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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字的故事【彩圖珍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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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字和避諱〉
杜甫詩中無「閑」字——家諱


今天的人,誰也不會一聽到別人說與父親名字相同的字就痛哭流涕,但在中國古代,這種事情卻屢見不鮮。

晉代有一個叫王忱的人,一次去看望桓玄。桓玄設酒招待他。王忱剛吃過一種叫五石散的藥,不能吃冷東西,就說:「請溫酒。」桓玄聽到這幾個字,竟痛哭不已,只因為他去世的父親名叫桓溫。

南朝殷均,為永興公主處做事,公主不怎麼喜歡他。每次召他進來都讓在座的人寫他父親的名,殷均則每次都放聲大哭,掩面而退。此外,南北朝時梁的謝舉、宋的趙葵、北宋時的趙南仲等等,也都是聞父名必哭之人。

今天的人,也都不會因某種食物、某種器物、某種職稱的名稱與父親的名字相同,就不去吃它、不去用它、不去就任它。而在古代中國,它與聞父名必哭一樣,也同樣是時有發生的事。如南朝范曄,因為父親名泰,便推辭太子詹事這一官職(「太」與「泰」同音)。唐朝李賀因為父親名晉,便終身不參加進士考試(「晉」與「進」同音)。袁德師因父親名高,便不吃糕這種食物(「高」與「糕」同音)。劉溫叟因父親名岳,便終身不聽音樂(「岳」與「樂」同音),並不到嵩山、華山遊玩(嵩山、華山,都在五岳之列)。徐積父因父親名石,平生不用石器,不踩石頭,遇到石橋,便讓人背著他跑過去。北宋呂希純因父親名公著,便不做著作郎(宋代職官)。

為什麼古人聽到與父親名字相同的字就哭?碰到其名稱與父親名字相同(包括音同)的食物、器物、官職就不吃、不用、不當,這都是起因於古代的家諱。
所謂家諱,就是在日常言談或行文用字時,要求迴避父祖以及所有長輩的名字。中國人的尊宗敬祖觀念是根深蒂固的,人們都希望自己的家族世世代代不斷延續,從而滿足一種永生不滅的願望,並希望自己的家族出類拔萃,從而滿足一種家族的自豪感。在封建宗法制度的薰陶下,父祖被視為宗族或家族血統的象徵,因而人們將父祖奉若神明。這種強烈的尊宗敬祖觀念,滲透在中國人的各種習俗裡。

在日常的人際交往中,人們總喜歡打聽對方父母的職業、身分和地位。父母身分地位高、名聲好,別人感到羡慕,自己也感到自豪;父母的身分地位低,名聲不好,便會被人瞧不起,而自己也往往會蒙上一層自卑感。在日常糾紛中,人與人相罵,往往不限於攻擊對方本人,而且還要傷及對方的父母和祖宗。而人們同時對那些辱及祖宗父母的詈詞也恨之入骨。古人的避家諱,也同樣是尊宗敬祖觀念的反映。由於家諱體現了封建倫理道德,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還得到封建禮法的承認。
由於家諱沒有國諱那樣神聖,人們的避家諱,只是在言語、著作當中,臨時避免用與父祖名相同的字。如司馬遷,父名談,在他所寫的《史記》中,改張孟談為張孟同,改趙談為趙同。李為,祖父名楚今,於是寫文章時都用茲字來代替今字。杜甫,父名閑,所以杜甫的詩中沒有一個閑字。蘇東坡,父名序,他為人作序便改用敘字。

一般來說,家諱只是親屬內部的事,不會因避諱而去改變地名、物名、官名等等固有的名稱,偶爾有個別人斗膽這樣做,那也是自恃有權有勢。如阮葵生《茶餘客話》卷十二所說:「《梁書》:『張稷,字公喬,父名永,稷為新興、永甯二郡太守。郡犯私諱,遂改永寧為長寧。』以人臣私諱(即家諱)而改郡名,古今未有二也。」

中國的古書上有著入場多避人家諱的禮教。《後漢書‧馬援傳》馬援戒兄子書說:「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可得言也。」《淮南子‧齊俗訓》說:「入其國者促其俗,入其家者避其諱,不犯禁而入,不迕逆而進。」明葉子奇《草木子》雜制篇說:「及入人家,皆先問其祖父諱,然後接談,冀無犯諱。」歷史上也曾有過一些避人家諱的楷模。如《南史‧王僧儒傳》說:晉賈弼撰姓氏簿狀,太保王宏好其書,「日對千客,不犯一人之諱」。

然而,時久人多,要做到在任何時候,都不犯任何與己交往的人的家諱,畢竟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像王宏這樣能極盡心思鑽研別人家譜,而「日對千客,不犯一人之諱」的人畢竟是少數。古時人們對別人家諱的尊重,能夠嚴格實行的往往只限於直接稱呼對方父祖的時候,如稱台大人、尊大人。或者在「及入人家,先問父祖諱,然後接談」的短暫交談過程中,儘量使不出現與對方父祖名相同的字眼。至於其他時候,人們的避人家諱是不太嚴格、也難以做到嚴格的。人們有時會對某些人的家諱避得特別嚴格,這時往往是因為對方是有地位的人。

某人直接受到另一人的控制,特別是當此人是自己的頂頭上司時,常常需要十分謹慎地敬避其家諱,以免得罪於他,而給自己小鞋穿。《北齊書‧杜弼傳》記載,東魏時,權臣高歡(後來的北齊高祖),父親名樹生。一次他的下屬官員辛子炎來問事,由於口音不準,把「暑」讀成了「樹」(暑與樹只是聲調上的差別),高歡大怒說:「你這個小人,竟不知避別人家諱。」便用木棍打他。杜弼在一旁看不過眼,上前勸道:「按照禮,二名不偏諱(即如果人名有兩個字,只涉及到其中一字不算犯諱),子炎的罪過可以寬恕吧!」高歡竟又轉過來大罵杜弼:「明明看到人家正在氣頭上,還在這裡牽經引禮,你給我出去!」這件事說明,為人臣者,如果怕得罪其主,不但要為他避家諱,而且還必須儘量地避得寬一些。
對有名望的人,人們也常常會小心翼翼地回避其父祖名。《茶餘客話》卷十二記載,鄂西林相公父名拜,他和他的子孫寫書信名貼,只用「頓首」,不寫拜字。由於他在本地名望很高。附近與他交往的朋友,在寫書信名時,也都不用拜字。
《北史》記載,熊安生初次見到徐之才、和士開二人(當時的社會名流),因徐父名雄,和父名安,所以自稱為「觸觸生」。意思是自己姓名的頭二兩字觸犯兩位貴人的家諱。

有時,朝廷也會為臣下避家諱而不惜改文換字。如宋人周密的《齊東野語》卷四記載:「後唐郭崇韜父名弘,以弘文館為崇文館。建隆間慕容彥釗、吳廷祚皆拜使相,而釗父名章,廷祚父名璋,朝廷改中書門下平章事為二品。紹興中沈守約、湯進之二丞相父皆名舉,於是改提舉書局為提領書局。此則朝廷為臣下避家諱也。
這種朝廷為臣下避家諱之事,歸根究底,也還是因為這些臣下有一定的身分地位(位居丞相)。皇帝深知,失去丞相的擁戴,畢竟會給自己造成麻煩,將機構或官職的名稱改動一下不費什麼事,卻可贏得丞相(有時,是兩位或三位)的耿耿忠心。

正因為在封建社會中,除了有權有勢的統治者外,一般是無法強制讓別人迴避自己的家諱的。所以,上文提到的桓玄等人,聽到別人使用與自己父親名字相同的字,只能以哭示孝。例如范曄等人,遇到其名稱與自己父祖名相同的某種食物、器物、職稱,就不吃、不用、不當,也因自己沒有權力去改變它們的名稱而讓大家去遵守,只能用這種消極的辦法自避家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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