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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公元前600-400年間,以色列歷史發生了巨大變化。這些變化可以簡單地以「被擄」(exilic)與「歸回」(post-exilic)的概念來表示,傳統認定公元前587-539年是所謂的被擄時期(exile),這段期間的以色列,在信仰上經歷巨大的危機,但也為她的傳統信仰奠立了深遠的更新基礎。波斯時期,以色列人經歷三次複雜又長時間的歸回,這些歸回社群(Postexilic Community)致力於猶大省恢復耶和華主義(Jehovahism)的信仰,因此開啟了以色列信仰傳統的反省與重新表述,信仰傳統在猶大省裡的猶大社群自我身分認知扮演了重要角色。
被擄歸回人士回到久違家園,陸續展開重建工作;他們面臨許多的挑戰 ,像是荒廢住地的重整、聖殿與敬拜體制恢復、信仰生活建立、政治組織等,這些都亟待恢復。閱讀以斯拉及尼希米記,就會發現被擄歸回人士與「這些國的民」之間的衝突,他們始終處於被四圍異族同化與排他的掙扎中,其中歸回社群與當地人士的異族通婚問題,更是不容忽視的危機;以斯拉-尼希米記以及瑪拉基書記載許多相關事實,這些記載背後牽涉許多複雜的因素。

1、異族通婚可能衍生的議題

筆者所在的台灣,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影響,政府對外政策大幅開放,自1990年以來,陸續出現大量來自大陸與東南亞地區的女性外籍新娘,外籍配偶已成為一個既普遍又特殊的社會現象,台灣的人口結構、社會形貌正面臨巨大衝擊,同時也衍生許多家庭、婚姻、社會、文化及國家認同問題;因此,以「外籍配偶」為對象的研究,自然也成為台灣學術界的焦點議題。這些來自異國的女性透過婚姻移民的方式正在改寫「台灣人」的定義。在深入閱讀以色列人歸回歷史的過程中,發現早期以色列歸回社群與鄰近四圍異族女子的通婚現象,與筆者的處境頗為類似。當筆者閱讀學術相關的研究資料時,發現學者對跨國婚姻議題的研究數量不僅大幅增加,質素亦日漸成熟。因此,除了考古學、聖經文學處理進路外,筆者也將嘗試引用台灣學術界對外籍新娘嫁入台灣的研究理論來理解早期以色列歸回社群娶外邦女子的衍生問題,進而綜合評估這些外邦女子對以色列早期歸回社群可能造成的衝擊。
當然,台灣近年來面臨的跨國婚姻問題與兩千五百年前以色列歸回社群的異族通婚之間存在許多不同的差異性;例如,時空上的差距、民族文化上的不同,以及聯姻的動機不同等。儘管如此,從社會學的研究進路來看,台灣跨國婚姻所衍生的問題仍然可以作為借鏡,一窺以色列歸回社群與「這些國的民」聯姻所呈現的面貌。即使台灣與古代以色列都是強調以父系為核心的家庭結構,但是當外籍配偶進入到家庭,婦女便會成為文化互動的主角,這些外籍配偶在婚姻適應與教養孩童過程中,可能完全融入所嫁入族群的文化,也可能在家庭場域相互碰撞下,發展出新的文化。不論如何,外籍配偶對嫁入社群的社會文化發展所造成的衝擊是無可避免的。
自1980年代以後,社會學與人類學者已經積極地將跨國婚姻的性別議題帶入研究。1990年代之後,更將女性視為研究主體,從性別研究的觀點搜集她們的婚姻移民經驗。自此,有一些學者從以斯拉記九至十章以及尼希米記十三章直接或間接檢視歸回社群與異族通婚的性別議題,有些學者的註釋書籍,針對個別異族通婚進行經文釋義,屬於單一進路的研究,缺乏跨學科的綜合性評論。外邦女子嫁入歸回社群,其衍生的社會與家庭問題,深入探討的並不多見,有關異族通婚的文化接觸等過程也缺乏進一步的理解。因此筆者將在本文針對外邦女子嫁入歸回社群可能產生的衝擊作一整體性評估,外邦婦女嫁入以色列家庭,透過文化實作會展演出不同風貌的生活型態。有些只是生活習性的文化融合,但有些卻深入影響以色列與耶和華的聖約關係。
透過本文的探討,除了能對以色列早期歸回社群的生活實況作深入的理解之外;也期待能提供教會對今日信徒婚姻現象以及適婚男女選擇人生伴侶時的反省參考,畢竟教會與以色列都被賦予相同的信仰本質與使命。

2、探討的議題與經文規限

亡國放逐七十年,猶大百姓分散的情形如何?文化、經濟與信仰產生什麼樣的變化?國家民族遭受如此巨變,他們成為異邦的俘虜,以色列人還自認為上帝的聖約百姓嗎?在異教信仰環伺底下,他們還能繼續維持與上帝之間的聖約關係?也就是說,還能堅持對自我身分的理解嗎?為何這些遠自巴比倫歸回的猶大人,沒有記取教訓,還有人要與當地外邦女子通婚?其中有何因素或利益糾葛?歸回社群裡有多少人與這些女子通婚?情形嚴重、普遍嗎?他們分別是那些成員?這些外邦女子的身分問題也值得關注:她們是否來自以色列之外的民族?還是那些未被放逐到巴比倫的以色列人?她們的文化特色又是什麼?「婚姻移民」與「族群文化」之間會產生什麼樣的關係呢?婚姻移民的女性通常扮演什麼角色?在古代以父權為主的以色列,婦女有何影響力?對於歸回社群,這些「外邦女子」嫁入猶大家庭,將會造成哪些影響?這些議題將相繼於接下來的篇章陸續探討,期待能夠清楚地呈現外籍配偶對歸回社群的衝擊評估與影響。
本文探討的經文範圍除了以以斯拉尼希米記以及瑪拉基書為主之外,也綜合被擄先知書,如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相關議題經文。有關以斯拉-尼希米記的編輯,成書日期以及以斯拉與尼希米的史實性等爭議問題,則不在本文討論範圍。筆者將以斯拉-尼希米記視為一卷書,編寫日期在公元前第五世紀下半葉。
筆者接受大部份學者的共識,認為瑪拉基書與以斯拉-尼希米記是屬於波斯同一時代的作品。有學者認為瑪拉基先知的年代是在亞達薛西一世,以斯拉與尼希米出現之前,另一些學者則主張是在以斯拉、尼希米之後。實際的年代很難確定,但學者們幾乎一致地將年代認定在歸回時期,介於元前520年至400年之間。筆者認為可以將年代範圍再縮窄一些,因為依據瑪拉基書三章9至11節與哈該書一章7至11節所描述的對照來看,可以將瑪拉基的活動時間定在公元前第六世紀晚期或第五世紀早期,也就是哈該與撒迦利亞之後不久,以斯拉、尼希米之前比較合適。因為哈該書一章7至11節指出百姓對聖殿重建工程的怠惰疏忽,造成他們經濟上的艱難。瑪拉基書三章11節記載歸回社群因著背約,遭受蝗蟲災害,收成不好,正面臨經濟上的困境,他們遭受了咒詛(三9)。瑪拉基書的情況可以視為哈該書的延續,聖殿已經建成,歸回社群的生活應當蒙耶和華賜福,但困境依舊,先知指出這是因祭司與百姓持續背約之故。
再者,若瑪拉基在以斯拉、尼希米之後,他對以斯拉、尼希米的改革(尼八1~十三31)卻隻字不提,難免讓人感到奇怪。假如瑪拉基的信息在改革之後,他應當會提醒猶太百姓,注意他們近期舉行的聖約更新大會,現又違約的事實,以加強他的信息;但瑪拉基並未對此有任何著墨。因此,瑪拉基的年代在以斯拉及尼希米之前,似乎較為自然。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瑪拉基書與以斯拉-尼希米記的內文有相當多類似的議題。其中以斯拉-尼希米記記載歸回社群與外邦女子通婚的事件,而瑪拉基書則是以神學的角度,從「約」的議題加以譴責與闡述其神學意含。

3、方法論

十八世紀之前,不論是猶太人或基督徒的信仰群體裡,聖經皆被視為上帝的啟示,具神聖的特質;它與世俗文學不同,其字句不容修改,聖經真正的作者只有一位,就是上帝自己。這種訴諸權威的「聖言」模式,到了十八世紀開始產生變化。因著人本思想的興起,啟蒙運動因應而生,進化論逐漸抬頭;當時學術崇尚的是理性,追求客觀、科學的精神,凡不能通過理性檢驗的,便加以揚棄,對於過去的政府、教會展開了批判與反省。這種理念逐漸主宰學術潮流,自此之後,聖經的詮釋便產生極大的改變。這種研究趨勢一直到了廿世紀末期,舊約的研究才邁入反省與整合的態勢,也為聖經的詮釋帶來不少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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