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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王冠:玫瑰戰爭與都鐸王朝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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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玫瑰戰爭?
  一五四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五,早上七點。倫敦塔內,一位老婦人走進春季的陽光。她的名字是瑪格麗特.波爾(Margaret Pole)。她是英格蘭出身和血統最高貴的女性之一。她的父親克拉倫斯(Clarence)公爵喬治是一位國王的弟弟;她的母親伊莎貝爾.內維爾(Isabel Neville)曾是國內最強大、最富庶的伯爵領地之一的繼承人。她的父母都早已不在人世,屬於另一個時代和另一個世紀。
  瑪格麗特的人生漫長而激動人心。在二十五年裡,她是索爾茲伯里(Salisbury)女伯爵。在她那個時代,獨立享有爵位的女性只有兩人。直到前不久,她還是她那一代人中最富有的五位貴族之一,在十七個郡擁有土地。如今她六十七歲(按照都鐸時期的標準算是高齡),看上去非常衰老,聰明的觀察者也會誤以為她是八十或九十歲。
  和倫敦塔的許多居民一樣,瑪格麗特.波爾是一個囚犯。兩年前,她被議會的一道法案褫奪土地和頭銜。該法案指控她對她的親戚亨利八世,「犯下了形形色色的可憎而嚴重的叛逆罪行」。具體是什麼叛逆罪行,議會語焉不詳,因為事實上,瑪格麗特對王室犯下的罪是泛泛的,而不是具體的。她的兩樁主要大罪是:一、她與國王是血親;二、國王接納了基督教信仰的新形式與新教義(它們在近二十年內席捲歐洲),而她對此表示疑慮。就是因為這兩個事實(第一是血統,第二是信仰問題),她在過去十八個月裡一直被囚禁在倫敦這座固若金湯、據說無懈可擊的河畔要塞內。倫敦塔刷成灰白色的中央塔樓上還部署了許多火砲。
  瑪格麗特的牢獄生活非常舒適。十六世紀貴族的囹圄生活主要是行動自由受限,但生活條件很體面,甚至奢侈。而且她非常仔細地確保自己的監獄生活符合最高的標準。她期望自己能過得舒舒服服,而發現生活標準不合心意之後,就大發牢騷。在被轉移到倫敦之前,她曾在西蘇塞克斯(West Sussex)的考德里(Cowdray)府邸被軟禁了一年,在那裡負責看守她的是對自己的任務毫無熱情的南安普敦伯爵威廉.費茲威廉(William Fitzwilliam)。她鬥志昂揚、義憤填膺地反抗自己的囚徒命運,這讓費茲威廉伯爵和夫人感到厭煩,所以她被轉移走讓他們很高興。
  在倫敦塔內,瑪格麗特可以給親戚寫信,並且有自己的僕人和昂貴的美食。她的高貴身分並沒有受到怠慢。這年早些時候,凱薩琳王后 的御用裁縫奉命給瑪格麗特做了一套新衣服。就在幾週前,國王親自出資為她訂製的更多衣服也送來了。亨利八世還給自己的親戚送來一件皮毛鑲邊的睡衣和一件賽普勒斯緞子做的睡衣,以及襯裙、帽子和長統襪,四雙鞋和一雙新拖鞋。區區六個月內,在她的衣服上就花了超過十五英鎊(相當於當時一名普通勞工兩年的工資)。所以,瑪格麗特.波爾在早晨走到涼爽的室外時,儘管她今天上午要被斬首,但至少能穿著新鞋子赴死。
  她的死刑是匆匆安排的。僅僅幾個小時之前,她才得知,國王已經下令處死她。讓一位老太太在這麼短時間裡讓自己的精神和肉體做好上路的準備,實在太不像話了。根據消息靈通的神聖羅馬帝國駐英格蘭大使尤斯塔斯.沙皮(Eustace Chapuys)接到的報告,女伯爵覺得「此事十分怪異」,因為她不知道「自己被指控犯了什麼罪,也沒有被判刑」。很少有人能夠理解,這個羸弱的老太太對亨利八世這樣強大而自負的國王能構成什麼威脅。
  前來見證行刑的人不多。他們站在一個小得可憐的墊頭木旁。它是匆匆搭建起來的,所以僅僅是擺在地上,而不是照例放在一個高高的刑台上。據沙皮記載,瑪格麗特走到墊頭木前,將自己的靈魂託付給造物主,然後請求在場的人為亨利八世、凱薩琳王后、國王的兩歲兒子愛德華王子和二十五歲的瑪麗公主(瑪格麗特的教女)祈禱。但當老太太站定身子向稀稀落落的人群講話時(沙皮說在場的有一百五十人;法蘭西大使夏爾.德.馬里亞克[Charles de Marillac]說沒有這麼多),一種焦躁不安的情緒開始瀰漫。官員命令她快點講完並把脖子擱到那一小塊木頭上。
  倫敦塔的正規劊子手這天上午沒有當差,他在北方陪伴亨利八世。國王正在視察他的王國的最北端,消解針對他的統治的叛亂威脅。所以倫敦塔的行刑斧被託付給一名副劊子手。他很年輕,經驗還不足以掌握斬首這門藝術。(沙皮描述他是個「可憐兮兮、笨手笨腳的青年」。)他要承擔的任務,遠遠超出了他的能力範圍。自諾曼征服以來,在瑪格麗特.波爾之前只有一個女貴族被處決,也就是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安妮.博林(Anne Boleyn),一個專門請來的法蘭西劊子手只一劍便乾脆俐落地將她處死。這一天的倒楣劊子手知道自己沒那麼大本事。斬首的指令發出之後,他揮動斧頭向墊頭木砍去。
  但他搞砸了。他的斧頭沒有利索地一下子斬斷瑪格麗特的脖子,而是砍進了老婦人的肩膀和腦袋。她還沒死。他又砍了一斧頭,又沒中。連砍了好幾次,她才斷氣。這是一場野蠻的虐殺,無能的劊子手將老婦人的上半身砍成了碎片。這是一場惡劣而殘忍的屠戮,令所有得知此事的人震驚。「願上帝仁慈地寬恕她的靈魂,」沙皮寫道,「因為她肯定是一位高尚而可敬的貴婦人。」

  從某個角度看,瑪格麗特.波爾只不過是主宰十六世紀的宗教戰爭的又一個犧牲品。在宗教戰爭中,舊的羅馬天主教信仰追隨者,與信仰新教的諸多群體,都試圖透過暴力使對方屈服。宗教戰爭的形式有所不同。有時是不同信仰的國家之間的戰爭,但更通常的情況是,宗教戰爭表現為內亂和家族鬥爭,它們將國家撕扯得四分五裂。一五四○年代的英格蘭就是這樣的。所以從這個層面看,瑪格麗特被處決,代表著推行改革的國王對一個固守舊信仰的豪門世家刻意發起的打擊。但她的死,也可以理解為將近一個世紀前開始的,漫長且與宗教無關的貴族暴力衝突的不體面終結。這些衝突是政治與個性的衝突。一四四○年代末開始,王權緩慢但災難性地瓦解,此後發生了爭奪霸權的鬥爭。一般認為,亨利.都鐸(Henry Tudor)於一四八五年登基成為亨利七世、一四八七年他在斯托克戰役(Battle of Stoke)捍衛王權之後,上述衝突就結束了。但實際上,很久以後,這場衝突還一直困擾著十六世紀的政治。它肯定在瑪格麗特.波爾之死中發揮了影響力,因為這位老婦人是金雀花王朝最後一名存世的成員,也是如今我們所稱的玫瑰戰爭的一個活生生的遺留。
  瑪格麗特的許多近親和遠親都在玫瑰戰爭中喪生。她的父親克拉倫斯公爵喬治因謀反而被其兄長愛德華四世下令處死,年僅二十八歲。據說喬治是被溺死在一桶馬姆齊酒(malmsey,一種甜味的希臘葡萄酒)中的。為了緬懷他,瑪格麗特戴的手鐲上總有一個小小的酒桶。她的兩個叔伯分別在一四六○和一四八五年的正面交鋒中喪命。 她的祖父和外祖父也死在戰場上,其中一位的首級被插在約克城門,戴著一頂紙王冠。瑪格麗特的弟弟愛德華,自稱瓦立克伯爵(Warwick,但沒有得到官方承認),二十四年生命的大部分時間都被囚禁在倫敦塔。亨利七世於一四九九年十一月下令將他處死,因為當時有傳聞,有人企圖劫獄救他。
  瑪格麗特的長子蒙泰古(Montague)男爵亨利.波爾於一五三九年一月被處死;她的長孫,蒙泰古男爵的繼承人,也叫亨利,被囚禁在倫敦塔,在一五四二年之後的某個時間死在獄中。波爾家族在一四七○年代與一五四○年代之間的整個歷史,就是慘遭三代國王屠戮的歷史。在這方面,波爾家族並非特例。他們只不過是在玫瑰戰爭期間遭迫害和鎮壓以至滅絕的許多大貴族家族中,最後的一個而已。
  英格蘭早已慣於殺戮自己的達官貴人,但瑪格麗特.波爾被麻木不仁地殺害,還是震驚了全歐洲。六月十三日,消息傳到安特衛普。一週後,傳到神聖羅馬帝國的宮廷。八月初,女伯爵的次子雷金納德.波爾(Reginald Pole),一個變節的天主教教士(後攀升至紅衣主教的高位),給布爾戈斯 的大主教兼紅衣主教胡安.阿爾瓦雷斯.德.托雷多(Juan Alvarez de Toledo)寫了一封充滿憤恨的信,說他的母親「不是因自然法則而壽終正寢,而是死於非命。凶手是最不應當殺她的人,因為他是她的親戚」。雷金納德對自己母親慘死的唯一慰藉是,她是做為殉道士而死的。「像基督、他的使徒和許許多多烈士與貞女一樣犧牲,算是死得體面。」他寫道。但雷金納德還是把亨利八世說得比古代暴君希律王、尼祿和卡利古拉更為醜惡。「他們的殘忍都遠遠比不上這個人的罪惡,他無視天理公道,處死了一個最無辜的女人,況且她還是他的親人,並且年高德劭。」
  要把亨利八世描繪成一長串品格高潔的國王當中的唯一殘暴殺手,就有些言不由衷了。亨利八世肯定能對自己的親人做出凶殘的事情來,但這個時代就是這個樣子。事實上,瑪格麗特的死給一四五○年代以來斷斷續續的流血慘劇劃下了一個句點。她那可憐的、殘缺不全的屍體終於倒下時,除了亨利八世和他的三個孩子身上的血液之外,英格蘭已經幾乎不再有一滴金雀花王族的血液流淌。近半個世紀的屠戮終於結束了,不是因為有人決定要結束它,而是因為幾乎所有的潛在受害者都已經死了。

  有史可考最早使用「玫瑰戰爭」一詞的作者之一,是十九世紀的英國作家和王室教師瑪利亞.考爾科特(Maria Callcott)夫人。她創作的童書《小亞瑟的英格蘭歷史》於一八三五年問世。在描述十五世紀撼動英格蘭的暴力動盪時,考爾科特寫道:「此後三十多年英格蘭的內戰被稱為玫瑰戰爭。」她說的既對也錯。「玫瑰戰爭」一詞有書面記載的證據不早於十九世紀最初二十五年,但國家被對立的蘭開斯特家族與約克家族(紅玫瑰和白玫瑰是他們的代表)撕扯得四分五裂的思想,可以上溯到十五世紀。
  在中世紀歐洲,玫瑰是受歡迎的符號。它們的顏色,無論用在政治、文學還是藝術中,都被認為具有重要的、往往是對立的涵義。十四世紀的義大利作家喬凡尼.薄伽丘(Giovanni Boccaccio)在他的《十日談》中,用紅玫瑰和白玫瑰象徵愛情與死亡這兩個互相糾纏的主題。人們在祈禱書的邊緣和泥金裝飾字母上、曆書和科學文本中繪製玫瑰圖案。最晚到十三世紀亨利三世時期,英格蘭的貴族家庭就在他們的紋章徽記中運用玫瑰圖案。愛德華一世有時用金玫瑰做為王權的象徵。但在十五世紀的英格蘭,人們開始將紅白玫瑰與爭奪王位的競爭者緊密聯繫起來。
  王室最早使用的玫瑰徽記是白玫瑰,代表約克家族,即約克公爵理查的後裔。他於一四六○年宣示了自己對王位的主張權。理查的兒子愛德華於一四六一年成為愛德華四世之時,白玫瑰是他用來宣揚自己王權的符號之一。愛德華四世年輕的時候曾被稱為「盧昂的玫瑰」。他打勝仗的時候,他的支持者會唱「祝福那種花!」在後來的幾十年裡,選擇支持愛德華四世的很多人,尤其當他們希望借助自己與他的關係而獲得顯赫地位時,都會採用白玫瑰徽記。
  紅玫瑰起初比較少見,直到亨利.都鐸(亨利七世)於一四八○年代開始採用並大力宣傳它。最早帶有近似王室意味的紅玫瑰,是亨利.博林布羅克(Henry Bolingbroke,後來的亨利四世)採用的。他在一三九八年著名的與湯瑪斯.莫布雷(Thomas Mowbray)的比武審判中,用紅玫瑰徽記裝飾自己的營帳。此外有比較微弱的證據表明,紅玫瑰與亨利四世的孫子亨利六世也有聯繫。一四八五年的博斯沃斯戰役(Battle of Bosworth)之後,紅玫瑰才成為較常見的王室徽記,代表亨利七世的王位繼承權,因為他與舊時的蘭開斯特公爵有血緣關係。亨利七世將紅玫瑰做為白玫瑰的對比,努力提高和吹噓都鐸家族身為統治者的合法性。(「為了向白玫瑰復仇,紅玫瑰怒放吐豔。」一位編年史家寫道。他這是在一絲不苟地遵循博斯沃斯戰役之後的政府路線。)亨利七世在位的時候,讓他的書記員、畫家和圖書館員在文件上添加紅玫瑰徽記,甚至竄改之前多位國王擁有的書籍,好讓這些奢靡泥金裝飾插圖也包含玫瑰,並且是他自己偏愛的那種顏色。
  紅玫瑰更多是在回顧歷史時使用,因為一四八五年之後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第三種玫瑰鋪平道路:即所謂的「都鐸玫瑰」,它是紅白玫瑰的混合體,要麼是兩者疊加,要麼是並置,要麼乾脆融為一體。朝廷發明了都鐸玫瑰,以象徵兩大家族的聯合,因為亨利七世於一四八六年迎娶了愛德華四世之女約克的伊莉莎白(Elizabeth of York),將蘭開斯特與約克這兩個互相廝殺的家族聯合起來。
  都鐸玫瑰講的故事既有政治,也有浪漫史。它解釋了兩大家族的鬥爭造成的長達半世紀的動盪與流血衝突,而婚姻將兩個競爭對手聯合起來,從而締造和平。亨利七世的兒子亨利八世於一五○九年登基之時,宮廷詩人約翰.史凱爾頓(John Skelton,他是在暴力衝突最嚴重的時期長大成人的)寫道:「白玫瑰與紅玫瑰/如今融為一體」。「玫瑰戰爭」的概念,以及更重要地,玫瑰戰爭與都鐸王朝崛起之間的關係,到十六世紀初已經人盡皆知。這種概念能夠留存至今,因為它提供了一種簡單的、強有力的敘述。這個故事把世界簡化為非黑即白,或者說非紅即白。它含蓄地為都鐸王朝的王位主張權做了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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