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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維鈞:歷仕四朝長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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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會議」

日本在「巴黎和會」上的「禁臠」就是山東。儘管克里蒙梭和英國首相勞合.喬治誠然都跟日本簽了密約支持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權益,儘管日本代表團專業、團結、寸步不讓,而中國代表團單打獨鬥、勾心鬥角,但1919年1月底在「十人委員會」裡那場中日為一對壘的戲碼無疑地讓他們動容:顧維鈞紐約、巴黎時尚的衣著、流利的英語、辯論高手華麗高調的詞藻,對比了日本代表牧野伸顯的內斂、寡言、不甚流利的英語。
他們能為之動容,因為事不關己。他們是旁觀者,是在看戲。「華盛頓會議」就完全不同了。在「華盛頓會議」上,首席代表代表施肇基宣讀了中國參加會議的「十條原則」。其中最重要的有兩條:一、要求各國尊重中國領土、主權的完整;二、立時或從速廢除限制中國主權以及行政自由的成約,包括關稅自主權、領事裁判權、租界、駐軍、以及勢力範圍。
毫不意外地,「華盛頓會議」雖然締訂了《九國公約》,簽署各國確認要根據美國門戶開放政策的原則尊重中國領土與主權的完整,但中國並沒有獲得任何實質上的好處。用顧維鈞在1922年返國在上海的訪問裡所說的話來形容,只是「在紙面上聲明表示尊重中國主權獨立而不來相干預。」
要列強「立時或從速廢除限制中國主權以及行政自由的成約」,無異於要人家把吃進口中的一塊肉吐出來一樣,談何容易!列強最順理成章的藉口,是中國當時分裂,北洋政府政令不出其所能控制的區域,所謂的中國何在都不能確定,遑論是其所謂的「領土與主權的完整」以及所謂的門戶開放了。1921年11月19日在「華盛頓會議」「太平洋與遠東問題委員會」上一場美國前國務卿魯特與顧維鈞之間的交鋒就是最好的一個例證。
魯特在發言裡說,他認為有關中國領土與主權的完整的討論應該只限於中國本部,而不包括其邊遠地區:

本席以為中國本部與中國行使宗主權各地之間宜加區別。此議案似可僅及於中國本部,因本委員會倘必須議及邊遠區域,不過徒滋糾紛。其邊遠區域可俟日後議及之。

顧維鈞反對魯特把中國的領土主權侷限於中國本部的說法:

至「何為中國」一問題,本席對於羅脱〔魯特〕君之意未能確切了解,因欲證實中國領土主權之原則,當不僅僅以中國本部為限,如羅脱君所言者。中華民國之領土已確實明定於中國憲法之內。無論何種問題,凡足使人感想以為擬圖變更中國疆界者,中國代表團不能討論之。蓋本席與本代表團同人係以中華民國之名義參與此會議,而中華民國之領土自當視為一國家單位。

魯特反唇相譏。他說:一則,作為一個外國人,他不為中國憲法所界定的疆域所囿;再則,他的目的無非是想在幫忙中國的時候,不滋生出具有爭議性的問題:

顧維鈞君以身為中國憲法所束縛,故除中國憲法所載者外其他中國疆土之界說殊覺不能自由審量及之……但本席發言並非如中國之一國民,亦非如身為中國憲法所束縛者。頃提出意見不過希望本委員會不致牽涉權限以外之問題。且本委員會目的所在無非贊助中國應處於不致發生爭議之地位。

顧維鈞感謝對魯特的好意,但仍然堅持門戶開放的原則應當施行於中國全境:

本席聞羅脱君確實保證之聲明極為欽佩。頃本席發言之意乃欲以議案證實中國土地完整之原則,不當僅以中國人所稱二十二行省之中國本部為限,乃當以中華民國全國之領土為根據。

這就是外交折衝的話術:笑裡藏刀,話中有話。魯特為什麼會主張有關中國領土與主權的完整的討論應該只限於中國本部,而不包括其邊遠地區呢?答案是他在幫忙日本解套,讓美國在中國的門戶開放政策不適用於日本認為屬於其特殊權益的滿洲和蒙古。這就是為什麼日本會願意簽署「華盛頓會議」裡的《九國公約》的原因。
許多在「巴黎和會」時對顧維鈞刮目相看的美國人現在對他頗有微詞。比如說,顧維鈞在口述自傳裡提到的麻省參議員亨利.洛奇(Henry Lodge)。他稱道洛奇支持中國的立場。一個在華盛頓的英國外交官說,洛奇「對顧先生的態度極為反感,連當著他的面都不掩飾。」在「華盛頓會議」的時候已經成為中國公使館顧問的前國務卿藍辛也說,洛奇「言談之中對中國代表充滿著不滿與不屑。」
如果說對中國相對友善、沒有勢力範圍的美國都如此,對英國就更不用說了。顧維鈞不顧當時的中國四分五裂的事實,執拗地要用憲法上所載明的疆域來界定中國的主權以及行政權所及的範圍。這個立場當然讓英國覺得他是在妄議其在西藏的權益。英國外交部有意訓令其駐華公使向北洋政府示意,要其約束顧維鈞的言論。然而,由於顧維鈞在「巴黎和會」一夕揚名成為英雄。再加以中國報紙錯誤地報導列強在「華盛頓會議」上會討論關稅自主和領事裁判權的問題,以致於民氣高昂。英國駐華公使以投鼠忌器的顧忌勸阻了這個訓令。
無論如何,就美國召開「華盛頓會議」的目的來說,所有它在會議以前所訂下的目標全部圓滿達成:一、以《四國公約》──英、美、日、法──來取代《英日同盟》;二、《海軍條約》;三、《九國公約》承諾支持美國在中國的門戶開放政策。用拉斐波(Walter LaFeber)的話來說,除了中國以外,每一個參與會議的國家都可以算是滿意地回國。 在《海軍條約》方面,日本誠然是沒有得到10:10:7〔美、英、日〕的主力戰艦的比例,而被迫接受美國所堅持的5:5:3 的比例。然而,日本並不是空手而返的。美國承諾不在太平洋地區構建防禦工事。
《九國公約》是美國在會議上另外一個重要的成就。簽約各國承諾支持美國在中國的門戶開放政策。只是,日本仍然是成功地在這個承諾裡找到了漏洞。雖然國務卿休斯(Charles Hughes)成功地要日本在《九國公約》裡承諾日本會尊重中國領土主權的完整,但前國務卿魯特在條文裡動了手腳,幫日本解了套。魯特支持日本對滿洲的立場,認為中國還不能算是「國際社會裡一個具有充分資格的會員。」他除了私下向日本保證,說美國不會堅持日本改變其在滿洲的地位以外,他而且在他所擬具的《九國公約》裡替日本解套。解套的竅門就在借用美國在1920年致日本的照會裡的一句話:日本「可以信賴美國以及其它兩個屬於『銀行團』的國家〔英國和法國〕。它們不會同意任何可能會傷害到日本重大利益的行動。」這所謂的日本的重大的利益,指的就是滿洲與蒙古。魯特把這句話寫進《九國公約》裡。因此《九國公約》的第一條說:「簽約各國,除了中國以外,承諾會避免『支持任何會傷害到簽約國安全的行動。』」在魯特把這句話加進去以後,日本同意簽署《九國公約》,因為根據日本的詮釋,這就意味著簽署《九國公約》裡的八國──中國除外──默認了日本在滿洲以及蒙古的特殊權益。這在事實上──即使不是在法理上──是把這兩個地區排除在門戶開放所適用的範圍之外,其實是顛覆了美國的中國政策。
「華盛頓會議」不是為解決山東問題而召開的。然而,山東問題是在「華盛頓會議」的會外會裡解決的。「巴黎和會」中國鎩羽而歸,不只是中國人對美國失去信心,許多美國顧問、官員也覺得美國對中國沒盡到力甚至是失了信。最重要的是,美國擔心山東問題不圓滿解決,就會影響到東亞的和平與秩序。然而,儘管如此,美國政府還是沒有意願介入解決山東問題。美國在1921年召開「華盛頓會議」的時候,原先是不準備處理山東問題的。美國原先的想法是在「華盛頓會議」召開以前就把山東問題解決,以便能專注於限縮其跟日本的軍備競賽以及奠定其在中國的門戶開放政策。
美國國務卿休斯不只是想在「華盛頓會議」召開以前就把山東問題解決,他一直是主張中日直接談判的。他不願意美國重蹈在「巴黎和會」裡吃力不討好地當中國的保護者的覆轍。他不願意介入,還因為他自認為他並不偏袒任何一方。事實上,他既不同情中國,也不認為中國有任何勝算,因為它自毀長城地簽了1915年的「二十一條」和1918年的山東換文。中國的運氣是,休斯有其不能袖手旁觀的顧慮。他了解即將召開的「華盛頓會議」的結果要能得到參院的認可,繫於他是否能夠成功地解決山東問題。此外,美國的輿論對他也有壓力。美國的輿論要求山東問題的解決,至少要看起來像是對中國有利。
儘管如此,休斯仍然堅持中國必須立即跟日本開始直接談判。他唯一稍微軟化的地方,是他允許如果談判沒有完成,中日兩國可以在「華盛頓會議」期間繼續談判。只是,他強調「只是附隨,而不是『華盛頓會議』的一部份。」國務院還特別訓令美國駐華公使告訴中國政府不能在「華盛頓會議」上提出山東問題,而且也不能寄望「華盛頓會議」能解決所有問題。美國駐華公使舒爾曼(Jacob Schurman)對外交總長顏惠慶說的一句話一定讓他相當難堪:「天助自助者。」
日本之所以能在「巴黎和會」堅持它的立場,不但因為它是一個強國,而且它是作了萬全的準備的。它除了跟其它列強簽訂了密約支持它取得膠州灣以外,還跟中國簽了密約,讓中國「欣然同意」它在膠州灣的合法地位。日本代表團在巴黎行事低調,但費非爾德說是「和會裡組織最為完密的代表團之一。」他說:「它有一個龐大的政治、法律、軍事、航空、海軍、經濟、財政、勞工問題方面的顧問與專家。代表團秘書處裡的成員很多後來都是日本歷史上知名的人物。」
顧維鈞等人作為「無助的大國」的代表,沒有堅實的國力作為後盾,又不但單打獨鬥,而且勾心鬥角,如何可能是日本的對手呢!無怪乎不管是在「巴黎和會」上,或者是在「巴黎和會」之後,或者是在接下去的「華盛頓會議」上,中國都拒絕跟日本直接談判。這是因為中國心知肚明如果沒有美國的奧援,中國絕對不是日本的對手。親中國的洪貝克在「華盛頓會議」前夕提醒國務卿休斯的一句話,就一針見血地點出了中國要在外交戰場上跟日本博弈無異於以卵擊石的事實。
問題是中日兩國對解決山東問題的方法大相徑庭。日本一再堅持要直接談判,中國則是用拖延戰術避免直接談判,因為雙方都知道外交就是國力的延伸。因此,在1920年1月,日本就要求根據凡爾賽和約,跟中國進行繼承德國在膠州灣的權益以及最終歸還的事宜,中國則以其並未簽署和約為理由拒絕。日本在該年6月再度提議談判,但由於中國想向「國際聯盟」申訴而拒絕。只是,中國向國聯申訴並不一定會有勝算。根據顧維鈞跟美國國務院的官員以及國聯官員探詢的結果,都認為中國不能寄望於國聯。其中,最重要的,仍然是他從前哥大的指導教授、公使館的法律顧問穆爾教授的意見。
中國代表團就是沒辦法像日本代表團能一心一德。「巴黎和會」時如此,「華盛頓會議」時還是如此。顧維鈞在口述自傳裡回憶「巴黎和會」全權代表的名次的時候,就已經自我標榜他謙讓不爭的胸懷。有關他出席「華盛頓會議」的回憶,他再度作同樣的自我標榜。他說外交部要派他作為首席代表,駐美公使施肇基為第二,王寵惠則為第三全權代表。如果他說的是事實,是相當匪夷所思的,因為畢竟作為駐在會議東道國的公使,施肇基理應為首席代表才對。他說是在他的堅持之下,總統發表任命的時候,方才把施肇基排為首席代表。這是顧維鈞的模式,先藉外交部原定的排名來標榜自己的外交長才是不作第二人想,然後再藉他的禮讓來標榜自己是如何的謙讓不爭。
顧維鈞和施肇基是否一笑泯先前的芥蒂?我們不知道。顧維鈞在口述自傳裡意有所指地暗示中國用拖字訣不跟日本直接談判是他的建議:

雖然日本在「巴黎和會」承諾會在一兩年把在青島的租借地歸還中國,但中國的政局似乎讓政府沒有信心能在這種權宜的基礎上取得妥協。我可以理解任何片面的協定都不可能讓中國取得一個公道的解決方案。特別是因為從1920年大選年參院與政府之間的爭端來看,這個問題已經成為美國的政治問題。我認為為中國好,與其接受一個不利的解決方案,不如讓它拖下去等待國際局勢的演變。我的這個政策建議北京批准,包括外交部顏總長都對我的建議予以深思。

顧維鈞在口述自傳裡說中國用拖字訣不跟日本直接談判是用他的建議,如果是顧盼自豪,其實適足以自曝其判斷錯誤之短,因為他以為會對中國較友善的共和黨主政以後的休斯國務卿反而是逼中國跟日本直接談判的人。
更有意味的是,等他人都到了休斯指定「只是附隨,而不是『華盛頓會議』的一部份」的直接談判以後,顧維鈞還是主張不跟日本直接談判。根據當時已經取代穆爾教授成為公使館法律顧問的前國務卿藍辛的分析,代表團裡分成兩派。他說,中國對於是否應該在「華盛頓會議」召開之前就開始跟日本談判本來就有兩派的意見。即使在代表團抵達華盛頓以後,這個分歧仍然沒有解決。藍辛用「理想派」(idealists)來形容反對跟日本談判的人。他們認為跟日本談判就意味著承認日本是掌控著山東。這一派在「華盛頓會議」裡是以顧維鈞為首,有民意為其後盾。另外一派比較「務實」(practical),以施肇基為首。他們認為由於中國不可能「用武力迫使日本撤離」,不跟日本談判就意味著現狀的維持。藍辛支持「務實派」的立場。他警告說:

中國政府如果支持「理想派」的立場就將會一無所得。我的看法是,採取這種絕不可能企及的作法不是好的政治策略。在一開始的時候,它也許會得到大眾的擁護,但在目的沒有達成以後,主張的人就會成為罪人。

毫不意外地,以顧維鈞為首的「理想派」在美國的壓力之下屈服。他們接受美國、英國所提出的幫中國「保住面子」的作法,亦即,中日兩國在「華盛頓會議」舉行直接談判的會外會,但不稱之為「談判」,而美其名曰「談話」(conversation)。為了避免作為「初出茅廬的羽量級拳手」的中國,在「談話會」裡任由「身經百戰的重量級拳手」的日本宰割,國務卿休斯以及英國的貝爾福伯爵會作為觀察員。與此同時,為了符合日本堅持這個「談話會」是中日兩國的直接談判的堅持,美、英觀察員只是從中斡旋,而不介入談判。
在「華盛頓會議」召開期間,許多留美學生以個人的身份或不同團體的代表的身份,到華盛頓去觀察監督中國參與會議的代表以及會議進行的情況。他們堅決反對中日直接談判,堅持把山東問題放在「華盛頓會議」的議程裡。「全美中國留美學生聯合會」主動為中國作宣傳。在其所推展的活動裡,最重要的是出版了一個週刊《中國辯護士》(China Advocate)。這個週刊的發行量有七、八千份,主要是免費分發給美國國會議員、政府高級官員,以及參與會議的代表。
中國代表屈服,不但接受了直接談判,而且還是會外會,留學生群情激憤。1921年12月1日是談判的第一天。日本代表、休斯、貝爾福都已經坐在「泛美聯盟大廈」(Pan American Union Building)的會議廳裡了。等開會時間都到了,就是不見中國的代表。原來一群激憤的中國留學生占領了中國代表團的總部,把中國代表困在洗手間裡,不讓他們去參加談判。在打了幾次電話,中國代表團終於說出實情以後,休斯說他可以請國防部派兵去把中國代表護送到會場。
中國代表團是如何脫困的,有好幾種說法。把顧維鈞描繪得最英勇的,是黃蕙蘭的第一本自傳。她說,有一天下午,他們像往常一樣驅車郊遊回到代表團總部的時候,看見一群慷慨激昂的學生擁擠在客廳。顧維鈞把她推上樓梯,離開險境。她從樓上環顧四下,不見其他代表的蹤影,只見自己的先生勇敢地單獨面對那群怒不可遏的學生。
一向喜歡自我標榜的顧維鈞在口述自傳裡,也毫不意外地用其他代表的懦弱來襯托出自己的英勇。他說當天下午他們要去開會的時候,「莫然居」裡外都是叫囂的「暴徒」(mob)。為了代表的安全,代表團的秘書長刁作謙(Philip Tyau)、副秘書長曹雲祥要代表們不要下樓。問題是開會時間已經過了,國務院遠東部主任馬慕瑞每隔兩三分鐘就打電話來催促。開始的時候,他們回答說就要出發了:

這時候樓下的那些人叫囂著。我自己決定要下樓。王〔寵惠〕博士、施〔肇基〕博士說我不能下去,派刁作謙、曹雲祥下去。但是他們沒辦法安撫他們。電話又響了,說要跟代表說話。我接了電話,告訴馬慕瑞原因。「喔!這個容易!」他說他會叫警察派一隊騎警來。我請他一定不能那樣做。我告訴他說我們一定可以來,請他要日本人稍有耐心一點。
我們下樓去。我對那些人說,中國代表認為我們與日本所達成的協議是一種公平的妥協。我說如果他們認為這種協議是代表們叛國的證據,中國代表可以不簽字。我接著解釋說,在所有外交談判裡,沒有一方能得到百分之百其所想要的。在這個跟日本的談判裡,中國代表所得到的已經超過了百分之五十。我指出不管是從條約(technical)的角度或者是國家體面(prestige)的角度來說,我們從日方所得的已經是到了頂點,不可能要日本再多讓一步。如果我們不接受,會議就一定會破裂。破裂以後是否能夠再開始不得而知,因為中國並沒有對日本施壓的本錢。

最後,他對那些人說:

代表所代表的是國家、政府、與人民,他必須對他們負責,不能濫用他們的權利。我也警告他們,如果會議破裂,我們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恢復談判。我四周的人們回答說:「我們不管!我們就是要你說:『不!』。」我說我也許會說「不!」,但我也提醒他們會議破裂的後果。最後,我們這些代表擠出了重圍。人群裡有人叫囂我們是賣國賊。

這一段口述自傳有好幾點值得指出。第一,從頭到尾他就是不用留學生這個字眼來稱呼去示威的人,甚至用「暴徒」來稱呼他們。第二,他在這一段話裡用的是「我」和「你」,儼然以首席代表自居──雖然首席代表施肇基也在場──也儼然意指學生視其為首席代表。第三,在作這段口述自傳的時候,顧維鈞已經忘了當時連談判都還沒開始,可是他居然把兩個月以後的談判的結果說成是他當天說的話:「在這個跟日本的談判裡,中國代表所得到的已經超過了百分之五十」;「我們從日方所得的已經是到了頂點,不可能要日本再多讓一步。」第四,雖然跟此處的分析沒有直接的關係,但中譯本略去了刁作謙、曹雲祥的名字。在中譯本裡,他們變成了無名氏的秘書。
有關顧維鈞等人是如何脫困的,有第三種的說法,是馬慕瑞說的。他在1949年的訪問裡說是他跟另外一個官員去「莫然居」把中國代表帶出來的。 第四種說法則說中國代表是狼狽地從後院翻牆逃出,成功地抵達會場的。
根據公使館法律顧問藍辛的分析,即使人到了華盛頓,顧維鈞仍然是反對跟日本直接談判的人。然而,顧維鈞很快地就屈服在美國的壓力之下,同意跟日本直接談判。用他在口述自傳裡自圓其說的話來說:「最後是採取了一個別出心裁的(ingenious)方案,雖然不是在裁軍會議〔華盛頓會議〕裡『談話』,但屬於是在會議的邊緣(fringe)。」
這個所謂的「在會議的邊緣」的意思,用他12月1日成功地從後院翻牆逃出去開會以後接受記者的訪問的說法:

中國駐英公使顧維鈞博士,今天代表中國代表團發言說,我們不能把中國和日本目前所進行的談話會視為「直接談判」。他說這不是「直接談判」的事實,可以由下列幾點來證明:參加「談話會」的人就是參加「華盛頓會議」的人;英國、美國有專家作為代表出席;有要把談話會的記錄提交給「華盛頓會議」大會的提議。

這就真的是阿Q了!他所說的每一點都不能反證中日的談判不是直接談判。首先,「參加『談話會』的人就是參加『華盛頓會議』的人。」這跟「談話會」是不是直接談判是完全不相干的兩碼事。其次,英國、美國並沒有專家「作為代表出席」。他們是作為「觀察員」列席。「觀察員」不是「代表」,「列席」也迥異於「出席」。最後,「有要把談話會的記錄提交給『華盛頓會議』大會的提議。」這句話如果能證明什麼,剛好是證明了「談話會」是中日直接的談判,否則還有什麼必要把記錄提交大會!
事實上,美國當時報紙就報導說中日兩國是開始從事直接談判,而且其後果是中國在「華盛頓會議」上可能會被邊緣化,甚至是隔離在會議之外。最讓中國政府以及中國留學生擔心的,是原來說好要列席的休斯、貝爾福在第一場談判亮相、照完相以後就退場了,留下兩國的專家作為他們的代表。無怪乎顧維鈞在接受訪問裡沒提休斯、貝爾福的名字,而只說「英國、美國有專家作為代表出席」。
我在前文已經強調過,休斯認為美國在「巴黎和會」裡當中國的保護者,其結果是吃力不討好,他不願意重蹈覆轍。因此,他一直逼使中國跟日本直接談判,而美國政府絕不介入,以免要對談判的後果負道德上的責任。他說談判可以在「華盛頓會議」期間進行,但「只是附隨,而不是『華盛頓會議』的一部份。」只有鴕鳥、阿Q才會指天誓日地宣稱因為有美國、英國的官員列席,所以不是直接談判。
中國才一開始跟日本直接談判,代表團裡有好幾個顧問、幕僚就因為反對而辭職了。最先辭職的是代表團的秘書長刁作謙。他在開始談判的第三天就辭職,他說中國在會議裡「除了空頭支票(empty promises)以外,一無所得。」刁作謙辭職的次日,又有三位顧問辭職:軍事顧問黃郛、財政顧問前財政總長周自齊、海軍顧問蔡廷幹。先前作為反對跟日本直接談判的「理想派」之首的顧維鈞,現在反過頭來跟他們劃清界線。
顧維鈞所謂的「到目前為止,中國的每一個要求都達到了」其實都是枝節的要求,都是日本願意讓步的。關鍵在於膠濟鐵路,因為就像顧維鈞等人所指出的:「控制了膠濟鐵路,就意味著在政治上控制全省。」這就是日本所堅持不讓的地方。事實上,這就是日本從「巴黎和會」到「華盛頓會議」所一貫堅持的立場。
中國在「巴黎和會」之所以是失敗,是因為日本雖然承諾會終究把膠州灣歸還中國,但它會繼續擁有膠濟鐵路的掌控權。用我在前文所徵引的國務卿藍辛的話來說:日本留下了果仁,把果殼還給中國。
到了中國跟日本開始在「華盛頓會議」上舉行會外會的直接談判的時候,日本的立場仍然不變,就是要繼續掌控膠濟鐵路。日本的這個立場中國當然反對。因此,在開始進行直接談判的時候,中日雙方就同意先解決枝節的問題。只是,中國代表團內部就有不同的看法。顧維鈞在口述自傳裡說,以黃郛為首的一派認為這樣談判下去曠日費時,應該擒賊先擒王,一開始就談判膠濟鐵路的問題。
顧維鈞在口述自傳裡沒說的另外一個因素,是他所說的那些學生「暴徒」一再地到代表團所駐在的「莫然居」示威。中國代表團於是被迫提前提出了膠濟鐵路的問題。顧維鈞在口述自傳裡也沒說的是,日本的立場是一直要把膠濟鐵路作為一個中日合營的企業。在經過在幕後斡旋的英美官員施壓之下,日本同意考慮把股權賣給中國,但必須向日本銀行貸款,而且在貸款期間雇用日本專家管理運輸、會計、工程的部門。中國願意收購日本的股權,但堅持用現金或者十二年的政府公債給付,同時只同意在公債償還以前僱用一個日本工程師。
膠濟鐵路果然是雙方互不退讓的問題。顧維鈞在口述自傳裡沒有清楚地交代最後是如何解決的。他在總結談判的結果的時候,先倒回去描述了12月1日談判開始第一天學生「暴徒」怒闖「莫然居」的事件。然後,就突兀地跳到聖誕節左右談判暫停的原因。他說因為北京政府政策曖昧,似乎是順應了日本「貸款贖路」的要求,美國官員震驚,代表團莫知所從只好向政府請示。他說在接下去兩三個星期混亂的期間,他跟施肇基先後應休斯與貝爾福的邀約。休斯、貝爾福誠懇地勸告他們要為大局著想,不要為了過度堅持而使山東問題談判的破裂,讓「華盛頓會議」功虧一簣。這真的是阿Q:錢給別人搶走了,就算是被「兒子」拿去用了;賭錢輸了,就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他在口述自傳裡對山東問題談判的回憶就倏然終止了,完全沒有提到後來是如何解決的。
事實上,最後一里程的談判及其轉折,遠比顧維鈞所說的更為戲劇性,而且也再度突顯出了弱國無外交的悲哀,以及顧維鈞等人唯美國是從的慣性。
中日對山東談判之所以會膠著,特別是到了20日暫停,不是因為北京政府在政策上曖昧,而是日本代表團在英美官員的壓力之下同意中國不向日本銀行貸款的贖路的要求是超過了日本外務省給予他們的權限。日本代表團必須向外務省請示。在日本代表團向外務省請示期間,在幕後斡旋的英美官員擬出了三個方案,分別向中日代表團提出。雖然這三個方案中日代表團都無法接受,但在幾番來回以後,出現了日本勉為其難同意考慮的第四個方案:中國用十五年期的政府公債買回膠濟鐵路,並在那十五年間聘請由日本提名、中國任命的一位日本運輸經理以及一位總會計師。
1月11日,在英美官員的斡旋之下,中日兩國代表恢復談判。休斯和巴爾福決定在這個關鍵時刻介入。1月18日下午,他們在接見日本代表團的時候,得到日本同意放棄中日合營膠濟鐵路的要求,並進一步同意放棄由日本銀行提供貸款的要求,而且答應暫定接受第四個方案。日本最後的條件是:中國用十五年期的政府公債贖回膠濟鐵路。在贖金付清以前,中國得聘請一位日本運輸經理以及一位總會計師,但中國得以在五年後用全數或分期償還贖金。
在說服了日本並得到其最後的條件以後,休斯就轉過來對中國代表團施壓。由於中國一直不願意接受日本對運輸經理以及總會計師必須是日本人的要求,休斯提出了他的最後通牒。在最後一場在休斯家裡舉行的談判,貝爾福伯爵也在場。休斯老實不客氣地對中國的代表說,如果他們再繼續不讓步,「日本將會無限期地留在山東。」更嚴重的是,他們如果不接受就不但會失去美國的支持,而且會失去整個山東。施肇基或者整個中國代表團顯然把最後的希望放在哈定(Warren Harding)總統身上,希望他能仗義執言,要求晉見。於是休斯在1月25日帶了施肇基去白宮晉見。他沒想到休斯的想法就是哈定的想法。哈定告訴施肇基說這是展現政治家智慧的關鍵時刻。中國如果不抓住這最後的機會,可能會因為斤斤計較其小而失其大。
面對著休斯、哈定不讓中國有任何轉圜之地的決絕,中國在1月30日同意接受。中日代表就在當天以及次日談判最後的細節,然後再在2月4日簽約。中日在「華盛頓會議」就山東問題所舉行的會外會,在經過了三十六場的談判以後於焉結束。
休斯口口聲聲說他是為中國的利益著想。他說中國如果不接受他所斡旋出來的結果,中國就會失去山東;日本會無限期地留在那裡。他認為他「是在為中國救回山東。」只是,自稱握有所有情資的休斯不會不知道讓日本控制鐵路,就等於是讓日本控制山東。然而,他的考量不在中國,而是在如何解決山東問題,而無損於、甚至是提昇美國的威望。其結果是:借用為休斯立傳的一位史學家的話來說,「華盛頓會議」給予了日本解決山東問題的實質好處──包括持續控制該省的方法──而中國只是得到了一個拿回了山東的幻象
中國從「巴黎和會」拿回的山東是一個「果殼」、從「華盛頓會議」拿回的是一個「幻象」的形容是再貼切也不過了。根據中日兩國1922年在華盛頓所簽的條約,中國是用大約5,300萬馬克(4,000萬日元)贖回膠濟鐵路的。結果,由於膠濟鐵路每年的收入僅夠支付利息。到了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的時候,本金仍然一文未付。這也就是說,在贖金未付清以前,日本繼續控制膠濟鐵路。膠濟鐵路是在1945年日本戰敗以後才歸還中國的。休斯說如果中國不讓步的話,「日本將會無限期地留在山東。」歷史證明了他還是太樂觀了。如果不是美國在1945年打敗日本的話,則日本真的就「會無限期地留在山東。」
中國對日本也許計遜一籌,但歸根究底,就是弱國無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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