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吻吻到一隻青蛙
那年夏天,我拿出計算機打算打算,決定回台灣打一個暑假的工,說不定比留在多倫多賺取一個小時七塊錢加幣的最低薪資要好一點,下學期聽說學費要漲價。他媽的,獎學金為什麼不跟著調漲呢?
大學學生證有些時候很好用,像去英文補習班求職的時候。班主任看了我的加拿大學習駕照(也就是說,還不能上路,得再考兩關才行。不過我不說,誰知道?那玩意兒是通過筆試來當ID用的,移民紙隨身帶著掉了有得你哭)跟學生證,歡迎我加入X補習班溫暖的大家庭,我就這樣冒冒失失、誤打誤撞的加入誤人子弟的行列。
南台灣的天氣是溫暖的,人情則不一定。補習班的台灣老師幾乎全體女生,差不多都來自同一所學校,對於外來者抱持著相當的冷漠跟敵意,或者純粹只是因為我長得討人厭。不過我並不介意,我去打工是為了賺錢,不是為了學習經驗,也不是為了交朋友,所以誰對我好或壞,只要不影響薪水,我很做得到無動於衷。
跟台灣女同胞相處得不妥,但是跟外籍老師們倒是聊得很愉快。不用很久,我們已經會約著下課後到酒吧喝幾杯,快樂時光,喝幾杯啤酒,玩幾手飛鏢,輕鬆愉快的混幾小時,道別,各自回家。
我並不是每次約都到,因為我晚上還兼差當英文家教,教成年人可以收比較貴的學費。尤其是一對一教學,商界人士,需要英文會話,但是又怕洋人不會說中文不知道從何教起。客源來自於補習班的學生──的家長,所以我的「生意」做得不錯,但是抖出去大概補習班主任不會太愉快是真的。
常常這樣混酒吧的結果,就是認識了些有趣的朋友,像泰麗莎跟克里斯,女生是台灣人,長得像藤原紀香,又能說很流利的日文,不開玩笑,相似的程度是那種可以去上明星臉的。而克里斯,一個深色頭髮的義大利人,長得像迪奧的設計師蓋里安諾。
一個人長得像明星已經很有趣,一對雙方都長得像名人的情侶,真是稀奇。
跟他們出去玩很有趣味,吃喝玩樂,總是笑得暢快輕鬆,談話又你來我往的唇槍舌戰,十分有樂趣。克里斯是個妙人,什麼都懂一點,說什麼話題都接得頭頭是道。跟一般在台灣認識的洋人不大一樣,克里斯出手很闊綽,完全不肯讓女孩子埋單,在補習班看多了莫名其妙連大學也沒念過就跑來台灣教英文的洋漢,總是吃、用、住台灣女孩的,對於「在台灣的洋人」有種十分「義和團」的厭惡。雖然那時候,我已經知道,洋人也是人,跟所有國家的人一樣的有好有壞,可是克里斯這樣大方的為女士付帳的紳士派頭還是很少見到。
當然,那是在我發現月亮背後那一面之前。後來才知道,克里斯已經結婚,太太是台灣人,晚上在酒店當會計,夫妻兩個一起住在丈人的家中,而且泰麗莎知情。他們常常爭執,就是因為泰麗莎不願意做「外面的野女人」,逼著克里斯跟他正牌老婆攤牌,離婚,娶她。想到克里斯幾乎每天晚上都跟泰麗莎一起來找我出去玩,拿來付帳的鈔票,原來都是他老婆上班賺來的……固然不關我的狗事,可是感覺很不舒服,以後就不想再看到他們了。
不過那天晚上我還不知道真相,跟他們約好了在五福路的M酒吧見面。本來是約晚上七點半,但我坐到八點半還不見人。之前因為遇到補習班的同事,有得聊天,時間過得快,還不覺得什麼,一看到手錶,真是要命,等那麼久。
這期間我們至少通過五次電話,泰麗莎聽起來已經有點酒意,說話都含糊不清,有幾分鐘我還覺得她一定在哭,但她卻一再堅持:「我們就快到了,已經在停車。」我聽了數次以後,小心翼翼的說:「嗯,不如今天晚上就算了吧?我也有點累了……」
泰麗莎對著話筒大喊:「妳不要走!我們就在轉角,把車停好我們就進去了!」
我探頭看了看門外,巷子口?轉角出去就是大馬路喔,停在哪裡啊?
克里斯把手機抓過去大喊:「馬上就到了,妳千萬不要走開,唉,泰麗莎今天脾氣不大好……」
然後兩個人又轟轟烈烈的吵起架來。
我掛了電話,嘆氣。還等是不等?女生一個人坐在酒吧裡頭,等一下不要被誤會是想釣男人,還是找生意做的才好。好的不靈醜的靈,我才剛剛想到這一層,旁邊一個紅鬍子,一把就把他毛茸茸的大手搭上我的肩膀,含糊不清說:「親愛的,像妳這麼美妙的可人兒,怎麼會一個人坐在酒吧裡呢?」
我翻白眼,伸出一隻食指,堅決且厭惡的把搭在我肩膀上的那隻大手推落去:「我不是一個人,我在等人,我朋友很快就到了。」
大鬍子口音很重濁,「甩掉他吧,親愛的,他配不上你,居然讓妳這樣的美人兒乾等,他是個笨蛋。」
我咧開嘴巴,皮笑肉不笑的:「多謝你的抬舉。不過『他們』是我的朋友,不是什麼笨蛋,請你不要再把尊爪放到我的肩膀上來了好嗎?」
大鬍子呵呵呵的笑起來,好像誰胳肢他似的全身亂顫,「當然,放在其他地方可能會更有趣味。」
噁心。
真討厭,我斜眼瞄了他左手上的婚戒一眼,這個大鬍子的老婆不知道在哪個鄉下養孩子,老公旅行到亞洲來,在酒吧跟陌生女子說這種曖昧不堪的蠢話,一面鄙夷,一面在肚子裡暗暗發誓,我將來一定不要結婚。他媽的,結婚這件事情,真是男人設計出來讓女人心甘情願被奴役的制度。
自己胡思亂想著,大鬍子開始自我介紹:他名叫某某,蘇格蘭人士,跟著某船運公司抵達寶島,天氣熱呼呼十分美妙,食物可口,台灣小姐真是漂亮熱情友善,然後語風一轉,說起自己「長年在外流浪,十分寂寞」,巴拉巴拉巴拉巴拉。
我不大客氣的搶白他:「閣下已婚是吧?寂寞的時候請把尊頭放在令夫人肩膀上,正常狀況之下,大多數人就是為了這個理由結婚的。」
然後,那句千古不變、中外皆然,賤男標準台詞出現。大鬍子裝模作樣的嘆了口氣:「我的婚姻從頭到尾都是個錯誤,我當初真的不應該屈就的,至少也該多等一陣子,說不定有機會碰到我的真命天女。如果我跟妳說,我的妻子一點都不了解我,妳會不會同情我的孤單,給我一點安慰?畢竟我跟我老婆之間早已沒有任何一絲熱情存在,我們純粹只是為了孩子才保持婚姻關係的。」
萬一有哪位小姐年輕善良,不識人間險惡,這句話的白話版本是說:這個男人毫不隱瞞他已經是別人的丈夫跟父親,也完全不打算承擔這個那個,但是很有興趣探勘閣下兩腿之間的風景。誰要是打算拿男人來當人型震盪器,這就再好不過,但是打算談「浪漫的異國戀曲」,就神經搭錯線了。
丟,最痛恨男人向我要求安慰,我自己的苦難還嫌不夠多,毫無興致同情他人的煩惱。我跟男人泡,純粹找樂子,不是當小護士,去替誰療傷。換言之,我比較喜歡當人家心目中的女神,把男人踩在腳底下,接受他的奉獻、包容、體諒、愛護。讓他吻我的腳背,是他一輩子的榮幸;肯踐踏他,讓他到八十歲都還感激涕零。去他媽的,大鬍子的髮妻跟他結婚生子同床數載都不了解他是個破爛貨色,我不用浪費時間試圖解開這個世紀疑問吧?明明白白的一個「賤」字鑿在額頭上了。
我終於轉過頭去,臉上無限鄙夷。
「先生,我看起來像是有一點在乎的樣子嗎?尊夫人跟你結婚數載同床生子尚且不了解閣下,我也不會了解的。你跟你老婆之間有啥問題,勞駕去看個婚姻顧問,請閱讀我的嘴唇:我他媽的一點也不在乎你有什麼天殺的毛病,好嗎?」
大鬍子顯然喝得有七八成醉,正常狀況,我剛剛那一段雞掰到破表的惡毒演講,大概足以嚇退一個曲棍球隊,讓宅男回家自殺,或是當場徒手格斃在下。可是醉貓因為酒精麻痺神經,大腦無法正常傳遞感覺,所以毫無羞恥心,他不但不以為忤,反而呵呵哈哈的笑起來,非常高興:「嘩,妳英文說得真好!口音多麼可愛,在哪裡學的?」
翻白眼。「不在天殺的蘇格蘭。滾你死外婆的吧!」
「何必如此冷淡?出來玩要放得開一點啊!」
夠了!不管泰麗莎跟克里斯是要吵到死,還是打到死,老子等了一個半小時,已經仁盡義至,還要在這裡被酒氣沖天、汗臊驚人的大鬍子醉貓騷擾,為了跟朋友攪和,犧牲得未免超值。
於是仰頭一口喝乾面前的龍舌蘭,站在酒吧的高凳子踏腳上面伸手招呼酒保:「埋單好嗎?」
我一站起來,大鬍子不知道為何視為這是他的Cue,兩個蒲扇似的大手掌順勢放在我腰肢上丈量摸索:「喔哟,好一條細腰……」
我的神經就此啪一下繃斷,轉過臉,相信是一臉煞氣,火山爆發,右手後拉,上半身向後扭轉,使盡吃奶的力氣,照著那張鬍子臉一拳揮過去。指節碰撞在鼻梁骨上,聽到一種怪怪的喀喳聲,鼻子有無斷裂我是不知道,不過大鬍子當場重心不穩,框啷的一下,拉倒椅子跟酒杯等物,推金山倒玉柱,聲勢驚人的摔倒在地上。
我跳下椅子,指著大鬍子厲聲臭罵,從南方四賤客卡通學來的髒話,全體端出來運用,大鬍子一手掩面,一手撐著要坐起來,臉上鼻血長流,從指縫中噴將出來,嘴巴裡含糊不清的:「天殺的死婊子!妳看妳幹的什麼好事……」
可惡,還耍嘴賤,我跟著一腳狠狠踹過去,不但踐踏大鬍子的子孫袋,腳尖還扭兩扭,像人家捺熄菸蒂那樣,更大聲的叫戰:「幹,有種你站起來,跟我到門口單挑!不然你就死在地上等我叫警察來好了。」
越罵越生氣:「你他媽的搞不清楚,這裡可是老娘的地頭,到了警察局,我不但中文說得比你好,台語說得比你好,英文都說得比你口齒清楚,證件還比你齊全,你等著看到時候誰倒楣吧!」
大鬍子是醉貓,並不是瘋貓,至少他的朋友也都理智尚在,罵罵咧咧的,婊子、母狗、幹不絕口,但是趕緊埋單走人了,留下我又氣惱又丟臉,火冒三丈的結帳,心裡面把泰麗莎跟克里斯的十五代子
那年夏天,我拿出計算機打算打算,決定回台灣打一個暑假的工,說不定比留在多倫多賺取一個小時七塊錢加幣的最低薪資要好一點,下學期聽說學費要漲價。他媽的,獎學金為什麼不跟著調漲呢?
大學學生證有些時候很好用,像去英文補習班求職的時候。班主任看了我的加拿大學習駕照(也就是說,還不能上路,得再考兩關才行。不過我不說,誰知道?那玩意兒是通過筆試來當ID用的,移民紙隨身帶著掉了有得你哭)跟學生證,歡迎我加入X補習班溫暖的大家庭,我就這樣冒冒失失、誤打誤撞的加入誤人子弟的行列。
南台灣的天氣是溫暖的,人情則不一定。補習班的台灣老師幾乎全體女生,差不多都來自同一所學校,對於外來者抱持著相當的冷漠跟敵意,或者純粹只是因為我長得討人厭。不過我並不介意,我去打工是為了賺錢,不是為了學習經驗,也不是為了交朋友,所以誰對我好或壞,只要不影響薪水,我很做得到無動於衷。
跟台灣女同胞相處得不妥,但是跟外籍老師們倒是聊得很愉快。不用很久,我們已經會約著下課後到酒吧喝幾杯,快樂時光,喝幾杯啤酒,玩幾手飛鏢,輕鬆愉快的混幾小時,道別,各自回家。
我並不是每次約都到,因為我晚上還兼差當英文家教,教成年人可以收比較貴的學費。尤其是一對一教學,商界人士,需要英文會話,但是又怕洋人不會說中文不知道從何教起。客源來自於補習班的學生──的家長,所以我的「生意」做得不錯,但是抖出去大概補習班主任不會太愉快是真的。
常常這樣混酒吧的結果,就是認識了些有趣的朋友,像泰麗莎跟克里斯,女生是台灣人,長得像藤原紀香,又能說很流利的日文,不開玩笑,相似的程度是那種可以去上明星臉的。而克里斯,一個深色頭髮的義大利人,長得像迪奧的設計師蓋里安諾。
一個人長得像明星已經很有趣,一對雙方都長得像名人的情侶,真是稀奇。
跟他們出去玩很有趣味,吃喝玩樂,總是笑得暢快輕鬆,談話又你來我往的唇槍舌戰,十分有樂趣。克里斯是個妙人,什麼都懂一點,說什麼話題都接得頭頭是道。跟一般在台灣認識的洋人不大一樣,克里斯出手很闊綽,完全不肯讓女孩子埋單,在補習班看多了莫名其妙連大學也沒念過就跑來台灣教英文的洋漢,總是吃、用、住台灣女孩的,對於「在台灣的洋人」有種十分「義和團」的厭惡。雖然那時候,我已經知道,洋人也是人,跟所有國家的人一樣的有好有壞,可是克里斯這樣大方的為女士付帳的紳士派頭還是很少見到。
當然,那是在我發現月亮背後那一面之前。後來才知道,克里斯已經結婚,太太是台灣人,晚上在酒店當會計,夫妻兩個一起住在丈人的家中,而且泰麗莎知情。他們常常爭執,就是因為泰麗莎不願意做「外面的野女人」,逼著克里斯跟他正牌老婆攤牌,離婚,娶她。想到克里斯幾乎每天晚上都跟泰麗莎一起來找我出去玩,拿來付帳的鈔票,原來都是他老婆上班賺來的……固然不關我的狗事,可是感覺很不舒服,以後就不想再看到他們了。
不過那天晚上我還不知道真相,跟他們約好了在五福路的M酒吧見面。本來是約晚上七點半,但我坐到八點半還不見人。之前因為遇到補習班的同事,有得聊天,時間過得快,還不覺得什麼,一看到手錶,真是要命,等那麼久。
這期間我們至少通過五次電話,泰麗莎聽起來已經有點酒意,說話都含糊不清,有幾分鐘我還覺得她一定在哭,但她卻一再堅持:「我們就快到了,已經在停車。」我聽了數次以後,小心翼翼的說:「嗯,不如今天晚上就算了吧?我也有點累了……」
泰麗莎對著話筒大喊:「妳不要走!我們就在轉角,把車停好我們就進去了!」
我探頭看了看門外,巷子口?轉角出去就是大馬路喔,停在哪裡啊?
克里斯把手機抓過去大喊:「馬上就到了,妳千萬不要走開,唉,泰麗莎今天脾氣不大好……」
然後兩個人又轟轟烈烈的吵起架來。
我掛了電話,嘆氣。還等是不等?女生一個人坐在酒吧裡頭,等一下不要被誤會是想釣男人,還是找生意做的才好。好的不靈醜的靈,我才剛剛想到這一層,旁邊一個紅鬍子,一把就把他毛茸茸的大手搭上我的肩膀,含糊不清說:「親愛的,像妳這麼美妙的可人兒,怎麼會一個人坐在酒吧裡呢?」
我翻白眼,伸出一隻食指,堅決且厭惡的把搭在我肩膀上的那隻大手推落去:「我不是一個人,我在等人,我朋友很快就到了。」
大鬍子口音很重濁,「甩掉他吧,親愛的,他配不上你,居然讓妳這樣的美人兒乾等,他是個笨蛋。」
我咧開嘴巴,皮笑肉不笑的:「多謝你的抬舉。不過『他們』是我的朋友,不是什麼笨蛋,請你不要再把尊爪放到我的肩膀上來了好嗎?」
大鬍子呵呵呵的笑起來,好像誰胳肢他似的全身亂顫,「當然,放在其他地方可能會更有趣味。」
噁心。
真討厭,我斜眼瞄了他左手上的婚戒一眼,這個大鬍子的老婆不知道在哪個鄉下養孩子,老公旅行到亞洲來,在酒吧跟陌生女子說這種曖昧不堪的蠢話,一面鄙夷,一面在肚子裡暗暗發誓,我將來一定不要結婚。他媽的,結婚這件事情,真是男人設計出來讓女人心甘情願被奴役的制度。
自己胡思亂想著,大鬍子開始自我介紹:他名叫某某,蘇格蘭人士,跟著某船運公司抵達寶島,天氣熱呼呼十分美妙,食物可口,台灣小姐真是漂亮熱情友善,然後語風一轉,說起自己「長年在外流浪,十分寂寞」,巴拉巴拉巴拉巴拉。
我不大客氣的搶白他:「閣下已婚是吧?寂寞的時候請把尊頭放在令夫人肩膀上,正常狀況之下,大多數人就是為了這個理由結婚的。」
然後,那句千古不變、中外皆然,賤男標準台詞出現。大鬍子裝模作樣的嘆了口氣:「我的婚姻從頭到尾都是個錯誤,我當初真的不應該屈就的,至少也該多等一陣子,說不定有機會碰到我的真命天女。如果我跟妳說,我的妻子一點都不了解我,妳會不會同情我的孤單,給我一點安慰?畢竟我跟我老婆之間早已沒有任何一絲熱情存在,我們純粹只是為了孩子才保持婚姻關係的。」
萬一有哪位小姐年輕善良,不識人間險惡,這句話的白話版本是說:這個男人毫不隱瞞他已經是別人的丈夫跟父親,也完全不打算承擔這個那個,但是很有興趣探勘閣下兩腿之間的風景。誰要是打算拿男人來當人型震盪器,這就再好不過,但是打算談「浪漫的異國戀曲」,就神經搭錯線了。
丟,最痛恨男人向我要求安慰,我自己的苦難還嫌不夠多,毫無興致同情他人的煩惱。我跟男人泡,純粹找樂子,不是當小護士,去替誰療傷。換言之,我比較喜歡當人家心目中的女神,把男人踩在腳底下,接受他的奉獻、包容、體諒、愛護。讓他吻我的腳背,是他一輩子的榮幸;肯踐踏他,讓他到八十歲都還感激涕零。去他媽的,大鬍子的髮妻跟他結婚生子同床數載都不了解他是個破爛貨色,我不用浪費時間試圖解開這個世紀疑問吧?明明白白的一個「賤」字鑿在額頭上了。
我終於轉過頭去,臉上無限鄙夷。
「先生,我看起來像是有一點在乎的樣子嗎?尊夫人跟你結婚數載同床生子尚且不了解閣下,我也不會了解的。你跟你老婆之間有啥問題,勞駕去看個婚姻顧問,請閱讀我的嘴唇:我他媽的一點也不在乎你有什麼天殺的毛病,好嗎?」
大鬍子顯然喝得有七八成醉,正常狀況,我剛剛那一段雞掰到破表的惡毒演講,大概足以嚇退一個曲棍球隊,讓宅男回家自殺,或是當場徒手格斃在下。可是醉貓因為酒精麻痺神經,大腦無法正常傳遞感覺,所以毫無羞恥心,他不但不以為忤,反而呵呵哈哈的笑起來,非常高興:「嘩,妳英文說得真好!口音多麼可愛,在哪裡學的?」
翻白眼。「不在天殺的蘇格蘭。滾你死外婆的吧!」
「何必如此冷淡?出來玩要放得開一點啊!」
夠了!不管泰麗莎跟克里斯是要吵到死,還是打到死,老子等了一個半小時,已經仁盡義至,還要在這裡被酒氣沖天、汗臊驚人的大鬍子醉貓騷擾,為了跟朋友攪和,犧牲得未免超值。
於是仰頭一口喝乾面前的龍舌蘭,站在酒吧的高凳子踏腳上面伸手招呼酒保:「埋單好嗎?」
我一站起來,大鬍子不知道為何視為這是他的Cue,兩個蒲扇似的大手掌順勢放在我腰肢上丈量摸索:「喔哟,好一條細腰……」
我的神經就此啪一下繃斷,轉過臉,相信是一臉煞氣,火山爆發,右手後拉,上半身向後扭轉,使盡吃奶的力氣,照著那張鬍子臉一拳揮過去。指節碰撞在鼻梁骨上,聽到一種怪怪的喀喳聲,鼻子有無斷裂我是不知道,不過大鬍子當場重心不穩,框啷的一下,拉倒椅子跟酒杯等物,推金山倒玉柱,聲勢驚人的摔倒在地上。
我跳下椅子,指著大鬍子厲聲臭罵,從南方四賤客卡通學來的髒話,全體端出來運用,大鬍子一手掩面,一手撐著要坐起來,臉上鼻血長流,從指縫中噴將出來,嘴巴裡含糊不清的:「天殺的死婊子!妳看妳幹的什麼好事……」
可惡,還耍嘴賤,我跟著一腳狠狠踹過去,不但踐踏大鬍子的子孫袋,腳尖還扭兩扭,像人家捺熄菸蒂那樣,更大聲的叫戰:「幹,有種你站起來,跟我到門口單挑!不然你就死在地上等我叫警察來好了。」
越罵越生氣:「你他媽的搞不清楚,這裡可是老娘的地頭,到了警察局,我不但中文說得比你好,台語說得比你好,英文都說得比你口齒清楚,證件還比你齊全,你等著看到時候誰倒楣吧!」
大鬍子是醉貓,並不是瘋貓,至少他的朋友也都理智尚在,罵罵咧咧的,婊子、母狗、幹不絕口,但是趕緊埋單走人了,留下我又氣惱又丟臉,火冒三丈的結帳,心裡面把泰麗莎跟克里斯的十五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