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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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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怪客


「真實的生活永遠比任何幻想更大膽。」(﹝life itself﹞…is always far more daring than any effort of the imagination.)


這句至理名言可不是我說的,這句話是神探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在短篇偵探小說〈赤髮盟/ 紅髮者聯盟〉(The Red-headed League)裡對著滿腹疑竇的華生醫師(Dr. Watson)所講的。而如果你是對這句話還有懷疑的人,可以先看看下面這個故事……。


一如往常,這列行進中的火車在夜晚時分來到台灣東部鄉間的僻靜路段,在一個轉彎處,已經被事先鬆開螺絲破壞過的鐵軌,承受不了重量與離心力,立刻造成火車中央幾節車廂的出軌與翻覆,車上的乘客飽受驚嚇,少數乘客受了擦撞輕傷,只有一位年輕婦人不幸在意外中受到重擊,救護車送她到醫院時因為大量內出血而死亡,與她一同搭乘火車的丈夫則在她受傷後一直陪著她,但沒有辦法挽回她的災難命運。


這是近年轟動台灣的一樁奇案,死亡女子是一位嫁到台灣的越南新娘,生前保有巨額的旅行意外險,搭乘火車的原因正是要前往鄰近城市轉搭飛機返回越南家鄉。但審理賠償的保險公司很快地發現她先生的前一任妻子也死於意外(她是在自家的院子被毒蛇咬死的),身份也是越南籍新娘(也就是說她們在台灣通常並無太多可以經常連絡的親人),生前也都保有相當數額的保險(後來發現總金額超過台幣一千二百萬),這是太罕見的巧合了。保險公司習慣上是不相信巧合的,別忘了保險公司的生意基礎就是生命統計與事件機率,他們對巧合是極度過敏的。


本來辦案的檢警還在循地緣關係或鐵路公司內部的恩怨糾紛進行清查,希望找到有動機去破壞鐵軌的怪客,因為他們一開始並沒有想到主謀者竟然可能也坐在這列致命的火車上。這條新線索使他們發展出了新的理論,他們阻止了死者的火化喪葬,要求對死者解剖化驗,並且把越南新娘的丈夫列為涉案嫌疑人,不料,這位失去妻子的丈夫竟然受不了刺激,在一個清晨避開警方的監視在樹林裡上吊自殺了,留下兩個雙胞胎孤兒。輿情一時譁然,覺得辦案的檢警太過份、太不尊重人權了,當局不得不把案子交給另一組檢警人員來偵辦。


接手的檢警仍然找到愈來愈多不可解釋的疑點,最啟人疑竇的,那條鐵路曾經被破壞三次,三次出意外的火車裡都有這對夫妻恰巧在車上;丈夫生前曾訂製一輛可在軌道行駛的台車,似乎是拿它來做軌道實驗(是因為前兩次的鐵軌意外都沒有能讓火車翻覆嗎?);他說要帶越南籍新娘回家,卻沒有帶著出國必備的護照;更糟的是,同車的目擊者指出,他們根本不坐在翻覆的那節車廂;也有人看見火車意外發生時,丈夫正在為妻子注射某種藥物,而解剖結果也發現死者身上有罕見的毒物成份,更顯示越南新娘的死因並非外力撞擊;現在連前一位妻子被雨傘節毒蛇咬死的意外,都被檢警重新展開調查……。


但是怎麼辦?嫌疑犯丈夫自己也已經自殺死了,我們如何從死去的人的口中尋找出真相?何況事發當時兩個人都在火車上,一位謀害者如何同時又在車上,又在車外進行鐵軌破壞呢(如果真的是他,他真是為自己創造了一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警方後來逐步把目標指向自殺嫌犯的哥哥,懷疑他是在火車外協助作案的另一個人。


這位性格獨特的哥哥每天口嚼檳榔,神情一派輕鬆,在幾十部電視現場轉播車的睽睽注視下,竟然以一部真實世界的《楚門秀/ 楚門的世界》(The Truman Show)逐漸贏得觀眾的情感認同,進而成了全台灣老百姓心目中的明星和英雄。當法院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請求時,實況報導的電視新聞記者傳回興奮高亢的語調,交織著他家鄉歡迎的鞭炮聲與圍觀群眾的鼓掌聲,活脫脫是英雄勝利歸來的模樣。


真的,真實的生活永遠比任何幻想更大膽……。(待續)
轉身再想,也許我們不該那麼快判定真實生活的勝利,也許真實從未脫離幻想的掌心,幻想才是真正的贏家。


毒蛇謀殺案,蛇不殺人,人才殺人,這在推理小說裡已成老套。毒蛇謀殺甚至是偵探小說最古老的橋段之一,還記得嗎?福爾摩斯探案裡就出現過最古老的毒蛇謀殺案,在柯南.道爾(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成輯的第一部福爾摩斯短篇小說集《福爾摩斯辦案記》(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 1891)裡,就有毒蛇現身的〈斑斕帶〉(The Adventure of the Speckled Band)一篇,巧合的是,死者正是一位年輕女子,加害者是她的親人,動機與女子死亡所帶來的錢財有關。


火車?交通工具上的謀殺案?沒錯,這看似封閉的移動空間正是許多推理小說作者想像馳騁的所在。被希區考克(Alfred Hitchcock, 1899-1980)改編成電影的小說原著《小姐不見了》(The Lady Vanishes, 1936)當然是其中的濫觴,故事講的正是一位在火車上意外目擊怪事的同車旅客,步步逼出一個驚天動地的大陰謀來,不過這個故事的性質(綁架)和我們今天的殺妻疑案不太相關,不好比較。另一位推理小說天后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 1890-1976)所寫的飛機背景的《謀殺在雲端》(Death in the Cloud, 1935)反而更接近,何況也用了毒針注射呢。但在火車上偽裝一場意外死亡的謀殺案,詹姆士.凱因(James M. Cain, 1892-1977)的《雙重理賠》(Double Indemnity, 1943)則有更類似的概念,裡頭還有動念取得保險理賠的情節,更有趣的,故事中看似在車上的人其實不在車上,擁有不在場證明的人其實才是在火車上,這又和台灣的火車奇案有相互呼應的味道。


檢警辛勤辦案的程序與方法,也讓我想起某些推理小說。火車翻覆後,救難隊急著檢傷救人,特別是針對有急難傷害需要照顧的人,無大礙的乘客就讓他們先行回家了;當警方意識到案情可能不止是發生在被破壞的軌道上,而有可能是在車廂內,那些已經四散而去的乘客變得很重要,但要如何找回那些臨時聚散又無登記的乘客呢?警方想到一個辦法,他們用出事地點畫出一個範圍,清查那段時間在當地曾用手機發話的通聯紀錄,逐一詢問他們是否為該車乘客,更打探一切他們所見的不尋常事物。越南新娘及其丈夫在車上的真實位置與奇異行為,才一點一滴被拼圖出來。這讓我想到瑞典夫妻檔偵探小說家麥.荷瓦兒(Maj Sjowall, 1935- )與派.法勒(Per Wahloo, 1926-1975)所寫的《羅絲安娜》(Roseanna, 1965),警察是如何去尋找渡輪上聚散無蹤的乘客(包括外國觀光客),又如何從遊客在船上隨意留影的照片中一點一滴去拼湊船上的乘客名單。真正的偵探過程是資料過濾比對的馬步工夫,而不是灰色腦細胞的靈光乍現,這對我們做為平凡讀者的人是一種有點幻滅感的啟發。


最後,死去的人有沒有可能是凶手,而且在他死後還有若干餘事在進行?對這個問題有疑惑的人應該去讀阿嘉莎.克莉絲蒂的另一本小說,書名叫做《一個都不留》(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1939)。


幻想,永遠是真實生活模仿的對象……。(待續)
偵探和他們的感情生活


萊德.哈嘉(H. Rider Haggard 1856-1925)坐在火車上,和他的哥哥討論著史蒂文生(R. L. Steveson, 1850-1894)的冒險小說《金銀島》(Treasure Island, 1883),那是當時剛剛轟動書市的最新暢銷書。當萊德.哈嘉毒舌批評史蒂文生的新作浪得虛名,只是寫給男孩子看的淺薄之作(後來的歷史發展倒證明他是對的,《金銀島》現在已經淪為兒童讀物了),沒什麼了不起。他的哥哥忍不住了,嘲諷地說:「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寫出一半好的作品。我和你賭一先令,賭你寫不出來。」萊德.哈嘉也卯上了,回話說:「我賭了!」


當時的萊德.哈嘉還只是位不成功也不得志的作家,他其實才從非洲回來不久,但不曾想過在小說中利用這段海外殖民地經驗。為了打賭不服輸的一口氣,他搜索枯腸、尋找靈感,最後用上了他的非洲經驗和非洲知識,果然另闢蹊徑,寫出和《金銀島》同等新奇刺激、同等成功、多年後也同樣淪為少年讀物、大受歡迎的探險小說:《所羅門王的寶藏》(King Solomon's Mines, 1885)。


不過,《所羅門王的寶藏》的出版過程也不無波折,由於題材太新,他的書稿連續遭到多家出版社退稿。好不容易得到機會出版,出版社卻發現問題在於書太暢銷,無法印刷得夠快,書市一直供不應求。《所》著成功之後,萊德.哈嘉再接再厲,繼續寫出《亞倫.郭德曼》(Allan Quatermain, 1887)和《千年女王》(She, 1887)等系列的冒險小說,成為英國最受歡迎的作家,整整火紅了四十年。


受同代作家的刺激,進而產生另外可以相抗擷的作品,這在文學史上是屢見不鮮的,推理小說歷史當然也是如此。我們上次才說到,柯南.道爾寫出歷史上第一位大受歡迎的偵探福爾摩斯之後,也曾引發了無數英雄豪傑跳入這個新興的寫作類型,紛紛創造出各形各色的偵探角色來,而那也就是後來推理小說迷津津樂道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基於某種理由,柯南.道爾把福爾摩斯塑造成終生不婚、對女色毫不動心的無性人物(但福爾摩斯並不是斯巴達式軍事主義的禁欲角色,他在日常生活裡追求感官刺激、注射古柯鹼的放蕩生活,反而有種王爾德式的頹廢色彩)。柯南.道爾創造福爾摩斯這個角色時,真實世界的藍本是他在愛丁堡大學師事過的法醫學教授約瑟夫.貝爾(Joseph Bell, 1837-1911),但貝爾教授是結過婚、生有兒子的正常人,柯南.道爾為什麼要把福爾摩斯的感情生活寫成那樣?


按照柯南.道爾自己在小說暗示的說法,他覺得感情(特別是愛情)之於人的理性,猶如灰塵之於高靈敏度的儀器,它是一種影響觀測結果的干擾因素,對高智慧人物毫無用處,不應該在一位追求絕對理性的神探身上出現。


為了使這樣的態度看來合理可信,小說家安排另一位主角華生醫師早早就結了婚(還讓福爾摩斯在重逢時嘲笑華生醫師說,婚姻生活使他胖了七磅),暗示他並不反對婚姻生活;柯南.道爾並且在短篇小說〈波宮祕史〉當中讓福爾摩斯陷入私情,愛慕一位飄然引去的奇女子,好像從此心有所屬,終身無法再愛他人。作者此舉,也有點為後來評論者疑心福爾摩斯的性別傾向預先消毒和辯護的意思。


福爾摩斯畢竟是個單一個案,也許歷史偶然多於必然,但他同時代的作家面對偵探的愛情生活時,想法又是如何呢?


看起來,柯南.道爾同世代的作家都沒有能力挑戰這個偵探的心理禁區。在福爾摩斯還在貝格街執業的時候,大文豪卻斯特頓看出這個新文類的潛力,他超乎他的時代,贊美推理小說裡的「犯罪」是「現代都會的詩篇」,他是第一位慧眼看出犯罪描寫的「現代性」的評論家。卻斯特頓自己也做了若干推理小說實驗,包括沒有犯罪的偵探小說,和犯罪者是政府或高官的政治推理小說。但到最後,他不再嘗試新可能性,反而醉心於創造一位和福爾摩斯可以匹敵的神探,那就是後來流傳不朽的布朗神父。(待續)
布朗神父身形矮胖,笑容可掬,有點心不在焉的模樣。這副外在的模樣似乎是刻意和福爾摩斯截然不同,每一種描述都幾近相反。辦案手法也一樣,福爾摩斯手拿放大鏡走來走去的身影、和他步步為營的邏輯推演,也被布朗神父靈光乍現的靈感和直覺顛覆了。然而卻斯特頓接受了柯南.道爾設計的「案件、偵探、破案」的三段式架構,加了他這影響巨大的一票,偵探小說的公式也才因此定了調。


但不知是有意、無意或者未注意,卻斯特頓並沒有檢討「偵探不戀愛」的這條公式。他創造的布朗神父恰巧因為是神職人員,清規所限,本來就不食人間男女煙火,無需交待內心情感波瀾的真相,無需掙扎,他輕易就加入和福爾摩斯一國的「不談戀愛偵探俱樂部」。


另一位同時代的大作家奧希茲女男爵,除了已經先創造了一位在法國大革命時代專門搶救善良貴族的神奇俠客「紅花俠」(Scarlet Pimpernel)系列小說,後來她又塑造了一位「安樂椅神探」原型的「角落裡的老人」,這種不到現場、只憑轉述資料就能斷案的偵探類型,對後世的偵探小說的影響既深且鉅。


也一樣不知是有意、無意或者未注意,這位偵探是位青春已逝的老人,鎮日坐在倫敦某茶館裡的角落與他人閒聊度日。按照這個角色設計,他的生理狀態似乎已經不適合積極的戀愛活動,作者奧希茲女男爵因而無需憂慮他的「感情生活」。但我們也別忘了,「角落裡的老人」不辦案,他只「論案」;他坐在茶館一角,等待年輕美麗而愛抬槓的八卦小報女記者艾略特小姐(Miss Elliot)的到來。艾略特小姐帶來種種社會新聞的內幕與細節,「角落裡的老人」只憑這些線索就能看出真相,順便嘲笑對正義無能的警察與司法。僅只是與年輕女記者的辯論與鬥智,已經是老人的「青春之泉」了,言詞交鋒猶如性愛或更勝於性愛,不是嗎?


即使是一切都與英國對立不同的大西洋彼岸,由法國人創造的神探又如何呢?就拿喬治.奚孟農筆下的馬格雷探長(Inspector Maigret)來說吧,我看也不能免於福爾摩斯這樣「無性」的傾向。


事實上,馬格雷探長在文化上與氣質上的確與福爾摩斯是全然不同的,馬格雷絕不像福爾摩斯那麼劍及履及,他總有時間和悠閒,在追逐凶手的途中坐下來享受一杯冰透的白酒(有時候是紅酒,有時候則是啤酒,端看他的心情、他正在享用的食物搭配,或者當時的氣候)。他已經結了婚,即使在辦案的高峰,他也是要回家吃晚飯的,而馬格雷夫人也總能烹調「紅酒燉雞」或其他家鄉料理端到晚餐的桌上。連辦案時記者或警探同行問及他的方法,他也訥訥地說:「我沒有方法。」這種生活哲學處處與單身漢福爾摩斯不同,但在晚餐桌上,馬格雷和老婆討論凶手的心理,討論園藝和天氣,慢條斯理,老夫老妻,感情高潮已過,看起來好像也是長期的「無性夫妻」生活,但小說中的馬格雷才剛過五十歲。


一旦涉及偵探或純粹的心智活動,好像戀愛或性愛就不相宜,偵探小說初期的大作家們都不曾討論這件事,或者不曾懷疑這件事,直到有一位行外的作家忍不住,跳出來寫一本小說,他要嘲諷偵探小說不符人生真相,偵探們也不曾接受人生考驗,他要試試讓偵探堕入情網,他要讓偵探天人交戰,他要讓偵探「不愛破案愛美人」,他要讓社會正義在感情面前不堪一擊……。


江湖上如果有這樣的小說出來,偵探小說的威信還保得住嗎?歷史會有什麼樣的峰迴路轉嗎?我們得下次再談了。(待續)
偵探和他們的駐在城市


來到倫敦,你看著街頭的消防水栓,儘管聞名的大霧已經消散,你仍然認得這是福爾摩斯和華生醫師的城市,他們好像不曾搬離,永遠在下一個轉角處,你就會遇見他們……。事實上,我第一次來到倫敦,就在哈羅斯(Harrods)百貨公司門口遇見他們,福爾摩斯戴著獵帽,咬著菸斗,華生醫師則穿著白色西裝,笑容可掬跟在福爾摩斯身旁,那是百貨公司聘用演員打扮成著名偵探雙人組的模樣,栩栩如生站在門口與遊客合照,以娛來客。但我立刻意會,我真的是來到福爾摩斯的倫敦了。


倫敦,推理小說世界的「謀殺之都」,有著最佳的謀殺場景,不管是西端的蘇荷區還是東邊的白教堂區,都有許多推理小說的血腥案件在此發生。畢竟這是真實的「磔客厲伯」(Jack the Ripper)橫行之處,五個妓女橫屍的現場,斑斑可考,你還可以參加夜間的步行導遊團,實地踏勘磔客厲伯行凶的足跡;這裡同時也是「厲伯學」(Ripperology)發祥之地,真實犯罪既然比虛構更殘酷、更離奇也更驚奇,小說家想像力的激發也就不擇地皆可出了。


福爾摩斯在此營生,也使得倫敦成為第一個有偵探活動的城市。事實上,倫敦市對現代警察機構的成立,也很有「制禮作樂」的前驅貢獻;早在十八世紀中葉,當時倫敦一位「地保官」(Justices of the Peace,簡稱JP)亨利.費爾汀(Henry Fielding, 1701-1754,沒錯,此人就是《湯姆.瓊斯》﹝Tom Jones﹞一書的作者)改革制度,招募高素質新警員,並提高薪資以防納賄,這一批新警員不久就成為有名的「弓街捕快」(Bow Street Runners),高效率打擊犯罪而令人耳目一新,它的模範引來各城市的仿效,弓街捕快不但是倫敦「蘇格蘭場」(Scotland Yard)的前身,也成為當今各國刑事警察局的濫觴。提到警探與辦案,倫敦總是扮演著歷史性的角色的。


也許正是因為犯罪業務的興盛,在倫敦執業的著名偵探很多,早期受福爾摩斯刺激而創造出來的偵探當然是如此,譬如那位坐在倫敦茶館僻靜一角的「角落裡的老人」,也是倫敦家喻戶曉的名探之一。只是「角落裡的老人」是一位所謂的「安樂椅神探」,他只坐在茶館裡,拿著一條繩子打著各種繩結,哪裡也不去,因此也就沒有太多城市景觀的彰顯描寫,小說背後那個倫敦好像變得比較模糊。


另一位倫敦偵探也極有名,那就是本來是美國人、後來歸化英國的推理小說家約翰.狄克遜.卡爾(John Dickson Carr, 1906-1977)筆下的基甸.菲爾博士(Dr. Gideon Fell)。按照小說的描述,菲爾博士高大肥胖,滿臉紅潤,走路帶著手杖,講起話來旁徵博引、滔滔不絕,這個鮮明形象據說是取材於另一位推理小說奠基者卻斯特頓的模樣。


寫「布朗神父」系列偵探小說而名垂千古的卻斯特頓,曾經是英國的文壇祭酒,地位崇高,多才多藝。他身高一百九十三公分,體重一百三十四公斤,份量十足,稱得上是名副其實的「巨人天才」。有一次,機智的卻斯特頓曾經拿劇作家蕭伯納的瘦小身材開玩笑說:「看到你,人們會以為英國有饑荒。」同樣機智過人的蕭伯納也不甘示弱:「看到你,人們就會明白饑荒是因你而造成。」


按卻斯特頓生前模樣塑造的神探菲爾博士,不只在約翰.狄克遜.卡爾的小說中屢破奇案,小說家還曾經讓菲爾博士在《三口棺材》(The Three Coffins, 1935)書中講了一場關於「密室推理」(locked room mysteries)的著名演講,這篇由虛構人物所做的虛構演講,卻是推理小說史上最重要的密室推理文獻。


約翰.狄克遜.卡爾一生致力於密室推理的發明創造,他雖然把偵探放在倫敦,但我也必須說,他的菲爾博士好像放在哪裡都可以。就像「角落裡的老人」只要一家茶館、酒店或咖啡店(全世界哪個城市都有的),菲爾博士也只需要一個密閉的房間就已經足夠,倫敦對他們而言可能是太大也太多了。他們都是倫敦的名偵探,可惜倫敦在他們的小說裡並沒有太多發揮呀!


更有「倫敦感」的推理小說系列,對我來說,可能應該加上詹姆士女士(P. D. James, 1920- )筆下的倫敦警探亞當.戴立許(Adam Dalgliesh)。戴立許白天是個辦案的警探,私底下卻是個業餘詩人,夜裡有時候會在書店參加詩朗誦會,從書店離開回到街頭,他有時候會對冷冽的倫敦空氣頗有感觸,對街上遇見的其他警察同事也會覺得有點羞赧。(待續)
戴立許的倫敦和福爾摩斯的倫敦是不同的,前者的倫敦是我們熟悉的現代國際化大都會,冷冰冰的人際關係,各種各樣的官僚體制,政府、企業、醫院,乃至於他置身其中的警察局,無一不是面無表情、拒人於千里之外的現代化組織,他眼中的倫敦街景與眾生,也是千萬人百無聊賴、無奈生存的一個社會。但是相比之下,福爾摩斯的倫敦則是蕪蔓混雜卻生氣蓬勃的新興工業都會,貧窮、髒亂、氣味難聞和悲慘生活雖是常態,社會眾生卻是認真討生活,生命力無窮。在這個不同的倫敦對比裡,我們也能看見大英帝國在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的國家地位淪落和人民信心遷移。


有許多個別推理小說中的倫敦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像我曾經介紹過的英國推理小說家基亭的舊作《皮肉生涯謀殺案》,書中混亂非法卻活力充沛的蘇荷劇場區令人印象深刻;或者更新的作品像一出道就得遍大獎的推理小說家米涅.渥特斯(Minette Walters, 1949- )的《回聲》(The Echo, 1997),因為故事中的死者是個流浪漢,追蹤案情的人(在本書中是一位胸懷社會主義理想卻在八卦雜誌工作的記者)也不得不設法融入那個社會暗角的幽靈族群,也因此就從流浪漢們的眼中看到另一個完全不同景致的倫敦,那個倫敦也曾讓我放下書本後久久難以忘懷。


也許正是因為眾多作家和作品努力把他們的情節創造安排在倫敦,倫敦因而得到多幅肖像而變得形象多元更兼意涵豐富。或者每一個故事的書寫都像一種裝置藝術一樣,倫敦因而得到更多富有「置入意義」的紀念碑,變成一個目不暇給的雕刻公園。


我心目中的倫敦,也許得自於親履其境的體會少(雖然我每隔幾年總有機會去一趟),而來自於狄更斯、柯南.道爾,以及諸家推理小說的印象則更多。當然,在現代的倫敦大城車水馬龍的街道上尋找昔日倫敦的蹤影,有時候也顯得愚不可及,幸虧推理小說家與時俱進,不斷有新鮮的倫敦描繪供我們「更新」之用。雖然我的倫敦印象充滿了以「屍體」為座標的血腥景觀,但那一點也不影響我的觀光興致,我仍然必須說,如果沒有推理小說作為「觀光指南」,倫敦對我一點親切感也沒有呢。


偵探和他們的心智結構


推理小說萬流歸宗,一切都由福爾摩斯而來,讓我再從福爾摩斯講起吧。


在塑造神探福爾摩斯這個角色時,類型開山祖師的英國作家柯南.道爾不僅要他獨特,讓讀者一讀難忘,又努力想要讓福爾摩斯角色飽滿,讀來可信。為了讓福爾摩斯獨特,這似乎不難,光憑他看一下你的袖口就能說出你的職業,這種本事還不算獨特嗎?但是這樣的「新人類」要怎樣讓他可信?你要我怎麼樣相信世間真有這樣的血肉之軀,行走在你我之間?


柯南.道爾其中一個重要的努力,出現在史上第一本福爾摩斯小說《暗紅色研究》裡,那就是原作的第二章裡提到的「福爾摩斯:他的界限」(Sherlock Holmes: His Limits)。


所謂的「福爾摩斯的界限」,指的是福爾摩斯的「知識邊界」或「知識範圍」,那是福爾摩斯的室友華生醫師經過近身觀察後所寫的一張清單。


話說在阿富汗戰爭受傷的年輕軍醫約翰.華生被送回英國大後方養病,他想要在物價高昂的倫敦找到較便宜的住宿,朋友介紹了福爾摩斯給他,兩人因此分租了貝格街二二一號B座的房子,成為室友,也造就了推理小說歷史上最有名的一個地址。


但對這位並不太難相處的室友(他大部分時間都是安靜的,除了有時候會拉小提琴擾人清夢之外),華生醫師顯然是愈相處愈感到疑惑,因為他的「知識構造」太奇怪了。他有時候對某些冷僻知識知道得廣博詳盡,令人吃驚;但有時候他又對某些基本常識完全無知,也令人吃驚。譬如說華生醫師發現福爾摩斯並不知道「地球繞著太陽轉」這樣的事實,下巴差一點掉下來。最後,他忍不住盤點存貨似的,開列了一張檢驗福爾摩斯「知識界限」的清單,而這張奇怪的清單就變成這樣:
「福爾摩斯:他的知識範圍
1.文學知識:零。
2.哲學知識:零。
3.天文學知識:零。
4.政治知識:微薄。
5.植物學知識:不定。對顛茄(Belladonna,一種全株有毒的植物)、鴉片及一般毒物知識豐富。對實作園藝一無所知。
6.地質學知識:實用,但有限。能一眼看出各種不同的泥土。曾經多次在散步回來,根據褲管上沾染泥土的顏色與濃淡,向我指出那是屬於倫敦何處的泥土。
7.化學知識:深不可測。
8.解剖學知識:精確,但無系統。
9.犯罪文獻:極其淵博。他似乎對本世紀以來的所有刑案如數家珍。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精於棒棍、拳擊及劍術。
12.對英國法律有良好的實務知識。」(待續)
如果這是一張醫師檢驗的X光片,我們的確是看到一張極不尋常的內在知識分布圖,這當然是屬於某一個心智構造奇特的「病人」所擁有的。他的知識並不是平均發展,似乎某些有發展的部分都發展到一種驚人的程度,而未開發的就幾乎停留在無知的地步。譬如說他的人文素養幾乎是零(但又拉得一手好小提琴),他的實用科學知識則深不可測;一個比較特別的線索,是這位知識分布圖的病人「似乎對本世紀以來的所有刑案如數家珍」(這也是作者唯一提及福爾摩斯擁有的與歷史相關的知識)。


但在這張清單中,柯南.道爾真的是努力想揭露福爾摩斯的「局限」或「界限」嗎?我們再讀下去就發現不是了,我們發現作者是想藉由一些看似微小缺點的描繪,讓思考能力強大如「超人」的神探變得稍微脆弱而可信;或者可以說,這些瑕疵讓凡人如我們稍感安慰。福爾摩斯擁有的無與倫比的觀察力與推理力,讓我們不禁自慚形穢,當我們發現他連「地球繞著太陽轉」都不知道時,確實也鬆了一口氣。


事實上,就連「華生醫師」這個旁襯角色的設計,都是為了對照福爾摩斯的超凡能力而來。華生是大部分福爾摩斯故事的敘述者,我們是透過他的眼睛和感官去感知福爾摩斯的行動。當華生疑惑時,我們跟著疑惑;當華生不信時,我們跟著不信;當華生心悅誠服時,我們也跟著心悅誠服。作者設計華生是一位有知識也有判斷力的社會菁英(別忘了他是個醫師),他不是目不識丁的老粗,當我們心理上和他站在同一線上時,作者才進一步打翻你的信心,讓你知道的確有另一種「新人類」,他的智慧能力比你強得太多了。


這位「新人類」的出場,是極其震撼人心的一場戲。介紹福爾摩斯給華生醫師認識的朋友,帶著華生來到福爾摩斯經常留連的醫院化學實驗室(但他的朋友又解釋說福爾摩斯並非醫生或醫學院的學生);當華生來到實驗室,福爾摩斯正陷入一個新實驗發現的狂喜,看起來瘋瘋癲癲。朋友為他介紹:「這位是華生醫師,這位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你好,」他熱誠地說道,用勁的握住我的手,力氣大到令我不敢恭維:「我看得出,你從阿富汗來。」


石破天驚的一句「你從阿富汗來」,這是神探福爾摩斯誕生於我們世間的第一個推理。這應該是足以「驚天地,泣鬼神」的一句話,因為他以後還會以同樣的方式嚇到我們很多次,也因此打開了一種書寫類型,文學世界將會出現很多各形各色的偵探,也都會沒頭沒腦說出很多讓我們嚇一大跳的話來。


柯南.道爾是第一位使這樣的「新人類」(也就是智力超級敏銳的偵探)為世人熟悉的大推手(雖然愛倫坡才是真正的創造者),他肩負著使世人覺得這種新創角色可信又可親的責任。也就是說,柯南.道爾必須花力氣解釋神探這樣人物的來歷,也必須解釋他們那些「特異功能」是從何而來。


首先就是這張「知識分布圖」或者知識界限清單,其中一項,福爾摩斯對「犯罪文獻」的熟悉,是串起一切知識的關鍵。也是到了這裡,我們才隱約感覺,他的其他知識也似乎都與「犯罪」有關,或者更準確地說,他的一切知識都與「了解犯罪」有關。譬如,就植物學而言,一般園藝植物大致與犯罪無關,他就老實不客氣地一無所知;但對有毒植物,他就立即變得有淵博知識了,因為有毒植物是有可能被拿來犯罪的(下毒或者做箭毒)。


是不是可以說,這樣的設計只是為了替偵探技藝辯護?柯南.道爾還必須做很多事證明這樣的角色獨特而合理,而其他追隨者或者同意,或者不同意這樣的設計,關於偵探腦中的知識應該是什麼樣的構造,還有很多故事值得一說呢。(2009/03/0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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