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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魂訥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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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一:百鬼夜行

散步去高街,轉角有間精神病院

門鈴第三次響起。

啾啾啾啾,啾啾啾啾。頻率急促,像被掐住脖子的雞,一聲趕過一聲,怕被誰搶了投胎的名額那樣催命。

這下子,我們連尖叫的勇氣都失去,各自貼住床腳浸入長長的沉默。我按捺住狠狠瞪向兩位旅伴的怒氣,盡可能調整到低音階安靜地提出請求:

「有誰,願意,去開門嗎?」

旅伴A此刻已經把整張臉埋進被子,旅伴B兩片嘴脣深深捲進齒縫打顫,看來誰都沒有挪動尊駕去應門的跡象,或至少從窺視孔向外望一望的打算。

那時候我真恨她們。自私,一群自私的人。

不過,現在必須齊心解決的問題是,到底,到底是誰在夜半按門鈴?以往一個人出國旅遊一次都沒遇過的怪事,怎麼六個人團進團出時就找上門了?早該相信直覺吧,一群人出遊果然沒好事,拖泥帶水就罷了,彼此也缺乏相互照看出面承擔的勇氣。特別是在不明就裡,敵暗我明,箭在絃上的緊張氣氛中,人多倒沒有勢眾的效果,恐懼一旦眾志成城反而能生發更多猜忌。

「會不會是隔壁房陌生住客不小心碰錯了電鈴鈕?」

這是最順理成章的猜疑了。本來嘛,住飯店你就得與成百上千的陌生人共享枕頭棉被、熱水管、充滿唾液細菌的杯子與煮水瓶,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賓至如歸,所有如家的私密感皆是飯店精密設計的假象。特別是設在香港鬧區的酒店,經常只占領了老舊大廈的其中幾層,身世再怎麼不可告人,翻新上市後,也就靈異象限似的硬生生卡進住宅區,只要有見縫插針的餘地,就要把空間的剩餘價值使用殆盡。

走出西營盤站,我們曳著行李穿過乾貨鋪左彎右拐終於尋到大廈電梯,預先等在那裡的一對香港老夫妻已經熟門熟路按住酒店範圍之外的高樓層,顯然是這棟大樓的住戶。見我們幾個外來者與六卡大行李箱湧入一下子將他們沖趴在電梯鏡子上,表情木木也像是司空見慣一樣。

電梯要帶我們抵達的終點並不一樣。

我們因旅程才剛開始而無可抑制的嬉鬧,男生們甚至壓低嗓子,故弄玄虛講起附近有名的高街,六○年代之前立著一家精神病院,收容許多自死的精神病患,荒廢以後就變成香港超猛鬼屋了。另一頭,返家的老人們整張臉毫無動靜,惜字如金,面色與他們的衫白成一片。樓層警示燈一格一格向上翻新,在某些樓層遲疑了一下,像是正考慮是否該說破門後的禁忌,又忽地下定決心低頭衝上去。酒店大堂在二十八層,多高啊,爬升的旅程漫長,我本能替被迫在電梯裡以0.01公分距離交換呼吸的這群人喀咑喀咑敲出《重慶森林》的旁白:「每天你都有機會和很多人擦身而過,有些人可能會變成你的朋友或者是知己。」黑底白字,倒也適合頂頭燈乍明乍滅打磨出的詭異氣氛。只不過我們都清楚返家與出走之間,擦身而過就只是擦身而過而已,沒有交談,或者成為朋友的必要。

還不要那麼快就把症狀歸結到現代都市人的冷漠病上啊。我僅僅是以更坦誠的心情去面對人際裡一眼即瞬間的虛假性而已。

咦?那一對老夫妻呢?一回神我轉頭問。喔,大概是偷偷從哪個樓層出去了我們沒注意吧,有人聳聳肩說。不對吧,他們剛剛不是按了比較高的樓層嗎?甫說完鬼故事的朋友根本不以為意,說傻耶你還不懂嗎,故事都是假的掰的,要我不要自己嚇自己。

就像我說的,旅行才剛開始,還不是相信鳥事會發生的時機。

那叫莫非定律。

為什麼會想起《重慶森林》呢?幾年前,還願意在旅途中結識友伴的年紀,首次到港,下飛機第一站就巴巴帶著愛王家衛電影一萬年不會過期的心,到重慶大廈走一遭。大廈的廊道和電影一樣是幽冥交觸的通道,可在還沒有google map領路的年代,行越深心就越虛,怕再往前就連自己也渡不了自己。一開始還為了這趟旅行能如此深度脫俗而得意洋洋,「我要體驗在地人的生活,去只有在地人知曉的地方」,最後在一家咖哩店也不敢踏進去果腹的尷尬中飢餓地敗退出來。

其實我根本認不出戴著金色假髮的林青霞奔跑過的櫥窗是哪幾片,裝模作樣挑選了兩間店拍了照,它們看起來都太過相似。

電影裡印度青年們是真的都在那,成群蹲靠在廊邊,粗黑的眉毛下兩顆黑眼睛眨動。

「好有異國情調喔。」愛人用手肘頂頂我說。

「喂,好靚仔。」一斜靠在櫥窗邊的印度小哥突然對愛人挑眉,操的卻是純正的粵語。

我們驚卜卜地從森林竄出。撫撫胸,這才明白誰是局外人。
「為何我們不到遠一點的地方去;離開這個城市。」以前讀〈精神病患〉,迷戀七等生,就經常幻想有人同賴哲森一般握住我的手說,我們何不到遠一點的地方去?至少有那麼一次我如阿蓮一樣得到了出走的邀約,卻在旅程盡頭,香港銅鑼灣的鐘點酒店,與用過的套子一同被愛人遺棄了。

其實打開罐頭之前早有口味壞了的跡象,只是以為一起出走就可能是關係的轉機,遂帶著希望上路。多說無益,有時候也必須親自走一趟,才知道,局外人,描述的其實不是無路可出,而是從來都走不進去。

賴哲森是懦夫!一個人窟在銅鑼灣酒店小房間哭得死去活來,恨恨地去揣想小說裡那個害死阿蓮的精神病患,大人大種了還要藏A書在床底,出演一種什麼知識份子節制欲望的矯情戲碼,不過是情感被閹割的懦夫。

啊,好似快跑題了呢,我要說的並不是多年前失戀的事。但是,我現在要說的這個故事能夠成立,場景放在香港的確更有說服力。雖然故事都是由一連串偶然,與假的掰的組合成而,讓它看起來像是宿命,可對於酒店我們畢竟都做了慎重的選擇。

正由於香港酒店腹地狹小,我們位於窄廊底端的房間左鄰右舍缺少,且一點供人躲藏的夾縫也莫有,電鈴響起時,左鄰自然成為頭號嫌疑犯。不過,這個可能在十二點半電鈴第一次響起,旅伴A不疑有他呼呼打開門,卻發現門前連隻貓影都沒有時,就被徹底否定了。我們蝸牛一樣黏在隔壁房間門板上,門後一點點窸窸窣窣試圖掩滅證據的腳步聲也無,這才想起整個晚上都不曾聽見房客進出,會不會隔壁從頭到尾根本未有人住?

掩上房門,還來不及細想,門鈴聲又啾啾啾啾第二次炸開。旅伴A這次早有防備,朝旅伴B的肩胛骨一慫,力拔山河地把她推了過去,差些就一頭撞在門板上。

「欸!該你了啦。」轉吧轉吧,俄羅斯輪盤抓交替。

旅伴B立在門口,非常不安,反覆搓揉手掌,深深吸一口氣,最後把黑眼珠貼上窺視孔。

怎麼樣?抓到現行犯了吧!

你怎麼不出聲?是不是樓上那三個臭男生在鬧,真的是有夠幼稚耶!旅伴A有些焦急,比以往更快速地下了結論。

啊,突然想起隔天就是四月一日愚人節。水落石出,撥雲見日,這下所有怪事都有合理解釋啦。她不願放棄似的抽絲剝繭。

可是旅伴B的背影已經繃成一塊木板,硬生生的,老牛拖車的擠出六個字:
什.麼.人.都.沒.有……。

絕對不可能!以往自己出國旅遊這等怪事一次也沒遇過,怎麼這麼湊巧在愚人節前一天和朋友入住酒店,就馬上鬼影幢幢,風吹草低暗陰陽了起來。一定是男生們,必須得是他們,不能再作他想。

三人同仇敵愾,開始數落樓上男生種種不是,越嘴越過癮,簡直不能克制,還順勢翻起了舊帳,一發不可收拾將他們人格貶損到一文不值。我們甚至迫不及待撥了電話上去,無論他們怎麼辯解,沒有沒有,不是我們,我們難道可能做這種小孩做的事嗎?都是徒勞的。

為什麼不乾脆點承認呢?懦弱,連一點承擔的勇氣都沒有。我在電話裡直言不諱,好像終於吼出那一年沒對愛人說的話而顯得過分激動,於是換得對方一陣長長長長的空白。不過,有什麼關係呢,旅伴AB在一旁對我投以敬佩的眼神也就足夠了。

那一刻我們真是姊妹情深啊。原來只有將內心最惡劣的部分傘蜥蜴一般嗖然展開,一致對外時,才是人際裡最親密的交易。

可是,結盟或者僅僅是為躲避真正的親密關係而兜圈繞路。

「個人只有依照著自己的想法活下去,任何人都是不可信任的。」看診時賴哲森在內心宣稱。他畢竟在醫生面前把精神病患演得太過逼真,真戲假作都是為了保守一點安全,一點獨立,更多自尊,卻在警察審訊他是否扼死阿蓮時迅速給出了異常明朗的口供。

這是全部的事實。

因為虛構得太真誠,一下子把整顆心掏出來時,反而覺得那特別像虛構。

我記得那一年自己在鐘點酒店讀完〈精神病患〉,躺在床上惶然,反覆回放自己究竟在哪個關鍵點上做錯了?如果不那樣的話是不是就不會這樣?最後,我甚至不關心賴哲森到底殺死了阿蓮沒有。

而我們試著躲開的事實終究在第三聲電鈴響起的時候全部聚攏回來了。

我們都不想說開。有人說過,真正恐怖的事,一旦說開就成真了。

啾啾啾啾,啾啾啾啾。我勉強起身,窺視孔外只有空到發毛的走廊。如果,如果真的不是男生惡作劇該怎麼辦?他們明明在電話裡非常莊嚴的否認了,到末甚至發起怒來,以性命對天賭咒。

到底是誰?失去怪罪對象讓我的胃翻絞到欲吐。

目光掃過旅伴A,最初是她想起愚人節的吧。此刻她埋在棉被裡的手好像在手機上飛速敲字。會不會其實從頭到尾都是她與男生們結盟,剛剛那一齣姊妹同心同德的戲碼果然只是真誠的虛構。或者是旅伴B?她白了臉,看起來真的害怕,不像造假。但我多想不問是非黑白直接判定作奸的是她,這倒也符合B平時磨破臉皮只想討人歡心的性格,頗有揹黑鍋的資質。事實上,我根本從來就沒喜歡過她。

越想越氣,旅行還是一個人自在。我究竟為什麼會應允了與不喜歡的人一同上路,綁在一起六天的窘境,果然在第一天就出事了。即便把買機票的衝動牽拖到旅伴A動之以情的勸服上,信用卡畢竟是自己刷的,決定畢竟是自己下的,或許蹭破臉皮只想得到一點點愛的其實是我。

我不想被忘記,即便討厭的人也是,多可鄙。

必定是立在門前太久,旅伴AB此刻抬起的眼神對我有了疑惑。

她們一定也在懷疑我。

「讓我們彬彬有禮的相處吧,這是我們最好的防線。」沙特早在《無路可出》就對付過這種尷尬的密室地獄了。三人成虎,如果你覺得有什麼話是必須說的,那你最好什麼別說。

可是,恐懼必須找到出路。

我們彼此堅定客訴的心志,酒店上下總要有人要為這件惱人的事負責,遂撥了電話到櫃檯。接待人員一聽聞是三十樓底間的電鈴出問題,在話筒那端沉吟了幾秒,才諾諾地答應上來處理。

半小時後,我們縮在被子裡對彼此說些虛假的安慰,耐心即將耗盡,終於有一年輕人上門,嘴角畫出客氣到勉強的弧度,慎重宣布調查結果:

「你們之中有誰的公公、婆婆來找嗎?」

什麼?公公婆婆?我們在香港,除了彼此,誰都不認識啊。

啊,是這樣的,從監視器拍攝的影像來看,十二點半至兩點之間,除了一對白衣老夫婦徘徊在門前,這一條走廊,其實都沒有人出現過喔。

白,白衣老夫婦?

我想起電梯裡兩張木木的臉,拚命回放相遇的那一刻,他們真的是先我們等在電梯口,還是尾隨我們到了酒店?記憶不斷重組修正,就是搜查不到關鍵的那幾秒。

突然,一股氣就卡在喉嚨不上不下,好痛苦,簡直控制不住自己的嘴,抓住年輕人的手臂,幾乎要撕心裂肺地問:從地鐵站到酒店,是不是會經過一條街,叫高街?

都是因為高街都是因為高街都是因為高街都是高街……終於找到原因了我陷入瘋狂的喜悅,臂膀上卻感覺到旅伴AB向後抓扯的力道。

年輕人沒有作聲,他的眼珠在昏黃的走廊燈光下是異常的黑。有那麼一瞬間,我發誓,有那麼一瞬間,他揚起嘴角,森森地笑了。輯三:地縛靈

職業逛街人

八十四歲的捲毛坐在家門前打盹。一隻癩痢狗蹭到他腳邊,斑灰舌頭吐得老長,與捲毛黑污污的腳趾繾綣纏綿。這種濕意滿點的溫存,下流得很直白,捲毛年輕時很熟悉。他把頭放低,下巴抵住胸口,維持住那遠看就像一綹問號的身形,低入更深幽的夢境裡。

夢裡,捲毛坐上履帶,一路通往捨不得打盹的四十四歲,有些閱歷,可還有大把光陰可虛晃的美好年紀。午飯吃過,老婆趕著出門做生意,他就晃著泡了一夜酒精的腦袋出門逛街。七○年代的捲毛是一名職業逛街人,當然,若你有膽對他在市場穿梭奔走的老婆提,她一定會怪叫:夭壽喔,講呷安呢啊好聽,伊就是了尾仔澎肚仔路旁屍!你彷彿還可以看到她因為勞累而偷渡了幾年光陰的臉,從齒縫擠出絲絲不絕的怨懟。

壯年捲毛正飄撇,可沒時間掛念老婆的怨懟。即使家中挑不出幾件好衣服,他仍堅持在出門前把襯衫妥妥紮進衣櫥唯二的西裝褲裡,套上磨得薄薄的皮鞋,往廣州街一路蛇過去。穿越廣州街,左拐梧州街,幾間已經開張的茶店靠在一起像假寐的獸,三兩小姐懶起倚門,這是捲毛一天最重要的開始;他整整鬢角,挺開胸口,慎重出場,感受小姐們燒灼的眼光黏在他早年因勞動而精實的身體上,順著肌紋招呼著,勾引著。如果捲毛會寫詩,他可能會察覺這樣一個向販賣欲望之人兜售欲望的時刻,是最接近發達資本主義時代抒情詩人的時刻。如果捲毛讀過班雅明,他可能還會搖頭晃腦的引用:「在妓女的引領下,整條街道的所有祕密都在你面前展現開來。」

所有被理論化的欲望捲毛皆不明白,不過,他知道來自南部鄉下失意男子都了解的道理,就算是勞工的口袋也要有上流的勢,一下子被這麼多婀娜視線欲望著,不哩啊爽!(如果捲毛懂法文的話,他可能也會故作優雅的說C’est la vie,不是莫可奈何的語態,而是人生多美好的讚嘆。可是,七○年代的捲毛怎麼可能懂得法文,不哩啊爽當然更能表達閩南勞工男人質樸的舒暢感。)梧州街逛到盡頭,捲毛立在街角,思慮著自己該返身蛇往三水街私娼寮,還是尋入西園路巷內的飲酒街,攬一攬風騷萬千的情人阿英。在那個下午,這的確是他最艱難且重大的決定。然而,四十四歲立在街角的捲毛,並不知道他奉獻了所有青春精力的溫柔鄉,會在二十年後被某任市長大刀闊斧一掃而去,情人阿英最後落在桂林路騎樓邊,勉強撐起鬆弛的身體,向過路人兜售一種老派的廉價情慾想像:喂,少年仔,要不要快樂一下?

八十四歲的捲毛曾經少年並且快樂過。當他從夢裡回返,瞧見癩痢狗正愉悅地在腳邊撒尿,倒也不在意。如果班雅明正好路過,也許會這樣喟嘆:「街道是漫遊者的居所。他靠在房屋外的牆壁上,就像一般的市民在家中的四壁裡一樣安然自得。」

捲毛才不管什麼班雅明,接著又躺回夢裡,去尋他那個不哩呀爽的七○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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