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的興盛及其國際地位
馬六甲在西元十五世紀崛起成為國際大商港,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先天條件和千載難逢的客觀因素,更為重要的是本身的努力經營和建設。馬六甲地處馬六甲海峽最狹窄處,容易控制來往船隻,同時背山面海,居高臨下,易於防守,加上又位於亞洲兩大季候風,即東北季風和西南季風的起點和終點,各國船隻皆匯聚於此。這時候,適值東南亞海權強國滿者伯夷日漸衰落,無形中出現權力真空。即便如此,更為重要的是馬六甲能憑藉與外在勢力維持良好的互動關係,方能在此空隙乘勢而起。
與中國的宗屬關係
馬六甲立國之初,國小勢弱,四鄰強敵環伺,尤以暹羅最具威脅。為了抑制外敵,在外交上馬六甲延續室利佛逝與中國的朝貢關係,一方面發展貿易,一方面可以借助中國的力量威嚇暹羅,使之不敢輕舉妄動。為了與中國維持良好關係,馬六甲前三任統治者就曾經先後五次(一四一一年、一四一四年、一四一九年、一四二四年和一四三三年)入朝覲見明成祖和宣宗皇帝,締造三世五入朝的佳話。此外,明朝共冊封馬六甲統治者七次,馬六甲共遣使入貢二十九次,明朝共遣使至馬六甲十次,馬六甲受明朝保證免受安南侵略者凡四次,在在證明馬中關係的密切。
馬六甲建國伊始,正是明朝國勢最為強盛之時。一四○三年,明成祖派遣尹慶詔諭馬六甲,宣示天德,賜織金綺羅、銷金帳幔。拜里米蘇拉大喜,即刻安排使節跟隨尹慶回航的船隊入貢,乘機要求明朝保護。一四○五年,馬六甲再次遣使入貢,明成祖冊封拜里米蘇拉為滿剌加國王,地位與暹羅等同,同時解除滿者伯夷的宗主地位,成為明朝的藩屬,雙方開始建立密切關係。一四○七年和一四○八年,馬六甲皆遣使隨鄭和寶船入貢。一四○九年,明朝正式冊封馬六甲為國,為了答謝冊封之恩,拜里米蘇拉特於一四一一年親率妻子陪臣五百四十人入朝奉貢,並投訴暹羅的侵擾,請求明朝出面制止。當時訪問團規模之大可謂空前,明成祖也親自接待,並賜予大量物品,臨別前又賜宴餞行。一四一二年時,拜里米蘇拉派其侄兒到中國答謝。
一四一四年,第二任君主伊斯干陀沙親自入朝告訃,稟告父喪,並受成祖賜封,往後則成常例,或每年或間隔入朝。一四一九年,伊斯干陀沙再度率妻子陪臣入朝謝恩,並於辭歸時向中國傾訴暹羅侵犯之事,明成祖即行敕諭暹羅,使之不敢隨意侵犯。一四二四年,斯里馬哈拉加繼位,親率妻子陪臣入朝告喪。一四三一年,斯里馬哈拉加派遣使臣控訴暹羅的入侵,時為宣宗宣德六年。一四三三年,斯里馬哈拉加再次親率妻子陪臣來朝,此後雖有使臣往返,但君主未曾再親自入朝。往後還有如下六次的遣使入貢:一四四五年,馬六甲使臣請勅封其王子斯里拜里米蘇拉帝瓦沙為王;一四五五年,蘇丹目扎法沙貢馬及方物,並請封為王;蘇丹滿速沙(Sultan Mansur Shah)有兩次遣使入貢請封的紀錄,一次在一四五九年,一次在一四六一年;一四七四年,蘇丹阿拉烏丁.利雅沙(Sultan Alauddin Riayat Shah)遣使入貢。
成化十七年(一四八一年),安南劫馬六甲貢使,貢使入朝稟報控訴,明朝詔勅遣責安南,並派遣官員冊封蘇丹馬末沙(Sultan Mahmud Syah)為王。一五○八年,使臣端哈芝(Tuan Haji)等入貢,到廣東時卻為其同伴所殺。日後葡萄牙入侵馬六甲,蘇丹馬末沙稱王於柔佛、廖內(Riau)、甘巴(Kampar,在蘇門答臘)等地,而馬六甲朝貢明朝之事就此絕跡。終馬六甲一朝,馬六甲統治者至少曾二十九次遣使入朝進貢方物,明朝也先後十次派遣特使到馬六甲,並四次給予有效保護,免其受暹羅和安南的騷擾和威脅。
自從尹慶於一四○三年到訪馬六甲以後,從一四○五年到一四三三年的二十八年間,鄭和七次下西洋,其中五次以馬六甲為駐紮地(一四○五年第一次、一四○九年第三次、一四一四年第四次、一四一七年第五次、一四三一年第七次)。這個駐紮中心,也稱「官廠」,以為囤積錢糧之用,同時也建立行轅安置其隨員部隊,《瀛涯勝覽》謂:「凡中國寶船到彼,則立排柵,如城垣,設四門、更鼓樓,夜則提鈴巡警,內又立重柵,如小城。蓋造庫藏倉廒,一應錢糧頓在其內。」這不僅幫助馬六甲立國抗敵,帶來政治穩定,同時更吸引了大批商人到來,使馬六甲成為本地區重要的港口,經濟繁榮,聲威遠播。
馬中的交往,最明顯的影響有三個方面,首先是參照了中國的典章朝儀所擬定的制度,成為馬來民族傳統的一部分,如斯里馬哈拉加之重視黃色,即模仿自中國;而其樂隊中之銀質喇叭,上附有一馬來人所稱之龍(naga),亦是受中國之影響。其次是仿照明朝的銅幣,將沉重大塊的「斗錫」,改為圓形中間無孔的錫幣,一直通行至葡萄牙時代才被廢除,可謂馬來各邦貨幣的老祖宗。其三是鄭和下西洋時在馬六甲留下的痕跡,至今仍然有跡可尋。如馬六甲著名的三寶山和三寶井,不但是馬中兩國友誼的見證,也是華人在這土地上開荒墾殖的例證,而留下的青花瓷器更是無價之寶。當時華巫通婚,其後代便是今天的峇峇。此外,《海錄》也記載了滿剌加「王居前屋用瓦,乃永樂中太監鄭和所遺者」。
改信伊斯蘭教
馬六甲的強大與伊斯蘭教有莫大的關係。在伊斯蘭教傳入以前,島嶼東南亞主要受印度文化影響,遲至西元十世紀以後,印度化國家雖然已經大不如前,但其文化已經深深烙印在各地人民的語言風俗、政治社會和音樂舞蹈等方面。大約在西元十五、十六世紀,伊斯蘭教及其文化始在島嶼東南亞取得主導地位。
自西元七世紀伊斯蘭教在阿拉伯創立後,隨著商業活動的進行,伊斯蘭教的教義也跟著傳播出去,在西元八世紀中國唐朝南方的大港廣州已經出現穆斯林的足跡,作為中轉站的東南亞,相信穆斯林也在此進行商業活動。其實,吉打在西元八、九世紀時已經有穆斯林的存在,為七七四年的兩位阿拉伯商人,一為庫塔斯.貝(Khurthas Bey),一為來吉打傳教的蘇萊曼(Sulaiman),只是這些史實至今仍缺乏文字史料的佐證。伊斯蘭教何時傳入東南亞島嶼地區,學界雖有爭議,但一般咸認西元九世紀唐末的動亂,迫使中國穆斯林移居東南亞,但礙於居留時間短促,只專注商貿,也無意於傳教,加上東南亞印度文化深刻的影響力,基本上伊斯蘭教仍然無法廣布。直到西元十三世紀蘇門答臘島的巴塞改宗伊斯蘭教後,伊斯蘭教才算正式傳入東南亞。西元十五世紀,馬六甲的第二任統治者迎娶巴塞公主,並改信伊斯蘭教,鄭和隨使馬歡在《瀛涯勝覽》中曾說:「國王國人皆從回門,持齋受戒誦經」,指的正是此事;第五任統治者則宣布宗伊斯蘭教為國教,馬六甲遂成為東南亞伊斯蘭教的傳布中心,並有「小麥加」之稱。故此,有學者認為這是伊斯蘭教在東南亞的第一次大發展。
奠定伊斯蘭教在東南亞的地位,是較為晚期到島嶼東南亞經商的胡茶辣(Gujerat)商人。他們主要來自印度西海岸的信奉伊斯蘭教的印度商人,擅於利用沿海的優勢進行東西方貿易。約莫西元十三世紀,他們來到東南亞從事買賣時,就積極地傳播伊斯蘭教。蘇門答臘北岸的商港,是島嶼東南亞中最為靠近印度的區域,無形中成為伊斯蘭教最早傳入的地區。巴塞因此成為最早的東南亞伊斯蘭教國家,接著巴祿頭(Perlak)、亞齊(Ache)也相繼成為伊斯蘭教的中心。
由於東南亞在伊斯蘭教化的過程中,除了阿拉伯的伊斯蘭教商人,印度商人和中國人也發揮作用,加上有不少改教者是一般百姓,故此其信仰內容涵蓋不少其他原始信仰和文化的元素,有相當的包容性,也有一定程度的本土化。這是為何伊斯蘭教中以蘇菲教派(Sufism)聞名的神祕主義思想,能很快地與混合原始萬物有靈及印度文化的宗教信仰相結合,深深觸動馬來人的心弦,在短短的一個世紀內征服馬來半島的原因。有學者認為:「在北大年、西蘇門答臘、森美蘭土邦,他們根據《可蘭經》(也譯作《古蘭經》或《古安天經》)制定的宗教法典,不得不接受許多建立在母權制基礎上的同她極不相同的習慣法……而在砂拉越,西元十六至十九世紀來自馬六甲半島和馬來群島的移民浪潮中遷來的馬來亞居民,他們的宗教法典,從一開始就融合著若干習慣法。」也有學者認為馬六甲在伊斯蘭教化的過程中,「大體上保留了傳統的社會政治制度,她的主要官職名稱大多是本地傳統的和印度式的,很少有伊斯蘭的職稱。」
伊斯蘭教所以能在此廣泛傳布,原因在於其傳教方式頗為得宜,主要有兩個大方向,即自上而下的傳播方式,以及從沿海貿易點向內地推進的策略。西元十三、十四世紀東來的穆斯林商人皆以宣揚伊斯蘭教為己任,商業活動和傳教熱忱促進了伊斯蘭教在東南亞的發展。他們和當地女子結婚,並以他們所帶來的實際經濟利益,吸引當地土酋主動改教,甚至與當地貴族土酋勾結,反抗印度教或佛教政權,建立伊斯蘭教國,使伊斯蘭教得以從上而下傳播。由於伊斯蘭教傳入時,島嶼東南亞缺乏強大而穩定的中央政權,沿海地區的首領和政權除了可從與穆斯林商人交易中獲取實際好處,同時也認為轉向伊斯蘭教有助於保護他們的利益,鞏固他們的地位和擴大他們的勢力,伊斯蘭教最終得以由沿海對外貿易點或城市逐步向周圍或內地推進。另一方面,由於島嶼地區在民族、語言、文化或習俗方面都有較高的一致性,也利於伊斯蘭教化的同步擴散。
關於伊斯蘭教傳入馬來半島,最早的文字記載,可溯源至一九二四年發現於登嘉樓河口,阿拉伯伊斯蘭教徒於一三○三年所豎立的石碑,碑上刻有以爪夷文書寫的伊斯蘭教教義和一些犯姦淫罪的罰則,是目前馬來半島上最早的伊斯蘭教遺跡。馬六甲的第二任統治者伊斯干陀沙由於迎娶巴塞公主而改奉伊斯蘭教,成為馬來半島上首位皈依伊斯蘭教的國君,故此在政治勢力的庇護下,臣民皆逐漸改信伊斯蘭教。
馬歡於一四一四年到馬六甲時,也發現居民皆信仰伊斯蘭教,這時正好是二世王統治時期。
但是到了第三任統治者斯里馬哈拉加時,卻出現了短暫反動之勢。他曾於回曆新年時,昭告人民其會依據新加坡國祖先之習俗,即依照當時酋長掘地得王冠為新一年的開始,戴冠披服接受祝賀的傳統來慶賀新年。此外,他採用伊斯蘭教國家禁用的「Maharaja」稱號,也可以視為對伊斯蘭教的一種背叛行徑。但畢竟伊斯蘭教化是大勢所趨,到了第五任統治者目扎法沙就正式宣布以伊斯蘭教為國教,君主改稱「蘇丹」,並正式確立伊斯蘭教的兩大節日,即開齋節(Hari Raya)和進香麥加(Mecca)後之哈芝節(Hari Raya Haji)。每逢這些節日,王宮前的廣場就會築起一高出地面許多,可以瞭望的亭子,節慶當天會有無數行列在市集遊行後集合於廣場,老百姓就跟隨亭內的國王和王妃進行禱告儀式。儀式後國王便會出遊,與民同樂。在他任內編訂了內含伊斯蘭教法的法典,在其統治範圍內採行伊斯蘭教法,創建清真寺、宗教學堂和蘇菲道堂。此後,在統治階層的鼓勵下,不僅老百姓皈依伊斯蘭教,王室也和非伊斯蘭教徒通婚,以吸引新的皈依者。
隨著馬六甲王國商業的繁榮與國力的強盛,伊斯蘭教更進一步傳播到各地,一般上或以商業作媒介,或通過政治手段,或軍事擴張。其中,彭亨和吉打是因與馬六甲王國建立聯姻關係而信奉伊斯蘭教;北大年、吉蘭丹及登嘉樓則是因臣屬馬六甲王國而改教;蘇島上的甘巴、錫國(Siak)、英得其利(Indergiri)和占卑等則由於先後被征服,也同樣改奉伊斯蘭教。當時,伊斯蘭教向外的傳播主要有三條路線,一路傳到蘇門答臘的中南部各港口;一路則經婆羅洲的汶萊,往東傳到蘇祿(Sulu)群島、棉蘭老(Mindanao)及其鄰近各島,這時馬六甲王國便取代了巴塞,正式成為東南亞伊斯蘭教傳播中心,並被譽為東南亞的「小麥加」。
馬六甲改奉伊斯蘭教,不僅吸引了來自阿拉伯、波斯、土耳其、印度和中國商人前來經商,帶動了馬六甲成為國際商港,更重要的是,伊斯蘭教也同時形塑了馬來民族的性格,不致因政治失敗而潰散,對馬來民族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政治上採行政教合一,統治者為阿拉(Allah)在世間的代表和伊斯蘭教的護法,並以宗教為手段來對抗西方勢力的入侵。經濟上,伊斯蘭教鼓勵教徒自行累積財富,所以經商是穆斯林的主要活動,也帶動了東南亞的經濟活絡。社會習俗方面嚴守《可蘭經》的戒律,以清真寺為社交活動中心,穆斯林聚集在清真寺舉行宗教儀式和祈禱,社會上的階級之分也明顯淡化了。此外,宗教法也被應用到法律上,如馬六甲的海事法中就納入了宗教法。文化方面,鄉村的祈禱所、清真寺和宗教司住所都是宣教的場所,伊斯蘭教教義的傳授為穆斯林的基本教育。伊斯蘭教中的阿拉伯語也被吸納成為現代馬來文的組成部分,「jiran」、「mahkamah」、「rezeki」、「sejarah」、「selamat」等,都是受阿拉伯文影響的詞彙。此外,爪夷文也成為當時伊斯蘭經典、宮廷書信、法律規章、私人書信及文學作品的書寫文字。在伊斯蘭教文學的影響下,馬來古典文學開始出現傳奇小說(Hikayat)和敘事詩(Syair)等文體。伊斯蘭教獨特的圓頂、拱門和尖塔,並以《可蘭經》為裝飾藝術的建築形式,在馬來半島也隨處可見。
馬六甲在西元十五世紀崛起成為國際大商港,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先天條件和千載難逢的客觀因素,更為重要的是本身的努力經營和建設。馬六甲地處馬六甲海峽最狹窄處,容易控制來往船隻,同時背山面海,居高臨下,易於防守,加上又位於亞洲兩大季候風,即東北季風和西南季風的起點和終點,各國船隻皆匯聚於此。這時候,適值東南亞海權強國滿者伯夷日漸衰落,無形中出現權力真空。即便如此,更為重要的是馬六甲能憑藉與外在勢力維持良好的互動關係,方能在此空隙乘勢而起。
與中國的宗屬關係
馬六甲立國之初,國小勢弱,四鄰強敵環伺,尤以暹羅最具威脅。為了抑制外敵,在外交上馬六甲延續室利佛逝與中國的朝貢關係,一方面發展貿易,一方面可以借助中國的力量威嚇暹羅,使之不敢輕舉妄動。為了與中國維持良好關係,馬六甲前三任統治者就曾經先後五次(一四一一年、一四一四年、一四一九年、一四二四年和一四三三年)入朝覲見明成祖和宣宗皇帝,締造三世五入朝的佳話。此外,明朝共冊封馬六甲統治者七次,馬六甲共遣使入貢二十九次,明朝共遣使至馬六甲十次,馬六甲受明朝保證免受安南侵略者凡四次,在在證明馬中關係的密切。
馬六甲建國伊始,正是明朝國勢最為強盛之時。一四○三年,明成祖派遣尹慶詔諭馬六甲,宣示天德,賜織金綺羅、銷金帳幔。拜里米蘇拉大喜,即刻安排使節跟隨尹慶回航的船隊入貢,乘機要求明朝保護。一四○五年,馬六甲再次遣使入貢,明成祖冊封拜里米蘇拉為滿剌加國王,地位與暹羅等同,同時解除滿者伯夷的宗主地位,成為明朝的藩屬,雙方開始建立密切關係。一四○七年和一四○八年,馬六甲皆遣使隨鄭和寶船入貢。一四○九年,明朝正式冊封馬六甲為國,為了答謝冊封之恩,拜里米蘇拉特於一四一一年親率妻子陪臣五百四十人入朝奉貢,並投訴暹羅的侵擾,請求明朝出面制止。當時訪問團規模之大可謂空前,明成祖也親自接待,並賜予大量物品,臨別前又賜宴餞行。一四一二年時,拜里米蘇拉派其侄兒到中國答謝。
一四一四年,第二任君主伊斯干陀沙親自入朝告訃,稟告父喪,並受成祖賜封,往後則成常例,或每年或間隔入朝。一四一九年,伊斯干陀沙再度率妻子陪臣入朝謝恩,並於辭歸時向中國傾訴暹羅侵犯之事,明成祖即行敕諭暹羅,使之不敢隨意侵犯。一四二四年,斯里馬哈拉加繼位,親率妻子陪臣入朝告喪。一四三一年,斯里馬哈拉加派遣使臣控訴暹羅的入侵,時為宣宗宣德六年。一四三三年,斯里馬哈拉加再次親率妻子陪臣來朝,此後雖有使臣往返,但君主未曾再親自入朝。往後還有如下六次的遣使入貢:一四四五年,馬六甲使臣請勅封其王子斯里拜里米蘇拉帝瓦沙為王;一四五五年,蘇丹目扎法沙貢馬及方物,並請封為王;蘇丹滿速沙(Sultan Mansur Shah)有兩次遣使入貢請封的紀錄,一次在一四五九年,一次在一四六一年;一四七四年,蘇丹阿拉烏丁.利雅沙(Sultan Alauddin Riayat Shah)遣使入貢。
成化十七年(一四八一年),安南劫馬六甲貢使,貢使入朝稟報控訴,明朝詔勅遣責安南,並派遣官員冊封蘇丹馬末沙(Sultan Mahmud Syah)為王。一五○八年,使臣端哈芝(Tuan Haji)等入貢,到廣東時卻為其同伴所殺。日後葡萄牙入侵馬六甲,蘇丹馬末沙稱王於柔佛、廖內(Riau)、甘巴(Kampar,在蘇門答臘)等地,而馬六甲朝貢明朝之事就此絕跡。終馬六甲一朝,馬六甲統治者至少曾二十九次遣使入朝進貢方物,明朝也先後十次派遣特使到馬六甲,並四次給予有效保護,免其受暹羅和安南的騷擾和威脅。
自從尹慶於一四○三年到訪馬六甲以後,從一四○五年到一四三三年的二十八年間,鄭和七次下西洋,其中五次以馬六甲為駐紮地(一四○五年第一次、一四○九年第三次、一四一四年第四次、一四一七年第五次、一四三一年第七次)。這個駐紮中心,也稱「官廠」,以為囤積錢糧之用,同時也建立行轅安置其隨員部隊,《瀛涯勝覽》謂:「凡中國寶船到彼,則立排柵,如城垣,設四門、更鼓樓,夜則提鈴巡警,內又立重柵,如小城。蓋造庫藏倉廒,一應錢糧頓在其內。」這不僅幫助馬六甲立國抗敵,帶來政治穩定,同時更吸引了大批商人到來,使馬六甲成為本地區重要的港口,經濟繁榮,聲威遠播。
馬中的交往,最明顯的影響有三個方面,首先是參照了中國的典章朝儀所擬定的制度,成為馬來民族傳統的一部分,如斯里馬哈拉加之重視黃色,即模仿自中國;而其樂隊中之銀質喇叭,上附有一馬來人所稱之龍(naga),亦是受中國之影響。其次是仿照明朝的銅幣,將沉重大塊的「斗錫」,改為圓形中間無孔的錫幣,一直通行至葡萄牙時代才被廢除,可謂馬來各邦貨幣的老祖宗。其三是鄭和下西洋時在馬六甲留下的痕跡,至今仍然有跡可尋。如馬六甲著名的三寶山和三寶井,不但是馬中兩國友誼的見證,也是華人在這土地上開荒墾殖的例證,而留下的青花瓷器更是無價之寶。當時華巫通婚,其後代便是今天的峇峇。此外,《海錄》也記載了滿剌加「王居前屋用瓦,乃永樂中太監鄭和所遺者」。
改信伊斯蘭教
馬六甲的強大與伊斯蘭教有莫大的關係。在伊斯蘭教傳入以前,島嶼東南亞主要受印度文化影響,遲至西元十世紀以後,印度化國家雖然已經大不如前,但其文化已經深深烙印在各地人民的語言風俗、政治社會和音樂舞蹈等方面。大約在西元十五、十六世紀,伊斯蘭教及其文化始在島嶼東南亞取得主導地位。
自西元七世紀伊斯蘭教在阿拉伯創立後,隨著商業活動的進行,伊斯蘭教的教義也跟著傳播出去,在西元八世紀中國唐朝南方的大港廣州已經出現穆斯林的足跡,作為中轉站的東南亞,相信穆斯林也在此進行商業活動。其實,吉打在西元八、九世紀時已經有穆斯林的存在,為七七四年的兩位阿拉伯商人,一為庫塔斯.貝(Khurthas Bey),一為來吉打傳教的蘇萊曼(Sulaiman),只是這些史實至今仍缺乏文字史料的佐證。伊斯蘭教何時傳入東南亞島嶼地區,學界雖有爭議,但一般咸認西元九世紀唐末的動亂,迫使中國穆斯林移居東南亞,但礙於居留時間短促,只專注商貿,也無意於傳教,加上東南亞印度文化深刻的影響力,基本上伊斯蘭教仍然無法廣布。直到西元十三世紀蘇門答臘島的巴塞改宗伊斯蘭教後,伊斯蘭教才算正式傳入東南亞。西元十五世紀,馬六甲的第二任統治者迎娶巴塞公主,並改信伊斯蘭教,鄭和隨使馬歡在《瀛涯勝覽》中曾說:「國王國人皆從回門,持齋受戒誦經」,指的正是此事;第五任統治者則宣布宗伊斯蘭教為國教,馬六甲遂成為東南亞伊斯蘭教的傳布中心,並有「小麥加」之稱。故此,有學者認為這是伊斯蘭教在東南亞的第一次大發展。
奠定伊斯蘭教在東南亞的地位,是較為晚期到島嶼東南亞經商的胡茶辣(Gujerat)商人。他們主要來自印度西海岸的信奉伊斯蘭教的印度商人,擅於利用沿海的優勢進行東西方貿易。約莫西元十三世紀,他們來到東南亞從事買賣時,就積極地傳播伊斯蘭教。蘇門答臘北岸的商港,是島嶼東南亞中最為靠近印度的區域,無形中成為伊斯蘭教最早傳入的地區。巴塞因此成為最早的東南亞伊斯蘭教國家,接著巴祿頭(Perlak)、亞齊(Ache)也相繼成為伊斯蘭教的中心。
由於東南亞在伊斯蘭教化的過程中,除了阿拉伯的伊斯蘭教商人,印度商人和中國人也發揮作用,加上有不少改教者是一般百姓,故此其信仰內容涵蓋不少其他原始信仰和文化的元素,有相當的包容性,也有一定程度的本土化。這是為何伊斯蘭教中以蘇菲教派(Sufism)聞名的神祕主義思想,能很快地與混合原始萬物有靈及印度文化的宗教信仰相結合,深深觸動馬來人的心弦,在短短的一個世紀內征服馬來半島的原因。有學者認為:「在北大年、西蘇門答臘、森美蘭土邦,他們根據《可蘭經》(也譯作《古蘭經》或《古安天經》)制定的宗教法典,不得不接受許多建立在母權制基礎上的同她極不相同的習慣法……而在砂拉越,西元十六至十九世紀來自馬六甲半島和馬來群島的移民浪潮中遷來的馬來亞居民,他們的宗教法典,從一開始就融合著若干習慣法。」也有學者認為馬六甲在伊斯蘭教化的過程中,「大體上保留了傳統的社會政治制度,她的主要官職名稱大多是本地傳統的和印度式的,很少有伊斯蘭的職稱。」
伊斯蘭教所以能在此廣泛傳布,原因在於其傳教方式頗為得宜,主要有兩個大方向,即自上而下的傳播方式,以及從沿海貿易點向內地推進的策略。西元十三、十四世紀東來的穆斯林商人皆以宣揚伊斯蘭教為己任,商業活動和傳教熱忱促進了伊斯蘭教在東南亞的發展。他們和當地女子結婚,並以他們所帶來的實際經濟利益,吸引當地土酋主動改教,甚至與當地貴族土酋勾結,反抗印度教或佛教政權,建立伊斯蘭教國,使伊斯蘭教得以從上而下傳播。由於伊斯蘭教傳入時,島嶼東南亞缺乏強大而穩定的中央政權,沿海地區的首領和政權除了可從與穆斯林商人交易中獲取實際好處,同時也認為轉向伊斯蘭教有助於保護他們的利益,鞏固他們的地位和擴大他們的勢力,伊斯蘭教最終得以由沿海對外貿易點或城市逐步向周圍或內地推進。另一方面,由於島嶼地區在民族、語言、文化或習俗方面都有較高的一致性,也利於伊斯蘭教化的同步擴散。
關於伊斯蘭教傳入馬來半島,最早的文字記載,可溯源至一九二四年發現於登嘉樓河口,阿拉伯伊斯蘭教徒於一三○三年所豎立的石碑,碑上刻有以爪夷文書寫的伊斯蘭教教義和一些犯姦淫罪的罰則,是目前馬來半島上最早的伊斯蘭教遺跡。馬六甲的第二任統治者伊斯干陀沙由於迎娶巴塞公主而改奉伊斯蘭教,成為馬來半島上首位皈依伊斯蘭教的國君,故此在政治勢力的庇護下,臣民皆逐漸改信伊斯蘭教。
馬歡於一四一四年到馬六甲時,也發現居民皆信仰伊斯蘭教,這時正好是二世王統治時期。
但是到了第三任統治者斯里馬哈拉加時,卻出現了短暫反動之勢。他曾於回曆新年時,昭告人民其會依據新加坡國祖先之習俗,即依照當時酋長掘地得王冠為新一年的開始,戴冠披服接受祝賀的傳統來慶賀新年。此外,他採用伊斯蘭教國家禁用的「Maharaja」稱號,也可以視為對伊斯蘭教的一種背叛行徑。但畢竟伊斯蘭教化是大勢所趨,到了第五任統治者目扎法沙就正式宣布以伊斯蘭教為國教,君主改稱「蘇丹」,並正式確立伊斯蘭教的兩大節日,即開齋節(Hari Raya)和進香麥加(Mecca)後之哈芝節(Hari Raya Haji)。每逢這些節日,王宮前的廣場就會築起一高出地面許多,可以瞭望的亭子,節慶當天會有無數行列在市集遊行後集合於廣場,老百姓就跟隨亭內的國王和王妃進行禱告儀式。儀式後國王便會出遊,與民同樂。在他任內編訂了內含伊斯蘭教法的法典,在其統治範圍內採行伊斯蘭教法,創建清真寺、宗教學堂和蘇菲道堂。此後,在統治階層的鼓勵下,不僅老百姓皈依伊斯蘭教,王室也和非伊斯蘭教徒通婚,以吸引新的皈依者。
隨著馬六甲王國商業的繁榮與國力的強盛,伊斯蘭教更進一步傳播到各地,一般上或以商業作媒介,或通過政治手段,或軍事擴張。其中,彭亨和吉打是因與馬六甲王國建立聯姻關係而信奉伊斯蘭教;北大年、吉蘭丹及登嘉樓則是因臣屬馬六甲王國而改教;蘇島上的甘巴、錫國(Siak)、英得其利(Indergiri)和占卑等則由於先後被征服,也同樣改奉伊斯蘭教。當時,伊斯蘭教向外的傳播主要有三條路線,一路傳到蘇門答臘的中南部各港口;一路則經婆羅洲的汶萊,往東傳到蘇祿(Sulu)群島、棉蘭老(Mindanao)及其鄰近各島,這時馬六甲王國便取代了巴塞,正式成為東南亞伊斯蘭教傳播中心,並被譽為東南亞的「小麥加」。
馬六甲改奉伊斯蘭教,不僅吸引了來自阿拉伯、波斯、土耳其、印度和中國商人前來經商,帶動了馬六甲成為國際商港,更重要的是,伊斯蘭教也同時形塑了馬來民族的性格,不致因政治失敗而潰散,對馬來民族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政治上採行政教合一,統治者為阿拉(Allah)在世間的代表和伊斯蘭教的護法,並以宗教為手段來對抗西方勢力的入侵。經濟上,伊斯蘭教鼓勵教徒自行累積財富,所以經商是穆斯林的主要活動,也帶動了東南亞的經濟活絡。社會習俗方面嚴守《可蘭經》的戒律,以清真寺為社交活動中心,穆斯林聚集在清真寺舉行宗教儀式和祈禱,社會上的階級之分也明顯淡化了。此外,宗教法也被應用到法律上,如馬六甲的海事法中就納入了宗教法。文化方面,鄉村的祈禱所、清真寺和宗教司住所都是宣教的場所,伊斯蘭教教義的傳授為穆斯林的基本教育。伊斯蘭教中的阿拉伯語也被吸納成為現代馬來文的組成部分,「jiran」、「mahkamah」、「rezeki」、「sejarah」、「selamat」等,都是受阿拉伯文影響的詞彙。此外,爪夷文也成為當時伊斯蘭經典、宮廷書信、法律規章、私人書信及文學作品的書寫文字。在伊斯蘭教文學的影響下,馬來古典文學開始出現傳奇小說(Hikayat)和敘事詩(Syair)等文體。伊斯蘭教獨特的圓頂、拱門和尖塔,並以《可蘭經》為裝飾藝術的建築形式,在馬來半島也隨處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