國防醫學院那些學生都一起去。我已經忘了怎麼去,只記得坐在船底,吐得要死。把我們全部丟在船底,還好男同學很懂事,拿個臉盆給我們,我們一路吐到綠島。去綠島前,孩子大概都被帶回家,沒有跟著去。到綠島一上岸,就覺得綠島的水好漂亮,是綠色的,風景真的好美,就忘了吐得很難過。走了一段路,到新生訓導處。在綠島女生都用編號,我是七十二號,黃采薇是七十三,張金杏是七十四。我去的時候,女生已經有很多人,嚴秀峰已經在那裡。大約二○○四年有一次去看表演,遇到蔡瑞月,我還特地用日文問了她幾號,她是十五號。十八號是許曉霞。
我們到綠島以後才有制服穿,之前穿自己的衣服。在綠島表面上比較自由,男同學白天可以出來打球、到海邊,我們女生都關在竹籬笆裡面,上課就被帶出來上課,洗衣服就帶出去,到流麻溝洗,洗好再帶隊回來,挑水就輪著去流麻溝扛水。
我被調回台灣以前,女生分隊已有近百人。我坐牢期間,以綠島吃得最好,都是男同學在種菜、煮菜,我們的伙食依靠第六隊。他們煮好了,會送過來給我們。菜來了,他們的汗滴滴滴,滴到菜裡,我們也是照吃,很感激,弄這麼好的菜給我們吃。
女生分隊一個人有一個小板凳,放在床鋪下。床鋪整排,分上下鋪。作息時間,早上到教室上課,男女一起上。板凳自己帶去,坐得矮矮的,手上一塊墊板,就這樣上課,上完課就回來。女同學沒什麼勞動,不過要去流麻溝輪流挑水,兩個人挑一擔,挑到中隊水缸裡面,用來洗澡。洗澡在寢室最裡面,一個人分配半盆水。女生除了演戲的(演戲的外省人比較多)會去燕子洞排練外,大都待在竹籬笆裡,行動比較不自由。
平常日子主要是上課、挑水。我大多都和黃采薇一起挑水。每天要挑水,因為其他的人都去演戲,演戲的人就不用挑。像黃查某歲數較大、四十歲以上的,我們叫她們不用挑,去挑水的都是年輕的,每次都要挑個兩、三擔。那時候不像現在有塑膠桶,都是木頭桶,那多重啊,還沒裝水就很重了,而且路又遠。我們又不是做粗工的人,挑回來只剩半桶水,一天差不多三趟。我們從竹籬笆出去,走後面,走到流麻溝。會經過籃球場,大家都在打球,只要我們走過去,大家都停下來,在那裡排成隊,就像閱兵一樣在那裡看,很好笑。裡面也有人用日語叫我:「常美,元氣!加油!」我就會知道是我的學長,我會向他點點頭,覺得得感動,眼淚就快要流出來。我學長很多,都會疼自己的學妹,我聽到後會向他點頭,也會想:「還不錯,應該要加油,這麼多學長在。」有時候要去洗衣服,有人也會從病房那裡探頭出來:「張常美,加油!」我知道是霧峰的人,什麼名字不知道,只知道是學長,是樂隊的人,也是十二年,他出獄後沒多久就過世,聽了讓人不捨。我們學校被抓去的有一、二十位。
我聽男同學講過碉堡的事情:有些人出了什麼事,或被查到什麼東西,就會關入碉堡。大小便都在裡面,也沒有人幫你倒,都長出蟲來。裡面過的是非人的生活,兩、三個月差不多就半死了,然後再送回台灣。送回來時,滿臉都是鬍鬚,已經不像個人形,反正他沒把你當人看。
歐陽劍華和我們同一批去,那時他就看到我了。我不認識他,但他早就看到有這麼一位女孩。之後,我先被送回來台灣,他才知道我是其中的一個,出事了。
綠島女生分隊
一九五三年我被送去綠島,歐陽劍華(編按:張常美的丈夫,當時並不認識)也是那時候去的。我很倒楣,半年後我又被送回台北情報處(東本願寺),以為必死無疑,因為沒事就判十二年了,這次出事一定死的。(編按:指涉綠島再叛亂案)之後再去軍法處,然後去生教所,最後從生教所出來。十二年牢獄換了十幾個地方,所有的監獄都走透透。按理說,刑滿快到期時,應該早點讓人家保出來。卻故意到期才給你保單,保人又不是住台北,來回要花時間;等找到保人,他又說哪些資料不符合,再一次來回,前後搞了一百天。反正他不在乎你就對了,槍殺都沒關係,何況是被關的人。
我們那一批女生有二、三十人去綠島,國防醫學院那些學生都一起去。我已經忘了怎麼去,只記得坐在船底,吐得要死。把我們全部丟在船底,還好男同學很懂事,拿個臉盆給我們,我們一路吐到綠島。去綠島前,孩子大概都被帶回家,沒有跟著去。到綠島一上岸,就覺得綠島的水好漂亮,是綠色的,風景真的好美,就忘了吐得很難過。走了一段路,到新生訓導處。在綠島女生都用編號,我是七十二號,黃采薇是七十三,張金杏是七十四。我去的時候,女生已經有很多人,嚴秀峰已經在那裡。大約二○○四年有一次去看表演,遇到蔡瑞月,我還特地用日文問了她幾號,她是十五號。十八號是許曉霞。
我們到綠島以後才有制服穿,之前穿自己的衣服。在綠島表面上比較自由,男同學白天可以出來打球、到海邊,我們女生都關在竹籬笆裡面,上課就被帶出來上課,洗衣服就帶出去,到流麻溝洗,洗好再帶隊回來,挑水就輪著去流麻溝扛水。
我被調回台灣以前,女生分隊已有近百人。我坐牢期間,以綠島吃得最好,都是男同學在種菜、煮菜,我們的伙食依靠第六隊。他們煮好了,會送過來給我們。菜來了,他們的汗滴滴滴,滴到菜裡,我們也是照吃,很感激,弄這麼好的菜給我們吃。
女生分隊一個人有一個小板凳,放在床鋪下。床鋪整排,分上下鋪。作息時間,早上到教室上課,男女一起上。板凳自己帶去,坐得矮矮的,手上一塊墊板,就這樣上課,上完課就回來。女同學沒什麼勞動,不過要去流麻溝輪流挑水,兩個人挑一擔,挑到中隊水缸裡面,用來洗澡。洗澡在寢室最裡面,一個人分配半盆水。女生除了演戲的(演戲的外省人比較多)會去燕子洞排練外,大都待在竹籬笆裡,行動比較不自由。
平常日子主要是上課、挑水。我大多都和黃采薇一起挑水。每天要挑水,因為其他的人都去演戲,演戲的人就不用挑。像黃查某歲數較大、四十歲以上的,我們叫她們不用挑,去挑水的都是年輕的,每次都要挑個兩、三擔。那時候不像現在有塑膠桶,都是木頭桶,那多重啊,還沒裝水就很重了,而且路又遠。我們又不是做粗工的人,挑回來只剩半桶水,一天差不多三趟。我們從竹籬笆出去,走後面,走到流麻溝。會經過籃球場,大家都在打球,只要我們走過去,大家都停下來,在那裡排成隊,就像閱兵一樣在那裡看,很好笑。裡面也有人用日語叫我:「常美,元氣!加油!」我就會知道是我的學長,我會向他點點頭,覺得得感動,眼淚就快要流出來。我學長很多,都會疼自己的學妹,我聽到後會向他點頭,也會想:「還不錯,應該要加油,這麼多學長在。」有時候要去洗衣服,有人也會從病房那裡探頭出來:「張常美,加油!」我知道是霧峰的人,什麼名字不知道,只知道是學長,是樂隊的人,也是十二年,他出獄後沒多久就過世,聽了讓人不捨。我們學校被抓去的有一、二十位。
我聽男同學講過碉堡的事情:有些人出了什麼事,或被查到什麼東西,就會關入碉堡。大小便都在裡面,也沒有人幫你倒,都長出蟲來。裡面過的是非人的生活,兩、三個月差不多就半死了,然後再送回台灣。送回來時,滿臉都是鬍鬚,已經不像個人形,反正他沒把你當人看。
歐陽劍華和我們同一批去,那時他就看到我了。我不認識他,但他早就看到有這麼一位女孩。之後,我先被送回來台灣,他才知道我是其中的一個,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