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早期中國文學:開端至西漢
一 漢語及其書寫系統
/柯馬丁(Martin Kern)
漢語──以及作為一種書寫系統的漢字──的最早證據是在今日安陽附近的殷商末代(約前一二五○ ─前一○四六)都城發現的甲骨文與青銅器銘文,安陽位於今天河南省的最北端。從那時起至今,中國文學表達的語言和文字,在過去三千多年間,可以勾勒出一個連綿不斷的發展脈絡。在人類歷史上,漢字是少數幾種獨立創造的文字之一,也是迄今為止最初的書寫系統仍在被繼續使用的唯一一例。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僅中國人用漢字書寫,其他東亞、東南亞國家如朝鮮、日本、越南等也使用漢字,中國文學傳統的影響遠遠跨越了口頭語言的疆界。
刻在牛胛骨和龜甲上的商末甲骨文,是與王室祖先神靈交流的記錄。從首次發現甲骨文的一八九九年以來,至今已發現了十五萬多片刻字甲骨。甲骨文的長度,從幾個字到幾十個字不等,保存了王室對各種大大小小問題的占卜記錄,如君王的健康、軍事勝利、祭祀時機、天氣情況等等,關乎君王本人及王朝的繁榮昌盛。刻在龜甲、牛骨上用於占卜的這些文字,記錄了君王與其祖先的成功交流,因而具有宗教、政治的雙重意義。此外,另一類商末文獻數量較少,是澆鑄在用於祖先祭祀的精美青銅容器(多為食器、酒器)上的銘文。至少在西元前十五世紀,商王朝就已開始鑄造青銅禮器,但直至西元前一二五○年左右才出現青銅器銘文。這些最早的青銅器銘文(又稱「金文」)絕大多數只有一至五個字,表明該青銅容器的器主身分與祭祀目的。不過,這些西元前二千年晚期以來的甲骨文和青銅器銘文,說明中國的書寫系統已經相當精密發達,其起源、發展可以追溯至更早的年代。而且,儘管這些文字不純粹是為了歸檔備案或記錄歷史而創造出來的,但卻似乎基於那些最初寫在竹、木等易於朽壞的材質之上的文本。沒有什麼證據可以表明商都發現的文字僅限於甲骨文或青銅器銘文;那些寫在不那麼經久耐用的材質上的文字,不過是消失不見了而已。但有一點事實並非出於流傳史的偶然,即早期中國人只把他們最貴重的材質用於與占卜、祖先崇拜等宗教實踐密切相關的書寫。西周時期(約前一○四六─前七七一)同樣也是如此。在新王朝治下,甲骨文迅速消失不見,青銅禮器的製作──無論是刻有銘文還是未刻銘文,卻開始大幅度激增。青銅容器、鐘、禮儀兵器等等,即便不是數以十萬計,至少也是數以萬計。而且,西周青銅器銘文有時還多達數百字,無論就其外觀,還是就其節奏、韻律與象聲詞的運用而言,都更有規律可循。與此同時,這些美學手段也見於那些流傳下來的最早的中國文學文本:《尚書》(《書經》)、《詩經》、《易經》的核心部分,很有可能成於西元前九至前八世紀。不同於青銅器銘文,這些文本均以規範化的書寫形式保存下來,所有早期傳世文本也都是以這種書寫形式流傳到我們手裡。
漢字字形最早的標準化運動,可以追溯至秦(前二二一─前二○七),這也是新的帝國統治所制定的整個行政管理規範化的組成部分。在隨後的四百年間──包括西漢(前二○六─九)、東漢(二五─二二○)以及兩漢之間王莽的短命新朝(九─二三)──古代文本被抄錄為當時的標準字體。六朝時期(二二○─五八九),這種標準字體進一步完善。在這一發展過程中,由於系統應用語義分類──以形符表示不同的意義範疇──從形狀上區別了同音異義字,使文字數量大幅度激增;最後,文字的音、義、形,配合得比過去更為精確。以音韻為序編排的字典《切韻》,便是這一學術努力的最高成就,由陸法言(生卒不詳,五八一─六○一年在世)及其合作者於六○一年編訂完成。今天,漢字──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創造的簡化字──總共約八萬個;具體數字取決於如何計算各種異體字。相對而言,商代甲骨文文字較少,約有五千個;儒家經典「十三經」包含了從西周至漢的歷時性文本層面,共有六千五百四十四個不同的文字;《倉頡篇》,據說乃秦丞相李斯(卒於前二○八年)所作,後又經過揚雄(前五三─一八)的補充完善,共收字五千三百四十個;許慎(約五八─約一四七)《說文解字》,最初由九千三百五十三個字組成,另有一千一百六十三個異體字(今本共一萬零七百個字)。這些統計數字表明了書寫系統的漸進發展。書寫系統發展的第一個高峰,大約出現在《說文解字》問世之際的西元一二○年左右,當時的東漢學者試圖製作一份標準化的文字清單,以確保經典文本的閱讀規範化。不過,書面語言字庫的成倍增長,主要還是系統化地增加義旁以來文字分化的結果。
有一定數量的漢字明顯源於象形文字。這一事實造成了人們對漢字的一種誤解,以為漢字總體上是象形文字(事物的形象)或表意文字(觀念的形象)。應該說,漢字是一種記號(logographs),將漢語語言書寫為文字。漢字主要代表的不是觀念,而是聲音;總的說來,漢字的功能,與其他書寫系統的字母或字符相同,雖然更加繁瑣一些。不過,漢字所具有的某些特點,不僅影響了漢語寫作、文學的發展,甚至還影響了整個文化的發展。由於其文字表示音節,也由於絕大多數的早期漢字多為單音節字,古典文獻裡的單個漢字書寫的就是單個詞語。與此同時,單種漢語方言裡的音節僅有數百;哪怕有音調的區分,這一極其有限的語音庫依然產生了大量相同的音節,從而導致同音字。在漢代以後大規模的文字分化與標準化之前,無處不在的同音字與有限的字庫相結合,結果便造成了「假借字」的濫觴;也就是說,一個字被「借用」來書寫一連串的同音詞。廣泛存在的以語音方式運用書寫系統的現象,使得除了刻板沉悶的行政文書之外的所有文本,都存在相當程度的歧義性;這同時也表明,寫作──尤其是上古文本的寫作──只能在闡釋、評論、抄寫與師徒授受的框架內運作。我們所能見到的古典時期以來的所有中國文本,都經過了這類試圖保證文本連續性的闡釋活動的過濾。至少直至六朝晚期,書寫系統都不能收納文本傳統;為了保持其連貫性,傳統(及其書寫系統)必須在動態中演化發展。漢字的第二個特點,與漢語的孤立性尤為吻合,便是其形式上的不變性。古文寫作通常避免過多使用助詞(虛詞,也稱為「功能詞」),這種書面語言,在時態、數詞、性別、語法關係上,既非常經濟,又極不確定。同時,漢語口語應用的地域十分遼闊,各種方言數量繁多;但由於漢字的穩定性,這些方言的歷時性變化,既從文字上體現不出來,也無從討論。但或許更重要的是,文字的穩定性,製造了一種語言、文化穩定性的幻象,這本身就產生了一種令人望之生畏的現實,即一個歷經三千年而連綿不斷的文學傳統;其中,任何新的書面文本都能從各種更早的書面文本的表達中豐富自己,既不需要披上復古的外衣,也不存在語音不相容的問題。自前帝國時期以來,這一現象已經產生了一種永恆的文學共同語(koine),它隨著時間而漸變,卻始終堅守其基本的同一性與連續性,囊括了不斷擴大的文本世界。
漢字利於保持書面傳統的權威性與連續性的第三個特點,是它可以用來書寫外國文字,或音譯,或意譯(真正化為漢語)。六朝時期,佛教強勢進入中國文化,數以千計的新術語、新名詞,以各種方式滲透到漢語之中。這些進入漢語字典的外來詞彙是用既有的漢字書寫的,而後者同時又保持了其書寫本土詞彙的通常用法,這利於對外來詞的同化吸收,使之成為中國思想傳統、文學傳統的一部分。
最後,大多數漢字基本的單音節構造(表現為單個、不變的字元)為詩歌、散文寫作提供了韻律。古代漢語似乎自然而然就具備了簡單的節律,後者本身又是詞語:如《詩經》的××/××結構,五言古詩的××/×××結構,駢文的四六句交替模式,諺語、口號的四言結構,以及其他使得古代漢語極具節奏感的詩韻形式。詩歌韻律的這些規律性,也自然而然形成了講究尾韻、對仗的美學特徵。尾韻與對仗,中國文學這兩大定義性的形式特徵,貫穿了整個傳統。古典書面語言的上述這些特徵,極大地促進了中國文學傳統的形成。如今,這個傳統已邁入了它的第四個千年。書寫系統的吸引力與文化力量,部分基於其早期的神話傳說。這些神話認為漢字系統不是人為設計的結果,而是從自然現象中發現的,書寫是宇宙自然秩序的一個元素。既然沒有一個造物主,書寫的秩序,便被視為起源於自然現象,是自然界對上古聖賢的啟示。許慎〈說文解字序〉對這一書寫的神話、同時也是整個文明的神話,有過成熟的論述:
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
在這裡,中國文字的發明既是古代聖賢的文化功績,又是在自然界中「發現」書寫的一種行為。它將書寫的源頭追溯到歷史與宇宙自然,將文字想像成包羅、理解歷史與宇宙秩序的再現。中國文字起源的這一觀點,影響了其後若干世紀裡文學、書法、繪畫的宇宙論。文學即自然秩序的觀念,居於文學理論的核心,見諸陸機(二六一─三○三)的〈文賦〉、劉勰(約四六五─約五二二)的《文心雕龍》,甚至還包括唐宋的「古文」觀。許慎的描述,不僅根植於古代神話,也扎根於作為早期中國哲學核心文本之一的《繫辭》(或曰《繫辭傳》)。《繫辭》又名《大傳》,大約成於西元前三世紀。這篇宇宙論是對《易經》進行哲學論述的所謂「十翼」之一。到了漢代,「十翼」被認為是孔子(前五五一─前四七九?)所作。然而在《繫辭》中,「結繩」、「書契」這些書寫的最初階段,不過是農業、交通、商業等諸多文明成就之一,並未與上古時代的文化英雄聯繫在一起,也未與八卦宇宙論聯繫在一起。前期與後期的這兩種不同描述,表明了中華帝國最初幾百年間文本文化的發展變化,其間,書寫與文學逐漸被確立為文化最高級的表達。「文」在早期中國意為「作為文化的書寫」,最初指自然界、人類活動各種形式的「紋」。帝國時期之前,「文」不僅用來指「文章」,還廣泛用於指稱「文化成就」,特別是用來指禮儀舉止、儀式表演,包括音樂與物質裝飾中的「紋」。只是到了西漢後期,即西元前一世紀中期左右,「文」才主要用來指稱「書寫」。這種轉變不僅在於詞義的變化:它象徵了文化核心從儀式性向文本性表達的整體遷移。它導致了書面文本的文化史的產生,並同時伴隨著維繫這種書面文本的機構,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帝國的官僚體制與文官考試制度;帝國王朝不斷興衰更迭,卻無損這些機構的始終在場。在這種連續性中,書寫傳統構建了自己的王國,不僅與現實的帝國統治並行發展,甚至還略勝一籌;書寫顯然被賦予了一種能力,不僅能夠表達人類的思想情感,而且能反思社會秩序、宇宙秩序的性質及狀況。儘管後來的傳統對「文」的起源做了強有力的闡釋,但我們絕不能把後世對「文」的理解投射到西漢後期文化轉型之前一千兩百多年來的書寫之上。
一 漢語及其書寫系統
/柯馬丁(Martin Kern)
漢語──以及作為一種書寫系統的漢字──的最早證據是在今日安陽附近的殷商末代(約前一二五○ ─前一○四六)都城發現的甲骨文與青銅器銘文,安陽位於今天河南省的最北端。從那時起至今,中國文學表達的語言和文字,在過去三千多年間,可以勾勒出一個連綿不斷的發展脈絡。在人類歷史上,漢字是少數幾種獨立創造的文字之一,也是迄今為止最初的書寫系統仍在被繼續使用的唯一一例。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僅中國人用漢字書寫,其他東亞、東南亞國家如朝鮮、日本、越南等也使用漢字,中國文學傳統的影響遠遠跨越了口頭語言的疆界。
刻在牛胛骨和龜甲上的商末甲骨文,是與王室祖先神靈交流的記錄。從首次發現甲骨文的一八九九年以來,至今已發現了十五萬多片刻字甲骨。甲骨文的長度,從幾個字到幾十個字不等,保存了王室對各種大大小小問題的占卜記錄,如君王的健康、軍事勝利、祭祀時機、天氣情況等等,關乎君王本人及王朝的繁榮昌盛。刻在龜甲、牛骨上用於占卜的這些文字,記錄了君王與其祖先的成功交流,因而具有宗教、政治的雙重意義。此外,另一類商末文獻數量較少,是澆鑄在用於祖先祭祀的精美青銅容器(多為食器、酒器)上的銘文。至少在西元前十五世紀,商王朝就已開始鑄造青銅禮器,但直至西元前一二五○年左右才出現青銅器銘文。這些最早的青銅器銘文(又稱「金文」)絕大多數只有一至五個字,表明該青銅容器的器主身分與祭祀目的。不過,這些西元前二千年晚期以來的甲骨文和青銅器銘文,說明中國的書寫系統已經相當精密發達,其起源、發展可以追溯至更早的年代。而且,儘管這些文字不純粹是為了歸檔備案或記錄歷史而創造出來的,但卻似乎基於那些最初寫在竹、木等易於朽壞的材質之上的文本。沒有什麼證據可以表明商都發現的文字僅限於甲骨文或青銅器銘文;那些寫在不那麼經久耐用的材質上的文字,不過是消失不見了而已。但有一點事實並非出於流傳史的偶然,即早期中國人只把他們最貴重的材質用於與占卜、祖先崇拜等宗教實踐密切相關的書寫。西周時期(約前一○四六─前七七一)同樣也是如此。在新王朝治下,甲骨文迅速消失不見,青銅禮器的製作──無論是刻有銘文還是未刻銘文,卻開始大幅度激增。青銅容器、鐘、禮儀兵器等等,即便不是數以十萬計,至少也是數以萬計。而且,西周青銅器銘文有時還多達數百字,無論就其外觀,還是就其節奏、韻律與象聲詞的運用而言,都更有規律可循。與此同時,這些美學手段也見於那些流傳下來的最早的中國文學文本:《尚書》(《書經》)、《詩經》、《易經》的核心部分,很有可能成於西元前九至前八世紀。不同於青銅器銘文,這些文本均以規範化的書寫形式保存下來,所有早期傳世文本也都是以這種書寫形式流傳到我們手裡。
漢字字形最早的標準化運動,可以追溯至秦(前二二一─前二○七),這也是新的帝國統治所制定的整個行政管理規範化的組成部分。在隨後的四百年間──包括西漢(前二○六─九)、東漢(二五─二二○)以及兩漢之間王莽的短命新朝(九─二三)──古代文本被抄錄為當時的標準字體。六朝時期(二二○─五八九),這種標準字體進一步完善。在這一發展過程中,由於系統應用語義分類──以形符表示不同的意義範疇──從形狀上區別了同音異義字,使文字數量大幅度激增;最後,文字的音、義、形,配合得比過去更為精確。以音韻為序編排的字典《切韻》,便是這一學術努力的最高成就,由陸法言(生卒不詳,五八一─六○一年在世)及其合作者於六○一年編訂完成。今天,漢字──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創造的簡化字──總共約八萬個;具體數字取決於如何計算各種異體字。相對而言,商代甲骨文文字較少,約有五千個;儒家經典「十三經」包含了從西周至漢的歷時性文本層面,共有六千五百四十四個不同的文字;《倉頡篇》,據說乃秦丞相李斯(卒於前二○八年)所作,後又經過揚雄(前五三─一八)的補充完善,共收字五千三百四十個;許慎(約五八─約一四七)《說文解字》,最初由九千三百五十三個字組成,另有一千一百六十三個異體字(今本共一萬零七百個字)。這些統計數字表明了書寫系統的漸進發展。書寫系統發展的第一個高峰,大約出現在《說文解字》問世之際的西元一二○年左右,當時的東漢學者試圖製作一份標準化的文字清單,以確保經典文本的閱讀規範化。不過,書面語言字庫的成倍增長,主要還是系統化地增加義旁以來文字分化的結果。
有一定數量的漢字明顯源於象形文字。這一事實造成了人們對漢字的一種誤解,以為漢字總體上是象形文字(事物的形象)或表意文字(觀念的形象)。應該說,漢字是一種記號(logographs),將漢語語言書寫為文字。漢字主要代表的不是觀念,而是聲音;總的說來,漢字的功能,與其他書寫系統的字母或字符相同,雖然更加繁瑣一些。不過,漢字所具有的某些特點,不僅影響了漢語寫作、文學的發展,甚至還影響了整個文化的發展。由於其文字表示音節,也由於絕大多數的早期漢字多為單音節字,古典文獻裡的單個漢字書寫的就是單個詞語。與此同時,單種漢語方言裡的音節僅有數百;哪怕有音調的區分,這一極其有限的語音庫依然產生了大量相同的音節,從而導致同音字。在漢代以後大規模的文字分化與標準化之前,無處不在的同音字與有限的字庫相結合,結果便造成了「假借字」的濫觴;也就是說,一個字被「借用」來書寫一連串的同音詞。廣泛存在的以語音方式運用書寫系統的現象,使得除了刻板沉悶的行政文書之外的所有文本,都存在相當程度的歧義性;這同時也表明,寫作──尤其是上古文本的寫作──只能在闡釋、評論、抄寫與師徒授受的框架內運作。我們所能見到的古典時期以來的所有中國文本,都經過了這類試圖保證文本連續性的闡釋活動的過濾。至少直至六朝晚期,書寫系統都不能收納文本傳統;為了保持其連貫性,傳統(及其書寫系統)必須在動態中演化發展。漢字的第二個特點,與漢語的孤立性尤為吻合,便是其形式上的不變性。古文寫作通常避免過多使用助詞(虛詞,也稱為「功能詞」),這種書面語言,在時態、數詞、性別、語法關係上,既非常經濟,又極不確定。同時,漢語口語應用的地域十分遼闊,各種方言數量繁多;但由於漢字的穩定性,這些方言的歷時性變化,既從文字上體現不出來,也無從討論。但或許更重要的是,文字的穩定性,製造了一種語言、文化穩定性的幻象,這本身就產生了一種令人望之生畏的現實,即一個歷經三千年而連綿不斷的文學傳統;其中,任何新的書面文本都能從各種更早的書面文本的表達中豐富自己,既不需要披上復古的外衣,也不存在語音不相容的問題。自前帝國時期以來,這一現象已經產生了一種永恆的文學共同語(koine),它隨著時間而漸變,卻始終堅守其基本的同一性與連續性,囊括了不斷擴大的文本世界。
漢字利於保持書面傳統的權威性與連續性的第三個特點,是它可以用來書寫外國文字,或音譯,或意譯(真正化為漢語)。六朝時期,佛教強勢進入中國文化,數以千計的新術語、新名詞,以各種方式滲透到漢語之中。這些進入漢語字典的外來詞彙是用既有的漢字書寫的,而後者同時又保持了其書寫本土詞彙的通常用法,這利於對外來詞的同化吸收,使之成為中國思想傳統、文學傳統的一部分。
最後,大多數漢字基本的單音節構造(表現為單個、不變的字元)為詩歌、散文寫作提供了韻律。古代漢語似乎自然而然就具備了簡單的節律,後者本身又是詞語:如《詩經》的××/××結構,五言古詩的××/×××結構,駢文的四六句交替模式,諺語、口號的四言結構,以及其他使得古代漢語極具節奏感的詩韻形式。詩歌韻律的這些規律性,也自然而然形成了講究尾韻、對仗的美學特徵。尾韻與對仗,中國文學這兩大定義性的形式特徵,貫穿了整個傳統。古典書面語言的上述這些特徵,極大地促進了中國文學傳統的形成。如今,這個傳統已邁入了它的第四個千年。書寫系統的吸引力與文化力量,部分基於其早期的神話傳說。這些神話認為漢字系統不是人為設計的結果,而是從自然現象中發現的,書寫是宇宙自然秩序的一個元素。既然沒有一個造物主,書寫的秩序,便被視為起源於自然現象,是自然界對上古聖賢的啟示。許慎〈說文解字序〉對這一書寫的神話、同時也是整個文明的神話,有過成熟的論述:
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
在這裡,中國文字的發明既是古代聖賢的文化功績,又是在自然界中「發現」書寫的一種行為。它將書寫的源頭追溯到歷史與宇宙自然,將文字想像成包羅、理解歷史與宇宙秩序的再現。中國文字起源的這一觀點,影響了其後若干世紀裡文學、書法、繪畫的宇宙論。文學即自然秩序的觀念,居於文學理論的核心,見諸陸機(二六一─三○三)的〈文賦〉、劉勰(約四六五─約五二二)的《文心雕龍》,甚至還包括唐宋的「古文」觀。許慎的描述,不僅根植於古代神話,也扎根於作為早期中國哲學核心文本之一的《繫辭》(或曰《繫辭傳》)。《繫辭》又名《大傳》,大約成於西元前三世紀。這篇宇宙論是對《易經》進行哲學論述的所謂「十翼」之一。到了漢代,「十翼」被認為是孔子(前五五一─前四七九?)所作。然而在《繫辭》中,「結繩」、「書契」這些書寫的最初階段,不過是農業、交通、商業等諸多文明成就之一,並未與上古時代的文化英雄聯繫在一起,也未與八卦宇宙論聯繫在一起。前期與後期的這兩種不同描述,表明了中華帝國最初幾百年間文本文化的發展變化,其間,書寫與文學逐漸被確立為文化最高級的表達。「文」在早期中國意為「作為文化的書寫」,最初指自然界、人類活動各種形式的「紋」。帝國時期之前,「文」不僅用來指「文章」,還廣泛用於指稱「文化成就」,特別是用來指禮儀舉止、儀式表演,包括音樂與物質裝飾中的「紋」。只是到了西漢後期,即西元前一世紀中期左右,「文」才主要用來指稱「書寫」。這種轉變不僅在於詞義的變化:它象徵了文化核心從儀式性向文本性表達的整體遷移。它導致了書面文本的文化史的產生,並同時伴隨著維繫這種書面文本的機構,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帝國的官僚體制與文官考試制度;帝國王朝不斷興衰更迭,卻無損這些機構的始終在場。在這種連續性中,書寫傳統構建了自己的王國,不僅與現實的帝國統治並行發展,甚至還略勝一籌;書寫顯然被賦予了一種能力,不僅能夠表達人類的思想情感,而且能反思社會秩序、宇宙秩序的性質及狀況。儘管後來的傳統對「文」的起源做了強有力的闡釋,但我們絕不能把後世對「文」的理解投射到西漢後期文化轉型之前一千兩百多年來的書寫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