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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真相:陳欽生生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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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留學.受難
錯誤的選擇
一九六七年,我從馬來西亞霹靂州怡保市三德國立高中畢業後,預計前往英國利物浦大學就讀(當年馬來西亞的高中畢業文憑試題都由英國劍橋大學主導)。我的畢業考成績相當好,因此我的二姊夫(也是英國人)建議我去英國留學,同時也已經協助我申請到利物浦大學入學許可。英國學制以年初為學期開始,不像中華民國,學期開始是在下半年。所以,我雖然已經申請到入學許可,但得等到一九六八年年初才能去英國利物浦大學就讀。後來因爲對一位高中同班同學的承諾,才選擇中華民國台灣。
出發前往英國前半年,高中同學羅玉健來訪,他說他想去中華民國台灣讀書。
我問他:「台灣在哪裡?」
他說:「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去台灣讀書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中華民國政府非常照顧僑生。」
雖然如此,我還是沒有意願去中華民國台灣。為了敷衍他,也因為我當時認為想申請到國外讀書非常不容易。於是我跟他說:「只要他能夠幫我申請到台灣任何一所大學的入學許可,我就跟他去台灣。」
沒想到當年中華民國政府因為政治因素,非常期待海外華僑子弟能去台灣讀書,也就是說越多海外華僑子弟到台灣去讀書,就表示海外的華僑都是支持中華民國政府的。因此華僑子弟持有高中畢業證書,哪怕是假的,不論是年紀稍長或年輕,只要提出申請,幾乎是沒有不准的。
我的同學協助我透過中華民國駐馬來西亞的中華總會,向台灣的教育部提出申請去台灣唸書,很快就得到了准許。為了遵守承諾,我向家人表示我要去台灣讀書,幾乎和家人鬧翻,除了三姐,沒有任何家人希望我去中華民國台灣讀書,理由是在台灣拿到的畢業證書都不被馬來西亞政府認可(除了牙科)不知道家人如何得知這件事情。我為了遵守承諾,還是決定隨他去台灣,正因為這個承諾,我來到了台灣這塊陌生的土地。
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我搭乘香港國泰航空公司班機(CPA),從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起飛,約六小時後抵達香港,停留一夜,隔天才又飛往台灣。當年為了國防安全考量,飛機不能直飛台灣機場,必須經由第三國或地區,這是我到達目的地台灣之後才知道的限制。
飛機抵達台北松山機場,下機之後,經過飛機場的走廊通道,看到牆壁上貼滿了奇奇怪怪的宣傳海報,覺得我好像來到了一個神秘的地方。走出航廈大門,迎面看到的許多從電線桿垂吊而下,甚至掛在不太高的大樓的大布條上的標語,如「匪諜就在你身邊」、「隔牆有耳」、「知匪不報與匪同罪」、「殺朱拔毛」⋯⋯等等,看得似懂非懂,讓我覺得好奇怪,有些驚訝。
我是不是真的來錯地方?心裡浮現這些疑慮與想法時,我心想是不是應該馬上離開這個地方,回到故鄉馬來西亞再重新考慮,不過我缺錢買回程機票,只好留下來。既來之則安之,要來台灣是我自己的決定,不管日後會遇到什麼困境與挫折,都應該要承擔、面對,讓我的家人與親朋好友放心,讓他們看到我不是一個容易被打倒或放棄的人,證明我可以克服所有可能出現在眼前的困難,是一個信守諾言、對自己有信心的人。從小我就接受這樣的教育,做一個有信用、能獨立思考以及能自己解決問題的人。
其實,我還有另一個想法,就是學制上的差異。在台灣,大學開學日期是在一九六七年的九月,英國開學日則是一九六八年的一月,如此一來一往,去台灣讀書可以提前半年畢業,不也很好嗎?沒想到的是,我到達台灣後,才知道當年我們這些所謂的僑生,因教育程度、所學科目及語言能力等,比起台灣本地學生有相當大的差異,為了避免造成教學上的困擾,僑生必須多讀一年大學先修班,以拉近程度,畢業時間反而多了半年,真是錯中錯呀!
來到台灣以後,才發現台灣的官方語言是中文。我的中文程度非常不好,我在馬來西亞就讀的初高中幾乎都以英語教學,這讓我在台灣唸書吃盡苦頭。還記得,大學一年級的必修課國文,我修了三學期都沒及格,正當我苦惱不知能否畢業時,調查局替我解決了這個難題。
一年的大學先修課程雖然讓我的中文程度有進步,但進入台南成功大學就讀化學工程學系時,我發現根本趕不上功課,幾乎看不懂中文版課本。幸好教授很體諒我們這些少數來台僑生中文程度不好,盡量允許我們用英文作答,這才勉強跟上。

成功大學時代的生活
在台南讀書的那段日子,我的生活相當單純。除了在學長引薦下常常去一個由美國政府設立的機構USIS(美國新聞處)看書、複習功課、看英文報紙雜誌以外,我不曾參與任何課外活動或是社團。
記得大學一年級下學期在成大游泳池游泳時,認識了成大教授王大深的女兒王繡榕,除了給她補習英文數學,她的父母親偶而也邀請我到她家裡吃飯。
我被調查局誘捕關押近五個月,家人無法知道我的生死,直到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起訴後,才可以有條件地對外連絡,但只限定台灣國內,不允許與國外的家人通信。幸好有王繡榕,我請求她幫我寫信告訴我的母親和家人,我還活著。感恩有她,我的靈位才沒有列入祖先牌位。在台南那段單純、想家和寂寞的日子,我非常感謝有她陪伴。
獲得自由後我一直不敢再踏入台南,直到四十多年後才有機會再遇見她。她說,我出事之後她很焦慮,心急如焚,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過了兩個月,她才認為我不告而別,可能因為我趕不上大學功課,放棄學業回馬來西亞去了。她完全不知道我到底發生了什麼,幫我繳了兩個月房租,後來又決定把我留在住處的東西全部整理好,打包交給我的同學胡綠華。請他畢業回馬來西亞時,把東西帶回去給我。後來我遇到胡綠華同學,問他有沒有這回事,他說印象模糊,記不得了。總之,感謝這兩位曾經關心過我的人。
我很喜歡美國新聞處的環境和氣氛,常常去,印象中好像還有冷氣,那個時候有冷氣的地方非常少。美國軍方人員很客氣友善,最重要的是這裡有許多英文雜誌、報紙和書籍,可以隨意閱讀,稍解思鄉之苦。

受難
我的未來人生和前景都看好,我和家人商量好,成功大學畢業後前往英國利物浦大學繼續攻讀碩、博士,完成學業後返回馬來西亞。很不幸地,就在此時,一九七○年十月,台南美國新聞處發生一件小小的爆炸案。
根據當時警方的調查,台南警察總局鎖定一群年輕高中生,他們只是為了好玩(另外有一說法是學生幫派之間的尋仇報復),把自製爆裂物藏在書包帶到美國新聞處放在走廊,可能天氣炎熱,爆裂物不堪高温忽然爆炸,傷了一些人。當時的官方新聞以及中國時報、聯合報等都有報導。我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台南調查站的調查人員還以這個台南警察局認定是一群高中生所為的爆炸案為理由,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將我騙到台北。
雖然是五十多年前的往事,我仍記得很清楚。
一九七一年三月三號下午五點左右,我上完三年級下學期開學第一節曹簡禹教授的物理化學課,開心地慢慢走回住處—勝利路一三九巷十二號。突然間,巷口轉角冒出一個相當魁梧的陌生人擋住我的去路,開口就問:「同學,同學,請問你認不認識一個陳某某,他就住在這附近。」
我心想怎麼會這麼巧,回說:「長官,你要找的人就是我。請問有什麼事嗎?」
他說:「不要緊張,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只是剛剛我們接到一通從台北打來的電話,是你一位姓蔡的親戚。他說他明天一早就要回馬來西亞,沒有時間到台南來看你。所以他打電話給我們,希望能找到你,帶你去台北,他想跟你聊聊,交代一些事情。」
我不疑有他,反而非常開心,認為真的是好事一樁。我回說:「哦,好,那請你等我一下,好嗎?我去換一件衣服,拿些錢。」
我心想既是遠方來的親戚,理當至少請他吃個宵夜或早餐吧。
那個陌生人跟我說:「不用,不用,時間非常緊湊。我們的車子就在對街,請你跟我們來,明天一大早你就可以回到學校了。」
我說:「那好吧。」
我隨他走過馬路,一坐進車,就被兩個壯漢夾在後座中間,前座也有兩個人。
車一發動,我忽然想起好像沒有親戚姓蔡,就問:「長官,長官,我好像沒有姓蔡的親戚。請問你們到底要把我帶到哪裡?有什麼事情嗎?可不可以告訴我?」
他們臉色一變,說:「你自己做的事,你比我們還清楚。」
我問:「我做了什麼事,請告訴我。」
他們回說:「你自己清楚。到了台北,你自然就知道,我們要的是什麼。」
當年還沒有高速公路,車子開上省道,車程近二十個小時。到了台北,我被關進至今我還找不到地方的一間約二坪大小的房間,桌上擺了筆和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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