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轉載】
為什麼提倡「二分閱讀法」?
還記得小時候,老師怎麼教你「讀懂一篇文章」的嗎?
最傳統的方式,恐怕就是老師一段一段講授「段落大意」,最後再整合成「全文主旨」吧?在講解過程裡,老師可能會告訴你文章的立意、手法,要你辨別文章的「起承轉合」,從而領略文章的精髓。而如果你再年輕一些,可能會聽過「六何法」這類閱讀理解策略,老師會引領你主動提問,去辨識這篇文章涉及的「5W1H」:何人(Who)、何時(When)、何事(What)、何地(Where)、為何(Why)及如何(How)?或者有的老師更想讓你理解文章結構,因此會帶你畫「心智圖」,從文章的大主題,分解出各段落的小主題,用圖像來呈現各段落之間的關係。
同世代的孩子,也有可能學過「自然段」和「意義段」的分別⋯⋯。
上述這些方法和名詞,反應了不同時代的教育風格。它們都是合理的閱讀方法,只要能夠熟習,都能更精進你的閱讀理解。不過,整體而言,我們可以看到一股「由講授到討論」、「由表面到結構」的趨勢,這也反應了教育理念的進步。然而,這些方法也都有一個小小的問題:它們本身就有點複雜,特別是對初學者(比如小學生)而言,學會一套方法,可能比死背硬記一篇短文的主旨困難得多。雖然我們都能同意,就長遠而言,學會方法的效益比背誦要高,但如果學生只是要應付一篇閱讀測驗,他可能寧願土法煉鋼,也不想在考卷邊緣畫上七、八組心智圖。
如果說上述方法,至少還讓我們看到一點進步的趨勢,有些詭異的框架,則是沒什麼道理,卻又在學校裡行之有年的。比如「四大文體」的分類:「記敘文」、「抒情文」、「說明文」和「論說文」。有些分類版本,則會把「論說文」與「議論文」混用,或者另外標舉「應用文」。不管是哪個版本的分類,就我一個文學寫作者和研究者來看,都是沒什麼道理、疊床架屋的分類。因為這些東西,其實在文學人心中,都是同一類。它們統統是「散文」,根本不需要分得那麼複雜。
這些文體分類,實際上並不能幫助學生「讀得更懂」。相反的,它反而常常造成教學現場的困擾。許多小學老師(比如去年才退休的家母)就常常困惑:論說文和說明文到底要怎麼分?抒情文和記敘文真的是兩種不同的東西嗎?備課用書寫得斬釘截鐵,彷彿某課文就一定是某某文體。但當學生拿著選擇題來發問時,就連教師都很難說服自己:我們要怎麼說琦君〈故鄉的桂花雨〉一定是記敘,或一定是抒情?報紙上的社論總是論說文了吧,可是怎麼看裡面都有說明成分呀!如果我寫一封信跟同學告白,「信件」是應用文,但絲絲情意顯然是抒情,說服過程也可能帶論說,這又要怎麼辦?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提出「二分閱讀法」的框架。我相信這個框架,不但可以整合諸種複雜的閱讀理解策略,更可以一次解決文體分類帶來的困擾。「二分閱讀法」的概念很簡單:你根本不用分那麼多類,你只要一直用二分法切入文章,把所有句子都分成兩類即可。
「二分閱讀法」的分類與方法
所謂「二分閱讀法」,實際上就是對傳統的文體分類進行「兩次.二分」。首先,我們將「記敘文、抒情文、說明文、論說文」四類,直接化簡成兩大類:
第一類:說明文、論說文
第二類:記敘文、抒情文
為什麼要這樣分呢?因為四大類的分法,一開始就是錯誤的。
參照上一節的內容,你很容易就會發現,第一類的「說明」與「論說」完全不該切分。「論說」就是「描述看法」,「說明」就是「描述能夠支持看法的素材、論據」,這兩者同樣密不可分。任何一篇好的論說文,必然是有議論有說明;除了家電使用說明書這類文件之外,一般人也很少只說明而不提出任何看法。比如我們那個年代,國文課本有選宋晶宜〈雅量〉這篇文章,他描述了「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感受」,這可以是「說明」、也可以是「記敘」;接著,因為人人感受不同,所以他提出了「我們應當培養雅量」的「看法」,這就是「論說」。雖然我覺得這篇文章很不怎麼樣,但即使不怎樣的文章,還是依循著類似的結構。
同理,第二類的「記敘」與「抒情」根本就不應該切分開來,因為「記敘」就是「描寫素材」、「抒情」就是「描寫情感」!沒有任何抒情文不帶記敘,也幾乎沒有不帶感情的記敘文。家母(和其他小學老師)的困惑就根源於此。比如朱自清〈背影〉一文,當他描寫爸爸買橘子的故事時,既有記敘的成分(素材:爸爸爬過月台去買橘子的經驗),也帶有抒情的成分(情感:感受到爸爸臨別的關心,掉下眼淚)。如果我們硬要說它必然屬於記敘文、必然屬於抒情文,都只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而已。
我們也可以輕易發現,這兩大類,實際上就是「偏知性」與「偏感性」兩種分類。這確實也是最主流的兩種文章類別。如果在學術研究裡,我們可能會認為第二類偏向「抒情散文」,第一類偏向「雜文」。不過,如果你是最近幾年才考大學的學生,你一定會發現這兩大分類很眼熟:這不就是學測裡面,「國寫」考題的兩大分類嗎?沒錯,國寫通常會一題「知性題」,主考說明、論說;另一題「感性題」,主考記敘、抒情。你看吧,連大考單位都覺得只需要兩類就夠了,不是我一個人胡謅出來的。
* * *
時至今日,雖然臺灣已是個幾乎沒有文盲的國家。然而,能夠快速、準確處理複雜文章的閱讀能力,仍然是少數人的高段技能。本書的目標不在培養「文藝青年」,而更希望讓大家先成為「好讀者」,讓閱讀可以成為或實用、或審美、或怡養個人性情的活動。「閱讀」這種高段技能,說起來並不困難,只是需要一點點簡明的引導。
寫作訓練的益處遠大於寫作能力
以我自己的經歷來說,我意識到自己的寫作能力大幅提升,大概有兩個明確的時期。第一次是我剛上大一的時候。那時候我還受到過去似是而非的寫作觀念影響,對文字表達這件事似懂非懂,雖然能夠寫出有點樣子的文字,可是與同班同學比較起來,明顯差了一大截。當時系上多的是文學獎得主,我也因此開始認真研究不同的寫作風格,企圖找到自己的模式。
我記得那年我花了很長時間練習「把句子縮短」,練習以更加簡練的文字表達相同的意思,是我給自己的明確目標。經過一年的時間,我的寫作能力確實提升了,雖然如今看來還是走了許多冤枉路,不過這段經驗是十分寶貴的,也讓我更加相信「文字能力確實可以被訓練」。
第二次飛速提升的時期,是我開始寫臉書粉絲團文章,並靠專欄作家的身分維生之後。我來到一個全新的戰場,幫我的文字打成績的系統,從學校老師、教授、同儕,變成了網路上的陌生人群。按讚數、分享數以及流量,把我帶到了一個未曾想像過的領域,我開始練習各種不同的輸出方式,也樂於依據回饋進行各種調整。 我更加清楚地意識到,文學與文字表達固然有關聯,但畢竟是不同的兩件事。好的文字能力未必能創作出好的文學作品,但在日常生活乃至專業領域,這些能力卻是很多事物的基礎。
在此之後,我開始試著將這些寫作的心得慢慢轉成教學資源,雖然這些經歷非常個人,不過參考國內外諸多寫作書之後,我也慢慢摸索出一些簡單實用的心得。
寫作能力在這個世代當然有其重要性,但嚴格來說並非必備能力。事實上能夠直接透過文字換取報酬的人,在這個社會上應是少數。更多時候,我認為寫作能力只是表達能力的一環。 然而,寫作訓練本身的益處,卻遠大於寫作能力給人帶來的好處。
一個人在職場上未必會直接需要用到線性的寫作(就是傳統的純文字寫作,讓人從第一個字讀到最後一個字),但口語的表達、簡報的編排乃至各種需要與人溝通、接觸的呈現,與寫作訓練時琢磨的核心能力是一致的。
我們無非是在思考:我們的意見如何被人看見?
每個意見、想法的傳遞,有媒介、場合與形式的變數要考量,社會上能夠真正達成有效的溝通並不容易,即便學好寫作,要想真正與人溝通,有時也是要看天時地利人和。
對我來說,溝通與表達是一門藝術,寫作能力是其中的重要環節,但絕對不是全部(甚至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有趣的是,針對寫作能力進行的「寫作訓練」,卻能夠直接讓人在溝通表達甚至其他方面都有質的提升。
我甚至可以大膽宣稱:寫作訓練,培養的將不只是寫作的能力。
我們透過明確的文字能力訓練,除了在技術上面琢磨之外,更重要的,是展開一場與自己的深層對話。對我來說,寫作訓練是一種讓內心世界具象化的方式,這意味著我們要把種種想法「形諸」文字,在變成文字之前,所謂想法只是一團混亂的訊息片段。將這些想法轉換成文字,本身就是一個腦力激盪的過程,文字的形式又有千萬種變化,如何輸出、如何被人看見,我想這些過程展開的思考,是寫作訓練最精華的價值所在。
鬆動對方觀點
我們先來看看以下這段文字:
文言文是中文歷史與思想的根,是兩千年來知識、情感與文化的主要載體。許多經典作品—如《論語》、《史記》、《桃花源記》、《滕王閣序》—都是以文言書寫。如果不具備基本的閱讀能力,我們與這些文化瑰寶就像隔著一道玻璃,看到形、聽得名,卻難以深入其境。此外,文言文的簡練、對偶、修辭,也能對語言感受力與寫作能力有潛移默化的提升作用。學生學習文言文非常重要,因此文言文必須列入必修。
閱讀完之後,可以看出這段文字是主張「文言文應該必修」的,而如果我們要試著展開「反駁」,就可以先從上面提到的因果關係,展開基本的拆解。
這段文字想論述的道理是:
因為:文言文是中文歷史與思想的根,是兩千年來知識、情感與文化的主要載體;不具備基本的閱讀能力,我們與這些文化瑰寶就像隔著一道玻璃;簡練、對偶、修辭,對語言感受力與寫作能力有潛移默化的提升作用。
所以:我們必須要學文言文。
那如果我們要試著加入相反意見,怎麼做會比較有效呢?如果一時之間沒辦法找到強而有力的相反觀點,可能就會感到有點無從下手。如果是這樣,我接下來要說明的概念就很重要:先不要直接反駁,而該試著鬆動對方的論點。
什麼是鬆動?其實就是不要直接以完全相反的結論當論述主軸。以上面這個例子來說,「文言文不該必修」就是光譜另一端的意見,要直接給出這個完全相反的意見,會比較費力。為了用較小的力道展開練習,我們可以試著不要「直攖其鋒」,也就是不要跟對方在完全相反的位置上衝突。而這裡的關鍵詞,就是「不一定」。
文言文「不一定」要必修。 文
言文「不一定」是文化的根。
文言文「不一定」能提升語言能力。
諸如此類「不一定」的句型,有助於我們找到最能切入的突破點。試著把剛剛的因果關係找出來,然後每個地方都加上「不一定」來造句,就會發現也許我們對其中某些句子更加「有感」、「有想法」,這個句子,就會是非常好的突破點。
比如我造到「文言文『不一定』能提升語文能力」的時候,我們發現好像有點話可以說,就可以試著停下來,把句子再換一下順序,比如:提升語言能力,不一定需要文言文教育。把這些句子都列出來,就可以來構思我的第一個反駁內容了。
接下來,運用前述提到說明文字時的概念,我們一樣可以先把重要的論點放在第一句,然後展開我們的論述,如:
文言文不一定能提升語言能力。其語法異於現代中文,詞義與用法多有差距,對許多學生而言,反而可能造成語言學習的混淆與挫折。將文言文等同於語文能力的培養,實則是一種錯置的期待。語言能力的核心在於清晰表達與有效理解,這些都與文言文不直接相關。因此,文言文應回歸其文化與歷史的教學定位,而非被視為提升語言能力的主要手段。
或是: 提升語文能力不一定要藉由文言文。語文能力的核心,是理解、表達與思考的綜合能力,這些能力可以透過各種形式的文本來培養。很多時候與生活貼近的語言情境,更能引發興趣與學習動機。語文教學應更具彈性與開放性,讓學生在多樣的語境中鍛鍊表達與理解的能力,而不必拘泥於一種古老語體的訓練。文言文可以是好的教材,但不是唯一的語言學習途徑。
以上文字都沒有站在一開始那篇文章的對立面,卻能藉由鬆動對方論點,展開屬於自己的論述。如果我們能建立這些寫作練習的習慣,將可以有效提升自己的文字與思辨能力。 最後,我想特別說明一下,反駁與唱反調不同之處,在於我們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每一次「反駁」,其實都是因果關係的再省思,都是思想的開展。這是論說文訓練的附加價值,卻也是我所認為的,人之所以要思辨與寫作的深層原因。
為什麼提倡「二分閱讀法」?
還記得小時候,老師怎麼教你「讀懂一篇文章」的嗎?
最傳統的方式,恐怕就是老師一段一段講授「段落大意」,最後再整合成「全文主旨」吧?在講解過程裡,老師可能會告訴你文章的立意、手法,要你辨別文章的「起承轉合」,從而領略文章的精髓。而如果你再年輕一些,可能會聽過「六何法」這類閱讀理解策略,老師會引領你主動提問,去辨識這篇文章涉及的「5W1H」:何人(Who)、何時(When)、何事(What)、何地(Where)、為何(Why)及如何(How)?或者有的老師更想讓你理解文章結構,因此會帶你畫「心智圖」,從文章的大主題,分解出各段落的小主題,用圖像來呈現各段落之間的關係。
同世代的孩子,也有可能學過「自然段」和「意義段」的分別⋯⋯。
上述這些方法和名詞,反應了不同時代的教育風格。它們都是合理的閱讀方法,只要能夠熟習,都能更精進你的閱讀理解。不過,整體而言,我們可以看到一股「由講授到討論」、「由表面到結構」的趨勢,這也反應了教育理念的進步。然而,這些方法也都有一個小小的問題:它們本身就有點複雜,特別是對初學者(比如小學生)而言,學會一套方法,可能比死背硬記一篇短文的主旨困難得多。雖然我們都能同意,就長遠而言,學會方法的效益比背誦要高,但如果學生只是要應付一篇閱讀測驗,他可能寧願土法煉鋼,也不想在考卷邊緣畫上七、八組心智圖。
如果說上述方法,至少還讓我們看到一點進步的趨勢,有些詭異的框架,則是沒什麼道理,卻又在學校裡行之有年的。比如「四大文體」的分類:「記敘文」、「抒情文」、「說明文」和「論說文」。有些分類版本,則會把「論說文」與「議論文」混用,或者另外標舉「應用文」。不管是哪個版本的分類,就我一個文學寫作者和研究者來看,都是沒什麼道理、疊床架屋的分類。因為這些東西,其實在文學人心中,都是同一類。它們統統是「散文」,根本不需要分得那麼複雜。
這些文體分類,實際上並不能幫助學生「讀得更懂」。相反的,它反而常常造成教學現場的困擾。許多小學老師(比如去年才退休的家母)就常常困惑:論說文和說明文到底要怎麼分?抒情文和記敘文真的是兩種不同的東西嗎?備課用書寫得斬釘截鐵,彷彿某課文就一定是某某文體。但當學生拿著選擇題來發問時,就連教師都很難說服自己:我們要怎麼說琦君〈故鄉的桂花雨〉一定是記敘,或一定是抒情?報紙上的社論總是論說文了吧,可是怎麼看裡面都有說明成分呀!如果我寫一封信跟同學告白,「信件」是應用文,但絲絲情意顯然是抒情,說服過程也可能帶論說,這又要怎麼辦?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提出「二分閱讀法」的框架。我相信這個框架,不但可以整合諸種複雜的閱讀理解策略,更可以一次解決文體分類帶來的困擾。「二分閱讀法」的概念很簡單:你根本不用分那麼多類,你只要一直用二分法切入文章,把所有句子都分成兩類即可。
「二分閱讀法」的分類與方法
所謂「二分閱讀法」,實際上就是對傳統的文體分類進行「兩次.二分」。首先,我們將「記敘文、抒情文、說明文、論說文」四類,直接化簡成兩大類:
第一類:說明文、論說文
第二類:記敘文、抒情文
為什麼要這樣分呢?因為四大類的分法,一開始就是錯誤的。
參照上一節的內容,你很容易就會發現,第一類的「說明」與「論說」完全不該切分。「論說」就是「描述看法」,「說明」就是「描述能夠支持看法的素材、論據」,這兩者同樣密不可分。任何一篇好的論說文,必然是有議論有說明;除了家電使用說明書這類文件之外,一般人也很少只說明而不提出任何看法。比如我們那個年代,國文課本有選宋晶宜〈雅量〉這篇文章,他描述了「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感受」,這可以是「說明」、也可以是「記敘」;接著,因為人人感受不同,所以他提出了「我們應當培養雅量」的「看法」,這就是「論說」。雖然我覺得這篇文章很不怎麼樣,但即使不怎樣的文章,還是依循著類似的結構。
同理,第二類的「記敘」與「抒情」根本就不應該切分開來,因為「記敘」就是「描寫素材」、「抒情」就是「描寫情感」!沒有任何抒情文不帶記敘,也幾乎沒有不帶感情的記敘文。家母(和其他小學老師)的困惑就根源於此。比如朱自清〈背影〉一文,當他描寫爸爸買橘子的故事時,既有記敘的成分(素材:爸爸爬過月台去買橘子的經驗),也帶有抒情的成分(情感:感受到爸爸臨別的關心,掉下眼淚)。如果我們硬要說它必然屬於記敘文、必然屬於抒情文,都只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而已。
我們也可以輕易發現,這兩大類,實際上就是「偏知性」與「偏感性」兩種分類。這確實也是最主流的兩種文章類別。如果在學術研究裡,我們可能會認為第二類偏向「抒情散文」,第一類偏向「雜文」。不過,如果你是最近幾年才考大學的學生,你一定會發現這兩大分類很眼熟:這不就是學測裡面,「國寫」考題的兩大分類嗎?沒錯,國寫通常會一題「知性題」,主考說明、論說;另一題「感性題」,主考記敘、抒情。你看吧,連大考單位都覺得只需要兩類就夠了,不是我一個人胡謅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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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今日,雖然臺灣已是個幾乎沒有文盲的國家。然而,能夠快速、準確處理複雜文章的閱讀能力,仍然是少數人的高段技能。本書的目標不在培養「文藝青年」,而更希望讓大家先成為「好讀者」,讓閱讀可以成為或實用、或審美、或怡養個人性情的活動。「閱讀」這種高段技能,說起來並不困難,只是需要一點點簡明的引導。
寫作訓練的益處遠大於寫作能力
以我自己的經歷來說,我意識到自己的寫作能力大幅提升,大概有兩個明確的時期。第一次是我剛上大一的時候。那時候我還受到過去似是而非的寫作觀念影響,對文字表達這件事似懂非懂,雖然能夠寫出有點樣子的文字,可是與同班同學比較起來,明顯差了一大截。當時系上多的是文學獎得主,我也因此開始認真研究不同的寫作風格,企圖找到自己的模式。
我記得那年我花了很長時間練習「把句子縮短」,練習以更加簡練的文字表達相同的意思,是我給自己的明確目標。經過一年的時間,我的寫作能力確實提升了,雖然如今看來還是走了許多冤枉路,不過這段經驗是十分寶貴的,也讓我更加相信「文字能力確實可以被訓練」。
第二次飛速提升的時期,是我開始寫臉書粉絲團文章,並靠專欄作家的身分維生之後。我來到一個全新的戰場,幫我的文字打成績的系統,從學校老師、教授、同儕,變成了網路上的陌生人群。按讚數、分享數以及流量,把我帶到了一個未曾想像過的領域,我開始練習各種不同的輸出方式,也樂於依據回饋進行各種調整。 我更加清楚地意識到,文學與文字表達固然有關聯,但畢竟是不同的兩件事。好的文字能力未必能創作出好的文學作品,但在日常生活乃至專業領域,這些能力卻是很多事物的基礎。
在此之後,我開始試著將這些寫作的心得慢慢轉成教學資源,雖然這些經歷非常個人,不過參考國內外諸多寫作書之後,我也慢慢摸索出一些簡單實用的心得。
寫作能力在這個世代當然有其重要性,但嚴格來說並非必備能力。事實上能夠直接透過文字換取報酬的人,在這個社會上應是少數。更多時候,我認為寫作能力只是表達能力的一環。 然而,寫作訓練本身的益處,卻遠大於寫作能力給人帶來的好處。
一個人在職場上未必會直接需要用到線性的寫作(就是傳統的純文字寫作,讓人從第一個字讀到最後一個字),但口語的表達、簡報的編排乃至各種需要與人溝通、接觸的呈現,與寫作訓練時琢磨的核心能力是一致的。
我們無非是在思考:我們的意見如何被人看見?
每個意見、想法的傳遞,有媒介、場合與形式的變數要考量,社會上能夠真正達成有效的溝通並不容易,即便學好寫作,要想真正與人溝通,有時也是要看天時地利人和。
對我來說,溝通與表達是一門藝術,寫作能力是其中的重要環節,但絕對不是全部(甚至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有趣的是,針對寫作能力進行的「寫作訓練」,卻能夠直接讓人在溝通表達甚至其他方面都有質的提升。
我甚至可以大膽宣稱:寫作訓練,培養的將不只是寫作的能力。
我們透過明確的文字能力訓練,除了在技術上面琢磨之外,更重要的,是展開一場與自己的深層對話。對我來說,寫作訓練是一種讓內心世界具象化的方式,這意味著我們要把種種想法「形諸」文字,在變成文字之前,所謂想法只是一團混亂的訊息片段。將這些想法轉換成文字,本身就是一個腦力激盪的過程,文字的形式又有千萬種變化,如何輸出、如何被人看見,我想這些過程展開的思考,是寫作訓練最精華的價值所在。
鬆動對方觀點
我們先來看看以下這段文字:
文言文是中文歷史與思想的根,是兩千年來知識、情感與文化的主要載體。許多經典作品—如《論語》、《史記》、《桃花源記》、《滕王閣序》—都是以文言書寫。如果不具備基本的閱讀能力,我們與這些文化瑰寶就像隔著一道玻璃,看到形、聽得名,卻難以深入其境。此外,文言文的簡練、對偶、修辭,也能對語言感受力與寫作能力有潛移默化的提升作用。學生學習文言文非常重要,因此文言文必須列入必修。
閱讀完之後,可以看出這段文字是主張「文言文應該必修」的,而如果我們要試著展開「反駁」,就可以先從上面提到的因果關係,展開基本的拆解。
這段文字想論述的道理是:
因為:文言文是中文歷史與思想的根,是兩千年來知識、情感與文化的主要載體;不具備基本的閱讀能力,我們與這些文化瑰寶就像隔著一道玻璃;簡練、對偶、修辭,對語言感受力與寫作能力有潛移默化的提升作用。
所以:我們必須要學文言文。
那如果我們要試著加入相反意見,怎麼做會比較有效呢?如果一時之間沒辦法找到強而有力的相反觀點,可能就會感到有點無從下手。如果是這樣,我接下來要說明的概念就很重要:先不要直接反駁,而該試著鬆動對方的論點。
什麼是鬆動?其實就是不要直接以完全相反的結論當論述主軸。以上面這個例子來說,「文言文不該必修」就是光譜另一端的意見,要直接給出這個完全相反的意見,會比較費力。為了用較小的力道展開練習,我們可以試著不要「直攖其鋒」,也就是不要跟對方在完全相反的位置上衝突。而這裡的關鍵詞,就是「不一定」。
文言文「不一定」要必修。 文
言文「不一定」是文化的根。
文言文「不一定」能提升語言能力。
諸如此類「不一定」的句型,有助於我們找到最能切入的突破點。試著把剛剛的因果關係找出來,然後每個地方都加上「不一定」來造句,就會發現也許我們對其中某些句子更加「有感」、「有想法」,這個句子,就會是非常好的突破點。
比如我造到「文言文『不一定』能提升語文能力」的時候,我們發現好像有點話可以說,就可以試著停下來,把句子再換一下順序,比如:提升語言能力,不一定需要文言文教育。把這些句子都列出來,就可以來構思我的第一個反駁內容了。
接下來,運用前述提到說明文字時的概念,我們一樣可以先把重要的論點放在第一句,然後展開我們的論述,如:
文言文不一定能提升語言能力。其語法異於現代中文,詞義與用法多有差距,對許多學生而言,反而可能造成語言學習的混淆與挫折。將文言文等同於語文能力的培養,實則是一種錯置的期待。語言能力的核心在於清晰表達與有效理解,這些都與文言文不直接相關。因此,文言文應回歸其文化與歷史的教學定位,而非被視為提升語言能力的主要手段。
或是: 提升語文能力不一定要藉由文言文。語文能力的核心,是理解、表達與思考的綜合能力,這些能力可以透過各種形式的文本來培養。很多時候與生活貼近的語言情境,更能引發興趣與學習動機。語文教學應更具彈性與開放性,讓學生在多樣的語境中鍛鍊表達與理解的能力,而不必拘泥於一種古老語體的訓練。文言文可以是好的教材,但不是唯一的語言學習途徑。
以上文字都沒有站在一開始那篇文章的對立面,卻能藉由鬆動對方論點,展開屬於自己的論述。如果我們能建立這些寫作練習的習慣,將可以有效提升自己的文字與思辨能力。 最後,我想特別說明一下,反駁與唱反調不同之處,在於我們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每一次「反駁」,其實都是因果關係的再省思,都是思想的開展。這是論說文訓練的附加價值,卻也是我所認為的,人之所以要思辨與寫作的深層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