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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之際文壇概觀

  元明之際是中國政治史上大變動的時期,也是中國民族最苦難的時代。我們在中國歷史上,歷次的見到北方的少數民族的侵略;若秦漢的匈奴,六朝的五胡,唐的回厥、吐蕃;北宋的契丹、遼、金,但他們卻至多只占領了半個中國;南方的半壁江山卻終是漢族的;至多只是演一齣南北朝對立的把戲。想不到在這個時代,我們卻第一次見到中國全境的被蒙古民族的鐵蹄所踐踏著了!金主亮曾誇大的說道,他將立刻於吳山(杭州)第一峰,然而他的統一中國的迷夢,卻永不曾實現過。他的夢,在這時,卻有強悍的蒙古人為之實現了。數千年來,不見少數民族的足跡,不感受到外來勢力的壓迫的江南,現在是第一次淪陷於蒙古族的手中了。杭州(臨安)開始有了無數的蒙古人、色目人乃至久在蒙古族管理下的「漢人」(即金人等的北方人)來居住了。西湖風光又換了一個面目,諸城市又產生了一副新的景色。不慣,那是當然的!但久已積弱難返的古老民族,又怎敵得過勢若萬馬奔騰的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為這一代東西方諸民族的大恐怖的新興之蒙古民族呢?蒙古人的鐵蹄一到,他們雖然不慣,卻不久,便不得不貼然了,更不久,便也不得不安之了。
  漢民族在這時代,雖不得不姑且過著貼然安之的生活,卻是滿肚子的憤懣不平。這種不平,是任何漢族的本土人民都感覺得到的。──特別是最後降服於蒙古人的所謂「南人」──即江南的人民──在這時候,在政治上、社會上最占勢力的乃是蒙古人(征服人的民族)及色目人(西方諸民族,隨蒙古人南侵者的總稱)。第三個才輪得到所謂「漢人」,第四個才輪得到所謂「南人」。其實「漢人」、「南人」,在蒙古人、色目人之中,永遠是受侮辱,受壓迫的。他們永遠是沈屈於下僚的,永遠不用想握到政治的大權,即有握權的,所握的也只是「非實權」。再加以那些強悍的蒙古人,對於被征服的民族,是毫不客氣,毫無顧忌的。他們為所欲為,毫不注意被征服的民族們的感情、習慣與乎風俗、人情。這裡有一個最顯著的例子。依照著中國向來的習慣,凡是易朝換代之際,對於前代的末途王孫,雖不妨加以極嚴峻之刑責,但對於已死的帝王,卻仍要給他們以相當的禮貌與敬重;特別對於皇陵之類,向來都是加以保護,不肯有什麼輕舉妄動的。但蒙古人卻不然了。他們對於此種禮貌,根本上便不懂。他們有的是力,有的是刀。他們什麼事不能做!什麼事不敢做!於是他們一到了江南,便有一個楊和尚悍然的去掘發南宋諸帝的陵寢,且揚其屍骨為灰(其目的當然大半還為的是掘寶藏)。這個驚人的舉動,未免使被征服者們太觸目傷心了。於是便有唐珏諸人發生了移屍他處,植冬青樹以為志別的悲壯的義舉。像這樣悍然不顧一切的舉動,當然非最強悍的民族做不出來的。我們如果以清人入關,第一件事,便以皇帝禮葬了崇禎帝,還下詔切實的誥戒人民,保護明十三陵,毋使樵採的舉動看來,便知道少數民族的侵略手段真是一代比一代的進步了。
  更違反了漢族本土民族的公意的,便是公然廢止了歷來視為士子「登庸」的唯一的大道的科舉制度。這也是蒙古人完全不了解漢民族的心理的一例。科舉制度的弊端,言者殊眾。但有一點,卻是不可及的。儘管這種考試制度是如何的不合理,如何的可詛咒,但卻是一個已成了固體的制度,更不能說是一種不公平的制度。蒙古人於此點毫不注意。他們大約以為從馬上得之的,便可以也從馬上治之的吧。所以自元始祖十六年(西元一二七九年)攻陷中國南部之後,三十餘年來從不曾想到過要舉行一次兩次足以綏安被征服的民族的憤心的科舉。直到元仁宗延祐初元(西元一三一五年)方才恢復了科舉的舊制,規定每三年舉行一次。然而其科舉的制度,卻不甚公平。蒙古人、色目人與漢人、南人便頗不相同。榜亦各別,不能混雜。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漢人、南人作一榜。而「蒙古、色目人願試漢人、南人科目中選者,加一等注授。」(《元史》卷八十一〈選舉志〉)如此顯然的不平等,益足令漢人南人們生了歧心。更有甚者,當時仕進有多歧,銓衡無定制,科舉更不是唯一的「出身」的大道。《元史·選舉志》(卷八十一)謂:
  其出身於學校者,有國子監學,有蒙古字學,回回國學,有醫學,有陰陽學。其策名於薦舉者,有遺逸,有茂異,有求言,有進書,有董子。其出於宿衛勛臣之家者待以不次。其用於宣徽中政之屬者重為內官。文蔭敘有循常之格,而超擢有選用之科。由直省侍儀等入官者亦名清望,以倉庾賦稅任事者例視冗職。捕盜者以功敘,入粟者以資進。至工匠皆入班資,而輿隸亦躋流品。諸王公主,寵以投下,俾之保任。遠夷外徽,授以長官,俾之世襲。凡若此類,殆所謂吏道雜而多端者歟。矧夫儒有歲貢之名,吏有補用之法。曰掾史令史,曰書寫銓寫,曰書吏典吏,所設之名未易列舉。曰省臺院部,曰路府州縣,所入之途難以指計。雖名卿大府亦往往由是躋要官,受顯爵,而刀筆下吏,遂致竊權勢,舞文法矣。故其銓選之備,考核之精,曰隨朝外任,曰省選部選,曰文官武官,曰考數,曰資格,一毫不可越。而或援例,或借資,或優升,或回降,其縱情破律,以公濟私,非至明者不能察焉。是皆文繁吏弊之所致也。
  上面所引的話,雖然簡單,但已足夠見到元人的宦途是如何的廣大而繁雜。所以仁宗雖恢復了科舉制度,而這種科舉制度已非復像往古一樣,是士子登庸的唯一要津的了。名存而實亡,中舉者的權利,直等於零。我們雖說終元之朝沒有科舉可也。更有甚者,他們對於士人根本上是看不起的。歷朝對於士大夫階級的種種優待條例,若免稅賦,免徭役之類,元人似乎也一律不顧。陶宗儀的《輟耕錄》載有數事:
  (一)恆陽廉文正王希憲,字善父,畏吾氏……宋士之在羈旅者,寒餓狼狽,冠衣襤樓,袖詩求見,王之兄弟皆揶揄之。薊公復為入言,急令鋪設坐椅,且戒內人備酒饌。出至大門外肅入對坐。……
  (二)國朝儒者,自戊戌選試後,所在不務存恤,往往混為編氓。至於奉一札十行之書,崇學校,獎秀藝,正戶籍,免徭役,皆翰林學士高公智耀奏陳之力也。
  (三)世祖一日命廉文正王受戒於國師。王對曰:「臣已受孔子戒。」上曰:「汝孔子亦有戒耶?」對曰:「為臣當忠,為子當孝,孔門之戒,如是而已。」上喜。
  這些事實的反面便可證明:以馬上征戰為生活的蒙古民族,對於中國舊日的士大夫階級是如何的作踐,如何的不了解,如何的看不起。這個完全不了解中國國情的蒙古統治階級,當然不旋踵便要為漢民族所驅逐而北去的了。不僅如是,在一般政治上,這些蒙古的統治者也是完全不體恤人民,不了解民眾心理的。他們吏治的黑暗,恐怕要算是往古所未有的了。他們賣官鬻爵,他們貪汙不堪。且以漢人、南人為奴為婢者所在有之。《輟耕錄》曾載,民間忽盛傳元人有將漢人少女強送之北去,作為韃靼人的奴婢之舉。於是民間婚嫁一時間皆草草舉行。後來雖知道是謠傳,卻已鬧得滿城風雨了。這謠言絕不是無根的。對於被征服的民族,他們是可以一無顧忌的這麼辦的,也許小規模的擄奴之舉是時時有之的事。《輟耕錄》又載有一事:
  至正乙未春,中書省臣進奏,遣兵部員外郎劉謙來江南募民補路府州司縣官,自五品至九品,入粟有差。非舊例之職專茶鹽務場者比。雖功名逼人,無有願之者。既而抵松江。時知府崔思誠唯知曲承使命,不問民間有粟與否也。乃拘集屬縣巨室點科十二名。眾皆號泣告訴,曾弗之顧。輒施拷掠,抑使承伏,即填空名告身授之。
  以這種方法強迫人民去納粟捐官,真是曠古未聞的奇事。又其所用蒙古、色目人之做官的,不僅少讀書,不習政治,即連執筆花押也不會。「例以象牙或木刻而印之。宰輔及近侍,官至一品者,得旨則用玉圖書押字。」(《輟耕錄》)在這樣少知無識的粗人統治之下的吏治,又安得而不黑暗,民心又安得而不思亂。(由程鵬舉的故事,更可見奴屬於蒙古人的南人的痛苦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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