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律師考,我的成績可想而知一塌糊塗。
考完律師考的那年,我也從大學畢業了。
為了讓我重拾信心,爸爸費了許多唇舌和我溝通,並且嚴正地指正我,當初讓我讀法律,並不是為了要我賺錢,而是希望我能夠去幫助真正有委屈的人,讓他們能在黑暗之中,得到援助。
爸爸說,有冤屈的人,就算他們沒有錢,我們也應該毫不猶豫地伸出援手,這才是身為一個人真正的價值。
爸爸的話,讓我再度找到自己的價值,我決心再考一次律師,完成爸爸人生中的缺憾,也讓我完成當律師的夢想。
為了考律師,我重新調整作息,每天早上固定六點半起床,吃完早餐,七、八點就到北大的資源教室念書,直到晚上九點、十點才坐車回家。
這段期間,我還帶了學校的讀書會,藉由帶領讀書會的過程,一點一滴找回自信,也安排自己再度到台大與輔大法律系旁聽,除了繼續旁聽民事訴訟等法學課程,更潛心鑽研智慧財產的課程,為自己將來有一天能當上智慧財產法律顧問而努力。
媽媽利用晚上睡覺前的空檔,為我將法學教科書裡枯燥的法律條文,一字一句地念下來,然後錄製成一卷又一卷的錄音帶,好方便我學習。
有時夜裡醒來,媽媽的房間還亮著,我便會聽到她的聲音,「民法第三百一十九條……,
啊!念錯了,重來。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好像她才是要上考場考試的學生。
如果說我今天有任何一點點的成就,那全是因為媽媽總是不辭辛勞地在前頭,為我劈開擋在我前頭的荊棘路,用耐心與慈愛,在我周遭鋪一條柔軟的網,讓我一路走來就算跌倒了,也不至於受到重大傷害。
幾天後,我帶著媽媽為我錄製、充滿慈愛的有聲書,不氣餒地另闢戰場,在北大圖書館的角落,找到可以供我讀書的位置,聽著媽媽為我錄製的法學有聲書,繼續往律師之路邁進。
咬著牙,我一遍又一遍地聽著錄音帶裡再熟悉不過的聲音,我有時會錯以為媽媽正在對我說話,「秉宏,是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不是三百一十九條」
說著說著,她會突然哼了起來:秉宏秉宏不要哭,眼淚是珍珠∕串串的眼淚,揪痛媽媽的心∕秉宏秉宏不要哭,眼淚是珍珠∕擦乾眼淚,我們要大步走向前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