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現代性進程是無法逆行的單向車道,於是在同一隻魚缸中的我們,所有人的生活經歷和感受,都一樣越來越匱乏,或是趨向同一。網路的出現,卻讓獲取他人經驗從未有過地輕易。於是我們浸泡在一個由經驗和情緒構成的世界裡,不得喘息,也只有利用它們,填補腦中缺氧的真空。就像曾經出現過的「憤怒的一代」、「迷惘的一代」一樣,我們成長為「經驗的一代」、「情緒的一代」。在由網路堆積而成的越發浩瀚的他人經驗庫中,手中的鍵盤和滑鼠賦予我們選擇的權力。選擇搜尋,選擇接觸,選擇吸收。隱藏在ID下的看似自主的話語權看似無限地放大。我們開始只看我們想看的,只說我們想說的,「情緒」取代了以往編織經驗的理性,「刻板印象」或偏見被無限放大,在通往單向度的道路上,成為了指引的路標。Were just two lost souls swimming in a fish bowl, year after year. Running over the same old ground. What have you found? The same old fears.Pink Floyd在Wish you were here中唱道。在《我的「復刻」青春》這節裡,談的是「復刻」;《從周耀輝,到……》,則說的是刻板印象;至於《人和時代的纏綿》,則是一場試圖跳脫出來的嘗試,以特稿的形式,回溯文化現象,努力去看清傳播挾裹大眾的時代洪流。

我的「復刻」青春「從頭重拾身邊瑣碎/從頭重拾某印象/從重重疊疊的光影裡/從從來沒有兩樣那花香的記憶」— —達明一派《那個下午我在舊居燒信》「巴黎燒了麼?」一九四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希特拉問德軍參謀總長約德爾。我只知道,達明一派的信,確實無疑地燒了,燒在那「即倒的故居」,燒在搖搖欲墜的二十世紀末。黃偉文說:「沒有了達明一派,我的八十年代並不成立。」達明一派成軍於一九八五年。一九九○年,推出分手前最後一張專輯《不一樣的回憶》,《那個下午我在舊居燒信》,便是其中的一首曲目。從世紀末的十周年復合(一九九六),到二十一世紀初的二十年重聚後,宣佈再不復合(二○○六),達明一派分分合合,而精魂畢竟是留在了上個世紀末。◊歌,是寫給更多人的信。只是不同的是,達明把信寫在磁帶上,而後,又把它寫在CD上。那時候,還是九十年代。很多人第一次聽說達明一派,是在各地學校附近的音像小鋪裡。一張密密麻麻的名單擺在桌上,上面都是可以翻錄的專輯,見到心水的,便可讓店主當場翻錄。而當作母帶供翻錄的磁帶,大抵也不是正版的——或許是走私進來的,或許本身也是翻錄的。而「復刻」,則是把翻錄說得好聽一點的說法。後來,「達明一派」開始分分合合;再後來,磁帶成為了舊日風物;最後來,VCD也成為了陌生而疏遠的記憶。Internet出現,金手指輕輕一揮,整個世界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P2P出現,改變了人們分享的方式。在二○○七年,那時的網路資源並沒有現在豐富,法規如同白紙待設,但那也是人們最欲彰顯互聯網分享精神的草莽江湖。人們都因為,或是自以為因為相同的愛好相聚,他們認為分享本身也是交往的一部分,人們把自己擁有珍愛的書籍資料掃描打包上傳,熱衷於自力更生漢化各種外語資源。他們也抓取自己收藏CD的音軌,將FLAC原軌或320kbs的高音質資源打包壓縮,通過沒有超過100kb的網路滴水穿石般地上傳。這些遊蕩在虛構江湖中樂善好施的俠士,仍舊保持着他們年少時的(確是來自於上個世紀的)喜好與品位,他們喜歡崔健黑豹唐朝,也喜歡羅大佑李宗盛張國榮,「排名不分先後左右忠奸」,當然,他們也喜歡達明一派。◊小城市文化資源匱乏,至今只有在一家名叫「吳越」的書店可以買到這個城市唯有的幾本當期《看電影》。雖然在當時已經可以通過亞馬遜、當當網網購圖書,但作為沒甚麼零花錢的初中生,總是囊中羞澀。當初,在要上初中的那個窮極無聊的暑假,不再滿足於看了又看的《哈利波特》前五部,打發時間看完了家父在電大中文系時遺留下來的教材,繼而在之後的日子裡百無聊賴地翻遍了家中存留那幾麻袋紙色發黃的《中篇小說月刊》與《花城》。在那個寒假裡,家裡有了第一台台式電腦,之前在表哥的電腦玩得不亦樂乎的《文明帝國》和《世紀帝國》久玩之下也漸漸讓人厭倦,於是開始嘗試在網上瞎逛。之前的亂翻書讓我對文學充滿了好奇,但最先接觸的「榕樹下」和「紅袖添香」似乎太過於矯情,而起點中文網在那時候就充斥着YY一切的文章,稍微涉獵便勇於Alt+F4。所幸那時候的電子書資源已經是「前人栽樹,後人乘涼」,一般銷售尚佳的書籍的TXT和高清掃描版PDF在網路上總是不難找到的。我仍清晰地記得,用記事本打開的第一本小說,是《挪威的森林》,畢竟那正是村上春樹在中文網路中最為紅火的年代。再之後,在我軟磨硬泡百般央求下,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個電子設備——MP4(與九十年代央求家長買隨身聽的藉口同出一轍——為了學好英語)。偷偷在被窩裡看MP4的歲月,和前輩們打着手電筒在被窩裡看大部頭武俠小說一樣,同樣是激情燃燒的歲月。P2P資源分享區是常去晃蕩的地方,分門歸類好的資源總是讓人心生愉悅,掃描版PDF和FLAC格式的音樂,大都是在那下的。況且,在當時,並沒有比這裡資源更多更新,也更讓人有和他人交流的感覺的地方了。出於初入寶山的倉鼠般的囤積癖,也由於坑爹的網速,你總會想掛着下載直到世界盡頭,於是總會開着eMule,日夜不停地下載東西(當然,這只能發生在假期),大大謀了硬碟的壽命。對專輯的選擇標準很簡單:APE格式,封面有趣,精選集為佳,不要爛大街。但不怎麼涉獵英文歌,不太聽得懂。於是,港台樂隊莫名其妙成為了遭我荼毒的重災區。也是在這裡,我第一次聽到了達明一派。在某塊已經死去的硬碟的檔案夾裡,是否還有「達明一派.-.[達明.Reunion.].專輯.(ape)」的文件包呢?我已經記不清楚。我只依稀記得,封面上左側的黃耀明西裝革履、官仔骨骨,抱着嬰兒衝着鏡頭笑;而右側的劉以達裝成阿sir,拿着手提電話低頭聽,手上抱着魚缸,魚缸裡亂撞的金魚凝在了瞬間。◊「人不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但愛麗絲總能不斷跳進不同的兔子洞。不久之後,我又跳進另一個名為「公共論壇」的兔子洞。Web2.0時代,是公共論壇的全盛時代,那時候還沒有Facebook、Twitter,更沒有微博,功能更為聚合的社區形式的網站也還羽翼未滿,豆瓣和百度貼吧正在蹣跚學步,唯有個人博客遍地開花尚且可以與之一戰。時常逛的是天涯的幾個版,最先去的是「娛樂八卦」。這版的名字,或許略顯低俗。更不能否認,在彼時「水軍」和小廣告就開始攻城掠地,但總會在版面上看見一些非常有趣且頗有含金量的帖子,這便足夠。一般而言,這些發帖人分享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或是一些野史鈎沉,或是一些冷僻的知識,「都是硬通貨」,但總帶着公共論壇插科打諢的語氣,標題也總要抖抖機靈撒一撒狗血,卻也比正常行文更為活潑有趣一點。另一看點,則是樓裡眾多跟帖人的互動,拍磚者引起唇槍舌劍,一來一往,煞是好看,算不上百家爭鳴,但也「讓真理越辯越明」,雖然在更多時候,是「將水越蹚越混」。剛開始,是亂入。論壇上發帖的主力軍,自然是年華正茂的七十後八十後。他們在社會中也風頭無兩,自然也能夠成功把握虛擬世界的話語權。他們披着馬甲,用鍵盤發言,高聲談論着一切真正牛逼或者自認為牛逼的東西,並要帶着無限的追憶,親身經歷者指點江河分外激揚,而二手追憶者則要更加顯得深情款款。「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布魯斯伯里1已逝,流動的盛宴消失在午夜的巴黎,越心馳神往,而就更加不能錯過此刻,誰知道在百年之後你是否可以驕傲地宣稱:我認出了風暴!◊亂入畢竟是吃力的。雖然吃力本身,也正是魅力之所在。「排名不分前後左右忠奸」是甚麼梗?「刻奇」2是甚麼?「坎普」3又是甚麼?雖然在知識水準提高之前,提高的往往是「姿勢水準」。但那仍是個純真年代。雖然戴着玫瑰色的眼鏡,心中燃燒的,是熱愛。寫帖子需要刀耕火種,大家暗自掙着一口氣,比拚誰寫得長、誰寫得深,粗製濫造的雞湯文,掙不得幾個白眼,而假模假樣或是爛尾太監,則都是要被板磚拍的。最差勁的情況是,在很多時候,或許根本沒有人回覆你的帖子,連灌水的都沒有,便是「一個人的戰鬥」。身披馬甲,出書或成名,不過是小概率事件。更多的時候,我相信,都是發自真心的喜歡驅使他們留下一些痕跡。

1 布魯斯伯里:即「布魯斯伯里文化圈」(The Bloomsbury Group),英國二十世紀出產了維珍尼亞‧伍爾夫(Virginia Woolf)、范奈莎‧貝爾(Venessa Bell)、鄧肯‧格蘭特(Duncan Grant)、克萊爾‧貝爾(Clive Bell)、福斯特(E.M. Forster)的知識分子團體。2 刻奇:「Kitsch」的音譯。我們對刻奇的認識,大多來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中的「媚俗」,即是Kitsch的一種不太準確的翻譯。在當下語境,它被和惺惺作態、極力迎合大眾high點或淚點的文化工業產品,以及自我迎合大眾的自我高潮聯繫起來。具體概念辨析可見陳冠中的相關文章。3 坎普:「Camp」的音譯。我們對坎普的認識,大多來自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的著作;她定義為:「坎普與其說是藝術,不如說是一種藝術享受,它把傳統的『壞』藝術轉變為高雅享受的源泉,方法是忽視其意圖,只欣賞其風格;但它與通俗文藝、使觀眾吃驚的舞台表演、地下電影和其他先鋒派表現又有關係。」在當下語境,和不遺餘力的媚雅,或說是裝X聯繫在一起。具體概念辨析也可見陳冠中的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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