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目長老的「地方會議」
公司每年舉辦地方會議,強化與各村社的主從、盟約關係,將他們凝聚在臺灣長官威嚴、慈愛的管轄之下;會議中公開任命長老、頒授權杖,賦予至高無上的權威與榮耀。
1648年來臺的荷蘭土地測量師Caspar Schmalkalden,親眼目睹在赤崁的公司大庭園舉辦的地方會議(Landdag):100多位各村社長老,在長桌並排而坐;臺灣長官、評議會議員、書記坐在前方的亭子裡,後方有一列士兵手持火繩槍、長戟,圍成半圓形護衛著。臺灣長官一面透過年度地方會議,宣布重大政策、任命長老、授與權杖,賦予長老「法統」地位;一面透過此一動員,確立公司與村社的盟約關係,維繫對全臺原住民的統治。
選授長老,權力認證 荷蘭人從1635年起不斷地透過武力征服各部落,迫其簽訂條約,形成領主/臣民的關係,這是在亞洲殖民地擴張的特例。公司在重要村社派駐政務官、牧師或探訪傳道、學校教師,共同執行公司政策、督管部落。對部落的治理,最具統治意涵的年度地方會議,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是一獨特制度,為其他殖民地所無。
公司與麻豆社簽訂的第一份條約於1635年12月18日宣告生效後,旋即於翌年2月初,比照麻豆條約,與塔加里揚、下淡水、大木連、塔樓各社簽約;2月下旬,28個歸順村社的長老們齊集於赤崁,參加全臺首次地方會議,長官普特曼斯發表談話,先由翻譯員用新港語朗讀,接著用虎尾壠語(Tarrokayse spraecke)、山地語(bergh spraecke,鄒族語)朗讀,讓村社長老了解;會中規定每一村社依人口比例,選出1-3名頭人、首領,每人發給一件黑絨布袍、一根權杖,作為任命的認證、權力的象徵。到了1644年,正式在地方會議選授頭目與長老。
會議制度的確立,在臺灣長官卡隆任內(1644-1646)形成,往後大致每年舉行,因此,1644年稱為第一次地方會議,以後依序稱第二次、第三次……。全島區分為北路、南路、淡水、東部四個地方會議區。開會地點,南、北路都在赤崁的公司大庭園;淡水會議區在淡水城堡,東部在卑南。
年度考評,賞罰任免 地方會議有既定的議程,以《熱蘭遮城日誌》最後一次記載、1656年3月10日舉行的南路會議為例,依例行儀式,公司士兵先以步槍對空鳴槍三次,繼由赤崁城、熱蘭遮城、臺江內海的一艘快艇,同時以大砲鳴放禮炮,以壯聲威;南路88個村社的長老依序入座,長官在臺灣評議會的議員、牧師等陪同下就坐;會議首先是長官宣講,由翻譯員分別以大木連(Tapopuliaan)、排灣、魯凱(Tongotaval)族語翻譯給所有長老知曉;接著進行年度重頭戲,長官逐一點名接見各社長老,宣讀年度考評,多數長老獲得肯定、續任;少數長老因怠職而遭撤換,改任新人,並授予權杖;不論續任、新任,長官會口頭嘉勉或訓誡,如無例外,都會賞給棉布、菸草。之後,照例宣讀公司的重要規定、長老職責、權杖意涵等等。
這些議程走完,南路的年度地方會議就結束了。下午,公司招待長老們用餐。土地測量師Caspar Schmalkalden對於午宴場景有所描述:餐桌上有豐富的甜酒、燻烤或烹煮的魚與肉,長老們吃得津津有味,吃相卻令人不敢恭維,他們席捲盤中餐,吃不下的就裝入籃子、葫瓢裡帶回家。依照慣例,地方會議選在農曆月圓之日,讓遠程的長老可於夜間趕路。若從北路的牛罵社(今清水一帶)到赤崁的公司大庭園開會,將近200公里路程可有得走。
歷年地方會議都一再重申若干事項,譬如:替換長老是既定政策,如同臺灣長官也要更換一樣;沒被留任者並非遭到羞辱,未來一年好好表現,仍可重登尊榮、威望的長老地位;開會期間不會被算舊帳、會議上的任何發言不會被追究。
全臺行政區劃的雛形 荷蘭人創造出兩項代表權力的信物:親王旗、權杖。親王旗象徵公司對村社的統轄權;權杖賦予長老的法定地位。1642年9月22日,金包里社、三貂社等5社代表與荷蘭人締約、呈獻土地,各社都要求獲贈一面親王旗,否則不走人:最後各都如願。1643年初,淡水河對岸Kipandan社(即Parihoon,八里坌)頭目,攜帶二三壺酒、橘子等物來淡水城堡見裴德(Thomas Pedel)中尉,隨身帶著荷蘭人頒贈的籐杖(權杖),非常珍惜;裴德回贈酒與菸草,問他為何從去年以來都不見人影。他說因忙於割稻,在他的村社連孩童都盼望裴德中尉到訪。最後,裴德送他一條艋舺舟,他承諾只要淡水城堡用親王旗當信號,馬上渡河過來。
1648年3月舉行的北路地方會議,使用了新港語、干仔轄語(Camachat,大肚番王轄區語言之一)、虎尾壠語及山地語(鄒族語)作為通用語。一位鄒族Outwangh社(又作Pangalang,清代文獻作「枋仔岸社」)的長老朥士壠(Lassoerangh),需經由三個翻譯員跟他交談:第一個翻譯員將會議通用語新港語,翻譯為哆囉嘓語(Dorcko);再由第二個翻譯員將哆囉嘓語翻譯為小蘭社群語(小Tackapoelang);接著又請第三個翻譯員將小蘭社群語翻譯為長老的族語。從這一條記載,可見當年臺灣話之多元、繁複,更可想像跨語區、跨族群交流時比手畫腳七嘴八舌的忙碌景況。
荷蘭人在北路、南路派駐政務官;在北部淡水區、東部卑南派駐軍隊。1650年代末,進駐Dokudukol(苗栗中港一帶);1658年初進駐宜蘭的哆囉美遠(Talabiawan),全臺行政區劃的雛形浮現,成為鄭氏時期行政區劃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