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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們曾經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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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發生在清晨七點 伊凡說

每天早上六點三十分,我會到樓下「美而美」買一份培根蛋加一杯冰咖啡,然後穿過馬路到對面的超商買報紙。

一天早上鬧鐘沒響,六點五十分我才睜開眼睛,當下來不及尖叫就衝進浴室梳洗,六點五十五分我衝下樓買早餐,然後奔過馬路買報紙。奔跑的速度大概太快──哦,我是說我曾經在全國大專盃百米賽跑中拿過冠軍──結果在超商報架前和一個男人相撞。

我發誓我從來不相信一見鍾情。在過去的二十四年裡,我曾經慌慌張張地和無數個男人相撞,從沒有撞出愛情的火花。
現在當然也沒有。可是,天哪,他怎麼那麼迷人?我聞到清新的刮鬍水的味道,然後發現自己的心跳大約每分鐘一二○下。
我二十四歲,精明能幹,豈會在一個陌生人面前失禮。於是我深呼吸,微笑,然後冷靜地說:「對不起。」
他微微一笑:「沒關係。」
拿起一份報紙,他開始掏錢。啊哈,他沒有零錢,表情開始有點尷尬。我不動聲色:「要幫忙嗎?」
慷慨地換了零錢給他並且禮貌地說不客氣後,我從容地回家,關上門我開始自言自語:「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不需要嗎?需要嗎?不需要嗎?……」
老爸打著哈欠過來拍拍我的肩:「報紙呢?」
啊?!
……
下午下班我沒有忘記去買一個好鬧鐘,然後在第二天六點三十分精神奕奕地出現在報亭門口,裝作不經意地翻報紙。我對自己說,只等到七點。
他出現了!
我讓自己看起來盡可能自然地流露出驚喜的表情:「嗨,是你啊!」他看起來同樣十分愉快,我相信我看起來還不錯。

翔宇說

那天晚上因為加班,我在同事家中借宿一晚,第二天早上趕著到公司上班。在街角,我看到超商,走過去想買份報紙。然後,我被一個女孩撞到。

我看見她揉了揉下巴,接下來盯著我發呆了三秒鐘內。我也看著她,發現她有生動俏皮的雀斑和蓬亂捲曲的頭髮。就三秒鐘,然後她鎮定地向我道歉。她看起來並不知道她的臉紅得像她的裙子一樣。

接下來,接下來你們都知道了,她幫我換了零錢,禮貌地說:「不客氣。」然後走掉。她忘了拿報紙。

那一天裡我總是發呆,因為我實在無法理解自己為什麼要裝作沒有零錢。

我也無法解釋第二天早上我為什麼六點鐘就起床,然後走過四條馬路到那家超商裝出和她偶遇的驚喜。睡懶覺和帶零錢一向都是我的習慣。

無論如何,那天早上她真好看。

伊凡和翔宇說

認識第十個月的時候我們結婚了,因為我們彼此都無法繼續堅持在十二月的清晨起床站在冷颼颼的寒風中談情說愛。 *我不會為你去摘懸崖上的花

偉德學的是理工,當初毓晴喜歡他,是因為他的穩重,依靠在他肩上有暖暖的踏實。三年的戀愛,兩年的婚姻,毓晴覺得自己倦了。諷刺的是,當初喜歡的,正是現在厭倦他的根源。毓晴是個感性的小女人,敏感細膩,渴望浪漫,一如稚子渴望糖果。而偉德,卻天性木訥剛毅,不懂的浪漫,完全讓毓晴感受不到愛的氣息。
一天,毓晴終於鼓起勇氣說:「我們分開吧。」
偉德問:「為什麼?」
毓晴說:「倦了,哪還需要理由。」
一個晚上偉德只抽煙不說話。
毓晴的心越來越涼。連挽留都不會表達的男人,能帶給另一半什麼樣的快樂?
睡覺前,偉德終於說話了:「怎麼做妳才會改變心意?」

人說本性難改,毓晴真的已經不對他抱什麼希望了。 望著他的眼睛,毓晴慢慢地說:「回答我一個問題,看你的答案是不是能讓我改變對你的看法,如果能,我就留下來。」偉德說:「好啊,問題是什麼?」毓晴回答:「懸崖上有一朵花我非常喜歡,但是爬上懸崖非常危險,很可能會摔死,你會不會為我摘那朵花?」偉德聽了很平靜:「明天早上告訴妳答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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