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下令殺了張七郎
究竟是誰下令殺了張七郎?我們以下就配合實際發生的事情,把涉嫌的相關人物都考慮一遍。
最直接的第一位涉嫌者是陸軍整編二十一師的獨立團團長何軍章。
民國三十六年四月,距離二二八事件的爆發已過去整整一個月了,中央援軍已至,國防部部長白崇禧也來臺視察完畢,此時已是二二八事件後期的「清鄉階段」。
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陳儀在此前的三月二十日公告了〈為實施清鄉告民眾書〉,預告清鄉行動於隔日開始,目的在於確保治安,重點是「交出武器」與「交出惡人」,並聲明此次的動亂純由少數「亂黨叛徒」所為。
在清鄉行動中,陳儀將所轄全境分為七個「綏靖區」,設綏靖司令部,由當地駐軍的最高軍事長官任綏靖司令。
所謂的「綏靖區」是國民政府在剿匪過程中逐漸發展成熟的一種應對模式。早期有綏靖公署、綏靖主任公署的設置,用來統一區域內各種黨政軍組織,只要是與清剿中國共產黨相關的事項,不分系統,概歸區域最高軍事首長統一調度,而正規的行政機關僅限處理日常政務。
日本投降後,國共矛盾再度升高,國民政府於民國三十五年八月十六日制定《綏靖區施政綱領》,因應共黨「以組織推進政治、以政治掩護軍事」的策略,每收復了一個長期由共黨盤據或流竄經過的地方即劃為綏靖區,實施黨政軍一元化的指揮體系,統一事權,以配合軍事、收繳民間武裝,基層的行政則配合清查戶口編為保甲、製發國民身分證。「匪首」依法懲辦,其餘則一概不究既往,惟須採取多人聯保、連坐責任以監視,於此同時,也必須制止那些返鄉的民眾,對這些逃過清算的人施行報復。
陳儀於二二八事件期間的三月二十一日頒布了《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綏靖部署(調整)計劃》 與《臺灣省縣市分區清鄉計劃》 之後,原駐嘉義、鳳山等地,由何軍章所率領的整編第二十一師獨立團隨即前往花蓮,並在四月一日開設臺灣省東部綏靖區司令部。整個東部綏靖區再細分為「花蓮區」、「玉里區」、「臺東區」等三個分區。最北的花蓮區以大濁水溪和更北邊的基隆綏靖區的宜蘭相隔;往南到了鳳林則開始劃歸玉里區,玉里區還包括了瑞穗、玉里等花蓮縣所轄其他區域,並延伸到臺東縣的關山;關山以外的臺東縣境則全部屬於臺東區。
何軍章也在四月一日頒布《臺灣省東部綏靖區綏靖計劃》, 比對各綏靖區綏靖計畫、《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綏靖部署(調整)計劃》與《綏靖區施政綱領》,除了少部分內容,如共黨盤踞時所分土地的歸屬處理原則之外,基本上,在具體的行動上,如清查戶口、以聯保連坐監控放過的人、獎勵繳獻武裝等方面,內容均大同小異,只是《綏靖區施政綱領》採取軍事為主、政治為輔的方針,臺灣各綏靖區則反過來,以「三分軍事、七分政治」(如中部綏靖區)或「政治為主、軍事為輔」(如東部綏靖區)的方式進行。
從整編第二十一師師長劉雨卿向陳儀的報告來看,獨立團最遲在三月二十七日就已經抵達花蓮,所屬第二營並依照《臺灣省東部綏靖區綏靖計劃》進駐鳳林,令人疑惑的是,何軍章在第一時間,也就是四月一日上午八點三十分發了一份公文:
花蓮縣政府鑒,極機密。據憲兵隊王隊長報稱:「據國大代表鄭品聰談稱,花蓮國大代表張七郎有共黨嫌疑。余(鄭自稱)與張同赴南京開國大會議時,發現彼之行動詭祕,言論方面且時表露不滿現狀政治之態度,待會議完畢,余等即遄返臺,張尚滯留京滬一帶廿餘日始返之。彼之一、二、三子均在日本留居,並曾服務東三省各地甚久,甚為可疑等語云」等情,仰即祕密注意該張七郎之行動及其事變之主謀經過報核辦為要。花蓮兼司令何軍章。
在這份報告發出的同一天,也是東部綏靖區司令部開設的第一天,整編第二十一師獨立團的第二營設置十餘據點,包圍了鳳林。
四月四日晚間,張七郎與其子張宗仁、張果仁三人先後被軍方逮捕後,遭殺害於花蓮鳳林郊外公共墓地。四月五日下午,張家父子三人屍首被發現。
後世依張七郎妻子張詹金枝的〈訴冤狀〉所載,認為張七郎父子三人之死以張文成挾怨報復的可能性最高。其實,早在〈訴冤狀〉之前數月,具體來說是四月十五日,也就是張七郎等三人遇害的十天左右,署名「鳳林區全體區民」者臺灣省參議會陳情:
台北省參議會公鑒:此次東台二二八事變後,國軍抵花,于本月前日晚上拘捕暴徒,是夜玉里、鳳林同時發動,計捕百餘人,鳳林區國大代表張七郎,此行事變因病未出,未知真相,是夜被鳳林警察所長陳清炎等率員警前往渠家叩門拘捕,並暗殺張七郎等人,據聞陳所長,是奉花蓮縣警察局長王啟豐命執行。
張國大代表此行無辜受死,實是冤枉,望我台參議員同仁代其申冤或代轉告國大各代表。鳳林區全體區民上。四、十五
以殺害一位中央級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來說,花蓮縣警察局局長的層級顯然太低,有無膽量暫且不談,但是他不會有這個權限,因此大家懷疑的矛頭就指向了花蓮縣政府的首長,也就是花蓮縣警察局局長的直接上級,花蓮縣縣長張文成。這就是後來〈訴冤狀〉所記載的「縣長挾怨報復說」之所以能取信眾人的有力理由之一。
這個理由其實並不成立,至少有二處疑點。
其一,署名「鳳林區全體區民」的陳情信,其真實性十分可疑。
這封「鳳林區全體區民」的陳情信說,事發當晚,是由鳳林警察所所長陳清炎率「員警」前往張七郎家叩門拘捕,這跟張詹金枝在〈訴冤狀〉中所說的不一致。〈訴冤狀〉的說法是由鳳林警察所的所員林志雄率「整編第廿一師獨立團第二營第五連十數名國軍」來到他們家,荷槍叩門抓走張七郎與次子張依仁,這是明顯矛盾處。
其二,無論是員警或是國軍上門逮捕,下令的都應該是軍方。
東部綏靖區司令部開設之後,整個花蓮與臺東地區的指揮與訊息傳遞的系統都改變了,平時軍事歸軍事、行政歸行政的系統在四月一日之後,所有與綏靖行動直接相關的部門都臨時劃歸區域內的最高軍事長官統一節制。也就是說,轄區內的憲兵雖然不屬於陸軍系統,但是會暫時歸整編第二十一師的獨立團團長兼綏靖司令何軍章節制;轄區內的警察雖然根本不屬於軍方系統,但也暫時歸其統一指揮。
不只如此,花蓮縣警察局不只是以原本機關的身分暫歸軍方指揮那麼簡單,事實上,花蓮縣警察局局長就是東部綏靖區司令部的成員之一。《臺灣省東部綏靖區綏靖計劃》明白指出,東部綏靖區司令部底下分三個科,花蓮縣警察局局長王啟豐實際上就被拉進,為東部綏靖區司令部第一科下設第二課的成員之一。該計劃並明文「本部為綏靖工作之順利推行,就現駐東部軍憲警官佐調兼各職」。而這一個臨時的指揮權變動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綏靖部署(調整)計劃》中的第七點:「各綏靖區有關清鄉工作遵照本部令頒清鄉計劃,以各該區各縣市政府機構為基幹,直接受綏靖區司令官之指揮實施之。」也說得很清楚。
這很好地解釋了為什麼同一個綏靖或清鄉行動在省方面須頒布二份計畫?因為,一份是給行政機關的,稱為「清鄉」,要求他們暫時聽軍方的指揮;另一份則是給軍事單位的,稱為「綏靖」,要求他們將行政機關暫時納入任務編組。
由於指揮系統已經改變,從花蓮縣縣長的角度看,縣長的權力已經被架空,他的權限僅及於日常行政工作,花蓮縣警察局已歸東部綏靖區司令部節制,局長真正聽的是綏靖司令何軍章的命令。
因此,誰下令殺了張七郎?這個問題最直接的答案就是何軍章。
還沒完,這個臨時編組的東部綏靖區司令部、綏靖司令是有上級的,他的上級就是警備總司令陳儀。
那麼,何軍章會不會是聽陳儀的命令,下令將張七郎等人除掉?
究竟是誰下令殺了張七郎?我們以下就配合實際發生的事情,把涉嫌的相關人物都考慮一遍。
最直接的第一位涉嫌者是陸軍整編二十一師的獨立團團長何軍章。
民國三十六年四月,距離二二八事件的爆發已過去整整一個月了,中央援軍已至,國防部部長白崇禧也來臺視察完畢,此時已是二二八事件後期的「清鄉階段」。
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陳儀在此前的三月二十日公告了〈為實施清鄉告民眾書〉,預告清鄉行動於隔日開始,目的在於確保治安,重點是「交出武器」與「交出惡人」,並聲明此次的動亂純由少數「亂黨叛徒」所為。
在清鄉行動中,陳儀將所轄全境分為七個「綏靖區」,設綏靖司令部,由當地駐軍的最高軍事長官任綏靖司令。
所謂的「綏靖區」是國民政府在剿匪過程中逐漸發展成熟的一種應對模式。早期有綏靖公署、綏靖主任公署的設置,用來統一區域內各種黨政軍組織,只要是與清剿中國共產黨相關的事項,不分系統,概歸區域最高軍事首長統一調度,而正規的行政機關僅限處理日常政務。
日本投降後,國共矛盾再度升高,國民政府於民國三十五年八月十六日制定《綏靖區施政綱領》,因應共黨「以組織推進政治、以政治掩護軍事」的策略,每收復了一個長期由共黨盤據或流竄經過的地方即劃為綏靖區,實施黨政軍一元化的指揮體系,統一事權,以配合軍事、收繳民間武裝,基層的行政則配合清查戶口編為保甲、製發國民身分證。「匪首」依法懲辦,其餘則一概不究既往,惟須採取多人聯保、連坐責任以監視,於此同時,也必須制止那些返鄉的民眾,對這些逃過清算的人施行報復。
陳儀於二二八事件期間的三月二十一日頒布了《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綏靖部署(調整)計劃》 與《臺灣省縣市分區清鄉計劃》 之後,原駐嘉義、鳳山等地,由何軍章所率領的整編第二十一師獨立團隨即前往花蓮,並在四月一日開設臺灣省東部綏靖區司令部。整個東部綏靖區再細分為「花蓮區」、「玉里區」、「臺東區」等三個分區。最北的花蓮區以大濁水溪和更北邊的基隆綏靖區的宜蘭相隔;往南到了鳳林則開始劃歸玉里區,玉里區還包括了瑞穗、玉里等花蓮縣所轄其他區域,並延伸到臺東縣的關山;關山以外的臺東縣境則全部屬於臺東區。
何軍章也在四月一日頒布《臺灣省東部綏靖區綏靖計劃》, 比對各綏靖區綏靖計畫、《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綏靖部署(調整)計劃》與《綏靖區施政綱領》,除了少部分內容,如共黨盤踞時所分土地的歸屬處理原則之外,基本上,在具體的行動上,如清查戶口、以聯保連坐監控放過的人、獎勵繳獻武裝等方面,內容均大同小異,只是《綏靖區施政綱領》採取軍事為主、政治為輔的方針,臺灣各綏靖區則反過來,以「三分軍事、七分政治」(如中部綏靖區)或「政治為主、軍事為輔」(如東部綏靖區)的方式進行。
從整編第二十一師師長劉雨卿向陳儀的報告來看,獨立團最遲在三月二十七日就已經抵達花蓮,所屬第二營並依照《臺灣省東部綏靖區綏靖計劃》進駐鳳林,令人疑惑的是,何軍章在第一時間,也就是四月一日上午八點三十分發了一份公文:
花蓮縣政府鑒,極機密。據憲兵隊王隊長報稱:「據國大代表鄭品聰談稱,花蓮國大代表張七郎有共黨嫌疑。余(鄭自稱)與張同赴南京開國大會議時,發現彼之行動詭祕,言論方面且時表露不滿現狀政治之態度,待會議完畢,余等即遄返臺,張尚滯留京滬一帶廿餘日始返之。彼之一、二、三子均在日本留居,並曾服務東三省各地甚久,甚為可疑等語云」等情,仰即祕密注意該張七郎之行動及其事變之主謀經過報核辦為要。花蓮兼司令何軍章。
在這份報告發出的同一天,也是東部綏靖區司令部開設的第一天,整編第二十一師獨立團的第二營設置十餘據點,包圍了鳳林。
四月四日晚間,張七郎與其子張宗仁、張果仁三人先後被軍方逮捕後,遭殺害於花蓮鳳林郊外公共墓地。四月五日下午,張家父子三人屍首被發現。
後世依張七郎妻子張詹金枝的〈訴冤狀〉所載,認為張七郎父子三人之死以張文成挾怨報復的可能性最高。其實,早在〈訴冤狀〉之前數月,具體來說是四月十五日,也就是張七郎等三人遇害的十天左右,署名「鳳林區全體區民」者臺灣省參議會陳情:
台北省參議會公鑒:此次東台二二八事變後,國軍抵花,于本月前日晚上拘捕暴徒,是夜玉里、鳳林同時發動,計捕百餘人,鳳林區國大代表張七郎,此行事變因病未出,未知真相,是夜被鳳林警察所長陳清炎等率員警前往渠家叩門拘捕,並暗殺張七郎等人,據聞陳所長,是奉花蓮縣警察局長王啟豐命執行。
張國大代表此行無辜受死,實是冤枉,望我台參議員同仁代其申冤或代轉告國大各代表。鳳林區全體區民上。四、十五
以殺害一位中央級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來說,花蓮縣警察局局長的層級顯然太低,有無膽量暫且不談,但是他不會有這個權限,因此大家懷疑的矛頭就指向了花蓮縣政府的首長,也就是花蓮縣警察局局長的直接上級,花蓮縣縣長張文成。這就是後來〈訴冤狀〉所記載的「縣長挾怨報復說」之所以能取信眾人的有力理由之一。
這個理由其實並不成立,至少有二處疑點。
其一,署名「鳳林區全體區民」的陳情信,其真實性十分可疑。
這封「鳳林區全體區民」的陳情信說,事發當晚,是由鳳林警察所所長陳清炎率「員警」前往張七郎家叩門拘捕,這跟張詹金枝在〈訴冤狀〉中所說的不一致。〈訴冤狀〉的說法是由鳳林警察所的所員林志雄率「整編第廿一師獨立團第二營第五連十數名國軍」來到他們家,荷槍叩門抓走張七郎與次子張依仁,這是明顯矛盾處。
其二,無論是員警或是國軍上門逮捕,下令的都應該是軍方。
東部綏靖區司令部開設之後,整個花蓮與臺東地區的指揮與訊息傳遞的系統都改變了,平時軍事歸軍事、行政歸行政的系統在四月一日之後,所有與綏靖行動直接相關的部門都臨時劃歸區域內的最高軍事長官統一節制。也就是說,轄區內的憲兵雖然不屬於陸軍系統,但是會暫時歸整編第二十一師的獨立團團長兼綏靖司令何軍章節制;轄區內的警察雖然根本不屬於軍方系統,但也暫時歸其統一指揮。
不只如此,花蓮縣警察局不只是以原本機關的身分暫歸軍方指揮那麼簡單,事實上,花蓮縣警察局局長就是東部綏靖區司令部的成員之一。《臺灣省東部綏靖區綏靖計劃》明白指出,東部綏靖區司令部底下分三個科,花蓮縣警察局局長王啟豐實際上就被拉進,為東部綏靖區司令部第一科下設第二課的成員之一。該計劃並明文「本部為綏靖工作之順利推行,就現駐東部軍憲警官佐調兼各職」。而這一個臨時的指揮權變動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綏靖部署(調整)計劃》中的第七點:「各綏靖區有關清鄉工作遵照本部令頒清鄉計劃,以各該區各縣市政府機構為基幹,直接受綏靖區司令官之指揮實施之。」也說得很清楚。
這很好地解釋了為什麼同一個綏靖或清鄉行動在省方面須頒布二份計畫?因為,一份是給行政機關的,稱為「清鄉」,要求他們暫時聽軍方的指揮;另一份則是給軍事單位的,稱為「綏靖」,要求他們將行政機關暫時納入任務編組。
由於指揮系統已經改變,從花蓮縣縣長的角度看,縣長的權力已經被架空,他的權限僅及於日常行政工作,花蓮縣警察局已歸東部綏靖區司令部節制,局長真正聽的是綏靖司令何軍章的命令。
因此,誰下令殺了張七郎?這個問題最直接的答案就是何軍章。
還沒完,這個臨時編組的東部綏靖區司令部、綏靖司令是有上級的,他的上級就是警備總司令陳儀。
那麼,何軍章會不會是聽陳儀的命令,下令將張七郎等人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