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千人一面的江湖兄弟
八十三歲的戴崇慶甫從醫院回來,因為車禍剛動完手術,頭髮剃光了,頂上留著一道未拆線的傷口。他有些耳背,側著身坐在沙發上,把耳朵對著社工,社工正向他解釋申請的長照服務。他不改霸氣作風,不斷要求:「洗澡可以多幾次嗎?」「打掃也要。」社工問:「阿伯需要幾次?」他一律答:「能給多少就給我多少,最好每天都來。」
此刻,門外站著一名要不到錢的鎖匠。戴崇慶中午出門,忘了帶鑰匙,叫人來開鎖。後來發現,門根本忘了鎖,但鎖匠還是來了,索資五百元當車馬費。戴崇慶覺得被敲竹槓,只丟給對方一百元,便轉身入內,將人晾在門口。
與他同住的是已經離婚的前妻,還有一隻雙眼已混濁、不時躺在地上喘氣的老狗。客廳地板鋪著幾張寵物保潔墊,老狗的屎尿就留在上面。
五年前,我曾採訪過他,最近他重新找上我,向我抱怨,週刊報導他占用頂樓的爭議對他不公。我反覆解釋,那篇報導不是我寫的,但他仍堅持:「我知道不是你寫的,但你可以跟別人解釋。」又說起,自己去動陰莖增大手術,醫生的醫療疏失造成他不舉,要我幫忙報導。
他拿出滿滿的資料,我擔心他下一秒就會翻出器官手術照,連忙帶開話題。昔日大哥已老,但仍精力旺盛,四處向人討回他要的公道。(關於戴崇慶可見第六章。)
他拿出來的資料中有一本新聞剪貼本,裡面是他一路以來各種爭議的報導。引我注意的是,那些報導裡,多半以「高雄聞人」稱之。按教育部辭典解釋:聞人,有名望的人。細究此詞,發現臺灣各地方皆有「聞人」。
《中國時報》二○二二年有則報導「埔里聞人劉志成出殯 黑白兩道齊聚 上百豪車送行場面浩大」、二○二三年《臺灣時報》則有「臺中聞人『象董』朱振岳癌逝 享年四十六歲告別式場趕搭中」、二○二一年《三立新聞》則有「嘉義聞人洪鴻彬出殯 黑白兩道千人湧會場哀悼」。
這些報導的主角不純然是有名望的人,多半還有一腳踩在江湖上的「灰色」身分。事實上,「聞人」一詞早在戰國文獻《荀子.宥坐》篇中出現:「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
這是子貢問孔子,為何要殺少正卯?他是魯國的「聞人」。孔子回答,少正卯門下集結黨羽,用誇大的言詞迷惑百姓,橫行霸道,積非成是,是該殺的惡人。
由此看來,聞人一詞看似無價值判斷,但從新聞標題及字詞的來源,都帶著「弦外之意」的暗示。
二○二三年,立法院通過《選罷法》修訂「排黑條款」,一夕之間,所有江湖兄弟都成了孔子眼中的少正卯。然而,江湖「聞人」皆是千人一面、該殺的惡人嗎?例如,臺北大稻埕「聞人」蔡金塗,他複雜的面貌,已難用「少正卯」的刻板形象描述,甚至放諸臺灣的江湖世界,都是獨特的存在。
這種多變的樣貌、難以一言概括的蔡金塗,也反應江湖的難以定義。我們只會在社會新聞裡看到的,刀光血影、魚肉鄉民的江湖形象,若稍多留心,江湖不只出現在社會新聞,也常在平凡的生活場景出沒,平凡到你難以指認出來。
除了像戴崇慶這種江湖已老的非典型場景,我也想起,我自己的人生中幾個接近江湖世界的日常時刻。
一九八○年代的假日,為了貼補家用,父親會開著小轎車,後座塞滿從工廠批來的鞋子,四處在流動市場「插花」擺攤。因為是偶爾為之的「斜槓行為」,父親渾然不知市場的「江湖」規則。這名為「流動」的市場一點也不流動,每個位子都是一個坑位,並不是先來後到先占先贏。
做為「江湖」世界的「新鮮人」,我們一向是早早到了市場,然後隨著開市時間逼近,一步一步被其他攤主趕向市場邊的畸零地。可能是隔壁攤主看父親一早帶著一家大小五口擺攤有些蒼涼,他好意指了一條「路」:「要去跟某某大哥打個招呼。」
某某大哥就坐在市場入口的陽傘下,貌似殷實的停車收費員。父親彆腳的說明來意,大哥簡單交代幾句。此後,我們不必再早起占位子,在市場得到一個偏遠,但尚能做生意的空位。只是每到收攤時,大哥會巡來攤位,母親便自動奉上幾張鈔票。
隔了幾年,家裡在市場裡有了一爿皮鞋店面,生意不好不壞,撐了幾年。每逢春節前後,市場周邊出現舞龍舞獅的隊伍。這些討喜氣、鬥鬧熱的隊伍沿著家家戶戶,登門入戶,在商場或住家的客廳繞一圈,住戶與商家都會送上一包紅包。
母親也照例奉上紅包,而這一年,舞獅隊的兄弟們拿了紅包卻不離開,店面青冷的日光燈照著臉色難看的母親。店門口分租一半做燒餅、豆漿生意的宋伯伯打圓場,再遞出一包紅包,熱鬧的獅隊再繞個幾圈,帶著歡欣的氣氛離開。
此後幾年,只要遠方有熱鬧的打鼓喧鬧聲,母親會神經質的伸長脖子往店門探望,如同一隻護巢母獸。在數秒之間俐落轉身拉下鐵門,關了燈,要小孩們躲進房間。
熱鬧的舞獅團在門口徘徊一陣,便又相安無事離去。我方才明白,那些奉上紅包的人,多半並非百分百的自願。
父母口中的「兄弟人」、「𨑨迌仔」一直默默存在我們的日常。他們有時是老實的停車場收費員,有時是舞龍舞獅的熱血年輕人。他們和新聞裡的黑道江湖像是完全不相干的二種人。
由於出現在日常的兄弟都太日常了,以致於童年的我以為「𨑨迌仔」指的是喜歡到處遊玩的人(𨑨迌為臺語遊玩之意),甚至會向大人說,長大之後我也要當「𨑨迌仔」。
對於像我這樣在八○、九○年代度過童年與青春期的人來說,那是一個黑道猖狂的年代。八○年代的江南案、十大槍擊要犯,九○年代有黑金政治,媒體裡的黑道與我的真實生活「體感」完全不同。
當時媒體裡的黑道長成這樣子:
一九九二年,臺南縣議長吳木桐涉及一起選舉暴力事件:當時民進黨提名人的競選總部主任遭槍擊,警方懷疑與吳木桐有關。吳木桐赴警局接受約談,在媒體圍繞、眾目睽睽之下,吳木桐踏進警局之際,不小心重心不穩,身子一歪,戲劇性的從身上掉下三把黑槍。
更多時候,媒體的黑道形象不只是這種帶著黑色幽默的荒誕感,而是腥風血雨的槍戰肉搏。
一九八九年的「黑牛」黃鴻寓勒索臺中的羅浮宮理容院,這不僅是當時臺灣最大的酒店,同時也與天道盟關係密切。羅浮宮理容院拒絕勒索,黃鴻寓持槍到店家門口掃射,並放火燒掉這處富麗堂皇、名為理容院,實則為酒店的空間。
「羅浮宮」負責人羅亨科葬身火窟,他是天道盟精神領袖羅福助的哥哥。事後,黃鴻寓親自打電話到臺中市第五分局,坦承案子是他幹的。他甚至連絡媒體,預告自己還要繼續攻擊天道盟的場子。
這種孤狼型的「殺手」與傳統幫派不同,他們大多自組十人以內的小型犯罪集團,四處流竄,沒有固定地盤和大型組織後援。因此,若以犯罪行為的「凶狠度」來判斷一個人是不是黑道,可能會失之偏頗。有些學者甚至認為,臺灣各年代的「槍擊要犯」不見得都能算是幫派的「組織犯罪」。
「槍擊要犯」也是八○年代特有的時代產物。名列「榜單」的劉煥榮生前受訪時曾提到,很多人一開始只是犯了一個「沒那麼嚴重」的殺人案,但警方給的這個「排行榜」,成了一種另類的「行情表」。名列榜上的殺手們因上榜而行情「水漲船高」,他們以此為號召,四處勒索各地角頭與企業組織。也有的則是抱持著反正都會被重判,便不抱希望的亡命天涯,四處犯下重大罪行。
槍擊要犯的年代反而在江湖催生出一種「仲裁者」的大哥角色。
縱貫線老大蔡永常在一九八○年代叱吒江湖,臺灣南北的綜藝秀場都有他經營的身影。一九八二年,青蛙王子高凌風因秀場演出的糾紛,遭楊雙伍在高雄藍寶石大歌廳前開槍。楊雙伍當年以凶狠著稱,高凌風的槍傷雖不致命,但為求和解,最後只能請來輩分極高的「仲裁者」蔡永常出面擺平。
當年全臺流竄的「十大槍擊要犯」四處勒索賭場、企業家,甚至地方的政治人物。能夠出面與這些亡命之徒拍桌談判的,也只有艋舺的「蚊哥」許海清以及雲林的「北港黑松」蔡永常。蔡永常的地位可見一斑。
然而隨著「槍擊要犯」走入歷史,蔡永常也找到新的「角色」。他在一九九六年當選國大代表,不到半年的時間,他因「治平專案」掃黑行動直接被送至綠島管訓二年。是臺灣第一位中央級民意代表名列掃黑名單。之後,他參選各級地方選舉,曾任口湖鄉長,身上有槍械、恐嚇、勒索等前科。
不問江湖許久的北港黑松隱居在口湖鄉的一處魚塭,專研文蛤等海產的養殖技術,已於二○二五年四月過世。鄰里間說起黑松口吻都像是談論一個普通的鄉間阿伯,村長熱心提供魚塭的住址和電話,宮廟的主委說,黑松熱心地方事務,廟裡辦活動,他的贊助總是最大筆,毫不囉嗦。(未完待續)
八十三歲的戴崇慶甫從醫院回來,因為車禍剛動完手術,頭髮剃光了,頂上留著一道未拆線的傷口。他有些耳背,側著身坐在沙發上,把耳朵對著社工,社工正向他解釋申請的長照服務。他不改霸氣作風,不斷要求:「洗澡可以多幾次嗎?」「打掃也要。」社工問:「阿伯需要幾次?」他一律答:「能給多少就給我多少,最好每天都來。」
此刻,門外站著一名要不到錢的鎖匠。戴崇慶中午出門,忘了帶鑰匙,叫人來開鎖。後來發現,門根本忘了鎖,但鎖匠還是來了,索資五百元當車馬費。戴崇慶覺得被敲竹槓,只丟給對方一百元,便轉身入內,將人晾在門口。
與他同住的是已經離婚的前妻,還有一隻雙眼已混濁、不時躺在地上喘氣的老狗。客廳地板鋪著幾張寵物保潔墊,老狗的屎尿就留在上面。
五年前,我曾採訪過他,最近他重新找上我,向我抱怨,週刊報導他占用頂樓的爭議對他不公。我反覆解釋,那篇報導不是我寫的,但他仍堅持:「我知道不是你寫的,但你可以跟別人解釋。」又說起,自己去動陰莖增大手術,醫生的醫療疏失造成他不舉,要我幫忙報導。
他拿出滿滿的資料,我擔心他下一秒就會翻出器官手術照,連忙帶開話題。昔日大哥已老,但仍精力旺盛,四處向人討回他要的公道。(關於戴崇慶可見第六章。)
他拿出來的資料中有一本新聞剪貼本,裡面是他一路以來各種爭議的報導。引我注意的是,那些報導裡,多半以「高雄聞人」稱之。按教育部辭典解釋:聞人,有名望的人。細究此詞,發現臺灣各地方皆有「聞人」。
《中國時報》二○二二年有則報導「埔里聞人劉志成出殯 黑白兩道齊聚 上百豪車送行場面浩大」、二○二三年《臺灣時報》則有「臺中聞人『象董』朱振岳癌逝 享年四十六歲告別式場趕搭中」、二○二一年《三立新聞》則有「嘉義聞人洪鴻彬出殯 黑白兩道千人湧會場哀悼」。
這些報導的主角不純然是有名望的人,多半還有一腳踩在江湖上的「灰色」身分。事實上,「聞人」一詞早在戰國文獻《荀子.宥坐》篇中出現:「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
這是子貢問孔子,為何要殺少正卯?他是魯國的「聞人」。孔子回答,少正卯門下集結黨羽,用誇大的言詞迷惑百姓,橫行霸道,積非成是,是該殺的惡人。
由此看來,聞人一詞看似無價值判斷,但從新聞標題及字詞的來源,都帶著「弦外之意」的暗示。
二○二三年,立法院通過《選罷法》修訂「排黑條款」,一夕之間,所有江湖兄弟都成了孔子眼中的少正卯。然而,江湖「聞人」皆是千人一面、該殺的惡人嗎?例如,臺北大稻埕「聞人」蔡金塗,他複雜的面貌,已難用「少正卯」的刻板形象描述,甚至放諸臺灣的江湖世界,都是獨特的存在。
這種多變的樣貌、難以一言概括的蔡金塗,也反應江湖的難以定義。我們只會在社會新聞裡看到的,刀光血影、魚肉鄉民的江湖形象,若稍多留心,江湖不只出現在社會新聞,也常在平凡的生活場景出沒,平凡到你難以指認出來。
除了像戴崇慶這種江湖已老的非典型場景,我也想起,我自己的人生中幾個接近江湖世界的日常時刻。
一九八○年代的假日,為了貼補家用,父親會開著小轎車,後座塞滿從工廠批來的鞋子,四處在流動市場「插花」擺攤。因為是偶爾為之的「斜槓行為」,父親渾然不知市場的「江湖」規則。這名為「流動」的市場一點也不流動,每個位子都是一個坑位,並不是先來後到先占先贏。
做為「江湖」世界的「新鮮人」,我們一向是早早到了市場,然後隨著開市時間逼近,一步一步被其他攤主趕向市場邊的畸零地。可能是隔壁攤主看父親一早帶著一家大小五口擺攤有些蒼涼,他好意指了一條「路」:「要去跟某某大哥打個招呼。」
某某大哥就坐在市場入口的陽傘下,貌似殷實的停車收費員。父親彆腳的說明來意,大哥簡單交代幾句。此後,我們不必再早起占位子,在市場得到一個偏遠,但尚能做生意的空位。只是每到收攤時,大哥會巡來攤位,母親便自動奉上幾張鈔票。
隔了幾年,家裡在市場裡有了一爿皮鞋店面,生意不好不壞,撐了幾年。每逢春節前後,市場周邊出現舞龍舞獅的隊伍。這些討喜氣、鬥鬧熱的隊伍沿著家家戶戶,登門入戶,在商場或住家的客廳繞一圈,住戶與商家都會送上一包紅包。
母親也照例奉上紅包,而這一年,舞獅隊的兄弟們拿了紅包卻不離開,店面青冷的日光燈照著臉色難看的母親。店門口分租一半做燒餅、豆漿生意的宋伯伯打圓場,再遞出一包紅包,熱鬧的獅隊再繞個幾圈,帶著歡欣的氣氛離開。
此後幾年,只要遠方有熱鬧的打鼓喧鬧聲,母親會神經質的伸長脖子往店門探望,如同一隻護巢母獸。在數秒之間俐落轉身拉下鐵門,關了燈,要小孩們躲進房間。
熱鬧的舞獅團在門口徘徊一陣,便又相安無事離去。我方才明白,那些奉上紅包的人,多半並非百分百的自願。
父母口中的「兄弟人」、「𨑨迌仔」一直默默存在我們的日常。他們有時是老實的停車場收費員,有時是舞龍舞獅的熱血年輕人。他們和新聞裡的黑道江湖像是完全不相干的二種人。
由於出現在日常的兄弟都太日常了,以致於童年的我以為「𨑨迌仔」指的是喜歡到處遊玩的人(𨑨迌為臺語遊玩之意),甚至會向大人說,長大之後我也要當「𨑨迌仔」。
對於像我這樣在八○、九○年代度過童年與青春期的人來說,那是一個黑道猖狂的年代。八○年代的江南案、十大槍擊要犯,九○年代有黑金政治,媒體裡的黑道與我的真實生活「體感」完全不同。
當時媒體裡的黑道長成這樣子:
一九九二年,臺南縣議長吳木桐涉及一起選舉暴力事件:當時民進黨提名人的競選總部主任遭槍擊,警方懷疑與吳木桐有關。吳木桐赴警局接受約談,在媒體圍繞、眾目睽睽之下,吳木桐踏進警局之際,不小心重心不穩,身子一歪,戲劇性的從身上掉下三把黑槍。
更多時候,媒體的黑道形象不只是這種帶著黑色幽默的荒誕感,而是腥風血雨的槍戰肉搏。
一九八九年的「黑牛」黃鴻寓勒索臺中的羅浮宮理容院,這不僅是當時臺灣最大的酒店,同時也與天道盟關係密切。羅浮宮理容院拒絕勒索,黃鴻寓持槍到店家門口掃射,並放火燒掉這處富麗堂皇、名為理容院,實則為酒店的空間。
「羅浮宮」負責人羅亨科葬身火窟,他是天道盟精神領袖羅福助的哥哥。事後,黃鴻寓親自打電話到臺中市第五分局,坦承案子是他幹的。他甚至連絡媒體,預告自己還要繼續攻擊天道盟的場子。
這種孤狼型的「殺手」與傳統幫派不同,他們大多自組十人以內的小型犯罪集團,四處流竄,沒有固定地盤和大型組織後援。因此,若以犯罪行為的「凶狠度」來判斷一個人是不是黑道,可能會失之偏頗。有些學者甚至認為,臺灣各年代的「槍擊要犯」不見得都能算是幫派的「組織犯罪」。
「槍擊要犯」也是八○年代特有的時代產物。名列「榜單」的劉煥榮生前受訪時曾提到,很多人一開始只是犯了一個「沒那麼嚴重」的殺人案,但警方給的這個「排行榜」,成了一種另類的「行情表」。名列榜上的殺手們因上榜而行情「水漲船高」,他們以此為號召,四處勒索各地角頭與企業組織。也有的則是抱持著反正都會被重判,便不抱希望的亡命天涯,四處犯下重大罪行。
槍擊要犯的年代反而在江湖催生出一種「仲裁者」的大哥角色。
縱貫線老大蔡永常在一九八○年代叱吒江湖,臺灣南北的綜藝秀場都有他經營的身影。一九八二年,青蛙王子高凌風因秀場演出的糾紛,遭楊雙伍在高雄藍寶石大歌廳前開槍。楊雙伍當年以凶狠著稱,高凌風的槍傷雖不致命,但為求和解,最後只能請來輩分極高的「仲裁者」蔡永常出面擺平。
當年全臺流竄的「十大槍擊要犯」四處勒索賭場、企業家,甚至地方的政治人物。能夠出面與這些亡命之徒拍桌談判的,也只有艋舺的「蚊哥」許海清以及雲林的「北港黑松」蔡永常。蔡永常的地位可見一斑。
然而隨著「槍擊要犯」走入歷史,蔡永常也找到新的「角色」。他在一九九六年當選國大代表,不到半年的時間,他因「治平專案」掃黑行動直接被送至綠島管訓二年。是臺灣第一位中央級民意代表名列掃黑名單。之後,他參選各級地方選舉,曾任口湖鄉長,身上有槍械、恐嚇、勒索等前科。
不問江湖許久的北港黑松隱居在口湖鄉的一處魚塭,專研文蛤等海產的養殖技術,已於二○二五年四月過世。鄰里間說起黑松口吻都像是談論一個普通的鄉間阿伯,村長熱心提供魚塭的住址和電話,宮廟的主委說,黑松熱心地方事務,廟裡辦活動,他的贊助總是最大筆,毫不囉嗦。(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