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詩人徐志摩
世上有永恆的愛情,但沒有凝固的愛情。愛情是一條河,它的源頭必須有足夠的水源,才能永遠奔流不息。這水源產生於兩人的情感交流和融合,產生於雙方對愛情理解的昇華與深化。如果女人不以自己的靈魂吸引男人的靈魂,而是拚命美化自己的外表來吸引男人的感官,那麼吸引來的也只是一個以欣賞低層次感官為主的男人,無法用內在的吸引力來留住男人。如果愛情再進一步,走到婚姻階段,更不是那麼簡單,而是兩個人的個性習慣要長期地生活在一起,因此雙方都需要考量是否能夠接受對方的個性習慣。徐志摩與林徽因,有愛情之花卻無婚姻之果,這也緣於兩個人對愛情和婚姻追求上的不同。
西元1925年夏天,徐志摩(西元1897~1931年)與陸小曼的結婚儀式正在熱鬧地進行,賓客歡聚一堂,分享著新人的幸福。證婚人梁啟超注視著新郎和新娘,說出了一段令人咋舌的祝婚詞:「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成就,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娶;陸小曼,你也是過來人,離過婚又重新結婚,也是用情不專。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徐志摩不得不小聲哀求:「先生,給學生留點臉面吧。」梁啟超也覺得話有些過重,就順勢收住了嘴,慈愛地說:「以後你們倆個人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願你們這次是最後一次結婚!」
一年前,徐志摩與北京名媛陸小曼認識後,兩個人立刻陷入熱戀中,無奈陸小曼已是有夫之婦。隨著兩個人感情漸深,都有「相見恨晚」之感。在歷盡周折之後,陸小曼離婚了,兩個人終於走在一起。徐志摩的父親對兒子草率的婚姻態度卻極不滿意,他雖然勉強答應陸小曼與徐志摩的婚事,但提出了三個條件:一、結婚費用自理,家庭概不負擔;二、婚禮必須由胡適做介紹人,梁啟超證婚,否則不予承認;三、結婚後必須南歸,安分守己過日子。這三條徐志摩都答應了。這就出現了結婚儀式上梁啟超痛斥徐志摩、陸小曼的一幕。
其實梁啟超也反對徐志摩與陸小曼之間如同兒戲的戀情,也規勸過徐志摩,礙於徐志摩之父和胡適的情面,梁啟超才答應擔任證婚人。但在婚禮上梁啟超卻對徐志摩、陸小曼用情不專厲聲訓斥,一點情面不留,使滿堂賓客瞠目結舌。
和所有的愛情作品一樣,男女主角歷盡艱難結婚後,故事就結束了,沒看頭了。徐陸的婚姻也如此!幸福是短暫的,痛苦卻來得很快,婚後陸小曼與徐志摩在性格上的差異逐漸顯露出來。婚後的陸小曼全沒了當初戀愛時的激情,似乎不再是一個有靈性的女人。她每天懶散到午後才起床,下午寫寫畫畫或者見幾個朋友,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聽戲,成為一個懶散的家庭婦女。徐志摩常常婉轉地勸告陸小曼,但效果不大。後來,徐志摩的父親出於對陸小曼極度不滿,在經濟上與他們夫婦一刀兩斷。徐志摩不得不同時在光華、東吳、大夏三所大學講課,課餘還趕寫詩文,以賺取稿費貼補家用,即便如此,仍不夠陸小曼揮霍。徐志摩的不幸也正緣於這段草率的婚姻,所以也奉勸大家,愛情和婚姻是不一樣的。愛情浪漫無限,婚姻則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千萬別被衝動的愛情迷惑了雙眼,草率結婚。
世上有永恆的愛情,但沒有凝固的愛情。愛情是一條河,它的源頭必須有足夠的水源,才能永遠奔流不息。這水源產生於兩人的情感交流和融合,產生於雙方對愛情理解的昇華與深化。如果女人不以自己的靈魂吸引男人的靈魂,而是拚命美化自己的外表來吸引男人的感官,那麼吸引來的也只是一個以欣賞低層次感官為主的男人,無法用內在的吸引力來留住男人。如果愛情再進一步,走到婚姻階段,更不是那麼簡單,而是兩個人的個性習慣要長期地生活在一起,因此雙方都需要考量是否能夠接受對方的個性習慣。徐志摩與林徽因,有愛情之花卻無婚姻之果,這也緣於兩個人對愛情和婚姻追求上的不同。
西元1925年夏天,徐志摩(西元1897~1931年)與陸小曼的結婚儀式正在熱鬧地進行,賓客歡聚一堂,分享著新人的幸福。證婚人梁啟超注視著新郎和新娘,說出了一段令人咋舌的祝婚詞:「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成就,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娶;陸小曼,你也是過來人,離過婚又重新結婚,也是用情不專。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徐志摩不得不小聲哀求:「先生,給學生留點臉面吧。」梁啟超也覺得話有些過重,就順勢收住了嘴,慈愛地說:「以後你們倆個人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願你們這次是最後一次結婚!」
一年前,徐志摩與北京名媛陸小曼認識後,兩個人立刻陷入熱戀中,無奈陸小曼已是有夫之婦。隨著兩個人感情漸深,都有「相見恨晚」之感。在歷盡周折之後,陸小曼離婚了,兩個人終於走在一起。徐志摩的父親對兒子草率的婚姻態度卻極不滿意,他雖然勉強答應陸小曼與徐志摩的婚事,但提出了三個條件:一、結婚費用自理,家庭概不負擔;二、婚禮必須由胡適做介紹人,梁啟超證婚,否則不予承認;三、結婚後必須南歸,安分守己過日子。這三條徐志摩都答應了。這就出現了結婚儀式上梁啟超痛斥徐志摩、陸小曼的一幕。
其實梁啟超也反對徐志摩與陸小曼之間如同兒戲的戀情,也規勸過徐志摩,礙於徐志摩之父和胡適的情面,梁啟超才答應擔任證婚人。但在婚禮上梁啟超卻對徐志摩、陸小曼用情不專厲聲訓斥,一點情面不留,使滿堂賓客瞠目結舌。
和所有的愛情作品一樣,男女主角歷盡艱難結婚後,故事就結束了,沒看頭了。徐陸的婚姻也如此!幸福是短暫的,痛苦卻來得很快,婚後陸小曼與徐志摩在性格上的差異逐漸顯露出來。婚後的陸小曼全沒了當初戀愛時的激情,似乎不再是一個有靈性的女人。她每天懶散到午後才起床,下午寫寫畫畫或者見幾個朋友,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聽戲,成為一個懶散的家庭婦女。徐志摩常常婉轉地勸告陸小曼,但效果不大。後來,徐志摩的父親出於對陸小曼極度不滿,在經濟上與他們夫婦一刀兩斷。徐志摩不得不同時在光華、東吳、大夏三所大學講課,課餘還趕寫詩文,以賺取稿費貼補家用,即便如此,仍不夠陸小曼揮霍。徐志摩的不幸也正緣於這段草率的婚姻,所以也奉勸大家,愛情和婚姻是不一樣的。愛情浪漫無限,婚姻則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千萬別被衝動的愛情迷惑了雙眼,草率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