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 章 秩序是人類需求之首
以「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為名的那個新國家,成立至今已有200 年之久,此時此刻的我們有必要重新理解,塑造美國社會的那些信念及律法。我們這個社會和其他任何人民的社會一樣,都是靠秩序(order)來維持。美國社會秩序的特質,就是本書探討的主題。首先,秩序是什麼?
想像一下:有個旅人連夜趕路,沒有人帶領,只是一直想著自己要前往的方向。西蒙.韋伊(Simone Weil)說,追求秩序的人就是這個形象。韋伊經歷過很多苦難,她說:「這樣的旅人,一路上都是靠著美好的希望來照亮路途。」秩序是我們所依循的道路,也是一種依靠目的與意義而生活的模式。她還說,我們活著,需要秩序甚於食物與住所。若是沒有感受到一種和諧、一種秩序的存在,人類的景況將是無法忍受的。「秩序是人類需求之首。」
人活著若是不懂秩序,必然無法和自己或他人共處。聖經《約伯記》(the Book of Job)說,如果我們的靈魂中沒有秩序、社會中沒有秩序,我們就生活在「甚是幽暗之地,死蔭混沌之地,那裡毫無秩序,即使有光也像是幽暗。」
西蒙.韋伊描繪旅人伶仃夜行如此生動,其實她是想到自己。她只活到33 歲,在那短暫的一生,她一直在整頓自己的靈魂。她是法國人、猶太人,也是基督徒。為了尋求靈性的秩序,她研讀希臘哲學、印度哲學、梵文、基督密教(Christian mystics)、量子論(quantum theory)。她下田耕作,也在工廠做工,藉此體驗並分擔艱苦的勞碌生活。
同時,她也在思考現代世界的社會秩序問題。她身後出版了《扎根》(The Need for Roots)這本薄薄的書,其副標題是「人類責任宣言緒論」(Prelude to a Declaration of Duties toward Mankind)。德軍占領法國之後,她流亡於英國倫敦,期間應法國流亡臨時政府的邀請,撰寫了《扎根》。這本書探討的是日後法國脫離納粹的統治之後,法國人應該如何重新為其社會秩序找到根源,共同生活於和平與公義之中。
她太了解精神上的懷疑與社會的失序是怎麼一回事。譬如,為了解西班牙內戰(Spanish civil war),1936 年她跑到加泰隆尼亞戰線(Catalonian front),在那裡和共和軍(Republican army)一起度過好幾星期。這一次的體驗刻骨銘心,終生縈繞其心,至死無法抹滅。還有,為了分擔法國境內德軍占領區同胞蒙受的苦難,1943 年她決定開始比照占領區糧食配給量進食。但她當時其實已住進英國一家療養院,健康狀況很差;事實上她後來就讓自己餓死了。她的好幾本書
都是在她身後才出版的。
西蒙.韋伊寫道,我們的20 世紀是混亂的時代,和基督之前(即公元前)第五世紀希臘的混亂情況很像。用她的話來說,「那就好像我們回到普羅泰戈拉(Protagoras)和詭辯士(Sophists)的時代。那時候說服技巧(相當於現代人的廣告標語、公共宣傳、宣導大會、新聞報導、電影、電臺廣播)取代了人的思想,掌握了城市的命運,還把政變化為現實。所以,柏拉圖《理想國》(Republic)的第九卷讀起來讓人覺得好像是在講我們現代的事情。」用公元前五世紀的希臘,來比喻我們現在這個時代,實在是恰如其分。但你其實還可以補充說,我們這個紛紛擾擾的時代,其實和耶穌之前第一世紀羅馬共和國的混亂,以及西元第五世紀羅馬文明的崩潰都很相似。不論身為個體或整體文明,我們這些人民(就像那無人帶領、伶仃夜行的旅人,就像西蒙.韋伊,就像那些如今已灰飛煙滅的社會一樣)在世紀的最後數十年,都在尋找秩序(order)。
「秩序」這個詞就和許多概念一樣,也許從其反義詞失序(disorder)來理解最為清楚。失序的存在(disordered existence)是茫然而可悲的存在。社會一旦落入全面失序狀態,很多人都會活不下去。如果社會的成員在精神層面上茫然失序,整個社會的外在秩序也將難以維持下去。
我們總是把「法律與秩序」(law and order)相提並論,事實上兩者也的確有關聯,只是並非完全相同。法律衍生自社會秩序,是一套通用規則;社會得有這套規則才能維持起碼的秩序。然而,秩序大於法律,社會秩序的諸多面向取決於人的信念及習俗,而非明文規定的法律(positive laws)所決定的。
「秩序」一詞是指一種系統化且和諧的安排,不論那是個人性格上的,或是一邦一國的,都是如此。另外,「秩序」也意指人在社會上必須承擔義務,但也享有權利,此即所謂的「公民社會秩序」。
本書探討的是美利堅合眾國秩序的根源。美國秩序的根源久遠而錯綜複雜,卻賦予每個美國人生命。這樣的根源,我們可以梳理為兩種,一種是道德秩序的根源、是靈魂秩序的根源;另一種是公民社會秩序的根源、是共和國秩序的根源;這兩種秩序的根源盤根錯節,相互交織。
要描述美國秩序的源頭,免不了要探索人類文明史,但是這樣的探索在本書只是點到為止,因為本書無意全面探討文化(這個工作已有他人完成)。本書的重點在於某些體制與習俗,以及某些理念與信念(迄今為止,這一切始終在育成個人與共和國的秩序)。這個研究對當前社會的不滿情緒而言,再切題不過了。
我們相繼檢視了從希伯來人(the Hebrews)、從希臘人與羅馬人的古典文化、從中古時代及宗教改革年代(尤其是在英國)、從動盪不安的17 世紀文明、從講究的18 世紀文明,以及從美利堅的殖民經驗,傳承而來的秩序。我們探討了美國秩序由之而生的信念與體制。
在為秩序尋根的過程中,我們被導向耶路撒冷、雅典、羅馬、倫敦這四個城市。美國人今日在華盛頓、紐約、芝加哥或洛杉磯體驗到的秩序,都是從這四個古老城市的經驗衍生而來。靈魂一失序、迷亂,我們就會失常,無法克制各種衝動。我們的共和國一失序混亂,社會就會墜入無政府狀態,人人相互對抗爭鬥。理查.胡克(Richard Hooker)2 早在16 世紀就已寫道:「沒有秩序,就沒有公眾社會生活可言;因為匱乏是混亂之母。」當今美國的這種救贖性秩序,是人類奮鬥超過3,000 年的產物。
以「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為名的那個新國家,成立至今已有200 年之久,此時此刻的我們有必要重新理解,塑造美國社會的那些信念及律法。我們這個社會和其他任何人民的社會一樣,都是靠秩序(order)來維持。美國社會秩序的特質,就是本書探討的主題。首先,秩序是什麼?
想像一下:有個旅人連夜趕路,沒有人帶領,只是一直想著自己要前往的方向。西蒙.韋伊(Simone Weil)說,追求秩序的人就是這個形象。韋伊經歷過很多苦難,她說:「這樣的旅人,一路上都是靠著美好的希望來照亮路途。」秩序是我們所依循的道路,也是一種依靠目的與意義而生活的模式。她還說,我們活著,需要秩序甚於食物與住所。若是沒有感受到一種和諧、一種秩序的存在,人類的景況將是無法忍受的。「秩序是人類需求之首。」
人活著若是不懂秩序,必然無法和自己或他人共處。聖經《約伯記》(the Book of Job)說,如果我們的靈魂中沒有秩序、社會中沒有秩序,我們就生活在「甚是幽暗之地,死蔭混沌之地,那裡毫無秩序,即使有光也像是幽暗。」
西蒙.韋伊描繪旅人伶仃夜行如此生動,其實她是想到自己。她只活到33 歲,在那短暫的一生,她一直在整頓自己的靈魂。她是法國人、猶太人,也是基督徒。為了尋求靈性的秩序,她研讀希臘哲學、印度哲學、梵文、基督密教(Christian mystics)、量子論(quantum theory)。她下田耕作,也在工廠做工,藉此體驗並分擔艱苦的勞碌生活。
同時,她也在思考現代世界的社會秩序問題。她身後出版了《扎根》(The Need for Roots)這本薄薄的書,其副標題是「人類責任宣言緒論」(Prelude to a Declaration of Duties toward Mankind)。德軍占領法國之後,她流亡於英國倫敦,期間應法國流亡臨時政府的邀請,撰寫了《扎根》。這本書探討的是日後法國脫離納粹的統治之後,法國人應該如何重新為其社會秩序找到根源,共同生活於和平與公義之中。
她太了解精神上的懷疑與社會的失序是怎麼一回事。譬如,為了解西班牙內戰(Spanish civil war),1936 年她跑到加泰隆尼亞戰線(Catalonian front),在那裡和共和軍(Republican army)一起度過好幾星期。這一次的體驗刻骨銘心,終生縈繞其心,至死無法抹滅。還有,為了分擔法國境內德軍占領區同胞蒙受的苦難,1943 年她決定開始比照占領區糧食配給量進食。但她當時其實已住進英國一家療養院,健康狀況很差;事實上她後來就讓自己餓死了。她的好幾本書
都是在她身後才出版的。
西蒙.韋伊寫道,我們的20 世紀是混亂的時代,和基督之前(即公元前)第五世紀希臘的混亂情況很像。用她的話來說,「那就好像我們回到普羅泰戈拉(Protagoras)和詭辯士(Sophists)的時代。那時候說服技巧(相當於現代人的廣告標語、公共宣傳、宣導大會、新聞報導、電影、電臺廣播)取代了人的思想,掌握了城市的命運,還把政變化為現實。所以,柏拉圖《理想國》(Republic)的第九卷讀起來讓人覺得好像是在講我們現代的事情。」用公元前五世紀的希臘,來比喻我們現在這個時代,實在是恰如其分。但你其實還可以補充說,我們這個紛紛擾擾的時代,其實和耶穌之前第一世紀羅馬共和國的混亂,以及西元第五世紀羅馬文明的崩潰都很相似。不論身為個體或整體文明,我們這些人民(就像那無人帶領、伶仃夜行的旅人,就像西蒙.韋伊,就像那些如今已灰飛煙滅的社會一樣)在世紀的最後數十年,都在尋找秩序(order)。
「秩序」這個詞就和許多概念一樣,也許從其反義詞失序(disorder)來理解最為清楚。失序的存在(disordered existence)是茫然而可悲的存在。社會一旦落入全面失序狀態,很多人都會活不下去。如果社會的成員在精神層面上茫然失序,整個社會的外在秩序也將難以維持下去。
我們總是把「法律與秩序」(law and order)相提並論,事實上兩者也的確有關聯,只是並非完全相同。法律衍生自社會秩序,是一套通用規則;社會得有這套規則才能維持起碼的秩序。然而,秩序大於法律,社會秩序的諸多面向取決於人的信念及習俗,而非明文規定的法律(positive laws)所決定的。
「秩序」一詞是指一種系統化且和諧的安排,不論那是個人性格上的,或是一邦一國的,都是如此。另外,「秩序」也意指人在社會上必須承擔義務,但也享有權利,此即所謂的「公民社會秩序」。
本書探討的是美利堅合眾國秩序的根源。美國秩序的根源久遠而錯綜複雜,卻賦予每個美國人生命。這樣的根源,我們可以梳理為兩種,一種是道德秩序的根源、是靈魂秩序的根源;另一種是公民社會秩序的根源、是共和國秩序的根源;這兩種秩序的根源盤根錯節,相互交織。
要描述美國秩序的源頭,免不了要探索人類文明史,但是這樣的探索在本書只是點到為止,因為本書無意全面探討文化(這個工作已有他人完成)。本書的重點在於某些體制與習俗,以及某些理念與信念(迄今為止,這一切始終在育成個人與共和國的秩序)。這個研究對當前社會的不滿情緒而言,再切題不過了。
我們相繼檢視了從希伯來人(the Hebrews)、從希臘人與羅馬人的古典文化、從中古時代及宗教改革年代(尤其是在英國)、從動盪不安的17 世紀文明、從講究的18 世紀文明,以及從美利堅的殖民經驗,傳承而來的秩序。我們探討了美國秩序由之而生的信念與體制。
在為秩序尋根的過程中,我們被導向耶路撒冷、雅典、羅馬、倫敦這四個城市。美國人今日在華盛頓、紐約、芝加哥或洛杉磯體驗到的秩序,都是從這四個古老城市的經驗衍生而來。靈魂一失序、迷亂,我們就會失常,無法克制各種衝動。我們的共和國一失序混亂,社會就會墜入無政府狀態,人人相互對抗爭鬥。理查.胡克(Richard Hooker)2 早在16 世紀就已寫道:「沒有秩序,就沒有公眾社會生活可言;因為匱乏是混亂之母。」當今美國的這種救贖性秩序,是人類奮鬥超過3,000 年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