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我這邊 Stand by Me
不,我不害怕,不,我不害怕;
只要你站著,站在我這邊。
──〈Stand by Me〉Ben E. King
「讀完了?」他捏扁鋁罐,隨手開了第二罐啤酒,「如何?」
「角色寫得很生動,主要角色的個性都很鮮明,厲害;」死黨盯著眼前的筆記型電腦螢幕,「不過這小說還沒寫完,幹嘛急著叫我看?」
「還不是因為你成天催我?」他回道,「系上教授催繳報告都沒這麼狠。」
「我是關心你啊,」死黨喝了口啤酒,剛顧著讀螢幕上的稿件,那罐啤酒幾乎都沒動過,「而且這半年我都沒再催了,免得你嫌煩嘛。」
關心?你去年早早寫完了一篇小說,而且得了獎,我一直沒寫出來,你那個催哪裡是關心?分明是炫耀!他表情沒變,但心中哼了一聲:後來不催了,也不是什麼體貼,而是認定我已經寫不出來了吧?
「不過我真的覺得這篇很不錯;」死黨胳臂向後撐著地板,眼睛還看著螢幕,「快寫完吧,應該趕得及去參加今年的比賽。但這個篇幅蠻長的啊,要參賽可能要刪掉不少字數才行。」
還參加比賽?變成晚你一屆的文學獎首獎得主?我才不幹!他又在心裡哼了一聲:我本來就打算寫成長篇,而且已經把目前的進度寄給幾個出版社了,有個編輯很有興趣,八成可以直接出書了啦!
「如果要刪,」死黨問,「你覺得……」
「等等,」他打斷死黨的話,「你認為現在誰是凶手?」
「你還沒寫完,怎麼做出完整推理?要我用猜的嗎?」死黨笑了,「話說回來,以現在的內容來看,我也推理得出來哦。」
「真的假的?先用猜的吧!」推理得出來才有鬼咧;他心想:我分明還有兩個重要的關鍵沒寫進去,你怎麼推理都不會是正確答案啦。
「要用猜的就要讓人意料不到;」死黨想了想,「我猜,《站在我這邊》的凶手是……」
《站在我這邊》萌芽的起點是將近一年前的某個深夜。
那天晚上,他們一夥同系同學,與幾個外系女生辧了聯誼,到城裡鬧區的一家KTV唱歌。夜半散場,他和死黨走在街上,他先發了牢騷,「聯誼真無聊!」
「我們本來就是臨時被抓來當分母的。」死黨看得很開。
「而且她們明明讀文學院,我講什麼小說她們都沒聽過!」
「大概教授規定要讀的已經太多、不想再讀其他小說了,所以都在追劇。」
「結果讓美劇達人賺到了。」他知道綽號「美劇達人」的同學也是被臨時找來湊數的,沒想到和那些女生聊得相當開心,還和好幾個女生交換了聯絡方式。
「至少她們因為看劇所以看過《安眠書店》和《福爾摩斯》。」
「好看的小說比影集多啊,而且那些影集後來發展根本都脫離原著了啦!」
「其實國內也有很多好故事啊,我們應該要寫才對。」死黨停下腳步,指向街區一角,「像那裡,幾十年前發生過槍擊案。」
「真的假的?」他跟著望去,「幾十年前這裡就是鬧區了,在這裡開槍?」
「而且是大白天。」死黨道,「槍手朝被害人頭上開了兩槍就跑了,沒被當場抓住。」
「旁邊人很多吧?居然沒被抓住?」
「突發狀況,大家都嚇傻了吧?」死黨猜測,「而且也不是每個人都意識到那是槍聲,可能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那後來抓到了嗎?破案了嗎?」他問,「槍手為什麼開槍?」
「我記得沒抓到也沒破案,要再查查資料;」死黨想了想,「印象中是因為土地糾紛。」
說到得查資料他就沒了興致──創作靠的是想像力嘛。
剛要重新邁步,兩部車發出尖銳的急煞聲響掠過他們身邊,一前一後停在前方不遠的馬路一側;前方這部是亮晶晶的進口跑車,後方那部是隨處可見的黃色計程車,兩部車的駕駛都走下車檢查自身車況,接著站在路中間吵了起來。沒過多久,一條長腿跨出跑車的副駕駛座,拉出一名穿著短裙、細跟高跟鞋,香水味濃得他們都能清楚聞到的短髮女子,裹緊身上的外套,蹬著高跟鞋加入兩名駕駛的戰局;再過一會兒,一名長髮青年走下計程車後座,爭吵變成四人混戰。四人混戰沒持續太長時間,長髮青年急匆匆地離開,計程車司機追了過去,而跑車駕駛拿出手機。
「要幫忙報警嗎?」他問。
「那人不是在打手機?」死黨道,「應該就是在通知警察吧。」
「我看他是在撂人來助陣。」他看了看,「剛才是他忽然換車道才差點擦撞,後面的計程車應該有行車紀錄器,對他不利。那個乘客也是證人,怎麼跑了?」
「乘客可能趕時間,不想等;」死黨道,「司機追他是想請他留下來作證。」
「也可能是乘客沒付錢,」他道,「或者有什麼原因不想見到警察。」
「有案底?假釋中?」
「搞不好是通緝犯。」
「這個不錯耶!」死黨眼睛發亮,「故事就在這裡啊!」
○
回到住處,他的確覺得可以把這個深夜街頭發生的汽車擦撞事故當成開場,寫出一個故事,不過寫了幾行、想了幾個發展方向之後,就沒再繼續打字。他的筆記型電腦裡這類起了頭但沒有後續、只列了相關想法的檔案很多,真正完成的小說很少──他總覺得想出點子就幾乎算是寫完作品了,剩下的那些都只是打字功夫,不是什麼創意工作;要是有個程式可以幫忙他把那些浪費時間的文字流程做完,他早就是成名作家了。
死黨沒提過要用那天晚上看到的事故來寫小說,他以為死黨說「故事就在這裡」,指的是他該從他提出的假設──急忙離開現場的乘客其實是個通緝犯──來發展故事。死黨有時會問他小說進度如何,他總說還在邊想邊寫;他確實會把平常想到的新情節加進檔案裡,再補充一些角色設定,但小說並沒有實際上的進度。
過了大約半年,死黨說要請他吃飯,約他到一家價位雖然不算太誇張,但已經超出他們平常消費預算的牛排館。
死黨中樂透了?不大可能,死黨的中獎運很差,從不參加抽獎活動、不買樂透,連統一發票都沒中過;這陣子兩人平常聊的大多是發現了哪本厲害的作品、哪些暢銷小說根本寫得很爛之類,和從前沒什麼兩樣──他想了想,不知道死黨為什麼要請客,不過有牛排可吃,當然要答應。
牛排味道不錯,他吃得很開心;上甜點的時候,死黨遞來一本書,瞥見封面,他差點把剛挖起來的蛋糕塞進鼻孔裡。
死黨得了文學獎,首獎,名字就印在封面上。
更讓他吃驚的是,這是個主流文學獎──這類文學獎向來選擇所謂「純文學」或「嚴肅文學」,他和死黨一致認為這類得獎作品常是文字技巧很雕琢但情節很普通、角色很做作的東西,而他和死黨偏好閱讀體驗流暢、情節轉折驚人,就算不寫角色內裡想法也能從情節推進和角色互動中讀出角色豐沛情感的作品,他們想寫的,也是這樣的故事。
死黨和他一向會互相討論創作想法,這回沒和他提過就完成一篇作品,而且參加他們並不欣賞的主流文學獎,搞什麼啊?「哇,恭喜,」他擠出笑容,「謝謝首獎得主的牛排。」
「得獎作品合集,你先讀我那篇。」
寫的時候瞞著我,得了獎又要我讀,你什麼意思?〈大大的小黃〉?這是什麼蠢標題?他翻開書,在心裡嘀咕;讀了幾行,他突然發現一件事。
抬眼看看死黨,死黨一臉期待,「你發現了吧?這是從我們那天晚上看到的事故想出來的。」
〈大大的小黃〉開場的情節並非發生在鬧區,而是安靜的住宅區,沒有擦撞事故,而是計程車緊急煞車、一個小學生看見一名長髮男子匆匆下車,急急離開;隨後出現的兩名青年發現計程車司機中彈身亡,騎著摩托車追逐長髮男子,但長髮男子舉槍威嚇,兩名青年只好眼睜睜看著凶手逃離現場。長髮男子後來被捕,身分是個假釋中的前科犯,堅稱自己根本不在場,警方則用各種證據一一破解辯詞,完美結案。
這根本是偷我的點子、只是把通緝犯改成假釋犯嘛!他勉強笑笑,把書還給死黨,「寫得很棒啊。」
「主辦單位送我幾本贈書,這本你留著吧;」死黨沒接書,「其實故事有問題,只是評審沒注意到。」
「推理小說得了這個文學獎的首獎,不容易啊。」他用一口咖啡把蛋糕沖下肚子;沒注意到?這些評審根本沒讀過推理小說吧?
「我也沒料到。」死黨聳聳肩,「大概是這一屆的評審標準和從前不大一樣。」
「你怎麼會投這個獎?」
「這篇寫得蠻快的,剛寫完就發現正好是參賽的截止日期,沒想太多就投了;」死黨笑著說,「那時覺得反正不會得獎,亂投也無所謂,誰知道運氣不錯,今天才能請你吃牛排。」
他覺得剛吃的牛排味道一點都不對了。(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