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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小識:慕容羽軍文學概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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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小說的存在與價值


文學的方面是寬廣的,小說是文學的一環,因此,小說是文學。在新文藝運動以後,所確定了的地位至今為世人所公認不移的(當然,這是中國的情形,在世界各地來說,小說早已被視為文學的一種了)。由於統屬的關係,凡是利用故事形式來表達一種思想或一種中心目的的,都可以稱作小說,這又是為世人所承認的,基於此一簡明的定義,我們來研究一下武俠小說的存在及其價值,在此時此地,是有必要的。
在個人的接觸中,一些人對武俠小說是禁錮在固有的定義中,以致有一種偏見的存在,因此,當我們在進一步探討之前,首先需要廓清一下。記得四年前,我曾在本刊發表一篇〈論偵探小說〉。我寫成此文時,曾與好幾位文藝雜誌的編者談論過,他們都認為「偵探小說」是不足道的,因此,他們不止表示反對,而且更反對我去討論它。但是,我堅決相信,偵探小說無論如何是小說的一種,即如小說是文學的一種一樣。
最近,首倡新文藝運動的胡適博士也發表了一篇演講辭,指出偵探小說也是文學的一種;於是,有些反對偵探小說的人悄悄地也贊同起來了。胡氏所講的內容,和我四年前的文字不謀而合。雖然他這麼說了,我並不以為胡適的見解和我相同便認為有什麼光榮,相反的,我對胡適博士同時所發表勸人多看偵探小說,勿看武俠小說這句話表示反對。
這是一種普遍的誤解。我曾綜合了一些反對武俠小說的人底意見,大概有下列幾個感覺:一、由於一些人看了早期的武俠小說而產生偏執的印象。這原因是由於早期的武俠小說多帶點神怪色彩。他們認為其中所說的劍仙吐納,把鋒利的寶劍變成彈丸,吞到肚裡的怪誕方法,足以導致少年人想入非非,而令一些孩子有入山拜師學劍的幻想;二、有些人認為描寫一個劍客的武功過份驚人,根本是常人所不可能的,因此,變成了一種非現實的小說而失卻其文學上的價值;三、更有一些人因為香港較早些時出現的新派武俠小說是在左派報刊上風行起來,同時,又由於有一個武俠小說雜誌與左派人士因這一個問題展開筆戰而掀起了一種政治成見,認為武俠小說是左派的產物,統戰的工具。
上述三種觀點,大體上可以概括所有反對武俠小說者的類型了,可以肯定地說,這三種類型的人,他們的偏見是盲目的,片面的,同時也不瞭解小說與武俠小說之間的界說的。
第一、今日武俠小說的發展,在技巧上是超過了平江不肖生向愷然的《江湖奇俠》,還珠樓主李壽民的《蜀山劍俠》之上,更凌駕於早期的《七俠五義》、《小五義》及《施公案》等小說之上。當年的武俠小說,多少有神話色彩(其實,神話並非文學的絆腳石,我國的《西遊記》、《封神榜》;西洋的《奧德賽》、《伊里阿特》、《天方夜譚》等,都被公認為文學作品),較貼近現實的《七俠五義》、《小五義》,也都有迷信成份。可是,今日的新派武俠小說,都完全矯正了上述的毛病,不論情節如何詭譎,都存在於人類生活中可尋覓的途徑,因此,持有第一種偏見的人,可以消解這一點焦慮。至於說少年人看了會引起他上山尋師訪劍的興趣,則孩子看了談愛情的小說,又何嘗不引起他們尋求愛情的興趣?而愛與慾底一線之隔,他們又怎能分辨?
第二、現實與超現實之間的辯難,並不能構成非文學與是文學的因素,因為小說是有小說的條件的,也等於一篇散文要具備一篇散文的條件一樣。武功高到超過常人的最高可能,這只是寫作藝術的一種,若果我們承認神話小說的存在價值,則武俠小說的存在價值自然無懷疑的必要。神話小說之所以要描寫一個出神入化的仙佛,他們的目的,並不是以仙佛為終,而是以仙佛作為表達的途程和手段,仙佛的法力,只是藝術的誇張;同樣,武俠小說的武功,也是一種誇張技巧,他無損於真實,因為它無考慮真實與否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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