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選摘一(節錄)
「如果我想得到一束花……」──喬治桑兩百年生辰
今天的許多女性主義擁護者,雖然活在一個遠為開放寬容的世界,卻未必有一百多年前的喬治桑昂揚獨立的意志……
「我不求取任何人的支持,不管是替我去殺人,還是為我採一束花,還是幫我校對一篇稿子,還是陪我去劇場看戲。如果想看戲,我就像一個男人一樣自己走去;如果想得到一束花,我用自己的腳爬上阿爾卑斯山去摘!」這是一百多年前法國小說家,也是女權運動先驅,喬治桑(George Sand, 1804-1876)的話。二○○四年七月五日是她的兩百周年生辰。
女權運動在喬治桑身後已經又前進了一個多世紀,但我們今天聽她這段話,恐怕仍有如聞驚雷的感覺。今天的許多女性主義擁護者,雖然活在一個遠為開放寬容的世界,卻未必有一百多年前的喬治桑昂揚獨立的意志。也就難怪和她同代的英國女詩人勃朗寧夫人(Elizabeth BarrettBrowning, 1806-1861)當時已在一首題為〈給喬治桑:一個期盼〉(“To George Sand: A Desire”)的詩裡,預言她將有「無瑕的名聲」(a stainless fame),超越諸多詬責,「上與天使同列」。
勃朗寧夫人隔著英法海峽發表這首詩的時候,喬治桑四十歲。四十歲的喬治桑,已經經歷了不尋常的前半生:十七歲時,叛逆的喬治桑嫁給了一個男爵,九年之後,她帶了跟他所生的兩個孩子離家出走巴黎。在巴黎喬治桑一度和小說家桑多(Jules Sandeau)同居,之後和詩人繆賽(Alfred de Musset)共譜了一段激情的戀曲(這段戀情一九九九年曾拍成電影,由法國知名女星茱麗葉畢諾許飾演喬治桑)。當然更為世人熟知的是她和鋼琴家蕭邦長達十年的情史。四十歲的喬治桑,這時是在和蕭邦的感情走近尾聲的時候。
到巴黎之初喬治桑開始用筆名為著名的《費加洛報》及其他雜誌寫文章。「喬治桑」這個的筆名中的「桑」姓,靈感便來自Sandeau名字的前半截。至於取「喬治」這個男人名字,則和她這時也開始著男裝抽雪茄騎馬一樣,是拒絕社會習俗和規範加諸女性限制的表白。在十八世紀的法國,這樣行為自然是驚世駭俗,引來各種詬罵。然而巴黎展開了喬治桑精采的人生。
一八三二年,喬治桑二十八歲,出版了她的第一本小說Indiana,大獲成功。此後她的著作源源不斷。終其一生,喬治桑在法國受歡迎的程度常被拿來和同時代英國的狄更斯相媲,但喬治桑作品更多。一直到七十二歲過世,喬治桑出版了七十餘部小說,二十四個劇本,大量有關政治社會的評述,書信集更達二十五卷,收了將近四萬封豐富多彩的書簡。文學史家一般把她的寫作生涯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寫的多是對抗社會偏見的愛情小說,充滿激情和理想;第二個時期受到法國共和失敗的衝擊,身為共和擁護者的喬治桑發表了許多犀利的政治評論,還創辦過一份短命的報紙La Cause du Peuple鼓吹革命。革命失敗,拿破崙三世於一八五二年稱帝,喬治桑失望之餘決定脫離凡囂,隱居法國中部的諾昂(Nohant)小城,與農人為伍。此一時期所寫多為歌頌農民和自然的作品。她甚至在年方五十(一八五四年),就出版了長篇自傳《我的一生》(Histoire de ma vie),大有為自己一生作總結之意。然而,本來就交遊遍天下的喬治桑,卻使得她的歸隱之地諾昂也成了名士麇集之所。鋼琴家李斯特(Franz Liszt)、畫家德拉庫瓦(Eugene Delacroix)、小說家巴爾札克 (Honore de Balzac)、左拉(Emile Zola) 、福樓拜(Gustave Flaubert)等都是常客。
二○○四年是法國的國定「喬治桑年」。法國文化部歸納她的才情,說她「喜歡藝術也關注自然,幾乎打破了各種學科領域的界線。她不但鑽研音樂、繪畫、園藝、礦石──還蒐集地方歌謠、風土習俗。在諾昂她並曾創設了一個偶戲劇團。她又擅長縫製衣衫、製作果醬、騎馬、射擊──。」喬治桑簡直無所不能,而又完成了那麼多的作品、談了那麼多次不平常的戀愛!
喬治桑是一個才情洋溢且精力充沛的女子殆無疑問,但近十年來她重新得到西方世界的廣泛注意,主要還是她的女權主義色彩和特立獨行的人格特質。不過,在激烈的女性主義之外,我們會發現她同時是一個母性極強的女人,不管是對情人如繆賽、蕭邦,還是對她周圍的樸實農民,甚至於她晚年維持長期且密集通信關係的小說家福樓拜,她和他們的關係都不是一個強悍的女性而是一個溫暖呵護的母親。諾昂的居民甚至曾給她一個「諾昂慈母」(la bonne dame de Nohant)的封號。這樣的綜合特質,恐怕也是她一生能像磁石一樣,吸引眾多才子名士的一個原因吧。
內文選摘二(節錄)
文學史上永恆的成人啟蒙童話──人人都愛《小王子》
《小王子》的讀者一邊讀一邊會聽見自己心裡的堅冰崩落融解,久已遺忘的溫柔重新滋長出來。一本小孩的書,結果是寫來呼喚藏在每個成人心裡面的「孩子」的。
理論上,《小王子》(The Little Prince, 1943)是童話,但它的法國作者聖‧修伯理(Antoine de Saint-Exupery, 1900-1944)卻讓他筆下這個一頭金髮、長圍巾飄揚在風裡的小男孩給了成人很多訓誨,包括指點大人想法的錯誤,包括轉述他自己從他的小狐狸朋友那裡得到的啟發,包括他從愛一朵玫瑰學到的「愛」。結果是,所有成人都著迷了。他們都不在乎在小王子面前承認,是的,我被成長變得太世故遲鈍了,變得不明白小孩畫的一個像帽子的圖其實是蟒蛇吞了一隻大象變成的樣子,也變得不關心美麗的玫瑰努力長出幾個刺是多麼嚴肅重要的事,當然更不懂得,何以小狐狸成為小王子的朋友之後,那片和小王子頭髮顏色相像的麥田,從此便對牠有了特殊的意義。
《小王子》的讀者一邊讀一邊會聽見自己心裡的堅冰崩落融解,久已遺忘的溫柔重新滋長出來。一本小孩的書,結果是寫來呼喚藏在每個成人心裡面的「孩子」的。讀了《小王子》的人覺得重新得到啟蒙,這本書也成了《聖經》之外全世界印量最大、譯本也最多的單一書籍。出版63年來,《小王子》已經有了超過170種語文的翻譯,最近的譯本是去年巴拉圭的一個方言。這個方言除《聖經》以外從沒翻譯過任何其他的書。即使中文譯本,也不只我們眼熟的國語,還包括了客家語翻譯,「喔!小王子啊!啀漸漸仔瞭解你在過个小生命个祕密哩……」──世界上還在使用的文字,沒拿來翻《小王子》的,大概已經不多了。
但是,聖‧修伯理並沒多少機會看到小王子得到的愛戴。《小王子》1943年先出了英文本(法文本在1946年才出版),次年,這個本職是飛行員的作者在一次出航後再也沒有回來。飛機顯然是失事墜毀了,但並沒有找到遺骸;飛機被德軍擊中的猜測也無法證實,因為在可能的失事時地,德方並沒有任何擊落敵機的紀錄。可是,還這樣年輕的時候用這樣的方式消失,可不是完全符合《小王子》的作者該有的神祕浪漫嗎?一直到半個多世紀後,1998年,一個法國漁夫在馬賽港南邊的海裡撈到一個銀手鍊,上面刻有聖‧修伯理的妻子和出版人的名字,大眾先以為是個騙局,最後證明了確實是聖‧修伯理遺物。再過6年,2004年,法國政府的海下考古部門正式宣布他們2000年在馬賽港外海撈起的一具飛機殘骸,確實就是聖‧修伯理當時所駕的洛克希德Lockheed F-5偵察機。聖‧修伯理死亡的謎題到此才算解了。
來自B-612號小行星的小王子,刻意讓毒蛇咬死以便回到他的星球去見他思念的玫瑰。故事裡讓他的軀體在死後神祕地消失不見。聖‧修伯理自己的死亡,在某一個意義上幾乎拷貝了小王子的結局!
現實裡,在這次失事之前,聖.修伯理已經經歷過好幾次飛機失事。其中1935年在撒哈拉沙漠出事而且飲水斷絕的一次,使他寫出另一本也頗受矚目的探險自述《風,沙,星辰》(Wind, Sand, and Stars)。《小王子》以敘事者所駕飛機在撒哈拉沙漠出事迫降為故事背景,顯然也有得自這次意外的靈感。但 《小王子》基本上是一本教誨書,何以能不但不像眾多想給讀者教誨的書一樣被束之高閣,甚至嗤之以鼻,反而風行全球而且書迷有增無已,還真是一個值得思索的現象。故事背景的沙漠情調,外星小王子的想像,尤其聖‧修伯理自己所畫的插圖為小王子作了成功的定型,都必然是原因。但更大的原因可能還在聖‧修伯理想「教誨」的,不是我們猜得到的生活教條或行為規範,他提醒讀者的是他假設我們都有而忘記了、遺失了的「想像」和「愛」的能力,尤其他用了那麼簡單又那麼美麗的方式來提醒──
不知從哪裡出現的奇異的小王子,在無邊的荒漠裡,對正為飛機引擎修不修得好、水就快要沒了而焦急不堪的飛行員說教:我簡直不能相信,你現在說話像大人!你說玫瑰的刺無用?玫瑰幾百萬年來都在努力長刺,而綿羊也幾百萬年來都在吃它們,玫瑰和綿羊的戰爭不重要?我的星球上有一朵獨一無二的玫瑰,但綿羊卻可能一口就把她吃掉還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而你說這不重要?!
「一個人如果愛上一朵玫瑰,千萬星群裡只有那一朵在他的星球上,這便使他在仰望星空時覺得快樂……可是羊卻一口把她吃了,這使得所有的星星全黯淡下來了……而你說這不重要?!」
我們本來大概都跟飛行員一樣覺得修引擎更「重要」,但也許也會跟他一樣,在故事結束,小王子回去後,仰望時發現星空很重要,而且意義再也不一樣了。
《小王子》想宣示的道理是一層層揭示的。要等到我們又知道了狐狸和小王子的故事,我們才又跟他一起理解到,「愛」是從彼此的關聯付出而來的。遇見狐狸的時候,小王子剛走過一片有五千朵玫瑰的花圃。他一直以為他的玫瑰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如果有五千朵……小王子迷惑了。他覺得孤單無助,要求狐狸跟他作朋友。
狐狸說,如果要跟我作朋友,你得先「馴化」(tame)我,你每天在同一個時間來看我,我們先用眼角相覷,每天拉近一點點距離。漸漸地我就會在每天你快要到時,開始快樂期待。這樣,你就「馴化」了我。我是不吃麵包的,現在那片麥田的金色麥穗對我並無意義,但當你「馴化」了我,有一天你離開了,那片麥田將會對我意義完全不同,因為金色的麥穗會使我記起你的金色頭髮……「重要的東西都不是用眼睛而是用心看的……是你為你的玫瑰所花的時間使得她變成對你獨一無二。你『馴化』了你的玫瑰,你對她也就有了責任……」
小王子在所有這些辯證思索中,懂得了玫瑰對自己真正的意義,決定回去找她。「記得綠羅裙,處處憐芳草」,我們的唐詩人說的不也是金色麥田和小王子金色頭髮的關係嗎?
《小王子》教給讀者的,也許真的都是本然的喚醒,也因而,這書在任何角落,不管說什麼語言,都有無數的人要一讀再讀了。
「如果我想得到一束花……」──喬治桑兩百年生辰
今天的許多女性主義擁護者,雖然活在一個遠為開放寬容的世界,卻未必有一百多年前的喬治桑昂揚獨立的意志……
「我不求取任何人的支持,不管是替我去殺人,還是為我採一束花,還是幫我校對一篇稿子,還是陪我去劇場看戲。如果想看戲,我就像一個男人一樣自己走去;如果想得到一束花,我用自己的腳爬上阿爾卑斯山去摘!」這是一百多年前法國小說家,也是女權運動先驅,喬治桑(George Sand, 1804-1876)的話。二○○四年七月五日是她的兩百周年生辰。
女權運動在喬治桑身後已經又前進了一個多世紀,但我們今天聽她這段話,恐怕仍有如聞驚雷的感覺。今天的許多女性主義擁護者,雖然活在一個遠為開放寬容的世界,卻未必有一百多年前的喬治桑昂揚獨立的意志。也就難怪和她同代的英國女詩人勃朗寧夫人(Elizabeth BarrettBrowning, 1806-1861)當時已在一首題為〈給喬治桑:一個期盼〉(“To George Sand: A Desire”)的詩裡,預言她將有「無瑕的名聲」(a stainless fame),超越諸多詬責,「上與天使同列」。
勃朗寧夫人隔著英法海峽發表這首詩的時候,喬治桑四十歲。四十歲的喬治桑,已經經歷了不尋常的前半生:十七歲時,叛逆的喬治桑嫁給了一個男爵,九年之後,她帶了跟他所生的兩個孩子離家出走巴黎。在巴黎喬治桑一度和小說家桑多(Jules Sandeau)同居,之後和詩人繆賽(Alfred de Musset)共譜了一段激情的戀曲(這段戀情一九九九年曾拍成電影,由法國知名女星茱麗葉畢諾許飾演喬治桑)。當然更為世人熟知的是她和鋼琴家蕭邦長達十年的情史。四十歲的喬治桑,這時是在和蕭邦的感情走近尾聲的時候。
到巴黎之初喬治桑開始用筆名為著名的《費加洛報》及其他雜誌寫文章。「喬治桑」這個的筆名中的「桑」姓,靈感便來自Sandeau名字的前半截。至於取「喬治」這個男人名字,則和她這時也開始著男裝抽雪茄騎馬一樣,是拒絕社會習俗和規範加諸女性限制的表白。在十八世紀的法國,這樣行為自然是驚世駭俗,引來各種詬罵。然而巴黎展開了喬治桑精采的人生。
一八三二年,喬治桑二十八歲,出版了她的第一本小說Indiana,大獲成功。此後她的著作源源不斷。終其一生,喬治桑在法國受歡迎的程度常被拿來和同時代英國的狄更斯相媲,但喬治桑作品更多。一直到七十二歲過世,喬治桑出版了七十餘部小說,二十四個劇本,大量有關政治社會的評述,書信集更達二十五卷,收了將近四萬封豐富多彩的書簡。文學史家一般把她的寫作生涯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寫的多是對抗社會偏見的愛情小說,充滿激情和理想;第二個時期受到法國共和失敗的衝擊,身為共和擁護者的喬治桑發表了許多犀利的政治評論,還創辦過一份短命的報紙La Cause du Peuple鼓吹革命。革命失敗,拿破崙三世於一八五二年稱帝,喬治桑失望之餘決定脫離凡囂,隱居法國中部的諾昂(Nohant)小城,與農人為伍。此一時期所寫多為歌頌農民和自然的作品。她甚至在年方五十(一八五四年),就出版了長篇自傳《我的一生》(Histoire de ma vie),大有為自己一生作總結之意。然而,本來就交遊遍天下的喬治桑,卻使得她的歸隱之地諾昂也成了名士麇集之所。鋼琴家李斯特(Franz Liszt)、畫家德拉庫瓦(Eugene Delacroix)、小說家巴爾札克 (Honore de Balzac)、左拉(Emile Zola) 、福樓拜(Gustave Flaubert)等都是常客。
二○○四年是法國的國定「喬治桑年」。法國文化部歸納她的才情,說她「喜歡藝術也關注自然,幾乎打破了各種學科領域的界線。她不但鑽研音樂、繪畫、園藝、礦石──還蒐集地方歌謠、風土習俗。在諾昂她並曾創設了一個偶戲劇團。她又擅長縫製衣衫、製作果醬、騎馬、射擊──。」喬治桑簡直無所不能,而又完成了那麼多的作品、談了那麼多次不平常的戀愛!
喬治桑是一個才情洋溢且精力充沛的女子殆無疑問,但近十年來她重新得到西方世界的廣泛注意,主要還是她的女權主義色彩和特立獨行的人格特質。不過,在激烈的女性主義之外,我們會發現她同時是一個母性極強的女人,不管是對情人如繆賽、蕭邦,還是對她周圍的樸實農民,甚至於她晚年維持長期且密集通信關係的小說家福樓拜,她和他們的關係都不是一個強悍的女性而是一個溫暖呵護的母親。諾昂的居民甚至曾給她一個「諾昂慈母」(la bonne dame de Nohant)的封號。這樣的綜合特質,恐怕也是她一生能像磁石一樣,吸引眾多才子名士的一個原因吧。
內文選摘二(節錄)
文學史上永恆的成人啟蒙童話──人人都愛《小王子》
《小王子》的讀者一邊讀一邊會聽見自己心裡的堅冰崩落融解,久已遺忘的溫柔重新滋長出來。一本小孩的書,結果是寫來呼喚藏在每個成人心裡面的「孩子」的。
理論上,《小王子》(The Little Prince, 1943)是童話,但它的法國作者聖‧修伯理(Antoine de Saint-Exupery, 1900-1944)卻讓他筆下這個一頭金髮、長圍巾飄揚在風裡的小男孩給了成人很多訓誨,包括指點大人想法的錯誤,包括轉述他自己從他的小狐狸朋友那裡得到的啟發,包括他從愛一朵玫瑰學到的「愛」。結果是,所有成人都著迷了。他們都不在乎在小王子面前承認,是的,我被成長變得太世故遲鈍了,變得不明白小孩畫的一個像帽子的圖其實是蟒蛇吞了一隻大象變成的樣子,也變得不關心美麗的玫瑰努力長出幾個刺是多麼嚴肅重要的事,當然更不懂得,何以小狐狸成為小王子的朋友之後,那片和小王子頭髮顏色相像的麥田,從此便對牠有了特殊的意義。
《小王子》的讀者一邊讀一邊會聽見自己心裡的堅冰崩落融解,久已遺忘的溫柔重新滋長出來。一本小孩的書,結果是寫來呼喚藏在每個成人心裡面的「孩子」的。讀了《小王子》的人覺得重新得到啟蒙,這本書也成了《聖經》之外全世界印量最大、譯本也最多的單一書籍。出版63年來,《小王子》已經有了超過170種語文的翻譯,最近的譯本是去年巴拉圭的一個方言。這個方言除《聖經》以外從沒翻譯過任何其他的書。即使中文譯本,也不只我們眼熟的國語,還包括了客家語翻譯,「喔!小王子啊!啀漸漸仔瞭解你在過个小生命个祕密哩……」──世界上還在使用的文字,沒拿來翻《小王子》的,大概已經不多了。
但是,聖‧修伯理並沒多少機會看到小王子得到的愛戴。《小王子》1943年先出了英文本(法文本在1946年才出版),次年,這個本職是飛行員的作者在一次出航後再也沒有回來。飛機顯然是失事墜毀了,但並沒有找到遺骸;飛機被德軍擊中的猜測也無法證實,因為在可能的失事時地,德方並沒有任何擊落敵機的紀錄。可是,還這樣年輕的時候用這樣的方式消失,可不是完全符合《小王子》的作者該有的神祕浪漫嗎?一直到半個多世紀後,1998年,一個法國漁夫在馬賽港南邊的海裡撈到一個銀手鍊,上面刻有聖‧修伯理的妻子和出版人的名字,大眾先以為是個騙局,最後證明了確實是聖‧修伯理遺物。再過6年,2004年,法國政府的海下考古部門正式宣布他們2000年在馬賽港外海撈起的一具飛機殘骸,確實就是聖‧修伯理當時所駕的洛克希德Lockheed F-5偵察機。聖‧修伯理死亡的謎題到此才算解了。
來自B-612號小行星的小王子,刻意讓毒蛇咬死以便回到他的星球去見他思念的玫瑰。故事裡讓他的軀體在死後神祕地消失不見。聖‧修伯理自己的死亡,在某一個意義上幾乎拷貝了小王子的結局!
現實裡,在這次失事之前,聖.修伯理已經經歷過好幾次飛機失事。其中1935年在撒哈拉沙漠出事而且飲水斷絕的一次,使他寫出另一本也頗受矚目的探險自述《風,沙,星辰》(Wind, Sand, and Stars)。《小王子》以敘事者所駕飛機在撒哈拉沙漠出事迫降為故事背景,顯然也有得自這次意外的靈感。但 《小王子》基本上是一本教誨書,何以能不但不像眾多想給讀者教誨的書一樣被束之高閣,甚至嗤之以鼻,反而風行全球而且書迷有增無已,還真是一個值得思索的現象。故事背景的沙漠情調,外星小王子的想像,尤其聖‧修伯理自己所畫的插圖為小王子作了成功的定型,都必然是原因。但更大的原因可能還在聖‧修伯理想「教誨」的,不是我們猜得到的生活教條或行為規範,他提醒讀者的是他假設我們都有而忘記了、遺失了的「想像」和「愛」的能力,尤其他用了那麼簡單又那麼美麗的方式來提醒──
不知從哪裡出現的奇異的小王子,在無邊的荒漠裡,對正為飛機引擎修不修得好、水就快要沒了而焦急不堪的飛行員說教:我簡直不能相信,你現在說話像大人!你說玫瑰的刺無用?玫瑰幾百萬年來都在努力長刺,而綿羊也幾百萬年來都在吃它們,玫瑰和綿羊的戰爭不重要?我的星球上有一朵獨一無二的玫瑰,但綿羊卻可能一口就把她吃掉還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而你說這不重要?!
「一個人如果愛上一朵玫瑰,千萬星群裡只有那一朵在他的星球上,這便使他在仰望星空時覺得快樂……可是羊卻一口把她吃了,這使得所有的星星全黯淡下來了……而你說這不重要?!」
我們本來大概都跟飛行員一樣覺得修引擎更「重要」,但也許也會跟他一樣,在故事結束,小王子回去後,仰望時發現星空很重要,而且意義再也不一樣了。
《小王子》想宣示的道理是一層層揭示的。要等到我們又知道了狐狸和小王子的故事,我們才又跟他一起理解到,「愛」是從彼此的關聯付出而來的。遇見狐狸的時候,小王子剛走過一片有五千朵玫瑰的花圃。他一直以為他的玫瑰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如果有五千朵……小王子迷惑了。他覺得孤單無助,要求狐狸跟他作朋友。
狐狸說,如果要跟我作朋友,你得先「馴化」(tame)我,你每天在同一個時間來看我,我們先用眼角相覷,每天拉近一點點距離。漸漸地我就會在每天你快要到時,開始快樂期待。這樣,你就「馴化」了我。我是不吃麵包的,現在那片麥田的金色麥穗對我並無意義,但當你「馴化」了我,有一天你離開了,那片麥田將會對我意義完全不同,因為金色的麥穗會使我記起你的金色頭髮……「重要的東西都不是用眼睛而是用心看的……是你為你的玫瑰所花的時間使得她變成對你獨一無二。你『馴化』了你的玫瑰,你對她也就有了責任……」
小王子在所有這些辯證思索中,懂得了玫瑰對自己真正的意義,決定回去找她。「記得綠羅裙,處處憐芳草」,我們的唐詩人說的不也是金色麥田和小王子金色頭髮的關係嗎?
《小王子》教給讀者的,也許真的都是本然的喚醒,也因而,這書在任何角落,不管說什麼語言,都有無數的人要一讀再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