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移民社會與族群關係
日本官營移民村是臺灣總督府精心策劃下的產物,欲將日式農村隨著日本農民移殖到臺灣,因此移民村的建築、景觀、社會結構和臺灣農村有基本上的不同。移民村既非血緣也非地緣聚落,內部缺乏臺灣村莊的信仰、宗族組織。來自日本不同鄉貫的移民,在政府的安排下共居一村,他們操著不同方言,在臺灣這陌生的環境下,開始新的生活。這些移民在移住初期生活的情形,移民村的社群組織、農村社會與族群關係,是本章要加以討論的。
第一節 社會適應與社群組織
一、社會適應問題
應日本政府招募到臺灣的日本移民,多數在家鄉生活相當艱困,他們告別親人踏上「開疆拓土」之路時,已下定決心永住臺灣,並要達成政府賦予的神聖使命。當他們抵達臺灣看到自己今後定居的環境,不禁大失所望,眼前看到的一切,和官方所描繪的情形相去甚遠。一位豐田村移民敘述當時他的感受:
火車在一小車站停了下來,這裡就是豐田,也將是我埋骨之處。所謂車站只不過是名稱而已,其實不過是一間像廁所、或浴室的小屋,真是太意外了。
在《移民指南》中提到的指導所、醫療所、布教所,還有宏偉的學校都已經建設完成。第二天抽籤,我分配到的土地、宅地、耕地都在大平,走過被野草覆蓋的道路,來到大平。這個地方與森本不同,「鬼茅」漫生連屋頂都被蓋住了。官員說這是你家,我很高興自己有了家,但是當時實在太荒涼,一切都感到不方便,物價高,臺灣米味道奇差,真是不說也罷!蔬菜一棵也沒有,飲水取自水井,水中石灰含量之多,我幾乎要投降了。在花蓮港海邊看到生蕃時,並不感到恐懼,但從指導所官員以及早先移民口中聽到恐怖的故事以後,入夜後更覺得孤獨害怕。先期的移民到處都是,他們大都來自鄉下,說著土話,彼此聽不懂對方講什麼,真是可笑。
豐田村成立於大正二年(一九一三),雖然仍是一片荒野,至少公共設施和移民住宅都已建設完成,明治四十三年(一九一○)第一批的吉野村官營移民境況更差,來自日本新潟縣的移民草間常吉說:
……明治四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我登陸花蓮港,被相關人員帶去荳蘭移民指導所,與先前錄取的山平雪次郎等六名住在一起,我們三人與他們六人併為一組九名。……我們住進指導所附屬建築,那是一間以竹為柱,以茅草為頂的長棟屋子。睡的是芒草舖成的床,毛毯一條,九個男女擠在一起睡覺,吃的是粗劣的臺灣在來米飯和味噌,偶而混些雜七雜八的魚而已。食物粗劣、不習慣異鄉風土、加上每日過度勞累,營養不良,原本體重七十二公斤瘦了七公斤,九名朋友輪流染上瘧疾,實在束手無策。當時指導所成立時日尚淺,沒有醫生,遇到生病時,只用僅有的自備成藥勉強應付,這已經是我最大的能耐了。
在如此惡劣的環境生活,草間常吉不滿地抱怨:「我們也是響應國策來東部開發的先驅者,為何連起碼的醫藥都沒有?總督府簡直把我們當作消耗品」。
前期花蓮港廳移民深受開荒與疾病之苦,原住民和出沒無定的野獸,使開墾工作更加困難,動輒奪走性命的瘧疾、恙蟲病、黑水熱讓他們原本堅定的決心動搖,不少移民眼見親人、朋友移住不久便死亡,紛紛捲起鋪蓋打道回府,幾次災情慘重的颱風更使解除移民的人數激增。這些移民回鄉以後,大肆渲染移民之困境與疾病之可怕,使有意參加移民行列的人裹足不前或遭到家人反對。5
咬緊牙關留在臺灣的移民,歷盡艱辛開墾田園,總督府也不斷改善農耕環境和醫療衛生。經過時間的洗鍊,移民日漸習得栽培熱帶作物的技術,也適應了移住地的氣候;前期花蓮港廳移民到大正八年(一九一九)左右,農村經濟才逐漸好轉。移民經濟好轉以後,首先集資整建神社,接著改善各自的住家環境,住宅次第修葺或重建,移民村已脫去初期因陋就簡的景象。
後期的官營移民除了臺東敷島村以外,都在臺灣西部。西部臺灣的開發程度自是東部所不及,然而移民村都分布在河川浮覆地,本無一屋一舍,更遑論鬱鬱蒼蒼的林木,移民見到的移民村景觀與東部大不相同。豐里村移民辻カズエ回憶當時的情景:
我們坐著鹽水港製糖會社的小火車來到北斗,由火車遠眺移民村的屋舍宛如小火柴盒,一點一點綴在平地上。我遙指小點點問父親那是什麼?父親說,那是我們正要去住的地方。位於河川新生地的移民村,可說是一望無際的砂原地帶,炎日反光照射的酷熱至今難以忘懷;乍見以竹片搭成的房舍,頓時失望又掃興。因為我出生於有碧綠山林和蔚藍海岸的環境,使我格外懷念春天的櫻花和碧海。
日本政府規劃整齊有致的移民村,欲將日式農村移殖到臺灣,並做為臺灣農村的示範。但是這種硬生生的空間轉移,卻多少有突兀的現象。日本農村相當注重居住環境的美化,雖然住屋是瓦片或厚厚茅草為頂的木造房,但周遭清雅宜人。而位於河川浮覆地的西部移民村,建設在砂原之上,一棟棟住宅如火柴盒,四周景觀單調,許多移民看到自己未來就要住在這種不毛之地,難掩失望之情。豐里村大橋聚落移民草野豐一,猶記得當初步下小火車來到移民村時,鞋子一半以上沒入砂土之中,恰似行走於沙漠,驚訝中又見稻子吐穗,讓他對移民臺灣這件事重新考量。
雖然日本移民以來自日本南部地區的農民較多,但他們對臺灣潮溼炎熱的天氣仍相當不能適應;砂地上的房子在太陽照射下,暑氣逼人。日本農民耕種期為春、夏、秋季,冬季為農閒期;但是臺灣中部為兩期稻作區,農務繁忙,最初幾年的開荒工作尤其辛苦,而日本移民不知調節,為了急欲增加收穫,中午也冒著酷熱耕種,以致積勞成疾,五、六年後就死亡多人。和生活最密切的飲水問題也讓移民十分困擾,移民村的飲用水水質很差,不能生飲,取水又不方便。
在語言上,移民縱使都來自日本,但是鄉貫不同各操方言,互相溝通困難。學校裡則使用標準語(東京腔),許多日本南部地方的移民有如鴨子聽雷;一走出移民村和臺灣人言語不通,幾乎像啞巴一般。日本移民看到路上血跡斑斑,目睹這種景象讓他們驚恐萬分,原以為是肺結核患者,後來才知道其實是本島人嚼檳榔吐檳榔汁,不禁啼笑皆非。
種種生活上的不適應,都比不過疾病的殺傷力,草莽未開的花蓮港廳移民村,移民患病率自不在話下(詳見第四章);連衛生狀況較好的西部移民村也深受各種疾病的威脅。生活習慣的差異、風土人情的不同、言語溝通的不良,開墾的辛勞和疾病的侵擾,使日本移民最初度過一段艱苦的異地歲月。但是大部分移民來臺之前,已將財產變賣,一家人遠離故鄉渡海移民,心中已有埋骨臺灣的決心,所以很快就投入這方新天地。
移民要適應臺灣社會與環境,一方面有待時日推移,自然而然淡化思鄉之情與生活差異,另一方面則透過社群組織,強化移民村的社會結構與移民之間的互動關係。
二、社會結構
日本移民村的社會結構相當單純,移民家戶為農村社會的基本單位,這些移民都是自耕農,在相同面積的土地上耕作。初期的移民村沒有懸殊的貧富差距,沒有地主與佃農的差別,移民在相同的客觀條件下從事農作。這個日本政府精心規劃出來的農村,其社會不能以傳統的士紳─地主─佃農模式來分析,移民村尚無內生的權力結構,只有來自政府的指導與支配者。
移民指導員是國家權力與移民村社會的交接點,其職責在給予移民生活上及耕作上的輔導。移民初抵移居地,對新環境不適應,在困苦中灰心喪志,都有賴移民指導員的激勵輔導。從移民的回憶文字中,清楚地勾勒出一個移民指導員的神態:
有一天我們被召去指導所分配房屋、土地,我也成為三甲地的主人,當時的移民指導員叫中西,為人極溫厚,他召集大家訓示我們做為移民的使命與任務。
吉野村移民山平雪次郎眼中的移民指導員是親切溫和的。但是當移民在惡劣的環境下幾乎失去奮鬥的勇氣時,指導員則義正嚴詞地斥責移民不該悲觀抱怨:
生來樂觀的我,如今也不禁感慨萬千,對將來悲觀起來。大家商議後,決定向指導員交涉,但指導員厲聲地說:「你們以為現在是什麼時代?你們抱著什麼心態?我們要共同為國家和平在最前線奮鬥。」當時的環境什麼安慰都沒有,在那人心惶惶的時代,若無中西先生及我們的豪情壯志,開墾工作是不能達成的。
有時指導員一改嚴厲的態度,苦口婆心地鼓勵移民要勇敢支持下去,美好的遠景即將到來:
移民指導員常來鼓勵我們說:「大家絕不可失望、不可悲觀,辛苦是暫時的,你們所期待的就在眼前可以實現;病院已設,公醫今日上任,藥劑士會來,生病有保障。學校近期內竣工,教育沒有問題,布教師也會來,你們精神上也有寄託,神社正在建設中,如果缺多少錢向指導所貸款,切勿沮喪。」指導員的話使我好像得到百萬個長者的支持,深感政府的德政,受到鼓勵及慰問的我,更加努力耕耘。
早期的官營移民尤其是前幾年的吉野村移民,由於人數較少生活又艱困,和移民指導員的關係十分密切。指導員的角色有時候是農耕技術指導員,有時是嚴父,有時是慈母;他不僅要傳達政府的訓示、做為移民的精神支柱,也要維護移民村的安全。
臺灣人稱移民指導員為「移民頭」,移民頭騎著高大的駿馬在移民村的耕地之間往來巡視,移民村的大小雜事無所不管。在臺灣人眼中,移民指導員嚴厲而強悍,本島人如果沒有事先通報,一走近移民村就會被喝阻驅離。
移民指導員一職是國家權力的直接切入點;移民村雖然位於某個街庄的範圍,卻跳過地方行政系統直屬中央,歸臺灣總督府殖產局農務課。但是花蓮港廳移民村在大正六、七年(一九一七、一九一八)總督府終止官營移民事業以後,廢止移民指導所,改為出張所,移民村移交花蓮港廳管轄。大正九年(一九二○)地方制度改正,花蓮港廳移民村又分別劃歸至吉野區、壽區、鳳林區,屬地方行政區的一部分。居住民會會長取代了移民指導員,成為移民村村民的代表。雖然居住民會會長仍扮演類似移民指導員的角色,但是這既不是由總督府任命,也不是一個受薪職位,對移民的影響力、支配力遠不如當初的移民指導員,只能算是服務性質的頭銜。
移民村的社會不是一般農村常見的金字塔結構,移民指導員之下沒有依次堆疊而上的地主、佃農階層,而是平底式的移民家戶。這些擁有相同耕地面積的自耕農是移民村的主體。
依照規定,移民之申請必須以家族為單位,每戶移民通常為兩代或三代同堂之核心家庭,有時單身的親戚或同鄉寄居同戶。雖然招募移民時規定必須帶家眷,每棟移民住宅也以家庭活動來規劃,但是在中部秋津村東口聚落有兩間單身宿舍,宅地面積一樣,但是屋舍較大,一共六個房間,中間為走道,當地居民稱作「羅漢腳間」。從文獻資料上無法得知為何這些單身移民會併到羅漢腳間,推測可能是居住空間不足。移民宅地面積雖有一分五厘(約四百多坪),但建物很小,兩間三坪的榻榻米房,餐廳一坪,廚房浴室三坪,總面積不超過二十坪。(見圖6-2)如果人口數超過八人,空間已非常狹小,更遑論超過十人以上。
理論上移民應以自家勞動力從事農務,事實上每戶移民的勞動力都嚴重不足,因此雇用短工或長工是常見的現象。農忙時期來自附近本島人村落,為數不少的短工進入移民村。這些短工按日計酬,朝來夕歸,偶而也與移民交換生活物資。長工則寄居雇主家中,在屋後搭建簡陋的工寮棲身。長工受雇於移民,家無恆產,民族不同;在純日本人的移民村中,身分低微。日本內地人對待被統治的臺灣人,多少會流露出殖民者的優越感。長工並不被認同為移民村的一員,充其量只是個邊緣人物。
歸納起來,移民村的社會結構只有移民指導員和移民兩種元素,這個結構簡單而鬆散的社會,要打破彼此地域的差別,加強村民的內聚力,必須仰賴社群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